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74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时间:2026年02月05日 10:20:49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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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 金风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金风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关于回购 A股股份的进展情况
金风科技(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并经2025年5
月20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
别股东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票,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
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实施期限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
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之日不超过12个月。回购的资金
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具体
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公司于2025年8月9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后调整A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将A股
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13.28元/股(含)调整为13.14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5年8月15日起生效。按回购金额上限5
亿元(含)、回购价格上限13.14元/股(含)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为3,805.18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90%。按回购金额
下限3亿元(含)、回购价格上限13.14元/股(含)进行测算,预计
回购股份总数为2,283.11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4%。具体
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
(https://www.hkexnews.hk)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
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截至
2026年1月31日,公司尚未回购A股股份。

二、关于回购 H股股份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H股的一般
性授权的议案》,并经2025年6月26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
及2025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2025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
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有效期内以自有资金回购H股股份,回
购股份总数不超过本议案于股东会及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当日公
司已发行H股总数(不包括任何库存股份)的10%。回购价格不能
等于或高于回购日之前5个交易日H股在联交所的平均收市价的
105%。公司回购H股股份将予以注销或持做库存股份。本次回购H
股股份的授权有效期将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结束之日或公司股
东会及类别股东会议通过特别决议案撤销或修改本授权之日的较早
日期届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
(https://www.hkexnews.hk)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6年1月6日,公司回购H股股份的数量为10,000股(约占
公司总股本的0.000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4.510港元/股,最
低价为14.500港元/股,成交均价为14.505港元/股,成交总金额(不含交易费用)为145,050港元。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将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0:07 科大国创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科大国创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 ” 2025 4 27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年 月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含),具体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2025 4 29 www.cninfo.com.cn
公司于 年 月 日在巨潮资讯网(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5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92,031,018股的0.09%,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24.9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2.5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6,013,67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回购股票专项贷款资金。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0:07 龙佰集团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龙佰集团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因公司实施了2025年第一季度权益分派和2025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24.82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4.22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025年7月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564,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656%,最高成交价为16.3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1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5,481,016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后续将根据市场及公司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回购期间,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0:07 绿发电力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绿发电力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天津绿发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8日、2025年9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股份回购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184.28万元至9,276.42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31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自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2025年9月16日-2026年9月15日)。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实施了2025年半年度分红派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调整,由不超过人民币13.31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3.27元/股,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10月28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2025年9月17日、2025年9月23日、2025年10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72)、《关于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7)。

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635,653股,占公司总股本2,066,602,352股的0.32%,最高成交价8.46元/股,最低成交价8.25元/股,成交总金额55,411,536.24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13.27元/股。进展情况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回购股份的回购价格区间、资金来源均符合回购股份方案的有关规定。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案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证券持有信息(深市)
2

【10:07 集友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集友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具体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回购报告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第一次回购于2024年2月6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实施,回购股份数量为18,6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3.55%(回购结果详见《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具体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回购报告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第二次回购于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9月5日期间实施,回购股份数量为13,090,0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2.5%(回购结果详见《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两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1,690,0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6.04%。回购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3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后予以注销。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1
2025年9月1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集友股份关于集中竞价减持公司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计划自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上述2024年第一次回购股份中不超过10,480,000股(不超过前述第一次回购股份数量的56.34%,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减持计划完成后剩余的已回购股份用途按《回购报告书》保持不变。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等导致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减持回购股份
34,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65%(具体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首次减持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共减持回购股份数量为5,2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991%,成交总额为52,631,545.00元(未扣除交易费用、税金),成交最高价为10.38元/股,最低价为9.90元/股,均价为10.04元/股。本次减持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26,450,0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430%。

