盘后151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澜起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5年第一次回购股份方案于2025年9月19日实施完毕,共计回购公司股份233.90万股,回购资金总额约为20,048.60万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第一次回购A股股份方案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一、2025年第二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7月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A股股票。公司回购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8元/股(含),回购资金总1 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且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后开始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7)(以下简称“2025年第二次回购股份方案”)。 因公司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公司2025年第二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5年10月22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由不超过人民币118.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17.8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第二次回购股份方案回购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5年第二次回购股份方案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17.8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00元/股(含)。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2025年第二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5年第二次回购股份方案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二、2025年第二次回购股份方案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2025年第二次回购A股股份方案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12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A股股份15.7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购买的最高价为120.88元/股,最低价为115.00元/股,支付的金额约为人民币1,866.86万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2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A股股份166.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4%,购买的最高价为147.88元/股,最低价为115.00元/股,支付的金额总额约为人民币22,023.74万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1:34 哈尔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哈尔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资金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00元/股(含),回购股份用于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4月24日、4月26日分别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以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4)。 2025年5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11.00元/股(含)调整为10.85元/股(含)。 二、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407,15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02%,其中,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8.47元/股,最低价为7.6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4,970,21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价格区间、资金来源均符合回购股份方案的有关规定。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1:34 大华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大华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7.72元/股(含),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及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回购股份的价格调整为不超过27.08元/股(含)。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次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6,361,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最高成交价为19.8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1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8,912.07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39 华菱钢铁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华菱钢铁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2月14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将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5.80元/股(含)的条件下,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448.28万股(含)~6,896.5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0%~1.00%(按最高回购价格测算)。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比例,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25年2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1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43,481,479股,占公司总股本6,908,632,499的0.6294%,其中最高成交价为5.6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4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09,143,503.95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既定的回购方案。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一)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二)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一)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及公司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39 千味央厨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千味央厨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银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等)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3.21元/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6日和2025年5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股份回购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24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最高成交价为43.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2.3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9,982,693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股份回购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20:19 百甲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百甲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售2023年已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出售2023年已回购的股份920,8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1%),出售期间为出售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出售2023年已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90)。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4号——股份回购》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回购股份数量为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出售计划实施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20:14 金春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金春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自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8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7.90元/股。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持续高于回购股份方案确定的回购价格上限,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保障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将回购价格上限由17.90元/股(含)调整为35元/股(含)。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4%,最高成交价为32.6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22元/股,成交金额为17,037,659.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回购股票专项贷款资金。本次回购符合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14 恒铭达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恒铭达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7.12元/股(含本数),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回购股份报告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5,73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的2.24%,最高成交价为53.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2.2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72,603,069.2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回购指引》的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14 万润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万润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润股份”)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万润股份: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55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万润股份: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和《万润股份: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3)。 由于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有关规定,公司将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16.55元/股(含本数)调整为16.45元/股(含本数),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6月6日(除息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披露的《万润股份: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637,1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922,959,225股的0.5024%,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6.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31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60,362,985.02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价格未超过16.45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14 亿道信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亿道信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数量不低于150万股且不超过300万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3.77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1)。 一、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03,5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5%,最高成交价为45.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4.7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2,999,826.80元。 前述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39 嘉必优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嘉必优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5.0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8)。 2025年7月10日,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第二期回购方案的回购价格上限由25.00元/股(含)调整为24.80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2025年7月10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第二期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2025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票价格上限的议案》,决议将公司第二期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24.80元/股(含)调整为35.00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2025年9月9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60,573股,占公司总股本168,309,120股的比例为0.63%,最高成交价为28.5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3.52元/股,累计成交总金额为27,921,296.0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第二期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39 海泰新光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海泰新光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2025年3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方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59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0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12月31日,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447,600股,占公司总股本119,877,000股的比例为1.207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1.95元/股,最低价为28.5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580,091.90(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39 重药控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重药控股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10日、2025年7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6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5,406,6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8915%;最高成交价为5.4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01元/股,支付总金额为80,998,765.9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39 联域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联域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联域股份”)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资金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7.30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和/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自2025年5月28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47.30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7.02元/股(含本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及2025年5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22,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036%;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42.79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5.44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8,206,483.00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及公司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39 泰达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泰达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股份”或“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24日和7月1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和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回购专项贷款及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00万元至7,000万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5.89元/股,回购的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和2025年7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6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62)《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7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6,394,989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433%,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4.4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0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27,247,475.82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价格未超过5.89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19 中控技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控技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超募资金(含利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8.81元/股(含),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5日在上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7)。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实施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公司将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5,943,706股,占公司总股本791,189,527股的比例为0.751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人民币51.49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48.3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98,880,900.47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19 奕瑞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奕瑞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0.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奕瑞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10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3.8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4%,回购最高价格104.77元/股,回购最低价格98.14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06.63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19 美芯晟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美芯晟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公开发行的普通股(A股)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49.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39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 111,536,629股的比例为1.249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1.525元/股,最低价为30.1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49,954,672.1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股份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19 ST逸飞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ST逸飞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4日、2025年2月21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其中,拟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数量不低于实际回购总量的50%,拟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股份数量不高于实际回购总量的50%。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6.17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5日、2025年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逸飞激光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和《逸飞激光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12月,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287,800股,占公司总股本95,162,608股的比例为2.40%(比例数据系四舍五入),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4.80元/股,最低价为25.4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578,807.08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19 纳芯微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纳芯微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0元/股(含),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于每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733,956股,占公司总股本161,596,833股的比例为0.4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57.5元/股,最低价为148.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274.47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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