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泛远国际:建议按于记录日期每持有五(5)股股份获发两(2)股供股股份之非包销基准进行供股

时间:2026年10月22日 22:41:31 中财网
原标题:泛远国际:建议按于记录日期每持有五(5)股股份获发两(2)股供股股份之非包销基准进行供股
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 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公告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收購、購買或認購本公司任何證券之邀請或要約。FAR International Holdings Group Company Limited
泛遠國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2516)
建議按於記錄日期
每持有五(5)股股份
獲發兩(2)股供股股份
之非銷基準進行供股
配售代理

 
建議供股 本公司建議按於記錄日期每持有五(5)股股份獲發兩(2)股供股股份之基準,按 認購價每股供股股份0.20元實施供股,以透過向合資格股東發行374,400,000 股供股股份(假設於記錄日期或之前已發行股份數目概無變動),籌集所得款 項總額最多約74.88百萬元。供股僅供合資格股東參與,且不會向不合資格 股東(如有)提呈。 最高所得款項淨額估計約為72.74百萬元(假設於記錄日期或之前已發行股 份數目概無變動)。所得款項淨額用途詳情載於本公告「進行供股的理由及裨 益以及所得款項用途」一節。
待供股條件獲達成後,供股將不設超額申請安排,且不論暫定配發供股股份 的接納程度如何,供股將按非銷基準進行。供股並無最低認購水平的適用 法定要求。 補償安排及配售協議 根據上市規則第7.21(1)(b)條,本公司須作出安排,透過向獨立承配人提呈發 售不獲認購供股股份及不合資格股東未售出供股股份之方式出售未獲不行動 股東有效申請的任何不獲認購供股股份及不合資格股東未售出供股股份,收 益歸該等不行動股東所有。於2026年10月22日(聯交所交易時段後),本公司 與配售代理訂立配售協議,以於最後接納時限後按盡力基準向獨立承配人配 售不獲認購供股股份及不合資格股東未售出供股股份。配售協議詳情載於本 公告「配售協議」一節。 不可撤回承諾 於本公告日期,子越控股有限公司(一間於英屬處女群島註冊成立並由王泉 先生全資擁有的公司)持有 221,213,154股股份,佔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約 23.63%。天遠控股有限公司持有41,976,010股股份,佔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約 4.49%。王泉先生被視為於合共263,189,164股股份中擁有權益,佔本公司已發 行股本約28.12%。 於2026年10月22日,本公司接獲子越控股有限公司、天遠控股有限公司及王 泉先生各自的不可撤回承諾,據此: (i) 子越控股有限公司及天遠控股有限公司已無條件及不可撤回地向本公司 承諾,將根據章程文件的條款,就其持有的263,189,164股股份申請認購 以未繳股款方式暫定配發予彼等合共最多105,275,665股供股股份;及 (ii) 子越控股有限公司及天遠控股有限公司以及王泉先生(作為契諾人╱促 成人)已無條件及不可撤回地向本公司承諾,子越控股有限公司及天遠 控股有限公司目前持有的263,189,164股股份將不會被出售、處置或轉讓, 並將於記錄日期繼續如此持有。
不可撤回承諾須受以下條款規限:子越控股有限公司、天遠控股有限公司、 王泉先生及與彼等任何一方一致行動的人士進行的任何認購,均不會導致彼 等任何一方招致根據收購守則第26條提出強制全面收購要約的任何責任,亦 不會導致本公司違反公眾持股量規定。 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 本公司將自2026年11月23日(星期一)至2026年11月27日(星期五)(括首尾兩 日)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以釐定股東享有供股的權利。於上述暫停 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期間概不會進行任何股份過戶登記。 上市規則的涵義 由於本公司於本公告日期前12個月內並無進行任何供股或公開發售,且供股 不會使本公司已發行股本或市值增加超過50%,而供股並非由本公司董事、 主要行政人員或主要股東(或彼等各自的任何緊密聯繫人)銷,故根據上市 規則第7.19A(1)條,供股毋須經股東批准。 本公司於本公告日期前12個月內並無進行任何供股、公開發售或特別授權配 售。供股本身不會產生25%或以上的理論攤薄效應。因此,供股的理論攤薄 影符合上市規則第7.27B條的規定。 一般事項 待供股的若干條件獲達成後,載有(其中括)供股詳情的章程文件將於章程 寄發日期提供及╱或寄發(視乎情況而定)予合資格股東。在相關法律及法規 允許及在合理切實可行的情況下,供股章程(不括暫定配額通知書)將提供 及╱或寄發(視乎情況而定)予不合資格股東(如有),僅供彼等參考。本公司 將以印刷形式向合資格股東寄發暫定配額通知書,惟不會向不合資格股東(如 有)寄發暫定配額通知書。
買賣股份及未繳股款供股股份的風險警告 股份將於2026年11月19日(星期四)按除權基準買賣。預期未繳股款供股股 份將自2026年12月2日(星期三)至2026年12月9日(星期三)(括首尾兩日)期 間買賣。 股東及本公司潛在投資應注意,供股須待本公告「供股之條件」一節所載條 件達成後,方可作實。倘供股之條件未達成,供股將不會進行。 自本公告日期直至供股的所有條件達成日期的任何股份買賣以及任何股東 或其他人士買賣股份及╱或未繳股款供股股份,將相應承擔供股可能不會成 為無條件或可能不會進行的風險。 待供股條件獲達成後,不論暫定配發供股股份的接納程度如何,供股將按非 銷基準進行。因此,倘供股出現認購不足的情況,供股規模將予縮減。並 未悉數承購其保證配額的合資格股東及不合資格股東(如有)應注意,彼等於 本公司的股權可能被攤薄,攤薄程度將部分取決於供股規模。 股東及本公司潛在投資於買賣股份及╱或未繳股款供股股份時務請審慎行 事。任何人士如對其自身狀況或應採取之行動有任何疑問,建議諮詢其自身 專業顧問。
本公司建議按於記錄日期每持有五(5)股股份獲發兩(2)股供股股份之基準,按認購價每股供股股份0.20元實施供股,以透過向合資格股東發行374,400,000股供股股份(假設於記錄日期或之前已發行股份數目概無變動),籌集所得款項總額最多約74.88百萬元。供股僅供合資格股東參與,且不會向不合資格股東(如有)提呈。

