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211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16:56 太阳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太阳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2日、2025年5月1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不高于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69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2025年5月16日、2025年5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40)、《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63)、《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66)。 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根据《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相关规定,公司股份回购方案中的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6.69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6.63元/股,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7月11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77)。 因公司实施2025年三季度权益分派,根据《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相关规定,公司股份回购方案中的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6.63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6.57元/股,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6年1月8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5年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930,100股,占公司2025年9月底总股本3,921,204,018股的0.28%,最高成交价4.81元/股,最低成交价4.44元/股,成交总金额49,862,897.00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价格未超过上限。进展情况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回购股份的回购价格区间、资金来源均符合回购股份方案的有关规定。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56 陕西金叶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陕西金叶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事项概述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先后于2025年8月11日、2025年10月15日召 开了公司八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且 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编制并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5年8月13日、2025年10月16日和2025年11 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 资讯网发布的《八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25-41号)、《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 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3 号)、《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5-65号)以及《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 告书》(公告编号:2025-71号)。 二、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1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 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 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尚未开 始实施回购。 三、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 的委托时段将严格遵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将不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 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 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将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 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 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 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2 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 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56 美的集团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美的集团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A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00元/股,回购金额为不超过30亿元且不低于15亿元,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于2025年4月9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报告书》。 一、公司累计回购A股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A股股份数量为26,943,69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545%,最高成交价为80.4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9.5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997,553,69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56 潍柴动力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潍柴动力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 2025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二次A股股东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H股股东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 股股份,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3.57元/股,预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30日、2025 年5月21日、2025年6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的方案》《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二次A股股东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H股股东会议决议公告》及《潍柴动力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的报告书》。 另,鉴于公司2024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派息方案 已分别于2025年7月25日、2025年10月24日实施完毕,回购价格上限 已由不超过人民币23.57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2.8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9日、2025年10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后调整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价格上限的公 告》《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派息实施后调整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累计回购A股股份共计50,252,47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 例约为0.58%,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15.4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14.57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761,492,999.13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A股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 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9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 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 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 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 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 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 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56 长虹华意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长虹华意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8元/股,具体回购资金总额、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回购股份数量为准。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9日在《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分红派息,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9.8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9.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日在《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2025年7月15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在《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1,292,25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62%,最高成交价为7.1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7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79,947,252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56 依依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依依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鉴于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价近期持续高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基于对公司经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和未来持续发展前景的充分认可,为保障本次回购股份方案顺利实施,公司于2026年2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将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25.39元/股调整为40.00元/股。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为2026年2月4日。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将于2026年2月4日实施完毕2025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40.00元/股调整为39.78元/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为2026年2月4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除上述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一、股份回购事项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为4,000万元(含),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为2,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6.00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2)。 2025 5 29 2024 公司于 年 月 日实施完毕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26.00元/股调整为25.6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公司于2025年9月3日实施完毕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25.63元/股调整为25.3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2025-057 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目前,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共计512,400股,1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8%,最高成交价为25.4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59元/股,累计成交总金额为10,389,041.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人民币25.39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 鉴于公司股价近期持续高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基于对公司经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和未来持续发展前景的充分认可,为保障本次回购25.39 / 40.00 / 股份方案顺利实施,公司将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元股调整为 元股。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为2026年2月4日。 2026 2 4 2025 同时,公司将于 年月日实施完毕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40.00元/股调整为39.78元/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为2026年2月41 该成交价格为公司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前的回购价格,未进行除权除息。 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除上述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若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9.78元/股测算,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为753,997股至1,256,74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的区间为0.4078%-0.679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的决策程序 2026 2 2 公司于 年 月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回购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是结合资本市场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所进行的调整,有利于保障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仍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债权人的利益也不会受到重大影响。本次调整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相关风险提示 如果回购期内股价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将导致回购方案存在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公司在回购期间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回购指引》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16:41 聚光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聚光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9.5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2025年8月27日分别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7)。 公司已取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浣纱支行出具的《交通银行股票回购增持贷款承诺函》,承诺为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3,500万元的贷款专项用于公司回购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最高成交价为20.8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48元/股,成交总金额106,994,182.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1 优宁维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优宁维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本数),不高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无限售条件的A股流通股,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4元/股(含本数,下同),回购期限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及2025年5月1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于2025年5月22日实施完毕,根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4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3.77元/股,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为2025年5月22日(除权除息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9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5%,最高成交价为31.