现将有关减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股东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持股数量31,690,040股
持股比例6.04%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集中竞价交易取得:31,690,040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2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根据规定在减持期间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减持进展情况。
股东名称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减持计划首次披露日期2025年9月19日
减持数量5,240,000股
减持期间2025年10月20日~2026年1月31日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集中竞价减持,5,240,000股
减持价格区间9.90~10.38元/股
减持总金额52,631,545.00元
减持比例0.9991%
原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2%
当前持股数量26,450,040股
当前持股比例5.0430%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是√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3
2、不得在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出售的委托;
3、每日出售的数量不得超过出售预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25%,但每日出售数量不超过20万股的除外;
4、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5、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基于以上规定及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因素,可能存在无法按计划完成减持的情形。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计划。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计划存在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三)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减持计划的要求。公司将在本次减持期间内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0:07 梅雁吉祥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梅雁吉祥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于回购完成公告披露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回购完成公告披露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 出售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披露《关于出售公司2024年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计划自2025年12月12日起至2026年6月1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出售上述已回购股份,计划出售数量不超过23,879,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6%。

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尚未出售该笔回购股份。

一、出售主体出售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股东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1
持股数量91,620,121股
持股比例4.83%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集中竞价交易取得:91,620,121股
上述出售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出售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因以下原因披露出售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根据规定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进展情况
股东名称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出售计划首次披露日期2025年11月20日
出售数量0股
出售期间2025年12月12日~2026年6月11日
出售方式及对应出售数 量集中竞价减持,0股
出售价格区间0~0元/股
出售总金额0元
出售比例0
原计划出售比例不超过:1.26%
当前持股数量91,620,121股
当前持股比例4.83%
(一)本次出售事项与公司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二)在出售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2
三、出售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出售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出售的委托;
3、每日出售的数量不得超过出售预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25%,但每日出售数量不超过20万股的除外;
4、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5、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出售该笔回购股份,剩余出售期限内,受市场环境变化、监管规则约束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无法按期完成全部出售计划的情形。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监管要求,择机实施股份出售。

(二)出售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三)其他风险
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股份出售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10:07 广汇物流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广汇物流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7/16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7/31~2026/4/30
预计回购金额20,000万元~4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1,477.04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1.24%
累计已回购金额8,498.54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4.62元/股~10.96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发
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立足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和价值增长,为维护公司市值、提升每股收益及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回购股份并
全部注销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2024年7月3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
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和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的自有
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84元/股,回购股份全部予以注销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
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6)。

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
事会2024年第十二次会议和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和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将“不超过人民币7.84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11.0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6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6)。

公司于2025年7月2日、2025年7月1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
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长9
个月,即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为自2024年7月31日至2026年4
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
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
公司股份14,770,4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193,329,151股的比
例为1.24%,购买的最高价格为10.96元/股、最低价格为4.62元/
股,已支付回购股份的总金额为84,985,433.6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
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0:07 九丰能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九丰能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3、通过持续的股份回购计划,积极预防和应对系统性、突发性、极端性二级市场异常波动及流动性风险,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服务于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等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2026年1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1月,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本次回购实施起始日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768.9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最高成交价36.91 / 25.52 / 23,374.54
为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万元
(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7 ——
引第 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0:07 大全能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大全能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4/23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4月21日~2026年4月20日
预计回购金额5,000万元~1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1,135,717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0529%
累计已回购金额28,994,925.98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8.79元/股~27.18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年4月21日,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4.0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135,717股,占公司总股本2,145,205,724股的比例为0.052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7.18元/股,最低价为18.7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994,925.9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0:07 正和生态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正和生态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2/24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年2月23日~2026年2月22日
预计回购金额2,000万元~4,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69.99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33%
累计已回购金额589.65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7.81元/股~10.5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2)。

