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211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08:57 普源精电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普源精电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A股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6.79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9)。 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56.79元/股调整为不超过56.3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1月,公司未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截止到2026年1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回购公司股份1,045,061股,占公司总股本193,874,417股的比例为0.5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0.00元/股,最低价为36.4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024,603.64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8:57 星德胜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星德胜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9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8月 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5-028号),2025年9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2号)。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0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028%,购买的最高价为24.92元/股,最低价为24.29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492.61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8:57 颀中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颀中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61元/股(含税),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2025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1)。 公司2025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6.61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6.56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1月,公司未回购股份。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714,483股,占公司总股本1,189,037,288股的比例为0.7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1.86元/股,最低价为11.1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398,688.9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数据保留两位小数,数据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8:57 和达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和达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4月14日,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68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6日、2025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和达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25)、《和达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3)。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15.7974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2.0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6.30元/股,最低价为11.6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80.86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8:57 上海谊众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上海谊众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为维护公司价值与股东权益,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2024年12月25日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74,307股(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4-050))。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于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披露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出售,并在前述公告披露后的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 出售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自披露出售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2026年1月22日—2026年7月21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按市场价格出售已回购股份不超过1,274,307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62%)。出售所得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进一步支持研发项目及日常经营活动的开展。 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尚未出售已回购股份。 一、出售主体出售前基本情况 1
二、出售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出售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根据规定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
2 √是□否 (三)在出售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是√否 (四)本次出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售计划符合公司既定的出售计划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出售所得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进一步支持研发项目及日常经营活动的开展。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出售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出售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出售的委托; 3、每日出售的数量不得超过出售预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25%,但每日出售数量不超过20万股的除外; 4、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5、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出售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3 (三)其他风险 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按照上述计划出售已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08:57 海兴电力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海兴电力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元/股(含),拟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高于人民币2亿元(含),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8)。 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5.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4.31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披露的《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1月,公司未实施回购。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917,1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1%,回购的最高成交价格为人民币28.7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26.2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33,650,988.40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8:57 三一重工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三一重工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4月3日,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10亿元、不超过20亿元,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29.10元/股,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回购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4日公开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1月,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截至2026年1月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7,267.92万股,占公司A股总股本的比例为0.86%,购买的最高价为19.39元/股、最低价为17.39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35,536.87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8:57 中航高科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航高科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10,000.00万元(含)-20,000.00万元(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36.00元/股(含),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的2025-011号公告。 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6月27日起由不超过人民币36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5.75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8日披露的2025-023号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一)2025年7月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日披露的2025-024号公告。 (二)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1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A股股份3,580,800股,占公司截至本公告日总股本的0.2570%,回购最高价格人民币27.61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人民币24.15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人民币92,905,722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回购方案的变更或终止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8:57 新中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新中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基于对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将使用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11.38元/股。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1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5,875,6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7%,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8.9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47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51,700,854.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8:57 东诚药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东诚药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和/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5日、2026年1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028,6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9%,最高成交价为14.7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8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171,909.7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8:57 歌尔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歌尔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具体内容: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提高至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 2、除上述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结合市场和公司实际情况,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回购股份方案及回购股份报告书中涉及的股份回购资金总额进行调整,其余条款维持不变。 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原回购股份方案基本情况及回购进展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8.97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情况为准,实施期限为自2025年4月10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34,497,0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7%,最高成交价为34.0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0.35元/股,支付金额为950,080,648.62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说明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以及未来员工激励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将本次回购金额由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提高至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其余条款维持不变。 若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5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38.97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8,491,14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1.08%;若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10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38.97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5,660,76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72%。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的价格及数量上限并及时披露。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事项相关审批程序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相关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影响 本次对回购股份方案的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五、风险提示 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本次回购股份计划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方案未能经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的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