供股詳情載列如下:
供股基準 : 合資格股東於記錄日期?業時間結束時每持有五(5)
股股份獲發兩(2)股供股股份
認購價 : 每股供股股份0.20元
於本公告日期已發行股: 936,000,000股股份
份數目
供股股份數目 : 最多374,400,000股供股股份(假設於記錄日期或之前已發行股份數目概無變動)
供股股份總面值 : 最多3,744,000元(假設於記錄日期或之前已發行股份數目概無變動)
經配發及發行供股股份: 最多1,310,400,000股股份(假設於記錄日期或之前擴大後已發行股份數 已發行股份數目概無變動,且於供股完成或之前目 將不會配發及發行新股份(供股股份除外))
供股所得款項總額 : 最多約74.88百萬元(假設於記錄日期或之前已發行股份數目概無變動)
供股所得款項淨額 : 最多約72.74百萬元(假設於記錄日期或之前已發行股份數目概無變動)
(即最高所得款項淨 已發行股份數目概無變動)
額除以將予發行的最
高供股股份數目)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i)並無本公司任何購股權計劃下尚未行使的任何購股權,亦無任何其他可轉換或可交換為股份的衍生工具、購股權、認股權證或可換股證券或其他類似權利;及(ii)並無庫存股份或已購回但待註銷的股份。本公司無意於記錄日期或之前發行或授出任何股份、可換股證券、認股權證及╱或購股權。

假設於記錄日期或之前本公司股本並無變動,且概無新股份將於供股完成時或之前配發及發行,根據供股條款將予發行的374,400,000股供股股份相當於(i)於本公告日期已發行股份總數的40.0%;及(ii)經配發及發行供股股份擴大後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約28.6%(假設供股獲悉數認購)。

非銷基準
不論暫定配發供股股份的接納程度如何,供股將按非銷基準進行。倘供股不獲悉數認購,任何不獲認購供股股份連同不合資格股東未售出供股股份將根據補償安排按盡力基準配售予獨立承配人。補償安排項下未配售的任何不獲認購供股股份及不合資格股東未售出供股股份將不會由本公司發行,且供股規模將相應縮減。

供股並無最低認購水平的法定要求。供股不設最低募集金額。由於供股將按非銷基準進行,申請承購暫定配額通知書賦予其之全部或部分暫定配額的任何股東,或未繳股款供股股份的承讓人(或兩之一,以適當為準),或會無意之中招致須根據收購守則就所有已發行股份作出全面要約的責任。

未獲悉數承購,任何股東(香中央結算(代理人)有限公司除外)就其於供股項下暫定配額提出之申請,均根據上市規則第7.19(5)(b)條之附註縮減至(i)不會觸發相關股東須根據收購守則作出全面要約的責任的水平;及╱或(ii)不會導致本公司以不符合公眾持股量規定的水平進行。

不可撤回承諾
於本公告日期,子越控股有限公司(一間於英屬處女群島註冊成立並由王泉先生全資擁有的公司)持有221,213,154股股份,佔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約23.63%。天遠控股有限公司持有41,976,010股股份,佔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約4.49%。王泉先生被視為於合共263,189,164股股份中擁有權益,佔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約28.12%。

於2026年10月22日,本公司接獲子越控股有限公司、天遠控股有限公司及王泉先生各自的不可撤回承諾,據此:
(i) 子越控股有限公司及天遠控股有限公司已無條件及不可撤回地向本公司承諾,將根據章程文件的條款,就其持有的263,189,164股股份申請認購以未繳股款方式暫定配發予彼等合共最多105,275,665股供股股份;及
(ii) 子越控股有限公司及天遠控股有限公司以及王泉先生(作為契諾人╱促成人)已無條件及不可撤回地向本公司承諾,子越控股有限公司及天遠控股有限公司目前持有的263,189,164股股份將不會被出售、處置或轉讓,並將於記錄日期繼續如此持有。

不可撤回承諾須受以下條款規限:子越控股有限公司、天遠控股有限公司、王泉先生及與彼等任何一方一致行動的人士進行的任何認購,均不會導致彼等任何一方招致根據收購守則第26條提出強制全面收購要約的任何責任,亦不會導致本公司違反公眾持股量規定。

