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218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16:36 艾隆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艾隆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年 4月 25日,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3.20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15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3)。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5年 11月 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5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72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0.37元/股,最低价为 19.7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16,560.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36 华海清科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华海清科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和超募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173.0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9日和2025年9月1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55)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6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76,940股,占公司总股本353,651,991股的比例为0.106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42.89元/股,最低价为127.3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224,678.50元(不含交易佣金等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36 诺唯赞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诺唯赞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7、02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7,703股,占公司总股本397,734,544股的比例为0.0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4.36元/股,最低价为23.0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704.2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36 奥比中光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奥比中光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130.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7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11月2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39,00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86.50元/股,最低价为78.6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016,632.57元(不含交易佣金等费用)。 上述回购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股份回购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31 东宝生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东宝生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 ) 2025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宝生物”或“公司”于年1月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成交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00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8.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7.98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9)、《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等相关公告。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0,573,4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7812%,最高成交价为5.7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5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56,110,096.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 )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31 香山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香山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及/或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价格不超过35元/股(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自2025年5月6日起回购价格上限由35元/股(含)调整为34.90元/股(含)。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2025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5)和《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46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4.90元/股,最低价为30.31元/股,回购总金额为80,840,662.6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31 创新新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创新新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6日、2025年3月2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和2025年3月25日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根据本次回购预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用途为全部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最终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回购股份期限为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预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5年3月24日至2026年3月23日。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5.71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预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按照上述回购价格上限及回购资金总额的上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7,513,135股至35,026,269股,占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本次回购预案时总股本的0.43%至0.8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7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0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如下:2025年11月,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1,532,400股,支付的总金额为6,450,06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0,651,050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比例为0.283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32元/股、最低价为3.9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44,448,78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31 东方创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东方创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10月30日,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计划股份回购总金额5,000万元-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11.62元/股,如在回购期限内发生现金分红、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回购方案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起(即2025年11月21日)不超过3个月。2025年11月21日,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注册资本预案的公告》(临2025-040号)和2025年11月27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临2025-047号)。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暂未开展股票回购,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计划。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按照回购方案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并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16:31 四川路桥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四川路桥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债。 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12.54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以2025年7月11日为除息日实施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77元(含税);以2025年10月23日为除息日实施了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2元(含1 税),因此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自2025年10月23日起调整为人民币12.1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编号为2025-050、2025-072、2025-086、2025-108的相关公告)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11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2,7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312%,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9.8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2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6,212,725.40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7,646,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879%,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9.8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62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70,203,437.67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31 万东医疗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万东医疗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8月22日,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含)-6,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元/股,实施期限为自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万东医疗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12月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1,298,8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847%,购买的最高价为17.99元/股、最低价为16.1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1,995,73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31 *ST波导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ST波导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年5月2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4.50元/股(含)价格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用途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和2025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波导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和《*ST波导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11月,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811,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415%,购买的最高价为3.30元/股、最低价为3.27元/股,支付的金额为5,939,560.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31 济川药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济川药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8元/股(含)。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9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31 国机汽车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国机汽车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8日和2025年10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9.82元/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的股份将全部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具体请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30日和2025年10月10日发布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临2025-26号)、《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临2025-34号)。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2025年11月以及截至2025年11月30日回购股份情况分别公告如下: 2025年11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820,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5%,购买的最高价为6.10元/股,最低价为6.0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4,999,333.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92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3%,购买的最高价为6.10元/股,最低价为5.9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11,649,991.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31 海兴电力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海兴电力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元/股(含),拟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高于人民币2亿元(含),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8)。 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5.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4.31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披露的《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11月,公司未实施回购。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917,1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1%,回购的最高成交价格为人民币28.7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26.2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33,650,988.40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31 兆讯传媒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兆讯传媒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兆讯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80元/股,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自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即2025年6月18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14.8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14.78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28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220,0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9%,最高成交价格为12.14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11.0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60,003,310.31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1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31 首钢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首钢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 召开八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八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按照不超过人民币6.50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4,000万股—8,000万股社会公众股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按照回购价格上限6.5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金额约为26,000万元—52,000万元。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2025年10月23日、2025 年11月4日披露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北京首 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 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 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0,624,916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2660%,最高成交价为4.6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06元/股,支付总金额为90,422,105.07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上限6.50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 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 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 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 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31 海鸥住工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海鸥住工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海鸥住工”)于2025年2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拟以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不超过4.34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相关内容详见2025年2月1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海鸥住工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和2025年2月25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海鸥住工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7)。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的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数量2,752,7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261%,最高成交价为3.9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8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009,448.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31 能特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能特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了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70元/股(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5年7月19日至2026年7月18日),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9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80)。 依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4,236,100股,累计回购的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2,475,626,790股)的1.38%,最高成交价为4.3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9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3,998.6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进展情况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1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的既定方案。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31 国脉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国脉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公司已回购股份的议案》。鉴于本次回购目的已实现,为集中资源发展公司主营业务,促进并购业务落地,董事会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全部已回购股份15,536,6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4%)。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2025 8 22 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年 月日发布的《关于回购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首次减持了回购股份,并于2025年9月16日发布了《关于首次减持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上述公告详见《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本次减持所得资金将有助于推动公司在物联网、智慧健康核心赛道的并购,补充业务、技术短板。同时公司资产状况优良,现金流充足,将保留战略储备金用于维护股东价值。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公司已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20,000 10 / (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元股。本次回购后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根据市场情况及相关规则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如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出售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截至2024年3月21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共计15,536,6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4%,回购均价为6.46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00,310,103.61元(含交易费用)。 二、截至上月末减持进展情况 2025 11 30 截至 年 月 日,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回购股份 10,0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达到1%,成交总额为116,283,133.00元(未扣除交易费用、税金),成交最高价为11.75元/股,最低价为11.22元/股,均价为11.54元/股。 本次减持符合公司既定的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根据监管规定: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5,461,659 出售回购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剩余回购股份股将自首次出售股份90日后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减持。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公司已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继续实施对应股份减持计划,对应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本次减持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9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31 跃岭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跃岭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股权激励。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价格不超过16.00元/股,该价格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人民币1,500万元-3,000万元,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16.00元/股测算,预计本次回购股份约为937,500股至1,875,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37%至0.73%。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 日和 2025 年 5 月 22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方案实施的进展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回购股份数量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23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4.79元/股,最低价为14.5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8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价格未超过人民币16元/股。上述股份回购符合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事项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依据既定的股份回购方案,根据后续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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