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86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时间:2025年10月10日 23:05:29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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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4 锡业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锡业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业股份”或“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21.19元/股(含),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37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225%,最高成交价为19.9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74元/股,成交金额为7,005,300.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前述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规定,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的时间、股份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前述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择机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44 奥飞娱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奥飞娱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25年2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回购的公司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和/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总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4元/股(含),具体回购金额及回购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使用的资金和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8日、2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以及《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7)等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5年2月21日披露《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承诺向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且贷款比例不超过回购金额的90%的贷款资金,专项用于回购本公司股票,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公司已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按相关条件签署了《股票回购贷款借款合同》。

二、本次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规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现将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163,1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520%,最高成交价为9.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7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80,801,995.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为实施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7,420,0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9月26日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至“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01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数量为743,100股。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44 中绿电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绿电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8日、2025年9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股份回购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并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184.28万元至9,276.42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31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自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2025年9月16日-2026年9月15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2025年9月17日、2025年9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7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暂未实施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符合既定的回购方1
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案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证券持有信息(深市)

【17:44 荣晟环保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荣晟环保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10/25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10,000万元~2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7,201,232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2.64%
累计已回购金额80,693,176.72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0.77元/股~11.59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23日、2024年11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银行回购专项贷款等)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36元/股(含本数),回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不低于1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2024年1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70)、《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80)。

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5月15日起,由不超过人民币16.36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5.88元/股(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因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10月16日起,由不超过人民币15.88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5.31元/股(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201,232股,占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股本272,624,718股的2.6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1.59元/股、最低价为10.7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693,176.72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情况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44 三环集团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三环集团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A股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5,133,8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679%,最高成交价为35.7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2.0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175,423,107.80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44 创新新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创新新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3/7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3月24日~2026年3月23日
预计回购金额10,000万元~2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4,378,450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1166%
累计已回购金额17,999,145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3.93元/股~4.24元/股
2025 9 1 3,756,072,163
注:公司股份总数于 年 月 日变更为 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6日、2025年3月2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和2025年3月25日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根据本次回购预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用途为全部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最终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回购股份期限为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预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5年3月24日至2026年3月23日。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5.71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预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按照上述回购价格上限及回购资金总额的上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7,513,135股至35,026,269股,占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本次回购预案时总股本的0.43%至0.8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7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0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如下:2025年9月,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3,615,250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4,999,46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4,378,450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比例为0.1166%(公司股份总数于2025年9月1日变更为3,756,072,163股),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24元/股、最低价为3.9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7,999,14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44 大秦铁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大秦铁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8/29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9月23日~2026年9月22日
预计回购金额100,000万元~15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0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
累计已回购金额0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0元/股~0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秦铁路”)分别于2025年8月27日、2025年9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金额为人民币10亿元—15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为8.19元/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9日、2025年9月24日披露的《大秦铁路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大秦铁路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及《大秦铁路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如下: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尚在进行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暂未实施股份回购。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44 迎丰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迎丰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3/2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3月19日~2026年3月18日
预计回购金额6,000万元~12,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8,748,525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1.99%
累计已回购金额54,153,998.25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4.31元/股~7.94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商业银行回购专项贷款等)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0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01)以及2025年3月27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3)。

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8.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7.94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9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748,52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99%,成交的最高价为7.94元/股(除权除息后价格),最低价为4.31元/股(除权除息前价格),已支付的总金额为54,153,998.2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44 际华集团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际华集团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12/7,由董事会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年12月23日~2025年12月22日
预计回购金额10,000万元~2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3,055.9001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6958%
累计已回购金额10,000.1808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2.51元/股~4.02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12月23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的议案,拟以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际华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5-01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9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30.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7%,购买的最高价、最低价均为3.62元/股,支付的金额为111.858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3,055.9001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6958%,购买的最高价为4.02元/股、最低价为2.5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0000.1808万元。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44 盛屯矿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盛屯矿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8/29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8月28日~2026年8月27日
预计回购金额50,000万元~6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33,582,400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1.0866%
累计已回购金额278,995,545.00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8.1029元/股~8.7500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50,000万元(含)且不高于6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1.82元/股,回购用途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项。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39)。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3,58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866%,购买的最高价为8.7500元/股、最低价为8.1029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8,995,545.00元(不含交易手续费)。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44 中国东航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国东航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5年9月30日,A股回购进展如下:
A股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8/30
A股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年11月8日~2025年11月7日
预计回购A股金额2.5(含)亿元~5(不含)亿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A股股数8,955.39万股
累计已回购A股股数占总股 本比例约0.4017%
累计已回购A股金额(人民 币,不含交易费用)约33,680.02万元
实际回购A股价格区间(人民 币)3.53元/股~4.10元/股
? 截至2025年9月30日,H股回购进展如下:
本公司累计回购11,400.60万股H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511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03港元/股,最低价为2.26港元/股,成交总金额约为31,134.67万港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30日、2024年11月8日召开董事会2024年第4次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ChinaEasternAirlinesCo.,Ltd.
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在A股和H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拟回购A股不低于人民币2.5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不含);H股不低于人民币2.5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不含)(最终依据汇率折算港元),回购期限从2024年11月8日至2025年11月7日。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4-07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1、A股回购进展
2025年9月,公司未进行A股回购。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累计完成回购A股数量为8,955.39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01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10元/股,最低价为3.53元/股,成交总金额约为33,680.0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2、H股回购进展
2025年9月,公司未进行H股回购。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累计完成回购H股数量为11,400.6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11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03港元/股,最低价为2.26港元/股,成交总金额约为31,134.67万港元(不含交易费用)。

