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74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10:07 三诺生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三诺生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2025 2 20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年 月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者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15,000 30,000 币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4.00元/股(含),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部分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2025年6月13日,公司实施完成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回购股份报告书》的相关约定,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4.00/ 33.78 /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元股(含)。回购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20日、2025年2月24日、2025年6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1)、《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025-054 的公告》(公告编号: )及回购股份进展等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691,161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2.44%,本次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21.3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2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61,941,012.29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0:07 东阿阿胶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东阿阿胶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年12月22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2.08元/股(含),按回购价格上限测算,回购股份数量下限为138.73万股,上限为277.47万股,具体回购股份的价格和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完成后的股份将全部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72)、《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81)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实施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628,6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5%,最高成交价为49.2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8.8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79,992,687.96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回购指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等相关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10:07 祥源文旅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祥源文旅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价格不高于11.985元/股(含),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不高于人民币12,000万元(含本数),所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5-059)。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2026年1月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1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21.00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2%,成交的最低价为6.423元/股,最高价为6.570元/股,已支付的金额为人民币786.43万元(含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808.47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77%,成交的最低价为5.609元/股,最高价为7.486元/股,已支付的金额为人民币5,407.14万元(含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0:07 凯龙高科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凯龙高科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的议案》,根据公司于2024年2月7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之用途约定,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1,223,3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6%,15 6 2025 实施期限为自出售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个交易日后的 个月内(即 年11月17日至2026年5月16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出售的期间除外),出售价格根据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9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2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拟回购价格区间上限不超过20.00元/股(含),回购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回购报告书》(公告编2024-013 号: )。 截至2024年5月4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23,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6%,其中,最高成交价为14.1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7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4,706,128.50元(不含交易费用)。实际实施回购的时间区间为2024年2月22日至2024年4月16日。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进展与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二、出售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出售回购股份数量为490,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43%,出售所得资金总额为9,042,244元(不含交易费用),成交最高价为19.30元/股,成交最低价为17.39元/股,成交均价为18.42元/股。 本次出售符合公司既定的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出售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继续实施本次出售计划,对应出售计划存在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 (二)本次出售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上述出售期间内,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10:07 澜起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澜起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5年第一次回购股份方案于2025年9月19日实施完毕,共计回购公司股份233.90万股,回购资金总额约为20,048.60万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第一次回购A股股份方案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一、2025年第二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7月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A股股票。公司回购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8元/股(含),回购资金总1 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且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后开始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7)(以下简称“2025年第二次回购股份方案”)。 因公司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公司2025年第二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5年10月22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由不超过人民币118.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17.8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第二次回购股份方案回购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5年第二次回购股份方案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17.8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00元/股(含)。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2025年第二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5年第二次回购股份方案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二、2025年第二次回购股份方案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2025年第二次回购A股股份方案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1月,公司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A股股份166.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4%,购买的最高价为147.88元/股,最低价为115.00元/股,支付的金额总额约为人民币22,023.74万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2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0:07 智动力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智动力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06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公司于2025年9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价格将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8.75元/股(含本数),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的公告》(2025-071)。 公司已取得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承诺为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贷款专项用于公司回购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941,6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13%,最高成交价为16.3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9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44,915,689.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及交易价格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0:07 万兴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万兴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89.85元/股(含),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37,494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8%,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为70.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7.6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3,996,006.28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43,100股公司股份已于2025年8月6日非交易过户至“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394,394股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回购股票专项贷款资金。本次回购符合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价格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0:07 工大科雅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工大科雅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利益共享机制以及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骨干技术人员、业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快速地发展,为股东带来更为持久丰厚的回报,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择机将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回购价格不超过31元/股(含,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1元/股的情况下,按本次回购资金最高人民币5,000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612,903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4%;按本次回购资金最低人民币3,000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967,741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8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回购金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回购金额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和2025年9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2)。 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645,200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31,613,863.00元(不含交易费用),累计回购的股份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36%,本次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20.2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8.35元/股,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价格、数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0:07 中顺洁柔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顺洁柔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来源。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77元/股(含)。按照回购资金总额的上下限及回购价格上限9.77元/股(含)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070,625股至6,141,248股,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5年4月2日起至2026年4月1日止。内容详见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将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调整至“不低于人民币1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含)”,除上述事项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内容详见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2)。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将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1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6,0001 万元(含)”调整至“不低于人民币1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1,000万元(含)”;将回购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银行回购专项贷款等)”。除上述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内容详见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5)。 公司于2025年9月24日实施了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9.77元/股(含)调整为9.71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9月24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2月3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6,254,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约为2.04%,其中,最高成交价为8.6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0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00,293,947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为实施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 23,000,0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9月9日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至“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9月11日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50)。 截至2026年2月3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股份数量为3,254,600股。 二、其他说明 2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0:07 中国交建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国交建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6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为13.58元/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7月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交建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回购A股股份数量为42,771,746股,已回购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62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格为8.98元/股,回购成交的最低价格为8.12元/股,成交总金额约为3.70亿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约达到计划最低回购金额5亿元的74%)。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0:07 康辰药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康辰药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2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397,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5%,购买的最高价为51.40元/股、最低价为49.69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0,161,793元。本次股份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0:07 山金国际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山金国际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山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9日、5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依法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9.7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30日、5月2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进展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1,834,9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其中,最高成交价为19.45元/股,最低成交价17.8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4,092,534.43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回购价格未超过确定的价格上限29.70元/股(含)。公司回购进展情况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A股股份实施过程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交易价格等符合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0:07 梅花生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梅花生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含),不高于5,000万元人民币(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5元/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2月28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1月底,公司暂未进行股份回购,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计划。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0:07 东方创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东方创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拟用于回购的资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的A股股票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期限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2025年11月21日)不超过3个月,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11.62元/股。 2025年12月4日,公司发布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2025年12月9日的总股本871,915,55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9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2月10日;同时,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自2025年12月10日起,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原来的不超过11.62元/股调整为不超过11.59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编号为2025-040、2025-045、2025-047、2025-049和2025-050号的《关于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注册资本预案的公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和《关于实施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2月4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1,242,0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424%,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7.6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49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9,426,127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按照回购方案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并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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