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智数科技集团(01159):联交所就上市规则第13.24条之决定

时间:2026年10月23日 09:52:43 中财网
原标题:智数科技集团:联交所就上市规则第13.24条之决定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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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159)
聯交所就上市規則第13.24條之決定
本公告乃由智數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13.09條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IVA部之內幕消息條文(定義見上市規則)而作出。

於二零二六年十月二十二日,本公司收到聯交所發出的函件(「該函件」)通知本公司,由於本公司未能維持足夠的業務運作及擁有相當價值的資產以支持其營運,以保證其股份繼續上市(根據上市規則第13.24條),其決定本公司股份將根據上市規則第6.01(3)條暫停買賣(「該決定」)。聯交所在作出該決定時,已考慮(其中包括)以下各項:
關於業務營運
傳媒及文化業務(「傳媒及文化業務」)自二零一七年起為本公司主要業務,已縮減至小規模經營,自二零二三年起並無發行新電影。現有電影組合收益大幅下降,且本公司持續錄得虧損。儘管本公司已將其重心轉移至短劇項目、AI音樂會電視節目及衛星業務,該等舉措尚未展現足夠的業務運作:短劇及AI音樂會業務規模有限,且衛星業務(「衛星業務」)仍處於初步階段,並無營運往績,且自其開展以來業務模式已發生重大變化。整體而言,聯交所並不信納本公司的業務為可行及可持續。

傳媒及文化業務
本公司現有電影業務已大幅惡化,而聯交所並不認為該惡化屬暫時性低迷:(a)業務已縮減至小規模。自二零二三年起,並無發行新電影,且現有組合收益由截至二零二三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財政年度的80.3百萬港元下降至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財政年度(「二零二五財年」)的21.9百萬港元。收益不足以抵銷營運成本,導致過去五年持續錄得虧損(扣除一次性收益後);(b)於二零二五財年,本公司出售其附屬公司,亦就其在電影、電視節目及節目版權的投資悉數計提減值,而儲備項目均處於早期發展階段或已暫停,且相關預付款的相當部分已計提減值,而剩餘潛在電影項目預付款仍處於初步階段,並無具體的製作或發行時間表;及(c)本公司的業務計劃及財務預測顯示,電影因年代久遠導致來自現有電影組合的收益將持續減少。與此同時,本公司擬進行的新電影項目仍處於初步階段,預計於短期內不會產生收益。

聯交所未能信納短劇業務及擬推出的AI音樂會電視節目將可大幅改善公司的營運規模,或令傳媒及文化業務可行及可持續:(a)由於現有電影業務下滑,本公司已將重心轉移至中短劇集項目。然而,該業務規模仍然有限。已完成的短劇項目預期於截至二零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財政年度(「二零二六財年」)僅產生略微收益;而儘管本公司已預測該等項目於二零二六財年將帶來較高收益,惟該預測中相當大部分取決於仍處於規劃或製作階段且並無發行協議之項目。即使有關預測得以實現,二零二六財年之預測毛利亦不足以抵消行政及財務費用;而本公司僅預測該等項目於二零二七年帶來有限收益及毛利,且並無具體儲備或現有項目以外之製作計劃,以證明可持續產生收益及溢利;及(b)AI音樂會電視節目亦僅對營運作出有限貢獻。本公司預測收益有限且毛利極低,其中僅有限部分贊助收入有已簽署協議支持,並已就製作該節目部分集數訂立協議。聯交所認為該節目仍屬一次性項目,而本公司並未證明有任何同類節目之儲備或其他可信計劃,以產生該節目以外收益及溢利。

衛星業務
聯交所認為衛星業務仍處於初步階段,尚未證明其具備可行及可持續的營運。該業務僅於二零二六年開始,聯交所認為其業務模式已發生重大變化。聯交所認為衛星業務尚未建立營運往績。該業務與本公司現有的傳媒及文化業務存在重大差異,而本公司尚未證明其具備任何競爭優勢,足以使其能夠獲取客戶並持續產生收益;亦為充分證明其專有軟件將如何帶來實質價值或使其有別於其他市場參與者;亦未提供充分證據,證明其具備開展必要研發的能力(包括專有專業知識、技術、基礎設施及財務資源)。聯交所認為鑒於該業務的性質,以及本公司的負債淨額狀況及資金限制,上述疑慮尤為值得關注。

因此,聯交所未信納衛星業務構成一項可行及可持續的業務。

空天地智能系統
本公司的空天地智能系統業務由多個系統組成,預期於二零二六財年年底前交付及部署。然而,所提供的有關該業務實際開發及商業化的資料有限。

其他舉措
本公司亦嘗試透過進行建議收購事項及訂立多份意向書,以多元化其他新業務舉措。然而,該等舉措仍處於初步階段,並無具體業務計劃或已簽署的最終協議,且該等舉措均未實現或產生任何收益。

關於資產
根據最新刊發的中期報告,於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仍錄得流動負債淨額277.0百萬港元及負債淨額149.5百萬港元。本公司核數師已連續五個財政年度就持續經營問題出具不發表意見,而本公司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拖欠借款及電影投資貸款243.5百萬港元。本公司並未出具具體計劃以解決該等負債或解決持續經營的不發表意見問題。

本公司的資產基礎亦對其營運提供有限支持。其於電影、電視節目及節目版權的投資已於二零二五財年悉數減值。於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其總資產187百萬港元主要包括預付款項、其他應收款項及其他資產133.1百萬港元,而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為35.2百萬港元,大部分與電影相關的預付款項亦因可收回性存疑及相關項目不明朗而於二零二五財年減值。儘管本公司表示其現金資源及預期近期收款將足以撥付其未來12個月的營運,惟聯交所認為這並未解決其重大未償還負債,或證明其擁有足夠資產及財務資源以支持其業務的持續發展。

覆核權、暫停買賣及除牌程序
根據上市規則第2B章,本公司有權將該決定提交上市委員會審核。任何審核申請必須於該決定日期起計七個營業日內(即二零二六年十一月二日或之前)送達上市委員會秘書。本公司股份將於二零二六年十一月三日暫停買賣(即該決定日期起計七個營業日屆滿後,除非本公司申請對該決定進行審核)。

根據上市規則第6.01A(1)條,如股份買賣持續暫停達18個月,聯交所可取消本公司股份的上市地位。此舉不影響聯交所根據上市規則第6.01條及第6.10條行使其權利,即根據上市規則第6.10條施加特定的補救期(該期間可早於訂明補救期結束),或立即取消本公司股份的上市地位。

本公司現正審閱該函件,並正在內部討論有關事宜,並將考慮是否提出申請,要求將該決定提交上市委員會審核。

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提醒本公司股東(「股東」)及潛在投資者:(i)本公司可能會或不會進行上市委員會的審核;及(ii)倘進行審核,該審核的結果尚屬未知。

本公司將於適當時候及根據上市規則的規定另行刊發公告。

股東如對該決定的影響有任何疑問,應徵詢適當的專業意見。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於買賣本公司證券時務請審慎行事。

承董事會命
智數科技集團有限公司
主席
景旭峰先生
香港,二零二六年十月二十二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包括四名執行董事景旭峰先生、羅雷先生、鄔小麗女士及胡方輝先生;及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吳宏亮先生、牛鍾潔先生及徐志浩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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