將向其配發之供股股份意向的任何資料或不可撤回承諾。

認購價
認購價每股供股股份0.20元須於合資格股東接納供股股份之相關暫定配額時,或當未繳股款供股股份的承讓人申請相關供股股份時悉數支付。

認購價:
(i) 較股份於最後交易日在聯交所所報收市價每股0.600元折讓約66.67%;(ii) 較股份截至最後交易日(括該日)止五(5)個連續交易日在聯交所所報之平均收市價每股0.617元折讓約67.59%;
(iii) 較股份截至最後交易日(括該日)止十(10)個連續交易日在聯交所所報之平均收市價每股0.618元折讓約67.64%;
(iv) 較理論除權價約每股0.502元(已就供股之影作出調整)折讓約60.16%,乃根據每股0.623元之基準價(定義見上市規則第7.27B條,經計及(i)於最後交易日的收市價每股0.600元;及(ii)股份於緊接最後交易日前五個連續交易日在聯交所所報之平均收市價每股0.623元之較高)(「基準價」)計算;
(v) 理論攤薄效應(定義見上市規則第7.27B條)約19.42%,即理論攤薄價約每股0.502元較基準價的比例;
(vi) 較股東應佔未經審核綜合資產淨值約每股人民幣0.828元(相當於約每股0.969元)(乃根據本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六個月的中期報告所披露於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最近期公佈的股東應佔未經審核綜合資產淨值936,000,000股股份計算)折讓約79.36%;及
(vii) 較股東應佔經審核綜合資產淨值約每股人民幣0.830元(相當於約每股0.971元)(乃根據本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報所披露於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最近期公佈的經審核綜合資產淨值約人民幣776.69百萬元(相當於約908.73百萬元)及於本公告日期已發行936,000,000股股份計算)折讓約79.40%。

本公司於本公告日期前12個月內並無進行任何供股、公開發售或特別授權配售。

供股本身不會產生25%或以上的理論攤薄效應。因此,供股符合上市規則第7.27B條的規定。

於釐定認購價時,董事會已參考(其中括):(i)股份於緊接最後交易日(括該日)前六個月期間的成交量薄弱,平均僅佔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總額約0.18%,顯示股份缺乏流動性及需求;(ii)本集團的公司擁有人應佔溢利由2024財政年度約人民幣69.28百萬元大幅減少至2025財政年度約人民幣5.12百萬元,同比下跌約92.61%;及(iii)本公告「進行供股的理由及裨益以及所得款項用途」一節所論述的供股理由及裨益。董事會認為,上文所述將認購價定為低於現行市價在商業上屬合理,以增加供股的吸引力並激勵合資格股東及投資參與供股。鑑於上述情況,並經考慮(i)所有合資格股東將獲平等機會透過暫定配額認購供股股份;(ii)無意認購其按比例權益之供股股份的合資格股東可在市場上出售未繳股款供股股份以換取經濟利益;及(iii)不會╱不能接納其暫定配額的不行動股東將獲提供補償安排,董事會認為,供股條款(括認購價)屬公平合理,並符合本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

董事認為,經參考上述因素釐定的認購價屬公平合理。

供股所產生之成本及開支)將約為0.194元。

供股之條件
供股須待下列條件達成後方可作實:
(i) 於不遲於章程寄發日期,將章程文件送交聯交所批准及送交香公司註冊處處長登記;
(ii) 於不遲於章程寄發日期,向合資格股東提供及╱或寄發(視乎情況而定)章程文件(及在適用情況下,向不合資格股東(如有)寄發供股章程,僅供參考);
(iii) 聯交所上市委員會批准或同意批准(且並無撤回或撤銷批准)未繳股款及繳足股款兩種形式的供股股份上市及買賣;及
(iv) 配售協議並無根據其條款被終止,且仍具有十足效力及作用。

上述條件均不可豁免。倘上述任何條件未能於最後終止時限或之前達成,供股將不會進行。

於本公告日期,上述先決條件均未達成。

合資格股東
供股僅供合資格股東參與,且不會向不合資格股東(如有)提呈。為符合供股資格,股東必須於記錄日期?業時間結束時登記為本公司股東,且並非不合資格股東。

為於記錄日期登記為本公司股東,股東必須於2026年11月20日(星期五)下午四時三十分或之前,將相關股份過戶文件(連同相關股票)送交過戶登記處(地址為香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樓1712–1716號舖)辦理登記。

會將依據本公司股東名冊,將代名人公司(括香中央結算(代理人)有限公司)視為單一股東。建議該等股東考慮是否安排於記錄日期前將有關股份登記於實益擁有人名下。

待章程文件根據適用法律及法規完成註冊後,章程文件將於章程寄發日期提供及╱或寄發(視乎情況而定)予合資格股東。在相關法律及法規允許及在合理切實可行的情況下,供股章程(不括暫定配額通知書)將提供及╱或寄發(視乎情況而定)予不合資格股東(如有),僅供彼等參考。本公司將以印刷形式向合資格股東寄發暫定配額通知書,惟不會向不合資格股東(如有)寄發任何暫定配額通知書。

除因未發行零碎供股股份而產生的任何名義攤薄外,悉數承購其比例保證配額的合資格股東於本公司的權益不會遭受任何攤薄。

不承購所獲配供股股份之合資格股東以及不合資格股東應注意,彼等於本公司所佔股權將被攤薄。

海外股東的權利
就供股將發行的章程文件不擬、並無及將不會根據香以外任何司法權區的適用證券法例予以登記或存檔。倘於記錄日期?業時間結束時,股東於本公司股東名冊上的地址位於香境外,則該股東未必符合資格參與供股。

根據上市規則第13.36(2)(a)條,本公司將就相關地區法例下的法律限制及相關監管機構或證券交易所的規定,就向海外股東(如有)提呈供股的可行性作出必要查詢。倘董事會根據法律意見認為,基於相關地區法例下的法律限制或相關海外監管機構或證券交易所的規定,不向任何海外股東提呈供股股份屬必要或適宜,則不會向該等海外股東暫定配發任何未繳股款供股股份或配發任何繳足股款供股股份。該等海外股東將被視為不合資格股東,無權參與供股。

