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218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时间:2025年12月01日 22:53:35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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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6 中通客车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通客车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且不低于1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元/股;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7日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部分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5-034)。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本次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
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公司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自2025年7月11日起,
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15元/股(含)调整至人民币14.95
元/股(含)。因实施2025年度中期权益分派,自2025年11月12
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14.95元/股(含)调整至人
民币14.9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8日、2025
1
年11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
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2025-06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
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8,254,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
例为1.39%,回购成交最高价为11.2元/股,最低价为10.49元/股,
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88,980,647.8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
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
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2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
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
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46 山金国际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山金国际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山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9日、5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依法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9.7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30日、5月2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进展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1,834,9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其中,最高成交价为19.45元/股,最低成交价17.8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4,092,534.43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回购价格未超过确定的价格上限29.70元/股(含)。公司回购进展情况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A股股份实施过程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交易价格等符合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46 京新药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京新药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份回购的方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总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4.80元/股(含),若按回购总金额上、下限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351万股-2,703万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57%-3.14%。具体回购金额及回购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使用的资金和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9日、2025年1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3)。

2025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调整至“不低于人民币3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除回购资金总额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4.80元/股(含)调整为14.47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47元/股(含)的条件下,若按回购总金额上、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419万股-4,838万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2.81%-5.62%,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727.129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5.49%,购买股份最高成交价为14.41元/股,购买股份最低成交价为11.8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60,872.2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14.47元/股(含)。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三、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46 泰山石油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泰山石油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
于2025年4月23日、2025年5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A股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3,5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99元/股,具体回购数量以回
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5
年5月28日在《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
号:2025-25)。

一、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
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
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结合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战略和规划,综合考虑二级市场动
态、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工作安排等因素,截至2025年11月
30日,公司尚未实施本次股份回购。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
次回购股份方案,并将根据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重大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46 重药控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重药控股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10日、2025年7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6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5,406,6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8915%;最高成交价为5.4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01元/股,支付总金额为80,998,765.9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46 锡业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锡业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业股份”或“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21.19元/股(含),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37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225%,最高成交价为19.9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74元/股,成交金额为7,005,300.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前述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规定,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的时间、股份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前述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择机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27 康辰药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康辰药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10/16,由董事会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10月15日~2026年10月14日
预计回购金额5,000万元~1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397,400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25%
累计已回购金额20,161,793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49.69元/股~51.40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2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397,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5%,购买的最高价为51.40元/股、最低价为49.69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0,161,793元。本次股份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27 万盛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万盛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4/12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4月29日~2026年4月28日
预计回购金额5,000万元~1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10.3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0175%
累计已回购金额106.272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9.71元/股~10.97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1日、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5.62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5年4月29日~2026年4月28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披露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以及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11月,公司未回购股份。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0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75%,成交的最高价格为10.97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9.71元/股,已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06.272万元(不含印花税及交易佣金等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27 旗滨集团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旗滨集团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9/26,由董事会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9月25日~2026年9月24日
预计回购金额10,000万元~2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2,796.03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9451%
累计已回购金额19,595.66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5.87元/股~7.21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5年9月25日至2026年9月24日),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00元/股(含),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回购的数量不低于1,100万股(含)且不超过2,200万股(含),最终回购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间的具体实施结果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本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旗滨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91)。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11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5,953,265股,占公司2025年11月30日公司股本总额2,958,402,937股的0.5393%,购买的最高价为7.11元/股、最低价为5.87元/股,支付的金额为112,365,881.68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7,960,316股,占回购前公司股本总额2,683,578,190股的1.0419%,占2025年11月30日公司股本总额2,958,402,937股的0.9451%,购买的最高价为7.21元/股、最低价为5.8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95,956,628.07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前股本总额与2025年11月30日股本总额的差异为“旗滨转债”在此期间实现转股274,824,747股的原因所致。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认真推进回购股份工作,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27 天味食品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天味食品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4/30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4月29日~2026年4月28日
预计回购金额1,800万元~3,6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1,390,920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1306%
累计已回购金额16,445,498.20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1.47元/股~13.47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不低于2,000,000股且不超过4,000,000股,预计回购金额为1,800万元至3,600万元,回购期限自2025年4月29日起至2026年4月28日止,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52)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11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71,500股,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006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3.47元/股,最低价为12.5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30,871.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1,390,92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1306%,成交最高价为13.47元/股、最低价为11.4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6,445,498.2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为顺利实施本次回购,公司与证券公司合作,综合借鉴专业机构经验并结合监管要求,在依法合规前提下运用收益互换、场外期权等场外衍生品工具,以支持公司顺利实施股份回购并控制回购成本,为公司实施本次回购提供综合服务。

运用场外衍生品工具,可以减少因股票价格波动造成的回购成本波动风险,维护公司权益的相对稳定,进而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通过收益互换、场外期权等场外衍生品工具,对部分或全部股份回购资产进行套期保值,从而控制公司回购股票的平均成本,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场外衍生品交易到期日不晚于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之日。

公司与证券公司合作,运用场外衍生品工具主要为有效规避股票价格波动对公司权益带来的不利影响,但也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技术风险等风险。

