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211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15:56 宝丰能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宝丰能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实施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2025年3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如下: 2026年1月,公司未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截至2026年1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6,059.3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3%,购买的最高价为17.44元/股、最低价为15.9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99,990.12万元。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5:56 南山铝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南山铝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22日、2026年1月9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52元/股,回购数量不低于3,989.36万股(含)且不超过7,978.72万股(含),具体回购数量及金额以回购结束时实际交易情况为准。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自2026年1月9日至2027年1月8日。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和2026年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81)和《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0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6年1月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1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130,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0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7.41元/股,最低价为6.5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547,778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止2026年1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130,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0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7.41元/股,最低价为6.5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547,778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5:56 海鸥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海鸥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未来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7元/股(含),因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2025年6月4日起,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7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1.93元/股(含本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1月,公司未进行回购股份。 截至2026年1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8,842,4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8639%,购买的最高价为11.93元/股、最低价为9.9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00,090,419.24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5:56 恒源煤电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恒源煤电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恒源煤电股份回购方案的议案》,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20,000万元、不超过25,000万元,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9.55元/股,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决议前 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2026年1月29日至2027年1月28日,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1月30日公开披露的《恒源煤电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正在办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2026年 1月份,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待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办理完成后,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5:56 古越龙山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古越龙山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以下简称本次回购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12.83元/股(含),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披露的《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0)。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 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1,885.71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687%,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10.50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9.48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9,131.59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5:56 中国核电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国核电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回购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13.98 / 实施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5月8日、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4、2025-040、2025-04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1月,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3,446,500股,支付的总金额为29,998,424.00元。 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44,901,65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22%,购买的最高价为9.65元/股,购买的最低价为8.4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404,811,133.49元(不含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5:56 中航机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航机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30,000万元(含)-50,000万元(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17.13元/股(含),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披露的《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5-021)及《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9)。 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事项,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17.13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17.06元/ 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披露的《中航机载系 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0)。 因公司实施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事项,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17.06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17.03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披露的《中航机 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7)。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 量为16,018,1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3%,回购 的最高价为人民币13.56元/股,回购的最低价为人民币11.70元/股,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99,890,972.1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本次 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 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5:56 冠盛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冠盛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4月10日,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6.05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12,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后续,公司收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行发来的《贷款承诺函》,获得最高不超过壹亿零捌佰万元人民币贷款额度,专项用于公司的上市股票(股票代码:605088)回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29)、2025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6月18日起,由不超过人民币56.05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5.45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4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1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5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即202,726,053股)的比例为0.0271%,购买的最高价为36.98元/股,最低价为36.34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2,013,715.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2,18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即202,726,053股)的比例为1.0759%,购买的最高价为41.10元/股,最低价为34.1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83,992,856.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5:56 金田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金田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专项贷款及公司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84元/股(含);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2026年1月27日至2027年1月26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6-004)。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1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暂未进行股份回购,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计划。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5:56 海南矿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海南矿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上限为人民币10.12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因公司2024年度、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0.01元/股(含)。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至人民币14.26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5日、5月14日、9月18日及11月13日 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064、111、128)。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6年1月,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886,3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44%,回购的最高成交价格为人民币11.85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人民币10.89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9,998,973.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977,9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99%,回购的最高成交价格为人民币11.91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人民币7.91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20,966,544.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5:56 健盛集团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健盛集团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预案>的议案》,并经2025年10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中信银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不低于15,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69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2025年10月10日至2026年10月9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85)、《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及获得股份回购资金贷款支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5年10月15日公司实施了首次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9)。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1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2,271,15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3.58%,成交的最高价为12.76元/股,成交的最低价为10.27元/股,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140,901,002.36元(含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5:51 华兰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华兰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逐项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 根据《回购报告书》,公司将使用超募资金、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其中超募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不低于人民币7,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5.5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待回购完成后,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以及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其中使用超募资金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回购的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根据《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2,975,69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81%,最高成交价格为34.800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28.700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
2、2025年10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标的股票2,874,370股已于2025年10月29日由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通过非交易过户至“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价格为19.47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9)。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及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5:51 军信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军信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均包含本数)的自有资金及其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57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2日、2025年4月30日和2025年5月6日分别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和《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4)。 2025年5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7日。根据公司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和《回购报告书》中的相关条款: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所以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0.57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21.19元/股(含);回购数量由6,542,362股至9,813,542股调整为9,438,415股至14,157,621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6月1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个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数量为3,603,18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未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的比例为0.46%,最高成交价为14.2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86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992,125.2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回购股份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价格、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5年修订)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5:51 苏州规划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苏州规划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将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00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2025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根据《回购报告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22.90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5月27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根据《回购报告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2.90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22.87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10月15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实施回购方案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83,933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95%,最高成交价为23.2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8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1,946,074.5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5:51 徐工机械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徐工机械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工机械”或 “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临 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 资金或其他合法资金通过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 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360,000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180,000万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 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 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临时)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 号:2025-07)。 公司已于2025年7月9日实施完成2024年度利润分配,根 据回购股份方案,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3元/股(含) 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2.83元/股(含)。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 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 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 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14,577,416股,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2.68%,最高成交价为9.9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00元/ 股,成交总额为2,749,792,819.22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符合《回购指引》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 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 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 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5:51 徐工机械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徐工机械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工机械”或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6日、2025年5月27日召开第九 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并用于注销的议案》,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和 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 提升公司资本市场形象,在考虑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 战略的基础上,同意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 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自回购完成之 日起十日内注销。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 (含),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3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 的股份数量为准。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 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1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并用于注 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25)、《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2025-4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并用于注销的报 告书》(公告编号:2025-42)。 公司已于2025年7月9日实施完成2024年度利润分配,根 据回购股份方案,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3元/股(含) 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2.83元/股(含)。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 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 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 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6,419,00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0.31%,最高成交价为9.8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67元/股, 成交总额为299,972,235.17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符合《回购指引》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 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 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 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5:51 光启技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光启技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4.54元/股(含),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0)、《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111)、《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及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暂未实施股份回购。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5:51 香山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香山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及/或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价格不超过35元/股(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自2025年5月6日起回购价格上限由35元/股(含)调整为34.90元/股(含)。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2025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5)和《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46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4.90元/股,最低价为30.31元/股,回购总金额为80,840,662.6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5:51 思进智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思进智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73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30日、2025年11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2025-059 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2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536%,回购最高成交价为14.62元/股,回购最低成交价为13.1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0,023,416.1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前述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规定。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前述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5:41 禾迈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禾迈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发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1月,公司未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24,073,545股的比例为0.1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98.92元/股,最低价为93.6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7,358,244.7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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