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151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时间:2026年01月05日 22:10:49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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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4 艾德生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艾德生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艾德生物”)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具体回购资金金额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回购报告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2025 12 31
截止 年 月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实施回购股份406,4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0%,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21.9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0.5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8,607,451.6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4 科大国创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科大国创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 ” 2025 4 27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年 月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含),具体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2025 4 29 www.cninfo.com.cn
公司于 年 月 日在巨潮资讯网(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5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92,031,018股的0.09%,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24.9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2.5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6,013,67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回购股票专项贷款资金。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4 万东医疗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万东医疗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8/23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8月22日~2026年8月21日
预计回购金额3,000万元~6,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1,802,700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2564%
累计已回购金额29,992,822.08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5.71元/股~17.99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年8月22日,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含)-6,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元/股,实施期限为自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万东医疗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8)。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6年 1月 5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1,802,7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564%,购买的最高价为17.99元/股、最低价为15.7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9,992,822.0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4 利元亨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利元亨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2/28,由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裁周俊雄 先生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2月27日~2026年2月26日
预计回购金额3,000万元~4,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1,413,421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8377%
累计已回购金额38,585,686.77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21.97元/股~28.50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拟不超过人民币36.6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28日、2025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413,4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37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8.50元/股,最低价为21.9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585,686.7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09 山金国际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山金国际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山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9日、5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依法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9.7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30日、5月2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进展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1,834,9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其中,最高成交价为19.45元/股,最低成交价17.8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4,092,534.43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回购价格未超过确定的价格上限29.70元/股(含)。公司回购进展情况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A股股份实施过程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交易价格等符合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09 贝因美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贝因美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票,用于公司未来实施的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含),9.06 /
回购价格不超过 元股(含)。根据最高回购规模、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311.26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0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4月 30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7,730,2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416%,最高成交价为7.2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0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11,728,763.92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股份回购的实施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它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09 华源控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华源控股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16.00/ 150%
元股(含),且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

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6,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6.0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3,750,0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12%;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3,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6.0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1,875,0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6%。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若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完毕,则在披露本次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的三年内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9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5)、《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86
)。

2025年12月12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股份,回购股份的数量为245,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7%,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12.2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12.06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2,999,547.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16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2025-090
号: )。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股份的数量为2,496,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74%,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12.7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11.50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30,437,192.92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16.00元/股。公司本次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目前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公司后续会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09 天虹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天虹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基本情况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1.5亿元(含)且不超过2亿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7.54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7月19日、7月25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445,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370%;本次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为5.55元/股,最低成交价5.3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0,515,441.93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1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4 *ST波导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ST波导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年4月29日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5月21日~2026年5月20日
预计回购金额6,000万元~12,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181.14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2415%%
累计已回购金额593.9560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3.27元/股~3.30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年5月2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4.50元/股(含)价格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用途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和2025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波导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和《*ST波导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12月,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811,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415%,购买的最高价为3.30元/股、最低价为3.27元/股,支付的金额为5,939,560.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4 永悦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永悦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披露的《永悦科技关于股份回购比例达1%、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集中竞价减持公司已回购股份的议案》。鉴于公司回购股份的目的已实现,根据《回购报告书》的约定及要求,对回购股份进行后续处置。公司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期间:2025年11月24日~2026年5月23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4,851,1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35%)回购股份。减持价格视出售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具体详见公司公告《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集中竞价减持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已回购股份2,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261%,成交总额为14,490,073元(未扣除交易费用、税金),成交最高价为6.63元/股,最低价为6.0003元/股,均1
价为6.4400元/股。本次减持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2,601,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238%。现将有关减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股东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持股数量4,851,100股
持股比例1.35%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集中竞价交易取得:4,851,100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根据规定,在出售期间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
股东名称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减持计划首次披露日期2025年10月31日
减持数量2,250,000股
减持期间2025年11月24日~2025年12月31日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量集中竞价减持,2,250,000股
减持价格区间6.00~6.63元/股
减持总金额14,490,073元
减持比例0.6261%
原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1.35%
2
当前持股数量2,601,100股
当前持股比例0.7238%
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规定,上市公司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时,每次披露的出售时间区间不得超过6个月,公司回购专户将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本次出售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是√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规定,公司本次减持股份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出售的委托;
3、每日出售的数量不得超过出售预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25%,但每日出售数量不超过20万股的除外;
4、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5、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基于以上规定及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因素,可能存在无法按计划完成减持的情形。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计划。

3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三)其他风险
公司将在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期间内,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4 苏州科达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苏州科达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公司于2025年1月16日对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完成回购且尚未使用的3,243,680股公司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将原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剩余3,720,459股回购股份用途维持不变。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发布的《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2025年12月4日,公司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024年“提质增效重回报”回购方案中变更用途的且尚未使用的3,243,680股完成了注销手续。回购专户股份数由6,964,139股变更为3,720,459股。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发布的《关于实施回购股份注销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6)。

? 出售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披露了《关于减持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至2026年2月20日,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出售不超过3,720,459股的已回购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65%)。

1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出售该笔回购股份。

一、出售主体出售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股东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是√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回购专用账户
持股数量3,720,459股
持股比例0.65%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集中竞价交易取得:3,720,459股
注:12月4日,公司完成回购专户部分回购股份注销手续,回购专户股份数由6,964,139股变更为3,720,459股。