公司于2025年2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将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长6个月,延期至2025年8月22日止,即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为自2024年2月23日至2025年8月22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2日披露的《关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并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2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6元/股(含),若后续股价持续超出当前上限16元/股(含),公司将继续动态调整回购价格上限,以保障回购计划顺利实施。同意将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长6个月,延期至2026年2月22日止。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并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9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3%,回购最高成交价格为10.5元/股,回购最低成交价格为7.8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96,52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0:07 包钢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包钢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年4月19日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5月22日至2026年5月21日
预计回购金额1亿元(含)——2亿元(含)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5413.4800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120%
累计已回购金额13000.1341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79元/股—2.72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
年4月17日、2025年5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
币2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2.73元/股,本次回购股份将
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和2025年6月21日
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于每个月的
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2026年1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7960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8%,成交的最高价为2.69元/股、
最低价为2.3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000.0342万元(不含佣
金、手续费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
股份5413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20%,成交的最高价
为2.72元/股、最低价为1.79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13000.1341万元(不含佣金、手续费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
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
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
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0:07 维信诺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维信诺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0.5
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80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公司公告回购方案实施完毕之日的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一、股份回购实施进展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660,7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2%,最高成交价为9.1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75元/股,支付总金额为14,999,46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0:07 顺丰控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顺丰控股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自身价值的高度认同,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1期A股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第1期A股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调整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为: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1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0元/股,回购实施期限自2025年4月28日起至2026年10月29日止。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公司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进展
公司自2025年9月3日起开始实施回购。截至2026年2月3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50,958,489股,回购总金额约为人民币1,999,829,393.32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数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01%,平均成交价为人民币39.24元/股(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42.2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37.07元/股)。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1
因公司实施A股权益分派,回购价格上限自2025年9月16日起调整为人民币59.10元/股。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1)开盘集合竞价;(2)收盘集合竞价;(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

4、关于回购事项具体内容及历史进展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2025年9月4日、2025年10月10日、2025年10月31日、2025年11月1日、2025年12月2日、2025年12月12日、2026年1月5日及2026年2月3日在巨潮
www.cninfo.com.cn
资讯网( )上披露的公告。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A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0:07 中兴通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兴通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均包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3.09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尚未实施本次股份回购。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0:07 思源电气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思源电气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且不高于人民币5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9.45元/股。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和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金额和股份数量为准,所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7日、2025年6月14日和2025年7月2日刊载在《证券时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2月3日收盘,公司股价为199.50元/股,已超过公司回购股票价格上限,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0.00%。

二、后续回购安排
公司后续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结合公司资金安排情况、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的整体表现,在回购期限内按股东大会审批的回购方案择机实施回购。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10:07 中工国际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工国际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工国际”)
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
10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注12.85 /
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 元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
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
数),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2025年10
月30日、2025年11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分别披露的《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6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9
监管指引第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
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200,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6%,最高成交价为9.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6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28,504,450.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
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
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
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
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
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0:07 百利天恒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百利天恒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12/3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12月30日~2026年12月29日
预计回购金额10,000万元~2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321,398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08%
累计已回购金额9,985.42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279.72元/股~345.24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 2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万元(含),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46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9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21,3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45.24元/股,最低价为279.7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85.42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公司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0:07 纳芯微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纳芯微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11/25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11月24日~2026年11月23日
预计回购金额20,000万元~4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1,255,642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77%
累计已回购金额20,008.08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48.90元/股~175.39元/股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62,623,433股,其中包括A股142,528,433股及H股20,095,000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0元/股(含),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于每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1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521,6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2%,购买的最高价为175.39元/股、最低价为160.20元/股,支付的金额为8,733.60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255,642股,占公司总股本162,623,433股的比例为0.7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75.39元/股,最低价为148.9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8.08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0:07 贵州茅台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贵州茅台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11/6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预计回购金额人民币15亿元(含)~人民币30亿元(含)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416,853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 股本比例0.0333%
累计已回购金额571,049,685.67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322.60元/股~1,418.37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8
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并于2025年12月25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司将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1,863.67元/股(含),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回购股份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1月,公司累计回购股份329,7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为0.0263%,购买的最高价为1,418.37元/股、最低价为1,322.60元/股,支付的金额为450,946,692.58元。截至2026年1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416,8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333%,购买的最高价为
1,418.37元/股、最低价为1,322.6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571,049,685.67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0:07 国投资本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国投资本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4/10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4月9日~2026年4月8日
预计回购金额20,000万元~4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3,186,100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0498%
累计已回购金额24,484,228.00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7.58元/股~7.83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年4月9日,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投资本”或“公司”)召开九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90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自2025年7月17日起,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8.77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1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2,328,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364%,购买的最高价为7.83元/股,最低价为7.6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7,919,686.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3,186,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498%,购买的最高价为7.83元/股,最低价为7.58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4,484,228.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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