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86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兴瑞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激励类型。公司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若公司在回购实施期间内,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自2025年5月29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31元/股相应调整为不超过30.70元/股。因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自2025年9月30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30.70元/股相应调整为不超过30.60元/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公司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共计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最高成交价为16.88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739元/股,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金额为841,992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1:14 四川九洲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四川九洲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 年4月17日、2025年4月29日召开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2025 年度第三次会议及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的股份将依法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 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6.37元/股(含),未超过董事会审 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回 购资金总额以回购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结果 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和2025年4月30 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十三届董事会2025 年度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23)、《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7)。 鉴于公司2024年度分红派息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4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公司已对回 购价格上限进行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6.37元/ 股(含本数)调整至不超过26.27元/股(含本数)。 依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 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 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6,481,887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0.6337%,最高成交价为16.4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4.39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0,173,246.23元(不含交易费用)。本 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 价格未超过人民币26.27元/股(含本数),进展情况符合既定的 回购方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 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 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 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 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 回购股份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34 英集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英集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2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7.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2月 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0)。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如下: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07,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429,331,405股的比例为0.0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5.06元/股,最低价为15.0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609,67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9 浪潮信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浪潮信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20日、2025年7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2025年7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收到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25,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最高成交价60.00元/股,最低成交价53.71元/股,成交总金额35,589,513.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4 美的集团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美的集团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A股股份,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00元/股,回购金额为不超过100亿元且不低于50亿元,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下简称“50-100亿A股回购方案”)。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报告书》。 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A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00元/股,回购金额为不超过30亿元且不低于15亿元,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下简称“15-30亿A股回购方案”)。公司于2025年4月9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报告书》。 一、公司累计回购A股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1、15-30亿A股回购方案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A股股份数量为20,564,59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679%,最高成交价为80.4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9.5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509,865,81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2、50-100亿A股回购方案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A股股份数量为76,781,14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994%,最高成交价为77.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9.91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5,598,773,337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4 中京电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京电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为3000万元-5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12元/股。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以及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回购报告书》(2025-02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39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23%,回购最高价为8.15元/股,最低价为7.70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10,946,425.50元(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59 ST广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ST广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发 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立足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和价值增长,为维护公司市值、提升每股收益及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回购股份并 全部注销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2024年7月3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 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和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的自有 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84元/股,回购股份全部予以注销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 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6)。 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 事会2024年第十二次会议和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和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将“不超过人民币7.84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11.0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6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6)。 公司于2025年7月2日、2025年7月1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 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长9 个月,即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为自2024年7月31日至2026年4 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 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 公司股份14,770,4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193,329,151股的比 例为1.24%,购买的最高价格为10.96元/股、最低价格为4.62元/ 股,已支付回购股份的总金额为84,985,433.6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 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39 中瑞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瑞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 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4.66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毕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1)。 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4.66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4.31元/股(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时间为2025年6月11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尚未开始实施股份回购。 (二)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5年10月10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03,39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4%(截至2025年10月10日,公司总股本为147,328,040股),最高成交价为24.8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4.4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998,766.7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交易申报符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9 ——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39 宁德时代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宁德时代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40亿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含本数)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A股股份15,990,782股,占公司同日A股总股本的0.3629%,最高成交价为317.6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31.5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4,385,504,687.90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回购公司股份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回购公司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39 中胤时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胤时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胤时尚”)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超过4,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19.20元/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已于2025年5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现将公司股份回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6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4.9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4.64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2,445,832.99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既定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 ()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未同时进行实施股份回购和股份发行行为。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34 哈尔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哈尔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资金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00元/股(含),回购股份用于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4月24日、4月26日分别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以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4)。 2025年5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11.00元/股(含)调整为10.85元/股(含)。 二、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605,55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20%,其中,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8.41元/股,最低价为7.6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983,74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9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价格区间、资金来源均符合回购股份方案的有关规定。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19 安科瑞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安科瑞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股份报告书》。 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实施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于2025年9月11日实施了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和《回购报告书》的有关规定,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30.00元/股调整为29.70元/股,由29.70元/股调整为29.60元/股。除以上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和《关于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7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48%。最高成交价格24.86元/股,最低成交价格21.5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82,200,442.00元(不含手续费)。 本次回购符合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依据既定的股份回购方案,根据后续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19 国脉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国脉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公司已回购股份的议案》。鉴于本次回购目的已实现,为集中资源发展公司主营业务,促进并购业务落地,董事会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全部已回购股份15,536,6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4%)。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2025 8 22 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年 月日发布的《关于回购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首次减持了回购股份,并于2025年9月16日发布了《关于首次减持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上述公告详见《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本次减持所得资金将有助于推动公司在物联网、智慧健康核心赛道的并购,补充业务、技术短板。同时公司资产状况优良,现金流充足,将保留战略储备金用于维护股东价值。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公司已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20,000 10 / (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元股。本次回购后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根据市场情况及相关规则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如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出售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截至2024年3月21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共计15,536,6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4%,回购均价为6.46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00,310,103.61元(含交易费用)。 二、截至上月末减持进展情况 2025 9 30 截至 年 月 日,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回购股份 10,0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达到1%,成交总额为116,283,133.00元(未扣除交易费用、税金),成交最高价为11.75元/股,最低价为11.22元/股,均价为11.54元/股。 本次减持符合公司既定的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根据监管规定: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5,461,659 出售回购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剩余回购股份股将自首次出售股份90日后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减持。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公司已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继续实施对应股份减持计划,对应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本次减持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9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19 招商积余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招商积余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8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90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0.78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56亿元,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已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股票回购增持贷款合同》,公司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中的自筹资金,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贷款。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1,42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34%,最高成交价为11.6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4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856,924.46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19 盛路通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盛路通信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A 人民币普通股( 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4,29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8,58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85元/股(含),具体的回购资金总额、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实施完毕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如下: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11%,最高成交价为7.3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7,260,298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10.85元/股(含)。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9 —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 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回购,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14 利元亨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利元亨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拟不超过人民币36.6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28日、2025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1,413,421 0.8377% 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回购成交 的最高价为28.50元/股,最低价为21.9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585,686.7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09 明阳电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明阳电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阳电路”)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16元/股(含),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自2025年5月30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18.16元/股(含)调整为18.03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5月14日、2025年5月23日、2025年5月27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尚未回购股份。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1 资风险。 【19:09 工大科雅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工大科雅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利益共享机制以及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骨干技术人员、业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快速地发展,为股东带来更为持久丰厚的回报,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择机将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31元/股(含,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1元/股的情况下,按本次回购资金最高人民币5,000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612,903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4%;按本次回购资金最低人民币3,000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967,741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8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回购金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回购金额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和2025年9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2)。 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305,600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25,036,010元(不含交易费用),累计回购的股份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08%,本次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20.2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8.35元/股,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价格、数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9:09 蓝思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蓝思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34.60元/股(根据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调整后),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2025年7月9日,公司首次实施了本次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8日、2025年7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公告如下: 一、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1,486,995 A 0.03% 30.15 购公司股份数量 股,占公司目前 股总股本的 ,最高成交价为 / 22.50 / 42,168,46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实施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既定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①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②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委托价格不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①开盘集合竞价;②收盘集合竞价;③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09 朗进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朗进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25.41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2024 11 5 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年 月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尚未实施本次股份回购,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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