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龙蟠科技:海外监管公告 - 关于出售三级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后被动形成财务资助

时间:2026年10月22日 23:21:31 中财网
原标题:龙蟠科技:海外监管公告 - 关于出售三级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后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公告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 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 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Jiangsu Lopal Tech. Group Co., Ltd.
江蘇龍蟠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2465)
海外監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刊發。

茲載列江蘇龍蟠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s://www.sse.com.cn/)刊登了以下公告。茲載列如下,僅供參閱。

承董事會命
江蘇龍蟠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石俊峰
中國?南京
二零二六年十月二十二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包括執行董事石俊峰先生、呂振亞先生、秦建先生、沈志勇先生及張羿先生;非執行董事朱香蘭女士;及獨立非執行董事耿成軒女士、康錦里先生、張金龍先生以及閭健先生。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6-159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三级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后被动形成财务
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LBM NEW ENERGY (AP) PTE. LTD.(以下简称“LBM (AP)”)拟出售其持有的PT LBM ENERGI BARU(以下简称“PT LBM”)76%股权至 KINETIQ CAPITAL (SG) PTE. LTD.(以下简称“KINETIQ”),使 PT LBM被认定为《大而美法案》规则下的 Non-PFE(“非禁止外国实体”)。本次交易完成后,KINETIQ 持有PT LBM 76%股权,LBM (AP)持有 PT LBM 23.99%股权,LBM (AP)全资子公司LBM NEW ENERGY SINGAPORE PTE. LTD.(以下简称“LBM (SG)”)持有 PT LBM 0.01%股权,PT LBM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PT LBM尚未归还 LBM (AP)的借款本金共计 5,500万美元,该借款系 PT LBM作为公司三级控股子公司期间因日常经营需要而由LBM (AP)对其提供的借款。PT LBM已承诺于 2026年年底前偿还该借款。本次交易交割后,至 PT LBM偿还该借款前,公司将被动形成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上述被动形成的财务资助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 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被动形成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出售股权的基本情况
为保障公司在国际市场的长期战略布局,并长期参与北美锂电市场,最大程度保护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 LBM (AP)拟出售其持有的 PT LBM 76%股权至 KINETIQ,使 PT LBM被认定为《大而美法案》规则下的 Non-PFE(“非禁止外国实体”)。本次交易对价为 3,192万美元,本次交易涉及的底层资产为公司在印度尼西亚处于建设期的年产 9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工厂。本次交易完成后,KINETIQ 持有 PT LBM 76%股权,LBM (AP)持有 PT LBM 23.99%股权,LBM (AP)全资子公司 LBM (SG)持有 PT LBM 0.01%股权,PT LBM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三级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58)。

(二)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前,PT LBM作为公司三级控股子公司期间,因日常经营需要,由LBM (AP)对其提供借款。本次交易前,因 LBM (AP)对 PT LBM具有实质的控制与影响,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因此 PT LBM另一股东 LBM (SG)未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截至 2026年 9月 30日,PT LBM尚未归还 LBM (AP)的借款本金共计 5,500万美元,借款年化利息约 230.07万美元,尚未归还的借款本息共计 5,730.07万美元(利息按照借款本金和用款天数计算)。本次交易交割完成后,至 PT LBM偿还该借款前,公司尚未收回的债权将被动形成财务资助。


被资助对象名称PT LBM ENERGI BARU
资助方式√借款 □委托贷款 □代为承担费用 □其他______
资助金额5,500 万美元
  
资助期限PT LBM承诺在 2026年 12月 31日前归还全部借款 及利息
资助利息□无息 √有息,年化 4.00%
担保措施√无 □有,_____
(三)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10月 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三级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后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议案》。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6号——关联方披露》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PT LBM将成为公司关联法人,故上述被动形成的公司向 PT LBM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属于关联交易。该事项已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四)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
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 LBM (AP)转让 PT LBM部分股权后,PT LBM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从而被动形成了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PT LBM承诺于 2026年年底前偿还该欠款。此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

