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218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时间:2025年12月01日 22:53:35 中财网
[第01页] [第02页] [第03页] [第04页] [第05页] [第06页] [第07页] [第08页] [第09页] 
[第10页] [第11页] 
>>下一页

【16:16 海尔生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海尔生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1/14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1月14日~2026年1月13日
预计回购金额10,000万元~2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2,743,344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8628%
累计已回购金额89,113,623.60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29.86元/股~34.69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方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5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8)。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自2025年6月6日起,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49.5367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m)上披露的《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743,344股,占公司总股本317,952,508股的比例为0.862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4.69元/股,最低价为29.8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9,113,623.6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16 光格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光格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4/11,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 理姜明武先生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4月10日~2026年4月9日
预计回购金额1,000万元~2,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56.9105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8623%
累计已回购金额1,334.71245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22.16元/股~30.40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拟不超过人民币36.77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1日、2025年4月1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光格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光格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69,105股,占公司总股本66,000,000股的比例为0.862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0.40元/股,最低价为22.1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34.71245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16 海正生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海正生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8/29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年8月28日~2026年2月27日
预计回购金额2,000万元~3,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1,925,000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95%
累计已回购金额20,842,029.47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7.76元/股~15.98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9日、2024年9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4)、《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36)。

2025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议案》,公司将回购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资金来源暨收到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

2025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12元/股(含)调整为17元/股(含),并同时对回购实施期限延长6个月,延长至2026年2月27日止,即回购实施期限为自2024年8月28日至2026年2月27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925,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02,678,068股的比例为0.9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5.98元/股,最低价为7.7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842,029.4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16 锴威特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锴威特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12/17,由董事会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1,000万元~2,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502,526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68%
累计已回购金额16,028,968.06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25.98元/股~40.18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7.66元/股(含),回购股份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2024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实施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502,526 73,684,211 0.68%
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股,占公司总股本 股的比例为 ,回购
成交的最高价为40.18元/股,最低价为25.9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028,968.0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16 东来技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东来技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815,348股。前述回购的股份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尚未出售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5年10月1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公司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按市场价格累计减持不超过1,204,788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形,公司将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尚未减持前述股份。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1
股东名称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股东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持股数量7,070,935股
持股比例5.87%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集中竞价交易取得:7,070,935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根据规定在出售期间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
股东名称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
减持计划首次披露日期2025年10月15日
减持数量0股
减持期间2025 11 6 ~2025 11 30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集中竞价减持,0股
减持价格区间0元~0元
减持总金额0元
减持比例0%
原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1%
当前持股数量7,070,935股
当前持股比例5.87%
2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是√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尚未减持前述股份。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规定,公司本次减持股份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出售的委托;
3、每日出售的数量不得超过出售预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25%,但每日出售数量不超过20万股的除外;
4、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5、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
基于以上要求及市场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因素,可能存在无法按计划完成减持的情形。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
公司将在本次减持期间内,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16 天奈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天奈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1/11,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长兼总经理郑涛先生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1月10日~2026年1月9日
预计回购金额5,000万元~1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114.24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31%
累计已回购金额5,569.06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43.46元/股~60.61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将回购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和/或股权激励。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3.47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11日、2025年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及《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3)。

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63.47元/股调整为63.3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14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366,532,021股的比例为0.3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60.61元/股,最低价为43.4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690,646.8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16 南新制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南新制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4/30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4/28~2026/4/27
预计回购金额1,000万元~2,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958,020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35%
累计已回购金额7,997,847.83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7.02元/股~8.92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53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7)。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11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00,841股,占公司总股本274,400,000股的比例为0.2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8.92元/股,最低价为8.7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01,612.0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58,020股,占公司总股本274,400,000股的比例为0.3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8.92元/股,最低价为7.0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97,847.8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股份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16 优刻得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优刻得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9/30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10月15日~2026年4月14日
预计回购金额800万元~1,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15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033%
累计已回购金额352.75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23.05元/股~23.8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8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择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33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2025年10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0)。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3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3.8元/股,最低价为23.05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352.7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11 晓鸣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晓鸣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在境内发行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19.74元/股。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20日、2025年1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36)、《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89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95%,成交的最低价格为11.23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19.18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1,963,277.00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11 南京聚隆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南京聚隆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4000
且不超过人民币 ,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2元/股(含),实施期限为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报告书》(2025-006)。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自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自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即2025年7月18日)起,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2元/股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31.7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263,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14%,最高成交价为25.7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8.0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29,579,027.23元(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方式、回购价格等符合公司《回购报告书》相关内容。

(二)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
()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规范操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11 九典制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九典制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4.98元/股,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2)等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6,180,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24%,最高成交价为18.4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4.5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0,031,24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及交易价格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规定。