處女群島及新加坡,分別持有100,296,276股及67,041,663股股份(佔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總額的10.72%及7.16%)。排除不合資格股東(如有)之基準將於將予發行的供股章程中披露。在合理切實可行的情況並根據相關司法權區法律顧問就當地適用法律及法規提供的意見,本公司將向不合資格股東寄發供股章程(不括暫定配額通知書)及一份說明不合資格股東不獲准參與供股之情況的函件,僅供彼等參考。

海外股東務請注意,彼等未必有權參與供股,須視乎董事根據上市規則第13.36(2)條所作查詢的結果而定。因此,海外股東在買賣本公司證券時務請審慎行事。

暫定配發基準
暫定配發基準為,合資格股東於記錄日期?業時間結束時每持有五(5)股股份獲發兩(2)股供股股份,認購價須於申請時悉數支付,否則須根據章程文件所載條款及在其條件規限下作出。

合資格股東於申請其全部或任何部分暫定配額時,應於最後接納時限或之前,將已填妥之暫定配額通知書及就所申請供股股份應付股款之支票或銀行本票一併送交過戶登記處。供股將不設超額申請安排。任何不足五(5)股的持股(或持股餘額)將令其持有人無權獲暫定配發供股股份。請參閱下文「供股股份的零碎配額」一節所述安排。

供股股份的零碎配額
本公司將不會暫定配發且不會受理對任何零碎供股股份的申請。倘可獲得溢價(扣除費用),則所有零碎的供股股份將會合併計算(並向下約整至最接近的整數股份)並由本公司於公開市場中出售。任何未於市場中出售的供股股份將不會由本公司發行,而供股規模將相應縮減。

為方便買賣碎股(如有),我們將委任指定經紀在市場上盡力按相關市價為碎股買賣提供對盤服務。股東應注意,概不保證股份碎股買賣可成功對盤。任何股東如對碎股安排有任何疑問,應諮詢自身專業顧問。有關碎股買賣安排的進一步詳情將載於供股章程。

供股股份的地位
供股股份一經配發、發行及繳足股款,將在所有方面與當時已發行股份享有同等地位。繳足股款供股股份的持有人將有權收取於發行繳足股款供股股份之日期後宣派、作出或派付的全部日後股息及分派。

供股的股票及退款支票
待供股條件獲達成後,所有繳足股款供股股份的股票預期將於2026年12月29日(星期二)或之前,以平郵方式寄發至有權收取人士各自的登記地址,郵誤風險概由彼等自行承擔。倘供股未能成為無條件,退款支票(不計利息)預期將於2026年12月29日(星期二)或之前,以平郵方式寄發至各股東的登記地址,郵誤風險概由彼等自行承擔。

印花稅及其他適用費用
買賣未繳股款及繳足股款供股股份將須繳納印花稅、聯交所交易費、證監會交易徵費或任何其他於香適用費用及收費。

申請供股股份上市
本公司將向聯交所上市委員會申請批准未繳股款及繳足股款供股股份上市及買賣。未繳股款及繳足股款供股股份將以每手買賣單位4,000股股份買賣。本公司證券概無任何部分於任何其他證券交易所上市或買賣,亦無尋求或擬尋求批准於其他證券交易所上市或買賣。

待未繳股款及繳足股款供股股份獲准於聯交所上市及買賣並符合香結算的股份納入規定後,未繳股款及繳足股款供股股份將獲香結算接納為合資格證券,可自未繳股款及繳足股款供股股份開始買賣日期或由香結算釐定的其他日期,於中央結算系統內寄存、結算及交收。

聯交所參與之間於任何交易日進行的交易,須於其後第二個交易日於中央結算系統交收。所有中央結算系統的活動均須遵守不時生效之中央結算系統一般規則及香結算運作程序規則。有關該等交收安排及該等安排將如何影彼等權利及權益的詳情,股東應尋求其股票經紀或其他專業顧問之意見。

稅項
股東如對收取、購買、持有、行使、出售或買賣未繳股款供股股份或繳足股款供股股份以及(就不合資格股東而言)對收取代其出售未繳股款供股股份的所得款項淨額(如有)所涉稅務問題如有任何疑問,應諮詢自身專業顧問。

補償安排
根據上市規則第7.21(1)(b)條,本公司將作出安排,透過向獨立承配人提呈發售不獲認購供股股份及不合資格股東未售出供股股份之方式出售任何不獲認購供股股份及不合資格股東未售出供股股份,收益歸該等因供股而獲要約之股東所有。根據上市規則第7.21(1)(a)條的規定,供股將不設超額申請安排。

因此,本公司已委聘配售代理於配售期間按盡力基準向獨立承配人配售不獲認購供股股份及不合資格股東未售出供股股份,而配售事項所實現的任何超出(i)該等供股股份的認購價;及(ii)本公司及配售代理的所有合理開支(括任何其他相關成本及開支)總額之溢價(「收益淨額」),將按下文所述方式支付予相關不行動股東。配售代理將按盡力基準在不遲於2026年12月22日(星期二)下午四時正促使收購人以不低於認購價之價格承購所有(或盡可能多)該等不獲不獲認購供股股份及不合資格股東未售出供股股份將不會由本公司發行,而供股規模將相應縮減。

