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211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16:36 首钢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首钢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 召开八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八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按照不超过人民币6.50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4,000万股—8,000万股社会公众股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按照回购价格上限6.5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金额约为26,000万元—52,000万元。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2025年10月23日、2025 年11月4日披露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北京首 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 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 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7,010,216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4772%,最高成交价为5.8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06元/股,支付总金额为172,631,932.07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上限6.50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 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 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 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 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36 杰瑞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杰瑞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提示: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杰瑞股份”)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公司自筹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49.00元/股,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因公司在回购期间实施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和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回购价格分别进行调整,由不超过49.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48.31元/股(含),后调整为不超过48.16元/股(含)。 2025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将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48.16元/股调整为90.00元/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5-032、2025-039、2025-067、2025-092号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37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88.8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3.67元/股,成交金额130,327,391.54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股份价格未超过相应期间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36 山推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山推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推股份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高于人民币13.88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山推股份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报告书》(2025-033号公告)。 根据公司《关于山推股份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报告书》的约定,在回购期内,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自2025年7月15日起,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回购价格将由不超过13.88元/股调整为不超过13.82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3.88元/股-0.0597783元/股≈13.82元/股,保留两位小数)。自2025年9月26日起,因公司实施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本次回购价格将由不超过13.82元/股调整为不超过13.79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3.82元/股-0.0347488元/股≈13.79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6年1月,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1,910,47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9%,1 最高成交价10.20元/股,最低成交价8.64元/股,成交总金额111,591,612.2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16:36 中通客车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通客车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且不低于1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元/股;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7日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部分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5-034)。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本次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 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公司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自2025年7月11日起, 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15元/股(含)调整至人民币14.95 元/股(含)。因实施2025年度中期权益分派,自2025年11月12日 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14.95元/股(含)调整至人民 币14.9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8日、2025 年11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2025-06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 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8,254,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 为1.39%,回购成交最高价为11.2元/股,最低价为10.49元/股, 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88,980,647.8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 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 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 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 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36 金固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金固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固股份”)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额度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63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详见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0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97,400.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5%,最高成交价格为12.38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11.9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998,373.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36 亿利达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亿利达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0元/股(含),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在《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2025年6月27日,公司在指定媒体网站披露了《关于实施权益 分派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由于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现金红利的情形,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 (2025年7月7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6.50元/股(含) 调整为6.49元/股(含)。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进展 具体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6,151,100股,累计回购的股份数 量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0863%,最高成交价为6.45元/股,最低成交 价为6.1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9,277,656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进展情况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 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及公司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为: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 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 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在回购期 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36 景兴纸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景兴纸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9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4.00元/股(含)的价格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9)。 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延长3个月,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截止日期延期至2026年2月19日止。除回购实施期限延长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关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9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93,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77%,最高成交价为3.6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4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574,147.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确定的价格上限4.00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36 天润工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天润工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0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82元/股(含),本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11日、2025年3 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4)。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根据上述回购股份价格调整原则,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9.82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9.62元/股(含);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9.62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9.57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5月13日、2025年9月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关于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1月30日(2026年1月31日为非交易日),公司通过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195,7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437%,最高成交价为5.9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2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4,742,568.00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股份回购的实施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 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 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回购公司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36 海大集团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海大集团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28日、2025年11月1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在境内发行的A股股票,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5、2025-06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194,845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7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9.50元/股,最低价为52.25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71,861.7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36 中宠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宠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78.00元/股(含),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具体回购数量及回购金额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回购金额为准。 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6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04)。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前述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债券代码:127076 债券简称:中宠转2 【16:36 深天马A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深天马A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 月15日和2025年7月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 币2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43元/股,具体回购数量以 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以上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6日、2025年7月3日、 2025年7月11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十届董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 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 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8,439,062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502%,最高成交价为10.0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8.65元/股,支付总金额为172,543,782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 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回购指引》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 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 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 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36 能特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能特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了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70元/股(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5年7月19日至2026年7月18日),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9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80)。 依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4,236,100股,累计回购的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2,475,626,790股)的1.38%,最高成交价为4.3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9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3,998.6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进展情况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1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的既定方案。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21 德福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德福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3.46元/股(含);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结束时实际使用的资金为准。本次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1月30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677,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1%,最高成交价为29.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9.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0,097,85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月30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77,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0.11%,最高成交价为29.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9.6元/股,支付总金额为20,097,85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三、其他事项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交易申报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21 新开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新开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 ” 2026 1 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年 月 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6年1月27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具体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价格上限为25.77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并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6年1月30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530,400 0.11% 18.90 施回购股份 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 ,其中最高成交价为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8.7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99.83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21 瑞德智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瑞德智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8日、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不低于2,500万元且不超过5,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42.00元/股(含本数),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期限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以及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0)。 根据公司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鉴于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6月10日实施完毕,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2.00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1.71元/股(含本数),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5年6月10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6 1 31 截至 年 月 日,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333,400股,占公司现总股本的1.31%,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31.0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24.4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5,490,890.13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回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注:以上数据计算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21 超达装备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超达装备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超达装备”)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超达装备股票的议案》,同意拟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事项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上限为65.44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超达装备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尚未实施本次股份回购。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21 日联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日联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6月23日,日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1.87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2025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4)。 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事项,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01.87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70.03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1月,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 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95,604股,占公司总股本165,593,939股的比例为0.118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60.00元/股,最低价为45.9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9.3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21 晶晨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晶晨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1.58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26)以及2025年4月19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7.348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54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96.00元/股,最低价为65.8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约为人民币7,993.57万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21 汇通控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汇通控股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2025年1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6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1月,公司回购股份数量为290,300股。 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90,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3%,回购最高成交价为38.00元/股,回购最低成交价为37.2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1,098.80万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21 艾迪精密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艾迪精密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人民币27元/股(含),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和2025年1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和《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披露如下: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尚未开始实施回购。 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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