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170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17:55 纳芯微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纳芯微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0元/股(含),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于每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3月,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255,642股,占公司总股本162,623,433股的比例为0.7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75.39元/股,最低价为148.9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8.08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5 南新制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南新制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53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7)。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3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69,800股,占公司总股本274,400,000股的比例为0.0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7.84元/股,最低价为7.7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27,248.0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288,014股,占公司总股本274,400,000股的比例为0.8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8.92元/股,最低价为7.0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245,862.5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股份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5 中控技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控技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超募资金(含利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8.81元/股(含),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5日在上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7)。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实施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公司将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6,201,120股,占公司总股本791,189,527股的比例为0.783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人民币57.00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48.3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13,553,132.34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5 禾迈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禾迈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发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3月,公司未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24,073,545股的比例为0.1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98.92元/股,最低价为93.6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7,358,244.7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5 中炬高新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炬高新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6年1月19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的自有资金及银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不超过人民币26.00元/股的价格,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及2026年1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炬高新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5-073)及《中炬高新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3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583.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5%,购买的最高价为19.09元/股、最低价为17.66元/股,支付的金额为10,706.5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6年3月月底,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823.6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6%,购买的最高价为19.09元/股、最低价为17.6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5,131.1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股份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5 旗滨集团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旗滨集团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5年9月25日至2026年9月24日),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00元/股(含),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回购的数量不低于1,100万股(含)且不超过2,200万股(含),最终回购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间的具体实施结果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本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旗滨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91)。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3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39,000股,占2026年3月31日公司股本总额2,958,653,728股的0.0013%,购买的最高价为6.70元/股、最低价为6.65元/股,支付的金额为260,290.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8,057,216股,占回购前公司股本总额2,683,578,190股的1.0455%,占2026年3月31日公司股本总额2,958,653,728股的0.9483%,购买的最高价为7.43元/股、最低价为5.87元/股,回购累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96,607,272.07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前股本总额与2026年3月31日股本总额的差异为“旗滨转债”在此期间实现转股275,075,538股的原因所致。公司本次回购累计使用资金占公司披露回购方案的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比例为98.30%。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根据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5 凌钢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凌钢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允许的用途。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如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55元/股计算,按回购金额下限5,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960.78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0.69%;按回购金额上限10,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921.56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1.37%。 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2025年4月22日、5月7日、6月5日、7月2日、8月5日、9月2日、10月10日、11月4日、12月2日、2026年1月1日,2月3日和3月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编号:临2025-027)《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编号:临2025-034)《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编号:临2025-038)《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编号:临2025-051、临2025-056、临2025-070、临2025-075、临2025-085、临2025-091、临2025-098、临2026-003、临2026-00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3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0万股。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404.86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8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46元/股,最低价为1.71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76.37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股份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5 林洋能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林洋能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最高价不超过人民币8.75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临2026-0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3月底,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322.3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3%,成交的最高价为6.57元/股,成交的最低价为6.09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4,523.87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第四期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7 管指引第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5 四川长虹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四川长虹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川长虹”)分别于2025年5月8日、2025年6月26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元/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已收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市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4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3.95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2025年7月18日(本次权益分派的除权除息日)生效。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19日、2025年7月8日、2025年7月11日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临2025-049号)、《四川长虹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临2025-054号)及《四川长虹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临2025-056号)。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3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3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为10,542,900股,占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总股本的比例为0.2284%,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9.95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8.52元/股,支付的金额为人民币96,866,101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8,846,700股,占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总股本的比例为0.4083%,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10.01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8.52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6,292,548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5 中远海发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远海发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并于2025年9月2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回购股份的议案》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披露了《中远海发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公告暨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数量 4,000万股-8,000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6年3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A股股份150万股,占1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14%,购买的最高价为2.75元/股、最低价为2.7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407.99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A股股份1801.63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365%,购买的最高价为2.75元/股、最低价为2.43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约为人民币4624.7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5 纵横通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纵横通信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前述回购股份在公司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的方式出售,并应在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3 告后 年内完成出售。 ? 出售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6年2月1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公司计划自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不超过4,500,000股回购股份(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1.95%),所得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尚未出售已回购股份。 一、出售主体出售前基本情况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出售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