收益淨額(如有)將按比例(惟向下約整至最接近的仙位)向以下不行動股東支付(不計利息):
A. 並無悉數有效申請未繳股款權利的相關合資格股東(或於任何未繳股款權利失效時持有該等未繳股款權利之有關人士),參考其未繳股款權利並無有效申請股份的程度;及
B. 相關不合資格股東,參考彼等於記錄日期於本公司之持股。

倘就任何收益淨額而言,任何不行動股東按上述基準有權收取100元或以上之金額,有關金額將僅以元支付予相關不行動股東,而不足100元之個別金額將撥歸本公司所有。

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
本公司將自2026年11月23日(星期一)至2026年11月27日(星期五)(括首尾兩日)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以釐定股東享有供股的權利。於上述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期間概不會進行任何股份過戶登記。

配售協議
配售協議的詳情概述如下:
日期 : 2026年10月22日(聯交所交易時段後)
發行人 : 本公司
配售代理 : 德林證券(香)有限公司,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
可進行第1類(證券交易)、第4類(就證券提供意見)
及第6類(就機構融資提供意見)受規管活動的持牌
法團。

配售代理確認,其及其最終實益擁有人均為獨立
第三方。

供股股份數目之日期後首個?業日(預計為2026年
12月17日(星期四))至2026年12月22日(星期二)
下午四時正或本公司與配售代理可能書面協定的
較後日期止期間,期間配售代理將進行配售事項。

佣金 : 待配售事項完成後,本公司應按配售代理向承配
人或配售代理或其代名人成功配售的配售股份的
總配售價的百分之一點五(1.50)向配售代理支付配
售佣金。

配售股份的配售價 : 配售股份的配售價將不低於每股配售股份0.20元(不括任何可能應付的經紀佣金、證監會交易
徵費、會財局交易徵費及聯交所交易費),與認購
價相同,且最終定價將視乎配售股份的需求及市
況而定。

承配人 : 預期配售股份將配售予由配售代理根據配售協議
條文已促成或將促成認購或購買配售股份的承配
人(為獨立第三方)。

配售代理承諾將盡其最大努力促使(i)配售事項不
會引致收購守則項下的任何影,且概無股東將
因配售事項而須承擔根據收購守則作出全面要約
的任何責任;及(ii)本公司將於配售事項及供股完
成後繼續遵守公眾持股量規定。

成功配售配售股份之地: 成功配售的配售股份(於配發、發行及繳足股款(如位 有)後)將於所有方面於彼此之間及與發行當日當
時已發行現有股份享有同等地位。

(i) 上市委員會批准供股股份(括不獲認購供股
股份及不合資格股東未售出供股股份)上市及
買賣;
(ii) 協議所載之聲明、保證或承諾概無於完成前
任何時間在任何重大方面屬於或變為失實、
不準確或含誤導成分,且概無出現事實或情
況及概無因任何作為或不作為而致使任何有
關承諾、聲明或保證於完成時如再次作出則
會在任何重大方面屬失實或不準確;及
(iii) 配售協議並未根據其條文予以終止。

上述條件概不可獲豁免。倘上述條件於最後終止
時限或之前未獲達成,配售協議項下之訂約方就
配售事項之所有權利、責任及負債將告停止及終
止,且訂約方概不得對另一方就配售事項提出任
何索償,惟於有關終止前根據配售協議可能累計
之任何先前違約及╱或任何權利或責任除外。

或可能對本集團的整體業務或財務狀況或配售事
項的成功造成重大不利影,或按配售協議的條
款及配售協議所擬定方式進行配售事項屬不適
當),配售代理有權於相關完成日期前一個?業日
下午四時正前,透過向本公司發出終止配售協議
的書面通知,終止配售協議而毋須向本公司承擔
任何責任,惟於有關終止前根據配售協議作出之
先前違約除外:
(a) 倘形成、出現或發生下列事件:
(i) 任何事件、事態發展或變動,括任何
有關政治、軍事、工業、金融、經濟、財
政、監管或其他性質之現況之事件或變
動或重大不利發展,導致香、全國或
國際政治、經濟、財政、金融、監管或
股市狀況出現變動或可能出現重大不利
變動或構成於協議日期發生或持續之一
系列事件、事態發展或變動之一部分;
或
(ii) 聯交所因特殊金融情況或其他理由而全
面實施禁售、暫停(長達超過七(7)個交易
日)或限制證券買賣;或
(iii) 香或本公司有關任何其他司法權區的
任何法院或其他主管機關頒佈任何新法
律或法規,或更改現行法律或法規,或
法律或法規的詮釋或應用出現任何變動;
或
管制)之潛在變動發生的重大不利變動或
發展;或
(v) 任何針對本公司任何成員公司提之訴
訟或索償,而該訴訟或索償已經或可能
對本公司之業務或財務狀況造成重大不
利影,且配售代理合理認為將對配售
事項之成功造成重大不利影;或
(b) 配售代理獲悉協議所載的任何聲明及保證遭
任何重大違反,或於協議日期當日或之後及
完成之前發生任何事件或出現任何事項,而
倘其於協議日期之前已發生或出現原本會令
任何有關聲明及保證於任何重大方面失實或
不準確,或本公司嚴重違反協議的任何其他
條文;或
(c) 本公司之財務狀況出現就配售事項而言屬重
大之任何不利變動;或
(d) 市況出現任何不利變動,致使繼續進行配售
事項屬不宜或不智,或本公司證券於聯交所
連續暫停買賣超過三十(30)個?業日(不括
因審批本公告或有關配售事項之通函或其他
文件而暫停的買賣);或
門批准按配售協議所擬配售予任何承配人,
則在任何該等情況下,配售代理可向本公司
發出書面通知終止配售協議而毋須向本公司
承擔任何責任,惟該通知須於相關完成日期
前一個?業日下午四時正前獲本公司收悉。

