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242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时间:2026年08月03日 21:21:20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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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8 智飞生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智飞生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金额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22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2026-4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暂未实施本次股份回购。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按照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实施股份回购,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披露回购股份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8 豪江智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豪江智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2026 1 13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年月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5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含)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23元/股(含),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12 2026 1 13
日起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年月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04)。

鉴于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6年6月18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9.23 / 19.18 /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6年6月18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20,3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7%,最高成交价为18.192/ 11.01 / 1,998,112.0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8 瑞迈特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瑞迈特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和2026年5月15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本数)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3.96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2026年4月29日、2026年5月
13日、2026年5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6-030)、《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2026-033)、《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2026-037)、《回购报告书》(2026-039)。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息、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960万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389,111股,即89,210,88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6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本年度公司共计分配现金股利58,879,186.74元(含税),共计转增35,684,355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该权益分派方案以2026年5月27日为股权登记日,于2026年5月28日实施完毕。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03.96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73.88元/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507,37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2032%,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46.1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7.8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65,031,128.93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回购公司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依据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继续实施股份回购,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8 华新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华新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2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均含本数),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2,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32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750,000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24%;按回购金额下限6,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32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875,000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62%,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2026 7 20 http://www.cninf
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年月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o.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5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36,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8%,最高成交价为18.9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75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9,999,188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实施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8 维海德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维海德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情况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538,800股,占当前总股本的1.14%,最高成交价为23.2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8.9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0,667,003.08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38.33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8 毓恬冠佳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毓恬冠佳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1元/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89,59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4682%,最高成交价为32.2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7.5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8,690,221.3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8 泰恩康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泰恩康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均包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34.9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6月16日、2026年6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1)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6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434,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76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1.54元/股,最低价为17.7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442,397.06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8 超达装备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超达装备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超达装备”)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超达装备股票的议案》,同意拟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事项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上限为65.44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超达装备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6)。

因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根据《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6年6月18日(除权除息日)起由不超过人民币65.44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6.39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

公司于2026年7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2025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公司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

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不变,仍为46.3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202,2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最高成交价为41.0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8.2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8,715,439.14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8 绿通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绿通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关于第三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77元/股。

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三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5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第三期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22,3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3%,最高成交价为32.2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8.7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9,998,375.5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方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回购指引》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8 嘉益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嘉益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无限售条件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0.79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成/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6月10日、6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9)和《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635,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361%。最高成交价格38.50元/股,最低成交价格30.7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1,863,837.90元(不含手续费),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依据既定的股份回购方案,根据后续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8 鸿富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鸿富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出售),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63.36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7,9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69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格为116.00元/股,最低价格为108.67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9,976,651.9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未同时实施股份回购和股份发行行为。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8 海能实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海能实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50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应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7月30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823,612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1.54%,最高成交价为9.9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21元/股,成交均价为9.32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44,969,377.28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回购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未在下列期间内实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8 恒鑫生活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恒鑫生活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并将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40.0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日、2026年7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尚未实施本次股份回购。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8 回盛生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回盛生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7.2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6月8日、2026年6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和《回购股份报告书》。

因公司在回购期间内进行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回购股份报告书》的相关约定,公司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自2026年7月6日起,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不超过37.2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37.0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1
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1,370,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8%,最高成交价为22.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1.09元/股,交易总金额为30,093,963.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8 远翔新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远翔新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的议案》,根据公司于2024年3月1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之用途约定,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出售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26年6月8日至2026年12月7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出售的期间除外),本次拟出售回购股份不超过653,455股(即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0%),出售价格根据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回购股份的,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回购股份基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并将按照有关回购规则和监管指引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予以全部出售,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年内出售,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35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28日、2024年3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截至2024年5月24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53,455股,占当时总股本的1.02%,最高成交价为26.1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1.0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5,297,377.61元(不含交易费用)。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5月24日。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及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二、出售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尚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已回购股份。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出售公司已回购股份实施存在不确定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况决定实施相应股份出售计划,相应股份出售计划存在出售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

2、本次拟出售已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上述出售期间内,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17:38 三只松鼠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三只松鼠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及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而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出售)。公司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2.34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03)。

因公司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权益分派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32.34元/股调整为32.2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1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987,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27%,最高成交价为19.8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31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71,946,485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实施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它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未同时实施股份回购和股份发行行为。

(二)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规范操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8 汇中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汇中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8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84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在创业板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6-033)。

一、本次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具体如下: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360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6760%,成交的最低价格为9.51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10.5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3,648,005.00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的既1
定方案。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8 达刚控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达刚控股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股(含),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于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月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达刚控股: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73)、《达刚控股: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

2026年3月27日,公司披露了《达刚控股: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4),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同意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贷款额度。

2026年5月15日,公司披露了《达刚控股: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35),公司已于2026年5月13日首次回购33,3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0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1
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2,515,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792%,最高成交价为9.5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65元/股,资金发生总额为21,545,113.56元(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的股份回购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8 元力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元力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
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
民币6,000万元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
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2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分别于2026年2月25日、2026年2月26日、2026年3月4日、2026年3
月24日、2026年4月3日、2026年5月7日、2026年6月3日、2026
年7月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票的公告》和《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截至2026年7
月31日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
为2,621,300股,累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2%,最高成交价为17.2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4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41,995,431
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
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
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
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未同时实施股份回购和股份发行行为。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
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8 凯普生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凯普生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了维护公司价值及投资者权益,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银行专项回购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84元/股(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和回购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和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银行专项回购贷款资金,其中公司自有资金金额占比不低于10%,银行专项回购贷款资金金额占比不高于90%。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7月24日、2026年7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6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和《关于2026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5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股份的进展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本次累计已回购股份5,457,3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未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的比例为0.84%;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5.6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5.3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296.17元(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6年8月1日,公司本次累计已回购股份8,960,05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未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的比例为1.39%;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5.8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5.3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2,536.9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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