上述出售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出售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因以下原因披露出售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
根据规定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进展情况
股东名称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出售计划首次披露日期2025年10月31日
出售数量0股
出售期间2025年11月21日~2026年2月20日
出售方式及对应出售数 量集中竞价,0股
出售价格区间0~0元/股
出售总金额0元
出售比例0%
原计划出售比例不超过:0.65%
当前持股数量3,720,459股
2
当前持股比例0.65%
(二)本次出售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在出售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是√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出售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出售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出售的委托;
3、每日出售的数量不得超过出售预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25%,但每日出售数量不超过20万股的除外;
4、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5、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基于以上规定及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因素,可能存在无法按计划完成出售的情形。

(二)出售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三)其他风险
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出售计划的要求。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3
份》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4 中国交建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国交建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年5月31日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6月17日—2026年6月16日
预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29,345,900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1803%
累计已回购金额257,300,838.91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8.47元/股—8.98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年6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为13.58元/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7月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交建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回购A股股份数量为29,345,900股,已回购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80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格为8.98元/股,回购成交的最低价格为8.4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57亿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4 志邦家居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志邦家居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12/4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12月4日~2026年12月3日
预计回购金额8,000万元~11,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0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
累计已回购金额0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0元/股~0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商业银行回购专项贷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债。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13元/股(含)。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9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4 中无人机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无人机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中无人机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经核查发现,公告中部分信息披露有误,现对相关内容予以更正如下:
更正前: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125,0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66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0元/股,最低价为44.9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28.59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更正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125,0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66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0元/股,最低价为44.9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28.59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除上述更正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后的《中无人机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更正后)》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公告编制和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17:54 热景生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热景生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11/12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11月12日~2026年11月11日
预计回购金额10,000万元~2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904,054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98%
累计已回购金额149,955,134.73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45.59元/股~176.79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将回购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44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7)。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实施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904,054股,占公司总股本92,707,940股的比例为0.9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76.79元/股,最低价为145.5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955,134.7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7
管指引第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4 中无人机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无人机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4/26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6月26日~2026年6月25日
预计回购金额10,000万元~2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1,125,070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1667%
累计已回购金额5,228.59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44.96元/股~50.00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2025年6月2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60.52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后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20),2025年6月27日披露的《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及2025年7月5日披露的《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9)。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125,0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66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0元/股,最低价为44.9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28.59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4 均普智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均普智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8/7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年8月5日~2026年5月4日
预计回购金额3,000万元~5,000万元
回购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累计已回购股数196.59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16%
累计已回购金额1,154.20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4.91元/股~11.42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暨回购报告书的议案》,并于2024年8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0)。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3,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和超募资金,以不超过5.8元/股(含)的回购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于2025年8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并于2025年8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公司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5.80元/股(含)调整为14.00元/股(含),并同时对回购实施期限延长9个月,延期至2026年5月4日止,即回购实施期限为自2024年8月5日至2026年5月4日。

公司于2025年9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议案》,并于2025年9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公司将回购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和超募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超募资金及自筹资金”,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965,888股,占公司总股本1,228,282,800股的比例为0.1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1.42元/股,最低价为4.9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541,963.83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4 奥瑞德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奥瑞德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以上回购股份将在披露回购实施结果公告12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则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后36个月内完成出售。公司如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出售的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

? 减持计划进展情况
2025年9月2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集中竞价减持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4),公司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合计不超过35,721,000股(含),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30%。减持期间为自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等导致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分别于2025年11月15日、2025年12月2日披露了《关于集中竞价
减持已回购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2、临2025-060),公司共减持已回购股份5,243,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9%。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

1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已回购股份
5,243,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9%,成交的最高价为3.88元/股、最低价为3.78元/股,成交均价为3.8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0,179,872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30,478,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1%。现将有关减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股东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是√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持股数量35,721,000股
持股比例1.30%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集中竞价交易取得:35,721,000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根据规定,在出售期间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
股东名称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减持计划首次披露日期2025年9月27日
减持数量5,243,000股
减持期间2025年11月14日~2025年12月31日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集中竞价减持,5,243,000股
减持价格区间3.78~3.88元/股
减持总金额20,179,872元
减持比例0.19%
2
原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1.30%
当前持股数量30,478,000股
当前持股比例1.11%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减持主体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是√否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规定,公司本次减持股份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出售的委托;
3、每日出售的数量不得超过出售预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25%,但每日出售数量不超过20万股的除外;
4、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5、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基于以上规定及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因素,可能存在无法按计划完成减持的情形。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三)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减持计划3
的要求。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49 太阳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太阳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2日、2025年5月1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不高于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69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2025年5月16日、2025年5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40)、《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63)、《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66)。

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根据《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相关规定,公司股份回购方案中的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6.69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6.63元/股,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7月11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77)。

因公司实施2025年三季度权益分派,根据《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相关规定,公司股份回购方案中的回购价格将自2026年1月8日起,由不超过人民币6.63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6.57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5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930,100股,占公司2025年9月底总股本3,921,204,018股的0.28%,最高成交价4.81元/股,最低成交价4.44元/股,成交总金额49,862,897.00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价格未超过6.63元/股。进展情况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回购股份的回购价格区间、资金来源均符合回购股份方案的有关规定。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49 中顺洁柔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顺洁柔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来源。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77元/股(含)。按照回购资金总额的上下限及回购价格上限9.77元/股(含)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070,625股至6,141,248股,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5年4月2日起至2026年4月1日止。内容详见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将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调整至“不低于人民币1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含)”,除上述事项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内容详见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2)。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将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1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6,0001
万元(含)”调整至“不低于人民币1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1,000万元(含)”;将回购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银行回购专项贷款等)”。除上述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内容详见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5)。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5,494,7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约为1.98%,其中,最高成交价为8.6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0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94,284,133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为实施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
23,000,0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9月9日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至“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9月11日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50)。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股份数量为
2,494,700股。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2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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