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242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时间:2026年08月03日 21:21:20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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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8 新朋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新朋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高于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和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金额和股份数量为准,所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日、2026年4月22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和《回购报告书》。

鉴于公司2025年年度分红派息已于2026年5月29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自2025年度利润分配除权除息之日(2026年5月29日)起,公司回购价格上限由10.00元/股调整为9.88元/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公司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5,4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其中最高成交价为9.3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8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11,583,983.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8 新华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新华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的方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的区间为180万股至240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719,811,300股比例的区间为0.25%至0.33%,按预计回购的股份数量区间以及回购股份价格上限9.00元/股,本次拟回购的资金总额的区间为人民币1,620万元至人民币2,160万元,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的情况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2,030,600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719,811,300股的0.28%,最高成交价为5.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9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210.9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方式、回购股份的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等符合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的内容。

(二)本次公司回购股份实施过程符合《回购指引》第十七条、十八条规定,具体包括: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其他说明
本次回购价格未超过公司回购方案中的回购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数量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股份数量下限。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8 华联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华联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每股2.23元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不超过15,000万元,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司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止上月末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止2026年7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22,09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1%,最高成交价为1.4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0,087,522.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公司回购股份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1
继续实施回购,并在回购期间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8 姚记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姚记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姚记科技”)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6年5月21日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00元/股,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以下简称“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详细内容见公司2026年5月2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65,8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6%。此次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为20.3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8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9,997,68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8 徐工机械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徐工机械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工机械”或
“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7日、2026年5月28日召开第十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并用于注销的议案》,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
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提升公
司资本市场形象,在考虑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战略的
基础上,同意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本
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自回购完成之日起十
日内注销。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
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元/
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
份数量为准。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
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2026-1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并用于注销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2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6-4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并用于注销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48)。

公司已于2026年7月3日实施完成2025年度利润分配,根
据回购股份方案,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5元/股(含)
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4.80元/股(含)。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
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
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
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6,426,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0.31%,最高成交价为9.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67元/股,
成交总额为341,834,660.31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符合《回购指引》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
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
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
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8 海利得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海利得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6年6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元/股(含),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股份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7月31日收盘,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0,319,15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75%,其中最高成交价为5.5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08元/股,成交金额为105,930,975.5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规定。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在2026年7月15日存在四笔回购委托单于开盘集合竞价阶段提交申报的情况,但最终均未成交。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回购的其他事项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公司后续在回购期限内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18:18 日久光电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日久光电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久光电”或“公司”)于2026年7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并将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出售)。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22元/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在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8.22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下限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744,238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9764%;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488,474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952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期限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0)。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8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962%,最高成交价为10.7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5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29,583,929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8 百亚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百亚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1.00元/股(含)。按照回购资金总额的上下限及回购价格上限计算,预计可回购股份2,380,952股至4,761,904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6年6月25日起至2027年6月24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882,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1%,其中,最高成交价为14.8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01元/股,成交总金额11,988,465.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结合市场情况实施股份回购,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8 沃特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沃特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尚未实施回购。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8 金达威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金达威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公司股份回购方案概述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决定以自有资金或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含),不低于人民币2.00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4.60元/股(含),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二、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本次回购计划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11,362,987.00 1.86%
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
其中最高成交价为16.9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9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61,830,639.43(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8 九安医疗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九安医疗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 ” 2026 4 30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年 月 日召
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出售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拟出售数量不超过9,295,000股,实施期限为2026年5月28日至2026年11月20日。本次整体出售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且在上述实施期限中任意连续90日内,公司出售的股份数量不超过股份总数的1%。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6日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出售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出售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7月末,公司尚未出售上述已回购股份。本次出售符合公司既定的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出售公司已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实施对应股份出售计划,对应出售计划存在出售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

2、本次拟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上述出售期间内,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8 中天服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天服务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00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含)。最终回购金额、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实际成交数据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详见2026年7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424,2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0.44%,最高成交价为4.9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7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6,907,584.31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18:18 创新医疗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创新医疗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决定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20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6月2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830,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4%,最高成交价为19.9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5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838.52万元(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情况符合公司披露的既定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2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8 东鹏控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东鹏控股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7.95元/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710,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3%,最低成交价为4.30元/股,最高成交价为4.7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8,525,148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上限。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回购专项贷款,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石湾支行签订了《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该回购专项贷款按照回购实施进度分次提款到位。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具体如下:(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未在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后续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和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事项,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8 苏州固锝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苏州固锝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形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80元/股(含),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5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披露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6年8月3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2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54%,最高成交价为8.9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86元/股,成交总金额10,946,159.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注:上述公司总股本以2026年7月31日的908,488,523股为准)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8 浩物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浩物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日、4月23日分别召开十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二〇二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用于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额度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61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日披露的《十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7号)、《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号),2026年4月24日披露的《二〇二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12号)。

2026年5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司已取得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2026年6月3日,公司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28号)。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
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7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181%,最高成交价为3.9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2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020,2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
()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
()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价格区间、资金来源均符合回购股份方案的有关规定。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8 久立特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久立特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转换上市公司未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第一期回购”)。第一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50.00 /
(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0)。因公司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公司第一期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6年5月28日起从50.00元/股调整为49.0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未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以下简称“第二期回购”)。第二期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含)至人民币4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2.0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1
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第一期回购已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251,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4%,最高成交价为30.3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6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79,641,698.5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回购方案。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尚未实施第二期回购。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回购价格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
()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8 东南网架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东南网架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均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含)人民币9.32元/股;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11日、2026年3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7)。

因公司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9.32元/股(含),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因此,在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9.32元/股调整为9.31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2026年6月4日生效。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2026年7月31日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7,296,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115,522,850股)的比例为1.55%;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7.5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6.2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19,695,13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8 南极电商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南极电商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股份回购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未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29元/股(含),具体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6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二、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股份3,300,000股,回购股数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3%,最高成交价为3.1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00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10,049,357.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人民币4.29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集合竞价;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

3、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8 信立泰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信立泰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计划以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进行股份回购(下称“本次回购”),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资金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5元/股(含)。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

(具体内容详见分别于2026年6月2日、2026年6月11日、2026年6月13日登载于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回购报告书》等相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540,94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9%,最高成交价为40.8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9.2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1,008.4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及资金来源等符合公司《回购报告书》的内容。

2、公司回购股份价格均未超过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价格上限人民币45元/股(含),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未超过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资金总额上限。

3、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a) 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b)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a) 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b) 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c)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4、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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