上述配售協議的所有條件概不可獲豁免。於本公告日期,概無配售協議的條件獲達成。

配售協議條款(括配售費用)乃由配售代理與本公司經參考現行市價後公平磋商釐定。董事會認為配售協議條款屬公平合理及按正常商業條款訂立。

配售股份將為不行動股東之利益由配售代理按盡力基準配售予獨立承配人。

倘所有或任何配售股份獲成功配售,任何配售所得收益淨額將分配予相關不行動股東。任何未獲配售代理配售之配售股份將不會由本公司發行。

本公司認為,補償安排將為不行動股東提供補償機制,保障股東之利益,屬公平合理,並符合本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

預期時間表
以下列出供股之預期時間表,僅作指示用途,並按供股之所有條件將獲達成之假設而編製:
事件 時間及日期
2026年
宣佈供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月22日(星期四)
按連權基準買賣股份之最後日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月18日(星期三)按除權基準買賣股份之首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月19日(星期四)
參與供股之最後時限.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月20日(星期五)
下午四時三十分
就供股暫停辦理本公司
股份過戶登記手續(括首尾兩日) . . . . . . . . . . . . . . . . . . . . . 11月23日(星期一)至11月27日(星期五)
釐定供股配額的記錄日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月27日(星期五)
?復辦理本公司股份過戶登記手續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月30日(星期一)寄發章程文件
(就不合資格股東而言,
僅寄發供股章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月30日(星期一)
買賣未繳股款供股股份之首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2月2日(星期三)
分拆暫定配額通知書之最後時限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2月4日(星期五)下午四時三十分
買賣未繳股款供股股份之最後日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2月9日(星期三)遞交未繳股款供股股份過戶文件以
符合補償安排資格之最後時限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2月14日(星期一)下午四時正
接納供股股份及繳付股款之最後時限 . . . . . . . . . . . . . . . . . . . . . 12月14日(星期一)下午四時正
公佈補償安排所涉及的不獲認購
供股股份及不合資格股東
未售出供股股份數目.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2月16日(星期三)
配售代理開始配售配售股份.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2月17日(星期四)
配售代理配售配售股份之最後時限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2月22日(星期二)下午四時正
下午四時正
公佈供股結果
(括配售事項結果及根據補償安排
每股不獲認購供股股份及不合資格
股東未售出供股股份之收益淨額). . . . . . . . . . . . . . . . . . . . . . . 12月28日(星期一)寄發退款支票(如有)(倘供股遭終止) . . . . . . . . . . . . . . . . . . . . . 12月29日(星期二)或之前
寄發繳足股款供股股份的股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2月29日(星期二)
預期買賣繳足股款供股股份之首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2月30日(星期三)指定經紀開始於市場提供股份碎股的對盤服務 . . . . . . . . . . . . 12月30日(星期三)上午九時正
向相關不行動股東(如有)支付收益淨額. . . . . . . . . . . . . . . . . . . 12月31日(星期四)2027年
指定經紀停止於市場提供
股份碎股的對盤服務.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月20日(星期三)
下午四時正
本公告內所有時間及日期均指香本地時間及日期。

上述預期時間表或本公告其他部分所指明的日期或截止時間僅供指示用途,本公司可予延長、修訂或更改。本公司將適時公佈或通知股東及聯交所有關預期時間表的任何變動。

惡劣天氣及╱或極端情況對接納供股股份及繳付股款之最後時限之影倘八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信號、香政府宣佈的「極端情況」或「黑色」暴雨警告在下述情況下生效,則最後接納時限將不會落實:
但於中午十二時正後不再生效。供股股份的最後接納及繳付股款時限將改為延遲至同一個?業日的下午五時正;或
(ii) 於最初計劃的最後接納時限中午十二時正至下午四時正期間的任何本地時間於香生效。供股股份的最後接納及繳付股款時限將改期至該等警告均無於上午九時正至下午四時正期間任何時間在香生效的下一個?業日的下午四時正。

倘最後接納時限並無於2026年12月14日(星期一)下午四時正或之前發生,則本節所述日期或會受到影。在該情況下,本公司將刊發公告。

進行供股的理由及裨益以及所得款項用途
本集團為知名的跨境電子商務物流服務供應商,總部設於中國,主要從事提供端到端跨境物流服務。此業務專注於整條物流價值鏈的整體管理,括決定配送路線、運輸方式、配送成本控制及滿足海關要求。

進行供股的理由及裨益
董事會持續探索戰略舉措及投資機會,以加強本集團的市場地位及客戶覆蓋範圍、提升整體競爭力及盈利能力並升級?運基礎設施以降低?運成本及提升業務效率。

投資智能倉儲自動化
於2026年4月完成收購COPE Services Incorporated(「Cope」)後,本集團從擴大後的業務平台獲得顯著的戰略及?運效益。是次收購增強了本集團的海外倉儲佈局、拓寬了服務能力並為本集團物流網絡內的深度協作創造了機會。Cope目前於美國管理七個海外倉庫,主要為中大型非標準貨物提供處理、履約及物流服務。