后续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结合市场情况适时推进股份回购工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11 龙旗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龙旗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4/9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4月8日~2026年4月7日
预计回购金额2.5亿元~5亿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7,499,937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1.60%
累计已回购金额299,819,751.05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37.55元/股~42.49元/股
注:公司已于2025年7月15日完成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465,096,544股变更为469,381,544股,上述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以变更后的总股本469,381,544股为基数计算。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50元/股(含),回购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2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11月,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7,499,937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2.49元/股、最低价为37.55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299,819,751.05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11 嘉化能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嘉化能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4/10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5月1日~2026年4月30日
预计回购金额40,000万元~6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3,515.95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2.59%
累计已回购金额30,314.53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8.02元/股~9.14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9日、2025年4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4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12.01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以下简称“2025年回购计划”)。有关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及2025年5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经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2.01元/股逐步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1.63元/股。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
35,15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9%,回购股份成交的最高价为人民币9.14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8.0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30,314.53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11 振华重工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振华重工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4/28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5月28日~2026年5月27日
预计回购金额5,000万元~1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6,369,562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1209%
累计已回购金额28,547,008.72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4.42元/股~4.60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重工或公司)为加强市值管理工作,分别于2025年4月27日、2025年5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人民币6.93元/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6.93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6.88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8日、2025年5月29日、2025年6
月19日、2025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振华重工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8)、《振华重工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2)、《振华重工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票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5-028)、《振华重工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票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0)。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11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369,5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450%,购买的最高价为4.60元/股、最低价为4.51元/股,支付的金额为10,829,601.72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6,369,5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209%,购买的最高价为4.60元/股、最低价为4.4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8,547,008.72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11 神马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神马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9/24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10月10日~2026年4月9日
预计回购金额10,000万元~2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1,277.4366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1.15%
累计已回购金额13,256.654707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8.58元/股~10.86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年10月10日召开的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依法注销。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97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于2025年10月14日披露的《神马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100)。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11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32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9.11元/股,最低价为8.5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831,871.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12,774,3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0.86元/股,最低价为8.5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32,566,547.0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回购方案的变更或终止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11 柳药集团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柳药集团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7/26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 7 25 ~2026 7 24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预计回购金额10,000万元~2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977.46 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2.46%
累计已回购金额17,967.84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7.83元/股~19.07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A股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5.7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26日、2025年8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977.46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2.46%,较上次回购进展公告披露数相比无变化,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9.07元/股、最低价为17.83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7,967.8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11 凌钢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凌钢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年4月22日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5,000万元~1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2,404.86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84%
累计已回购金额5,076.37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71元/股~2.46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允许的用途。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如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55元/股计算,按回购金额下限5,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960.78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0.69%;按回购金额上限10,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921.56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1.37%。

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2025年4月22日、5月7日、6月5日、7月2日、8月5日、9月2日、10月10日和11月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编号:临2025-027)《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编号:临2025-034)《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编号:临2025-038)《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编号:临2025-051、临2025-056、临2025-070、临2025-075、临2025-08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11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544.13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9%,成交最高价为2.46元/股,成交最低价为2.28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289.57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404.86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8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46元/股,最低价为1.71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76.37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股份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11 红塔证券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红塔证券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7/18,由公司董事长景峰先生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8月4日~2026年8月3日
预计回购金额1亿元~2亿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1,364.33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289%
累计已回购金额11,999.69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 8.45元/股~9.07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及2025年8月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及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将使用自有资金1亿元(含)至2亿元(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12.76元/股,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因公司实施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10月16日起,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2.71元/股(含)。本次回购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2025年8月5日、2025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
最终清算价格。

关于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11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回购股份数量为919.5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95%,支付的总金额为7,998.7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364.3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89%,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9.07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8.45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1,999.69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11 长华集团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长华集团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前述回购的股份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将在披露回购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即2023年1月31日)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予以出售,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年内实施前述出售,未实施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5年9月1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集中竞价减持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公司计划自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至2026年1月31日期间,按照市场价格,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合计不超过5,380,600股(含),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15%。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等导致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已回购股份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5%,成交的最高价为11.53元/股、最低价为11.40元/股,成交均价为11.4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8,009,648.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减持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6,58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0%。现将有关减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1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股东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持股数量7,289,600股
持股比例1.55%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集中竞价交易取得:7,289,600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根据规定,在出售期间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
股东名称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减持计划首次披露日期2025年9月17日
减持数量700,000股
减持期间2025年10月29日~2025年11月30日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集中竞价减持,700,000股
减持价格区间11.40~11.53元/股
减持总金额8,009,648.00元
减持比例0.15%
原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1.15%
当前持股数量6,589,600股
当前持股比例1.40%
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规定,上市公司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时,每次披露的出售时间区间不得超过6个月,公司回购专户将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本次出售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是√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规定,公司本次减持股份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出售的委托;
3、每日出售的数量不得超过出售预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25%,但每日出售数量不超过20万股的除外;
4、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5、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基于以上要求及市场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因素,可能存在无法按计划完成减持的情形。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三)其他风险
在本次减持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进行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

【16:11 风范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风范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年11月13日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将公 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长3个月,延期至2026年 2月11日止。
方案日期2024 11 12 年 月 日
预计回购金额1.5亿元~3亿元
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专项回购贷款
回购价格上限6.90元/股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2,174 ~4,348 万股 万股(以回购金额除以回购价格 上限估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1.90%~3.81%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5亿1/ 3
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的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社会公众股份,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9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将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长3个月,延期至2026年2月11日止。

有关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及2024年12月23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公告编号:2024-084)《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88);2025年3月6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2025年4月3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2025年5月1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比例累计达1%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2025年6月4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比例累计达2%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2025年6月26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2025年7月2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2025年8月1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2025年9月2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2025年10月10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2025年11月5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2025年11月22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2/ 3
施股份回购,回购股份数量为33,675,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95%,与上次披露数相比未有增加。最高成交价为5.1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99元/股,成交金额为150,000,015.2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第01页] [第02页] [第03页] [第04页] [第05页] [第06页] [第07页] [第08页] [第09页] 
[第10页] [第11页] 
>>下一页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