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242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18:18 铭科精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铭科精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8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6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含),本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6月3日、2026年6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7)。 一、回购进展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需于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6 7 31 截至 年 月 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28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最高成交价为20.3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6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243,865.1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回购公司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8 仁和药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仁和药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8,000万-15,000万元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8.00元/股(含),预计回购数量1000.00万股-1,875.0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71%-1.34%),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和4月28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号)、《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7号),2026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7,000,05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2143%,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5.7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86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96,225,303.1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回购方案。 1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⑴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⑵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⑴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⑵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⑶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8 蒙娜丽莎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蒙娜丽莎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将用于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含)-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83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6月27日、2026年6月30日在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及《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5,430,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3%,其中最高成交价为10.2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0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49,995,54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8 锋龙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锋龙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已发行的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7.02元/股。本次回购,按照回购金额下限、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0.92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4%;按回购金额上限、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61.84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8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70、2026-071、2026-07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7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8%,最高成交价为46.2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0.869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7,506,076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97.02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8 凯普生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凯普生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了维护公司价值及投资者权益,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银行专项回购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84元/股(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和回购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和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银行专项回购贷款资金,其中公司自有资金金额占比不低于10%,银行专项回购贷款资金金额占比不高于90%。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7月24日、2026年7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6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和《关于2026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5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股份的进展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本次累计已回购股份5,457,3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未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的比例为0.84%;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5.6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5.3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296.17元(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6年8月3日,公司本次累计已回购股份8,960,05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未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的比例为1.39%;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5.8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5.3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2,536.9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8 道通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道通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9.99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道通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9)。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7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293,918股,占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7.38元/股,回购成交的最低价为25.3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55,988.2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293,918股,占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7.38元/股,回购成交的最低价为25.3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55,988.2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8 经纬恒润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经纬恒润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6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在公司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完成出售。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0元/股(含本数),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不高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回购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5日、2026年7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6-029)、《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0)。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实施回购的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公司于2026年7月17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96,3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637%,购买的最高价为64.90元/股,最低价为62.9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2,572,905.7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8 海泰新光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海泰新光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2026年7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方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回购的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价格不超过166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6-032)。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7月31日,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51,587股,占公司总股本119,877,000股的比例为0.543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73.05元/股,最低价为58.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283,149.6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8 呈和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呈和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6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公司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完成出售。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不高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122.00元/股(含本数)。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回购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2026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6-036)、《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2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6.68元/股,最低价为48.8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226,931.3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8 联影医疗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联影医疗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6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202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联影医疗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联影医疗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0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2,624,2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2%,购买的最高价为111.50元/股,最低价为99.2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83,309,111.9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3 古麒绒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古麒绒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31.87元/股(含,除权除息调整后),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3日、2026年4月30日、2026年7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3)及《关于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1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0,000万股的比例为0.55%,回购的最高价为20.15元/股,最低价为16.7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541,081.00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时间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委托价格符合《回购指引》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3 赞宇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赞宇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的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银行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8.70元/股(含),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18.58 / 10,000 限为 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710,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79%,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11.4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9.8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0,621,950.7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18.58元/股。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银行专项贷款资金。本次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 ()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公司既定方案,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3 思进智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思进智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73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30日、2025年11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2025-059 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 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现金分红、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因2025 2026 6 11 公司实施 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年 月 日起由 人民币20.73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20.53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3日在《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实施权益分派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26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959%,回购最高成交价为14.62元/股,回购最低成交价为10.5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0,600,188.5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前述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规定。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前述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3 京新药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京新药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6年7月20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总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9元/股(含)。具体回购金额及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时实际使用的资金和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3日、7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00.6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购买股份最高成交价为14.14元/股,购买股份最低成交价为13.4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385.200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三、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3 旷达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旷达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7)。 公司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含)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78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1 一、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1,866,4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068%,最高成交价为5.3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9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61,159,822.36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8.78元/股。上述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2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3 煌上煌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煌上煌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00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7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6年7月22日公司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4%,成交最高价为9.33元/股,成交最低价为7.9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6,384,400.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均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3 兴欣新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兴欣新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2.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7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等公告。 一、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暂未实施本次股份回购。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并在回购期间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3 力盛体育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力盛体育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事项概述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自筹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且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7.7元/股(含)。 若以回购金额上限4,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7.7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259,887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1.21%;若以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2,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7.7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129,944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61%。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2026 7 16 公司于 年 月 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书的公告》《回购报告书》,并于2026年7月21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402,700 0.2157% 10.92 / 购公司股份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最高成交价为 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9.7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112,034.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三、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3 润建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润建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形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6.94元/股(含),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867,51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012%,最高成交价为51.3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4.65元/股,成交总金额14,284.1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公司既定方案,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3 中炬高新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炬高新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6年1月19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的自有资金及银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不超过人民币26.00元/股的价格,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及2026年1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炬高新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5-073)及《中炬高新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7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79.5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3%,购买的最高价为20.32元/股、最低价为17.81元/股,支付的金额为3,349.2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6年7月月底,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835.3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37%,购买的最高价为20.32元/股、最低价为17.25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34,348.97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股份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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