上依賴人工流程。與高度標準化的小件裹履約作業相比,行業內針對中大型非標準貨物的自動化水平仍然相對有限,導致人力需求及?運成本相對較高,並對處理效率及業務擴展能力構成潛在限制。

為應對上述挑戰並把握收購Cope所產生的?運協同效應,本集團已與中國一家領先科技公司建立合作,為Cope的美國倉庫及本集團位於中國的倉庫開發智能倉庫代理解決方案。該擬議解決方案預計將結合AI自主決策能力與機器人及相關硬件應用。該方案旨在支持關鍵倉庫職能,括庫存管理、任務分配、貨物處理、工作流程優化及?運監控。

本集團預計智能倉庫項目的首期將需要投資約5百萬美元。該投資預期將提升倉庫生產效率、減少對人工的依賴、增強?運的一致性及準確性,並支持本集團在不相應增加?運成本的情況下處理更高訂單量及更多種類貨物的能力。

中長期而言,預期該項目亦將加強本集團在跨境物流及海外倉儲市場(尤其是中大型非標準貨物處理方面)的服務競爭力。

擴展海外倉儲網絡以支持業務增長
自年初以來,本集團已擴大與多個電商及物流平台的合作。該等合作推動業務量及收益顯著增長。隨著本集團持續擴大客戶基礎及服務覆蓋範圍,本集團預期對其倉儲及物流服務的需求將持續增長。

本集團認為,擴展其於美國的海外倉儲網絡將有助於加強其服務能力,並更好地支持客戶與電商及物流平台合作夥伴日益增長的需求。基於Cope於美國七個倉庫的現有網絡,本集團擬擴大其地理覆蓋範圍並增加倉庫總樓面面積,括在芝加哥、休斯頓及西雅圖增設倉庫。

團在關鍵地點提供倉儲、履約及相關物流服務的能力,提升其分銷網絡的效率並支持其業務量的增長。預期該擴張亦將使本集團能夠更有效地回應客戶需求及平台驅動的需求,同時加強其在美國市場的長期市場地位。

所得款項用途
供股的最高所得款項總額預期約為74.88百萬元。扣除相關開支後,所得款項淨額估計約為72.74百萬元。本公司擬按如下方式運用所得款項淨額:(a) 約40.00百萬元(佔所得款項淨額約55.0%)將用於本集團海內外倉庫的人工智能能力及自動化處理能力的研究、開發及提升;及
(b) 剩餘約32.74百萬元(佔所得款項淨額約45.0%)將用於擴展本集團於美國的海外倉儲網絡。基於Cope於美國現有的七個倉庫網絡,本集團擬擴大其地理覆蓋範圍並增加倉庫總樓面面積以支持其業務增長,括在芝加哥、休斯頓及西雅圖增設倉庫。

倘供股出現認購不足的情況,所得款項淨額將按上述相同比例動用。

所考慮的集資替代方案
於決議進行供股前,本公司已考慮其他集資替代方案,括但不限於債務融資、配售新股份及公開發售。就銀行借款而言,董事會認為其將產生利息成本並提高本集團的資本負債比率,從而使本集團面臨較高的流動資金風險。就股本集資而言,董事會認為配售新股份將導致現有股東的持股權益即時攤薄,而不會向彼等提供參與擴大本公司資本基礎的機會。就本集團及其股東整體利益而言,董事會認為以股權融資形式為本集團業務增長提供資金屬審慎之舉,此舉不會增加本集團成本及利息負擔。與公開發售相比,供股為股東提供了在彼等不欲接納要約時於市場出售未繳股款權利的機會。鑑於上述原因,董事會決議進行供股,並認為其符合本公司及其股東的整體利益。

以下載列本公司(i)於本公告日期;(ii)緊隨供股完成後(假設所有合資格股東悉數接納);及(iii)緊隨供股完成後(假設僅子越控股有限公司及天遠控股有限公司悉數承購彼等各自的暫定配額,而概無其他合資格股東接納,且配售事項獲悉數認購)的股權架構:
於本公告日期 緊隨供股完成後
假設(i)僅子越控股有限公司
及天遠控股有限公司
悉數承購彼等各自的
暫定配額,而概無其他
假設所有合資格 合資格股東接納及
股東悉數接納 (ii)配售事項獲悉數認購
佔已發行 佔已發行 佔已發行
股份數目 股份的概約% 股份數目 股份的概約% 股份數目 股份的概約%股東
王泉先生及其配偶 263,189,164 28.12 368,464,829 28.12 368,464,829 28.12—
子越控股有限公司
—
天遠控股有限公司(附註1)
AIDC SI PTE. LTD.(附註2) 67,041,663 7.16 93,858,328 7.16 67,041,663 5.12葉建榮先生(附註3) 51,699,152 5.52 72,378,812 5.52 51,699,152 3.94張光陽先生 2,098,800 0.23 2,938,320 0.23 2,098,800 0.16
— — — —
承配人 269,124,335 20.54
公眾股東 551,971,221 58.97 772,759,711 58.97 551,971,221 42.12
總計 936,000,000 100.00 1,310,400,000 100.00 1,310,400,000 100.00
附註:
1. 王泉先生於(i)子越(王先生為其唯一股東)直接擁有的221,213,154股股份;及(ii)天遠(由杭州愛遠(有限合夥)全資擁有,而王泉先生於杭州愛遠(有限合夥)約37.88%的股權中擁有權益)擁有的41,976,010股股份中擁有權益或被視為擁有權益。因此,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王泉先生被視為於天遠持有的股份中擁有權益。

