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170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19:35 丽尚国潮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丽尚国潮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实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开展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回购方案,共计回购公司股份7,278,4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6%,回购均价4.27元/股,回购资金总额3,107.3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将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披媒体上刊登的《丽尚国潮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17日披露了《关于集中竞价减持公司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自前述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按市场价格减持不超过7,278,466股的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96%)。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形,公司将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尚未减持已回购股份。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根据规定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
√是□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是√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规定,公司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应当遵守以下要求: 2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出售的委托; 3、每日减持的数量不得超过减持预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25%,但每日减持数量不超过20万股的除外; 4、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5、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按照规定,下列期间不得减持已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2、公司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基于前述的要求和规定以及市场可能出现的不确定性因素,可能存在无法按照计划完成减持的情形。若出现前述情形,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存在出售数量、出售时间、出售价格的不确定性。 □是√否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三)其他风险 公司将在本次减持期间内,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30 大华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大华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7.72元/股(含),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及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回购股份的价格调整为不超过27.08元/股(含)。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本次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7,49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3%,最高成交价为19.8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1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0,995.3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30 万润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万润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润股份”)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万润股份: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55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万润股份: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和《万润股份: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3)。 由于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有关规定,公司将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16.55元/股(含本数)调整为16.45元/股(含本数),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6月6日(除息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披露的《万润股份: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7,059,2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922,959,225股的0.7648%,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6.4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31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100,082,059.02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价格未超过16.45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30 能特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能特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了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70元/股(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5年7月19日至2026年7月18日),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9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80)。 依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4,236,100股,累计回购的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2,475,626,790股)的1.38%,最高成交价为4.3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9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3,998.6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进展情况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1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的既定方案。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30 亿道信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亿道信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数量不低于150万股且不超过300万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3.77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1)。 一、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50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42,634,000股的1.06%,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47.3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44.7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68,992,162元(不含交易费用)。前述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30 恒铭达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恒铭达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7.12元/股(含本数),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回购股份报告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6,266,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的2.45%,最高成交价为53.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2.2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99,809,108.8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回购指引》的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30 湖南白银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湖南白银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6月23日、7月18日、9月4日、10月16日及11月5 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关于调 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以集 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 票用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 不低于人民币9,260.06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2,324.06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元/股,回购股份期 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 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6月24日、2025年 7月18日、2025年9月5日及2025年10月17日刊登于《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的公告》《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 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 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回购股份 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 了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19,76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 本(282,308.86万股)的0.70%,最高成交价为6.74元/股, 最低成交价4.47元/股,合计成交总金额105,991,688.3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及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价 格、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 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 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 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 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 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 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 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30 久立特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久立特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转换上市公司未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均含本数),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暂未实施本次股份回购。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于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公告。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按照《回购报告书》中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实施股份回购,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回购股份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30 泰达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泰达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股份”或“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24日和7月1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和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回购专项贷款及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00万元至7,000万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5.89元/股,回购的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和2025年7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6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62)《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7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6,394,989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433%,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4.4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0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27,247,475.82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价格未超过5.89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30 长虹华意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长虹华意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8元/股,具体回购资金总额、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回购股份数量为准。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9日在《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分红派息,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9.8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9.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日在《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2025年7月15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在《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5,550,96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23%,最高成交价为7.1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4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9,494,433.3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50 宋城演艺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宋城演艺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具体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价格上限为12.00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2025年12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7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7,315,8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87%。最高成交价为9.0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6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9,988,380.8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50 三只松鼠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三只松鼠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及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而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出售)。公司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2.34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0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61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018%,最高成交价为18.8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8.35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29,983,145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实施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1 二、其它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未同时实施股份回购和股份发行行为。 (二)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规范操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50 鼎胜新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鼎胜新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6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资金不低于人民币7,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14,000万元(含),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8.00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4日、2026年3月19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2026-014)、《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26-018)。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3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51.08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702%,购买的最高价为22.99元/股、最低价为19.32元/股,支付的金额为5,416.9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6年3月底,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51.08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702%,购买的最高价为22.99元/股、最低价为19.3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5,416.9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50 卓郎智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卓郎智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潘雪平先生为践行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落实,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2024年7月4日向公司董事会提议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注销。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本次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7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8)。 2025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延长股份回购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原回购实施期限延长9个月,延期至2026年4月21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2日披露的《关于延长股份回购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2026年3月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29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3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0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尚未开始股份回购。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 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50 振华重工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振华重工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重工或公司)为加强市值管理工作,分别于2025年4月27日、2025年5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人民币6.93元/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 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票的回购报告书》,如果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其他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6.93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6.86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8日、2025年5月29日、2025年6 月17日、2025年6月19日、2025年7月2日、2025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振华重工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8)、《振华重工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2)、《振华重工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7)、《振华重工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票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5-028)、《振华重工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票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0)、《振华重工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60)。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3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3,119,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592%,购买的最高价为5.36元/股、最低价为4.37元/股,支付的金额为14,999,367.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1,791,7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238%,购买的最高价为5.36元/股、最低价为4.3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54,995,850.72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20 珠海冠宇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珠海冠宇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或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以及2025年4月17日披露的《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2.7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22.70元/股(含)调整为35.99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056,6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16.50 / 11.92 / 10,014.29 为 元股,最低价为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万元(不 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20 信宇人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信宇人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18:20 秦川物联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秦川物联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18:20 中无人机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无人机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2025年6月2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60.52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后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20),2025年6月27日披露的《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及2025年7月5日披露的《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9)。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534,4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27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2元/股,最低价为44.9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323.81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20 奕瑞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奕瑞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0.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2025 12 18 www.sse.com.cn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披露的《奕瑞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10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3月,公司未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3.8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4%,回购最高价格104.77元/股,回购最低价格98.14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06.63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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