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8.61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1,760,373元(不包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等有关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1 恒达新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恒达新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36.34元/股(含本数)调整至35.37元/股(含本数);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调整至“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2025年5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回购价格上限自2025年5月26日起由 35.37元/股调整为35.0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55,2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087%,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33.3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6.3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12,969,383.00元(不含交易费用)。 回购的实施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1 兴图新科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兴图新科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5月7日期间累计回购股份866,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4%。前述回购的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则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尚未出售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5年10月3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公司计划自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按市场价格累计减持不超过866,6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84%。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形,公司将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出售已回购股份838,8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141%,减持均价为33.5563元/股。本次减持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27,7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69%。 1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根据回购股份处理的相关规定,在出售期间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减持主体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减持回购股份收回的资金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补充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减持股份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出售的委托; 3、每日出售的数量不得超过出售预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25%,但每日出售数量不超过20万股的除外; 4、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5、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基于以上要求及市场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因素,可能存在无法按计划完成减持的情形。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3 (三)其他风险 公司将在本次减持期间内,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1 华兴源创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华兴源创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5月6日期间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34,946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0.0977%。前述回购的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尚未出售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兴源创: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5年12月3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华兴源创:关于集中竞价减持部分已回购股份的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公司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按市场价格减持不超过434,946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0977%。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形,公司将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6年1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未解锁股份888,000股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 445,377,843股变为444,489,843股。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兴源创: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未解锁股份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1 鉴于股本数量出现上述变动,公司将对本次减持计划进行调整,拟按照减持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减持数量。调整后计划减持数量为不超过434,266股已回购股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尚未减持前述股份。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根据规定在出售期间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尚未减持已回购股份。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本次减持股份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出售的委托; 3.每日出售的数量不得超过出售预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25%,但每日出售数量不超过20万股的除外; 4.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5.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 基于以上要求及市场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因素,本次减持计划可能存在无法按计划完成的情形。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 公司将在本次减持期间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1 ST逸飞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ST逸飞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4日、2025年2月21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其中,拟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数量不低于实际回购总量的50%,拟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股份数量不高于实际回购总量的50%。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6.17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5日、2025年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逸飞激光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和《逸飞激光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1月,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287,800股,占公司总股本95,162,608股的比例为2.40%(比例数据系四舍五入),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4.80元/股,最低价为25.4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578,807.08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1 国邦医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国邦医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回购期限为2025年3月11日至2026年3月1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11日、2025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国邦医药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国邦医药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7,767,174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9%,成交的最高价为24.59元/股,最低价为18.6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59,078,504.21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1 龙旗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龙旗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50元/股(含),回购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2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1月,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7,499,937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2.49元/股、最低价为37.55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299,819,751.05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1 柳药集团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柳药集团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A股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5.7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26日、2025年8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1,080.30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2.72%,较上次回购进展公告披露数相比无变化,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9.07元/股、最低价为17.83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9,863.8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7 管指引第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1 健友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健友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友股份”或“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票的议案》,并经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18.75元/股(含),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健友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2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37.9995万股,已累计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9%,成交最低价为9.56元/股,成交最高价为11.66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500.8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及印花税)。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1 兴发集团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兴发集团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6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0元/股,具体回购数量及金额以回购结束时实际交易情况为准。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即自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4月19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6-006)。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1月27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9)。 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35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2.05元/股,最低价为40.2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818.3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公司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1 常青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常青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4月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兼总经理吴应宏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议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提议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披露的《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兼总经理吴应宏先生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自有资金及商业银行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披露的《常青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1月,公司回购股份数量为0股。 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积回购公司股份1,97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289%,回购最高成交价格为12.97元/股,回购最低成交价格为11.3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38.09万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1 四川路桥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四川路桥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债。 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12.54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以2025年7月11日为除息日实施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77元(含税);以2025年10月23日为除息日实施了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2元(含1 税),因此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自2025年10月23日起调整为人民币12.1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编号为2025-050、2025-072、2025-086、2025-108的相关公告)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1月,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1,246,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293%,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10.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62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05,997,130.42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1 天通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天通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九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A股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含),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回购股票专项贷款资金,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2025年5月9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等相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1月,公司未回购股份。截至2026年1月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254.1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1%,购买的最高价为9.98元/股、最低价为6.93元/股,支付的金额为人民币25,006,752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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