为有效控制风险,公司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控措施:将衍生品交易与公司股份回购计划相匹配,且只限于交易挂钩天味食品股票资产的场外衍生品合约,对冲股票价格波动风险;严格控制衍生品交易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及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均不会不超过本次回购金额的上限;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相关政策的把握和理解;严格遵守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积极配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及证券公司相关部门的风险管理工作。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27 济民健康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济民健康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3/29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10,000万元~2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200.55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38%
累计已回购金额1,208.9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5.87元/股~6.13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借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0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11月,公司未实施回购。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00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819%,购买的最高价为6.13元/股,最低价为5.8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2,088,967.50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27 精智达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精智达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3/12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3,000万元~5,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56.9149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61%
累计已回购金额4,016.70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60.53元/股~75.19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0.34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8)。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11月,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自2025年3月1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56.914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6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75.19元/股,最低价为60.5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16.70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63.647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达到1.74%,其中106.7328万股为公司前次回购计划实施期间回购的股份数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截至11月30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142.5万股股票已非交易过户至“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21.1477万股股票。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27 利元亨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利元亨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2/28,由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裁周俊雄 先生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2月27日~2026年2月26日
预计回购金额3,000万元~4,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1,413,421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8377%
累计已回购金额38,585,686.77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21.97元/股~28.50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拟不超过人民币36.6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28日、2025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413,4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37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8.50元/股,最低价为21.9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585,686.7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27 壹石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壹石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9/13,由公司董事会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9月11日~2026年9月10日
预计回购金额3,000万元~5,5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1,729,332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8656%
累计已回购金额48,842,965.42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24.29元/股~34.02元/股
注:以上表格内容为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对应回购方案(以下统称“2025年第一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进展。2025年11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公司2025年第二次回购股份方案截至目前尚未实施,将在公司2025年第一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后开始实施。

1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一)2025年第一次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69元/股(含),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500万元(含)。

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9月13日、2025年9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二)2025年第二次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5.75元/股(含),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回购方案不影响公司2025年第一次回购方案的独立实施,将于公司2025年第一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之后开始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2
(一)2025年第一次回购股份方案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729,3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65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4.02元/股,最低价为24.2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842,965.4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数据保留两位小数,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上述回购公司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回购股份方案。

(二)2025年第二次回购股份方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5年第二次回购股份方案尚未实施,正在办理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等事宜,将在公司2025年第一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后开始实施。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及实施,并根据股份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1 豫园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豫园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11/12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11月10日~2026年11月9日
预计回购金额20,000万元~3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300.00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077072%
累计已回购金额1,618.3723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5.36元/股~5.42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8.60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详细情况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92)。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公司现将本次回购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11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077072%,购买的最高价为5.42元/股、最低价为5.36元/股,支付的金额为16,183,723.00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2025年11月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077072%,购买的最高价为5.42元/股、最低价为5.3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6,183,723.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本次回购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1 微芯生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微芯生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11/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1,000万元~1,5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0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
累计已回购金额0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0元/股~0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年10月30日,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和股份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47.46元/股(含),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日、2025年11月6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64)、《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6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2025年3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尚未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1 迈威生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迈威生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6/27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6月26日~2026年6月25日
预计回购金额2,500万元~5,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43.75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11%
累计已回购金额2,069.50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40.61元/股~58.02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27日和2025年7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及《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7)。

公司于2025年8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35.00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48.0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除上述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于2025年9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48.00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66.46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除上述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11月,公司未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437,4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人民币58.02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40.6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69.50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1 禾迈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禾迈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10/30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10月29日~2026年10月28日
预计回购金额10,000万元~2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5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04%
累计已回购金额492.48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97.88元/股~98.92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发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24,073,545股的比例为0.0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98.92元/股,最低价为97.8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924,817.8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1 吉祥航空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吉祥航空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2/6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1月27日~2026年1月26日
预计回购金额25,000万元~5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36,474,886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1.67%
累计已回购金额463,348,666.73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1.93元/股~13.46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年1月27日,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含银行回购专项贷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将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含,下同),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下同),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8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6日、2025年2月13日披露的《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11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178,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184,005,268股)的比例为0.05%,购买的最高价为13.40元/股、最低价为12.59元/股,支付的金额为15,394,742.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6,474,88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184,005,268股)的比例为1.67%,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13.46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11.93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463,348,666.73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股份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回购方案的变更或终止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8日、2025年5月12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高度认同,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提升每股收益水平,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拟变更部分已回购股份的用途,对于公司2024年及2025年实施回购的其中1,500万股股份,用途由原回购方案“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已于2025年7月1日注销该部分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及2025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1)、《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已回购股份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7)。

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披露了《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2),根据有关规定和《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自2025年6月4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5.8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5.7017元/股。除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

上述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1 大秦铁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大秦铁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8/29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9月23日~2026年9月22日
预计回购金额10亿元~15亿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36,242,900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1799%
累计已回购金额204,950,014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5.51元/股~5.78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秦铁路”)分别于2025年8月27日、2025年9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金额为人民币10亿元至15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为8.19元/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9日、2025年9月24日披露的《大秦铁路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大秦铁路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以及《大秦铁路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司已于2025年10月24日实施完成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8.19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8.11元/股。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如下: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6,242,900股,占公司总股本20,147,177,716股的比例为0.179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人民币5.78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5.5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4,950,014.00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回购方案的变更或终止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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