3、回购进展小结
2025年9月,公司未进行回购。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累计完成回购股份数量为20,355.99万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9132%。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ChinaEasternAirlinesCo.,Ltd.
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4 杰克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杰克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4/8,由董事会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4月7日~2026年4月6日
预计回购金额7,500万元~15,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4,872,678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1.0228%
累计已回购金额131,061,568.56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24.60元/股~31.94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7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7,500万元(含)且不超过15,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公司实施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37.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6.53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4,872,678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228%,购买的最高价为31.94元/股,最低价为 24.6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131,061,568.56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4 国电南瑞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国电南瑞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4/15,由时任董事长山社武先生于2025/4/7 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5亿元~10亿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20,947,491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261%
累计已回购金额461,634,688.09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21.71元/股~22.31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年4月7日,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时任董事长山社武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回购公司股份。2025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4.13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从2025年4月14日至2026年4月13日。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及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4.13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3.55元/股(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8日、4月15日、6月23日、9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临2025-016)、《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临2025-018)、《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临2025-040)、《关于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临2025-05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0,947,491股,占公司总股本8,032,088,259股的比例为0.261%,购买的最高价为22.31元/股,最低价为21.71元/股,支付资金总金额为461,634,688.09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4 德邦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德邦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4/25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5月16日~2026年5月15日
预计回购金额7,500万元~15,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0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
累计已回购金额0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0元/股~0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低于人民币7,50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人民币16.00元/股(含)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0)。

在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后,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5.85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5年6月11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在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披露如下: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尚未开始实施回购。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4 四川路桥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四川路桥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4/30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4月30日~2026年4月29日
预计回购金额10,000万元~2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2,028,900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0233%
累计已回购金额17,659,481.67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8.62元/股~8.79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债

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12.54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因公司实施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以2025年7月11日为除息日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77元(含税),因此本次回购股份的价1
格上限自2025年7月11日起,由人民币12.54元/股调整为人民币12.16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编号为2025-050、2025-072、2025-086的相关公告)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028,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233%,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8.7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62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7,659,481.67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4 龙旗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龙旗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4/9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4月8日~2026年4月7日
预计回购金额2.5亿元~5亿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7,499,937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1.60%
累计已回购金额299,819,751.05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37.55元/股~42.49元/股
注:公司已于2025年7月15日完成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465,096,544股变更为469,381,544股,上述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以变更后的总股本469,381,544股为基数计算。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50元/股(含),回购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2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9月,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7,499,937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2.49元/股、最低价为37.55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299,819,751.05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4 绿能慧充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绿能慧充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12/5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6,000万元~12,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871.94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1.24%
累计已回购金额7,119.32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6.75元/股~8.96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召开公司十一届二十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00元/股(含)。

本次回购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12月10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7)。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9月,公司未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截至2025年9月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871.9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4%,购买的最高价为8.96元/股、最低价为6.75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7119.32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39 山金国际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山金国际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山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9日、5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依法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9.7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30日、5月2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进展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1,834,9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其中,最高成交价为19.45元/股,最低成交价17.8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4,092,534.43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回购价格未超过确定的价格上限29.70元/股(含)。公司回购进展情况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A股股份实施过程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交易价格等符合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39 金风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金风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关于回购 A股股份的进展情况
金风科技(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并经2025年5
月20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
别股东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票,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
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实施期限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
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之日不超过12个月。回购的资金
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具体
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按回购金额上限5亿元
(含)、回购价格上限13.28元/股(含)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为3,765.06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89%。按回购金额下限
3亿元(含)、回购价格上限13.28元/股(含)进行测算,预计回购
股份总数为2,259.04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
(https://www.hkexnews.hk)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
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截至
2025年9月30日,公司尚未回购A股股份。

二、关于回购 H股股份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H股的一般
性授权的议案》,并经2025年6月26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
及2025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2025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
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有效期内以自有资金回购H股股份,回
购股份总数不超过本议案于股东会及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当日公
司已发行H股总数(不包括任何库存股份)的10%。回购价格不能
等于或高于回购日之前5个交易日H股在联交所的平均收市价的
105%。公司回购H股股份将予以注销或持做库存股份。本次回购H
股股份的授权有效期将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结束之日或公司股
东会及类别股东会议通过特别决议案撤销或修改本授权之日的较早
日期届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
(https://www.hkexnews.hk)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尚未回购H股股份。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将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39 棕榈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棕榈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股份回购基本情况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5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37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依法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并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3)等相关公告。

二、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长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第二期股份回购实施期限的议案》。为更好地保障公司第二期股份回购事项的顺利实施,履行公司对资本市场的承诺,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决定将第二期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长三个月,实施期限延长至2025年11月4日止(即延长后公司第二期股份回购实施期限为2024年8月5日至2025年11月4日)。除延长回购实施期限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事项已于2025年8月6日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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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关于延长公司第二期股份回购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三、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181,400股,回购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的0.12%,最高成交价为2.3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31元/股,回购总金额为5,073,816.00元(不包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2.37元/股。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具体如下:(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未在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2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及公司情况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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