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242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18:13 汇顶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汇顶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24.15元/股(含),回购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5年11月22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75)。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现将回购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2026年7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28,3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3%,购买的最高价为53.80元/股,最低价为49.2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651.5786万元(含交易费用)。 自本次回购实施起始日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3,165,7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8%,购买的最高价为80.08元/股,最低价为49.2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3,642.1482万元(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3 广汇物流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广汇物流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经审议,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计划于2024 年7月31日至2026年4月30日期间,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 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全部予以注销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 购公司股份17,386,400股,已支付回购股份的总金额为 100,483,887.60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 定书》(〔2026〕37号)(以下简称“决定书”)。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三十七条规定,四川监管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要求公司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90日内完成整改并提交书面整 改报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收到决定书后,公司高度重视,积极落实整改。截至2026年7 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5,680,300 股(含已注销的回购股份17,386,4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1,175,942,751股的比例为3.03%,购买的最高价格为10.96元/股、 最低价格为4.05元/股,已支付回购股份的总金额为183,072,254.85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在回购整改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 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整改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3 生物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生物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2026年7月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7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961.2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672%,购买的最高价为12.92元/股、最低价为11.12元/股,支付的金额为11,757.51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6年7月底,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250.1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279%,购买的最高价为12.92元/股、最低价为11.12元/股,累计支付的金额为15,088.97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情况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3 穗恒运A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穗恒运A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 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已回 购股份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不超过9,597,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92%)。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 披露了《关于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根据公司于2025年1月8日披露的《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 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3)之用途约定,自出售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实施出售已回购的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 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回购股份的,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已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2024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2025年3月17日公 1 / 2 司回购计划实施完毕,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59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2%),最高成交价为6.4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74元/股,成交均价为6.23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59,766,205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截至上月末出售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出售了 4,59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041,401,332股的0.44%,最高成交价为7.9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30元/股,成交均价为7.59元/股,出售所得资金总额为34,873,664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符合前期已披露的出售 计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存在不 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实施本次出售计划,本次出售计划对应的时间、数量、价格也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实施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监管规则的规定,持续关注上述出售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18:13 物产金轮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物产金轮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物产金轮”)于2026年7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后续如有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用途,亦可考虑将全部或部分回购股份用途调整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就后续调整事项(如有)及时履行相关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所回购股份将按照监管规则进行处置,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约定用途实施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按照回购金额下限、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14.29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96%;按照回购金额上限、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28.57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9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如果在回购期限内触及相关条件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7月28日及2026年7月3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7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2.4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1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7,062,923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包括: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3 方大炭素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方大炭素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披露的《方大炭素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公司于2026年2月25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前述股份40,259,000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1%。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的议案》。公司计划自减持回购股份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按照市场价格累计减持不超过80,519,400股已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4日披露的《方大炭素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 公司分别于2026年6月30日、2026年7月3日的披露了《方大炭素关于 集中竞价减持已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64)和《方大炭素关于集中竞价减持已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65)。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1 定,公司在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在减持期间(2026年6月29日至2026年12月29日)内累计出售已回购股份40,259,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成交均价6.23元/股,成交总额为250,797,914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现将有关减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根据规定在减持期间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减持进展情况及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2.上表“减持总金额”中包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者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者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者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规定,公司本次减持股份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出售的委托; 3.每日出售的数量不得超过出售预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25%,但每日出售数量不超过20万股的除外; 4.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5.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基于以上规定及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因素,可能存在无法按计划完成减持的情形。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3 □是√否 (三)其他风险 公司将在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期间内,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18:13 海螺水泥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海螺水泥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6年5月26日,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回购A股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7.71元/股,回购期限自2026年5月29日至2026年8月25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1 购公司A股的方案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6-20)。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2026年7月末回购A股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21,519,800股,已回购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078%,成交最高价为人民币20.33元/股,成交最低价为人民币16.6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82,651,436.39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3 宁波精达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宁波精达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8,200万元(含)且不超过 16,4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提供的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未来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16.32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年 6月 30日、2026年 7月15日披 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2026-025)、《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6-029)。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回购股份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7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882.9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6%,购买的最高价为9.35元/股、最低价为7.94元/股,支付的金额为7846.63万元。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882.9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6%,购买的最高价为9.35元/股、最低价为7.94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7846.63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3 联美控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联美控股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6年7月1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根据公司董事长苏壮强先生提议,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拟回购金额下限为1亿元,上限为2亿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7.85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4日披露的《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4)。 因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实施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7.85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7.70元/股。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2026年7月21日(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披露的《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尚未开始实施回购A股股份。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3 捷昌驱动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捷昌驱动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8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6年6月30日至2027年6月29日。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7)。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3,738,826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692%,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25.54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22.2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88,277,999.2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3 浙江东方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浙江东方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于回购完成公告披露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回购完成公告披露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 出售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披露了《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出售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计划自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出售数量不超过6,830.7629万股回购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尚未出售已回购股份。 一、出售主体出售前基本情况
二、出售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因以下原因披露出售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
√是□否 (三)在出售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否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出售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出售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出售的委托; 3、每日出售的数量不得超过出售预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25%,但每日出售数量不超过20万股的除外; 4、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5、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基于以上规定及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因素,本次出售计划存在出售数量、出售时间、出售价格的不确定性,可能存在无法按计划完成出售的情形。 (二)出售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 √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出售计划实施进展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18:13 卧龙电驱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卧龙电驱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卧龙电驱”或“公司”)于2026年07月24日召开九届二十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A股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1.03元/股(含51.03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07月 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卧龙电驱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6-02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07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28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即1,562,117,511股)的0.02%,成交的最高价格29.14元/股,最低价格29.03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8,144,167.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6年07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28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即1,562,117,511股)的0.02%,成交的最高价格29.14元/股,最低价格29.03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8,144,167.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3 西藏药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西藏药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7,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5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2025年12月30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2025-044)、《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25-04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7月,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 截至2026年7月月底,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000,0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4%,购买的最高价为45.98元/股,最低价为42.6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77,595,651.4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3 海航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海航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6年6月15日,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9,000万元—18,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或金融机构回购专项借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未来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5.29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因公司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5.29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272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2026年6月22日生效,该价格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2026年6月23日、2026年6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的预案》(临2026-020)、《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临2026-022)、《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临2026-02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A股股份7,254,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12元/股,最低价为2.7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286,718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3 华友钴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华友钴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7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友钴业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尚未实施本次股份回购。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3 衢州东峰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衢州东峰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6.48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6年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008号公告)。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7日,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的数量为12,473,82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648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人民币4.38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3.6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49,994,722.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股份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回购方案的变更或终止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3 海程邦达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海程邦达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6年7月22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及银行股票回购贷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0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本次回购的股份将部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部分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其中,300万股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1 剩余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公司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4,064,6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2%,购买的最高价为8.81元/股、最低价为7.79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33,711,028.8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3 盛和资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盛和资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6年4月7日,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不高于人民币4亿元(含),回购期限12 2026 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尚未开始回购股份。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3 晨光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晨光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回购报告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1、2026年7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2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4%,购买的最高价为22.47元/股、最低价为20.4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44.2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2、截至2026年7月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3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6%,购买的最高价为23.23元/股、最低价为19.91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012.9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3 圣达生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圣达生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65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次回购价格上限为15元/股(含),本次回购的股份数量约为110万股至200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本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7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40.6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0.97元/股、回购成交的最低价为10.71元/股,支付的金额为440.82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40.63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2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0.97元/股,回购成交的最低价为10.7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440.82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情况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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