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中国高精密(00591):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對本通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通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CHINA HIGH PRECISION AUTOMATION GROUP LIMITED 中國高精密自動化集團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591) 股東週年大會通告 茲通告中國高精密自動化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謹訂於二零二六年十二月四日(星期五)上午十時假座中國福建省福州市馬尾區江濱東大道86號福州名城酒店3樓塞芳拿廳舉行股東週年大會(「股東週年大會」),藉以討論下列事項:普通決議案 1. 省覽及批准本公司截至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的經審核綜合財務報表、本公司董事(「董事」)報告書及本公司獨立核數師報告。 2. (A)重選以下退任董事: (i) 黃訓松先生為執行董事; (ii)張全先生為執行董事; (iii)吉勤之女士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彼已於本公司任職超過九年);及(iv)黃世震博士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B)授權董事會(「董事會」)釐定董事酬金。 3. 續聘國富浩華(香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為本公司核數師並授權董事會釐定其截至二零二七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的酬金。 4. 考慮並酌情通過(無論有否修訂)下列決議案為普通決議案: (A)「動議 (i) 在下文第(iii)及(iv)段之規限下,一般及無條件批准董事於有關期間(定義見下文)內行使本公司之一切權力以配發、發行及處理本公司股本中之額外股份,以及作出或授出可能須行使此等權力之建議、協議、購股權(包括可兌換為本公司股份的債券、認股權證及債權證)及交換或兌換權,或轉售庫存股份(如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允許); (ii)上文第(i)段所述的批准須授權董事於有關期間作出或授出可能須於有關期間結束後行使此等權力之建議、協議、購股權(包括可兌換為本公司股份的債券、認股權證及債權證)及交換或兌換權; (iii)董事依據上文第(i)段獲授之批准而配發或同意有條件或無條件配發(不論是否根據購股權或其他方式配發)之股份,或將獲轉售之庫存股份(如上市規則允許),數目不得超過於本決議案獲通過當日本公司之已發行股份(不包括庫存股份(如有))數目之20%,惟根據(a)供股(定義見下文);或(b)行使本公司已採納以授予或發行予本公司及╱或其任何附屬公司之僱員及董事及╱或其他指定之合資格參與者認購本公司股份之購股權或購買本公司股份之權利之任何購股權計劃或類似安排項下的購股權;或(c)按本公司可能發行之任何認股權證所附之認購權獲行使而發行股份;或(d)根據本公司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進行以股代息計劃或類似安排而發行之股份除外,而上述批准亦須受此數額限制; (iv)董事根據上文第(i)段授予的批准行使權力應受聯交所不時經修訂的適用規則及規定所限制,包括行使有關權力發行(a)可以轉換為新股份的證券以換取現金代價,倘有關可換股證券的初步轉換價低於有關配售時股份的基準價格(定義見下文);及(b)認股權證、期權或認購新股份的類似權利或可轉換為新股份的證券以換取現金代價的限制;及 (v)就本決議案而言: 「基準價格」乃指以下較高者: (a)涉及根據本決議案擬發行的證券的相關協議日期在聯交所所報的 本公司股份的收市價;及 (b)緊接以下日期中的較早者之前五個交易日前在聯交所所報的本公 司股份的平均收市價:(i)涉及根據本決議案擬發行股份擬進行的交 易或協議的公告日期;(ii)涉及根據本決議案擬發行證券的協議日 期;及(iii)釐定建議發行的本公司股份價格的日期。 「有關期間」乃指由本決議案獲通過當日起至下列三者中最早之日期止之期間: (a)本公司下屆股東週年大會結束時; (b)本公司組織章程細則或任何適用法例規定本公司須舉行下屆股東 週年大會之期限屆滿之日;及 (c) 本決議案所述之授權於股東大會上藉通過本公司股東普通決議案予以撤銷或修訂之日。 「供股」乃指董事於所定期間內根據於某一指定記錄日期名列本公司股東名冊之股份持有人於該日持有股份之比例向彼等提出發售本公司股份之建議(惟董事可就零碎股權或按照任何有關司法權區法律之任何法律限制,或香港以外任何地區之任何認可監管機構或任何證券交易所之規定,作出其認為必須或權宜之豁免或其他安排)。」 (B)「動議 (i) 在下文第(ii)段之規限下,一般及無條件批准董事在有關期間內行使本公司一切權力在聯交所或本公司股份可能上市並經由聯交所及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就此認可之任何其他證券交易所購買或以其他方式收購本公司股本之股份,惟須遵守及按照證監會、聯交所或任何其他證券交易所不時修訂之所有適用規則及規例以及所有相關適用法例; (ii)根據上文第(i)段之批准授權購買本公司股份之數目不得超過本公司於本決議案通過當日已發行股份(不包括庫存股份(如有))數目之10%,而上述批准亦須受此數額限制;及 (iii)就本決議案而言:「有關期間」乃指由本決議案獲通過當日起至下列三者中最早之日期止之期間: (a)本公司下屆股東週年大會結束時; (b)本公司組織章程細則或任何適用法例規定本公司須舉行下屆股東 週年大會之期限屆滿之日;及 (c) 本決議案所述之授權於股東大會上藉通過本公司股東普通決議案予以撤銷或修訂之日。」 (C)「動議 待召開本大會之通告所載之第4(A)段及4(B)段決議案獲通過後,擴大根據召開本大會之通告所載第4(A)段決議案授予董事行使本公司配發、發行及以其他方式處理本公司股份之權力之一般授權,加入相當於本公司根據上文第4(B)段所載決議案授予董事之授權而購買或以其他方式收購本公司股份數目之股份;惟該數額不得超過本決議案通過當日本公司已發行股份數目之10%。」 5. 作為特別事項,考慮並酌情通過下列決議案為特別決議案: 特別決議案 「動議(a)批准對本公司的現有經修訂及重訂組織章程細則(「現有章程細則」)作出之建議修訂(「建議修訂」)(其詳情載於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六年十月二十三日之通函(本通告構成其一部分)附錄三);(b)批准及採納納入建議修訂之本公司新訂第二份經修訂及重訂組織章程細則(「新章程細則」)(其副本已提呈大會並由大會主席簽署以資識別)為本公司組織章程細則,以替代及摒除現有章程細則,即時生效;及(c)授權任何一名董事或本公司之註冊辦事處提供者各自代表本公司採取一切必要事宜,以落實建議修訂及採納新章程細則,並根據開曼群島及香港適用法律、規則及規例之相關規定辦理相關登記及備案手續。」承董事會命 中國高精密自動化集團有限公司 主席 黃訓松 香港,二零二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附註: (1) 凡有權出席股東週年大會並可於會上投票之本公司股東,均有權委派一名或多名代表出席並代其投票。受委代表毋須為本公司股東。 (2) 隨附股東週年大會適用之代表委任表格。代表委任表格連同簽署人之授權書或其他授權文件(如有)或由授權人簽署證明之授權書或授權文件副本,須於股東週年大會或其任何續會指定舉行時間前不少於四十八小時送達本公司於香港之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夏愨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方為有效。 (3) 如屬任何股份之聯名登記持有人,則任何一名該等人士(不論親身或由代表)均有權於股東週年大會上就該等股份投票,猶如彼為唯一有權投票者;惟倘超過一名該等聯名持有人(不論親身或由代表)出席股東週年大會,則只有就該等股份出席之上述其中一位人士之排名位列本公司股東名冊之首位者,方有權就此投票。 (4) 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本公司股東屆時仍可親身出席股東週年大會或其任何續會,並於會上投票或以點票方式表決,在此情況下,委任代表文據將視為已被撤回。 (5) 本公司之股東名冊將於二零二六年十二月一日(星期二)至二零二六年十二月四日(星期五)(包括首尾兩日)暫停辦理股東登記手續,以確定本公司股東出席股東週年大會並於會上投票的權利,期間概不會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為符合資格出席股東週年大會並於會上投票,所有股份過戶文件連同有關股票及過戶表格須於二零二六年十一月三十日(星期一)下午四時三十分前交回本公司於香港之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夏愨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釐定有權出席股東週年大會並於會上投票的股東資格的記錄日期將為二零二六年十二月四日(星期五)。 (6) 就有關上文提呈第4(A)至4(C)項決議案,董事謹此表明,彼等並無發行任何新股份或購回本公司任何股份的即時計劃。 (7) 載有(其中包括)有關上文提呈第4(B)項決議案說明函件之通函已寄發予本公司股東。 (8) 於本通告日期,黃訓松先生為執行董事兼董事會主席;鄒崇先生、蘇方中先生及張全先生為執行董事;胡國清博士、吉勤之女士、陳玉曉先生及黃世震博士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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