√是□否 (三)在出售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是√否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出售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出售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规定,公司本次出售股份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出售的委托; 3、每日出售的数量不得超过出售预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25%,但每日出售数量不超过20万股的除外; 4、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5、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基于以上要求及市场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因素,公司可能存在无法按计划完成出售的情形。 (二)出售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三)其他风险 本次出售回购股份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出售计划实施进展情况,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5 奥瑞德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奥瑞德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回购股份将在披露回购实施结果公告12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则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后36个月内完成出售。公司如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出售的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 ? 减持计划进展情况 2025年9月2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集中竞价减持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4),公司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2024年已回购股份。减持期间为自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等导致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分别于2025年11月15日、2025年12月2日、2026年1月6日、2026 年2月4日、2026年3月3日、2026年3月18日披露了《关于集中竞价减持已回购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2、临2025-060、临2026-001、临2026-007、临2026-008、临2026-009)。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2024年已回购股1 份32,748,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19%,成交的最高价为4.88元/股、最低价为3.56元/股,成交均价为4.0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31,156,515.4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024年已回购股份数为2,973,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1%。现将有关减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根据规定,在出售期间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
√是□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是√否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规定,公司本次减持股份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出售的委托; 3、每日出售的数量不得超过出售预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25%,但每日出售数量不超过20万股的除外; 4、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5、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基于以上规定及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因素,可能存在无法按计划完成减持的情形。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三)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减持计划的要求。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 【17:55 中国核电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国核电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回购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98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5月8日、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4、2025-040、2025-04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3月,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2,285,300.00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9,999,212.00元。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50,557,457.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25%,购买的最高价为9.65元/股,购买的最低价为8.4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453,780,032.49元(不含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0 瑞德智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瑞德智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8日、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不低于2,500万元且不超过5,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42.00元/股(含本数),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期限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以及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0)。 根据公司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鉴于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6月10日实施完毕,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2.00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1.71元/股(含本数),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5年6月10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6 3 31 截至 年 月 日,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333,400股,占公司现总股本的1.31%,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31.0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24.4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5,490,890.13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回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注:以上数据计算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0 京基智农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京基智农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438,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03%,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9.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0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94,463,882元(不含相关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0 三全食品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三全食品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和/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5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50元/股(含);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25日、2026年3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0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455,64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28%,最高成交价为12.7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2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0,475,129.3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中限定条件的要求。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0 中锐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锐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即10,879,538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即21,759,075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6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2024年度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3、2024-044、2024-047)。 公司已于2025年7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公司决定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6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5元/股(含),同时对回购实施期限延长9个月,延期至2026年4月24日止,即回购实施期限为自2024年7月25日至2026年4月24日。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1 / 3 (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2025-042)。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7,9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1,085,209,283股)的比例为0.73%;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3.4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3.2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699.3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回购指引》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由于临近实施期限,本次回购股份可能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超过回购价格上限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同时,因公司在贵州地区的应收款项被长期拖欠,本次回购股份可能存在资金不足而无法按期完成的风险。 2 / 3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0 千味央厨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千味央厨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银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等)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3.21元/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6日和2025年5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股份回购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24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最高成交价为43.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2.3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9,982,693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股份回购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17:50 太阳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太阳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2日、2025年5月1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不高于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69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2025年5月16日、2025年5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40)、《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63)、《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66)。 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根据《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相关规定,公司股份回购方案中的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6.69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6.63元/股,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7月11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77)。 因公司实施2025年三季度权益分派,根据《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相关规定,公司股份回购方案中的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6.63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6.57元/股,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6年1月8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5年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930,100股,占公司2025年12月底总股本3,924,442,493股的0.28%,最高成交价4.81元/股,最低成交价4.44元/股,成交总金额49,862,897.00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价格未超过上限。进展情况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回购股份的回购价格区间、资金来源均符合回购股份方案的有关规定。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0 杰瑞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杰瑞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提示: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杰瑞股份”)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公司自筹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49.00元/股,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因公司在回购期间实施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和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回购价格分别进行调整,由不超过49.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48.31元/股(含),后调整为不超过48.16元/股(含)。 2025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将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48.16元/股调整为90.00元/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5-032、2025-039、2025-067、2025-092号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61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5%,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89.7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3.67元/股,成交金额151,130,513.54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股份价格未超过相应期间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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