股权出售交割完成后至 PT LBM偿还该借款前,上述被动形成的财务资助不属于《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资助对象名称PT LBM ENERGI BARU  
法定代表人不适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适用  
成立时间2025/02/13  
注册地印度尼西亚  
主要办公地点Jl. Sawojajar No. 3, Kendal Industrial Estate, Wonorejo Village, Kaliwungu District, Kendal Regency, Central Java Province, Republic of Indonesia  
注册资本1,020,000,000,000印尼盾  
主营业务电池材料研发、生产、销售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完成后,KINETIQ持股 76%、LBM (AP)持股 23.99%、LBM (SG)持股 0.01%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有关联方:□是,□否) √参股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有关联方:□是,√否) □其他:______  
主要财务指标(元)项目2026年 6月 30日/ 2026年 1-6月2025年 12月 31日/ 2025年度
  (经审计)(经审计)
 资产总额1,071,720,442.47676,435,944.81
 负债总额794,267,148.94390,534,428.50
 资产净额277,453,293.53285,901,516.31
 营业收入0.000.00
 净利润-1,204,749.244,806,857.30
是否存在影响被资助人偿 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包括担保、抵押、诉讼 与仲裁事项等)√无 □有,________  
(二)被资助对象的资信或信用等级状况
PT LBM资信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与被资助对象的关系
在本次股权出售事项发生前,PT LBM属于公司三级控股子公司,因 LBM (AP)对 PT LBM具有实质的控制与影响,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因此 PT LBM另一股东 LBM (SG)未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本次出售事项交割完成后,PT LBM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从而被动形成了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并非新增财务资助,其新股东 KINETIQ无需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6号——关联方披露》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PT LBM将成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PT LBM ENERGI BARU、LBM NEW ENERGY (AP) PTE. LTD. 2、资助方式:提供借款
3、资助金额:借款总额度 1亿美元,实际借款金额 5,500万美元
4、借款期限: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 12个月,可以分笔分金额提款,每笔借款期限为 12个月。还款方式采取本金到期一次性归还,到期利随本清。

5、借款利率:年固定利率 4.00%
6、资金用途:用于印尼工厂采购设备、机械、支付基建工程款
7、借款方的权利与义务:①借款方可以随时全额或部分偿还此借款,无需支付溢价或罚款。所有提前预付款项应首先用于偿还应计利息,然后用于偿还借款本金;②借款方在出现和可能出现影响其还款能力的行为或事件时应当在五日内书面通知出借方,借款方有权主张申请宽恕期(不超过半年)。

8、违约责任:一旦发生借款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或承诺与保证的,均构成违约,则借款立即到期,并由借款方立即支付出借方。出借方可根据借款协议,根据适用的法律和法规采取其认为必要的任何行动,以确保本借款协议的安全。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股权转让完成后,将被动形成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系 LBM (AP)对原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借款,并未在原有借款上新增借款,未发生新的资金流出。

PT LBM承诺将于 2026年年底前偿还该借款。公司后续将密切关注 PT LBM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督促 PT LBM支付相关款项,积极防范财务资助产生的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 10月 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三级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后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被动形成财务资助事项系公司转让 PT LBM 76%的股权,PT LBM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导致,系公司对原三级控股子公司借款的延续。本次财务资助使用 LBM (AP)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年 10月 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三级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后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议案》,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本次被动形成财务资助事项系公司转让 PT LBM 76%的股权,PT LBM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导致,系公司对原三级控股子公司借款的延续,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上述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 10月 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三级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后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被动形成财务资助事项系公司转让 PT LBM 76%的股权,PT LBM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导致,系公司对原三级控股子公司借款的延续,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龙蟠科技出售三级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后被动形成财务资助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保荐人对龙蟠科技出售三级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后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事项无异议。


七、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项目金额(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比例(%)
上市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余额47,145.7016.67%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累计提供财务 资助余额(不含本次)--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注: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美元,汇率按照 2026年 9月 30日 1美元对人民币 6.7351元换算。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10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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