坡控股有限公司擁有100%權益,而阿里巴巴新加坡控股有限公司則由Alibaba.com Holding Limited擁有 100%權 益。Alibaba.com Holding Limited由Alibaba.com International (Cayman) Holding Limited擁有 100%權益,而Alibaba.com International (Cayman) Holding Limited則由Alibaba.com Investment Holding Limited擁有 96.5%權 益。Alibaba.com Investment Holding Limited由Alibaba.com Limited擁有100%權益。因此,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Alibaba.com Limited、Alibaba.com Investment Holding Limited、Alibaba.com International (Cayman) Holding Limited、Alibaba.com Holding Limited及阿里巴巴新加坡控股有限公司各自被視為於AIDC SI PTE. LTD.持有的股份中擁有權益。

3. 岸城控股有限公司(「岸城」)於本公司約3.55%股權中擁有權益。葉建榮先生於岸城85.00%的股權中擁有權益。因此,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葉建榮先生被視為於岸城持有的股份中擁有權益。藝領控股有限公司(「藝領」)於2026年6月30日於本公司約1.97%股權中擁有權益。藝領由葉建榮先生全資擁有。因此,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葉建榮先生被視為於藝領持有的股份中擁有權益。

股東及公眾投資應注意,上述股權變動僅供說明用途,供股完成後本公司股權架構的實際變動受供股接納結果等多種因素影。

過往十二個月進行的集資活動
本公司於緊接本公告日期前十二個月內已進行下列股權集資活動:
相關公告日期 集資活動 淨額 所得款項擬定用途 所得款項實際用途2025年11月12日╱ 根據一般授權按每約69.62百萬元,加強現有物流業務於2026年6月30日於2025年11月20 股0.455元配售 相當於約人民幣 發展(括但不 已悉數動用。約日完成 156,000,000股新 63.7百萬元(如 限於擴充倉庫); 人民幣54.7百萬股份 2026年中期報告 及一般?運資金 元用於加強現有
所披露) 物流業務發展
(括但不限於
擴充倉庫);及
約人民幣9.0百
萬元用於一般?
運資金
除上文所披露外,本公司於緊接本公告日期前過去十二個月內並無進行任何股權集資活動。

上市規則的涵義
由於本公司於本公告日期前12個月內並無進行任何供股或公開發售,且供股不會使本公司已發行股本或市值增加超過50%,而供股並非由本公司董事、主要行政人員或主要股東(或彼等各自的任何緊密聯繫人)銷,故根據上市規則第7.19A(1)條,供股毋須經股東批准。

本公司於本公告日期前12個月內並無進行任何供股、公開發售或特別授權配售。

供股本身不會產生25%或以上的理論攤薄效應。因此,供股的理論攤薄影符合上市規則第7.27B條的規定。

待供股的若干條件獲達成後,載有(其中括)供股詳情的章程文件將於章程寄發日期提供及╱或寄發(視乎情況而定)予合資格股東。在相關法律及法規允許及在合理切實可行的情況下,供股章程(不括暫定配額通知書)將提供及╱或寄發(視乎情況而定)予不合資格股東(如有),僅供彼等參考。本公司將以印刷形式向合資格股東寄發暫定配額通知書,惟不會向不合資格股東(如有)寄發暫定配額通知書。

買賣股份及未繳股款供股股份的風險警告
股份將於2026年11月19日(星期四)按除權基準買賣。預期未繳股款供股股份將自2026年12月2日(星期三)至2026年12月9日(星期三)(括首尾兩日)期間買賣。

股東及本公司潛在投資應注意,供股須待本公告「供股之條件」一節所載條件達成後,方可作實。倘供股之條件未達成,供股將不會進行。

自本公告日期直至供股的所有條件達成日期的任何股份買賣以及任何股東或其他人士買賣股份及╱或未繳股款供股股份,將相應承擔供股可能不會成為無條件或可能不會進行的風險。

待供股條件獲達成後,不論暫定配發供股股份的接納程度如何,供股將按非銷基準進行。因此,倘供股出現認購不足的情況,供股規模將予縮減。並未悉數承購其保證配額的合資格股東及不合資格股東(如有)應注意,彼等於本公司的股權可能被攤薄,攤薄程度將部分取決於供股規模。

股東及本公司潛在投資於買賣股份及╱或未繳股款供股股份時務請審慎行事。

任何人士如對其自身狀況或應採取之行動有任何疑問,建議諮詢其自身專業顧問。

於本公告內,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詞彙具有以下涵義:
「聯繫人」 指 具有上市規則所賦予的涵義
「董事會」 指 董事會
「?業日」 指 香持牌銀行開門進行一般業務的日子(不括
星期六、星期日及於上午九時正至中午十二時正
懸掛或維持懸掛而於中午十二時正或之前並未
除下八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或於上午九時正
至中午十二時正懸掛或仍然懸掛而於中午十二
時正或之前並未除下「黑色」暴雨警告的任何日子)
「中央結算系統」 指 由香結算設立及運?的中央結算及交收系統
「公司條例」 指 香法例第622章公司條例,經不時修訂
「公司(清盤及雜項條 指 香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經文)條例」 不時修訂
「本公司」 指 泛遠國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一間在開曼群島註
冊成立的有限公司,其股份於聯交所上市(股份
代號:2516)
「補償安排」 指 本公告「補償安排」一節所述根據上市規則第
7.21(1)(b)條的補償安排
「關連人士」 指 具有上市規則所賦予的涵義
「控股股東」 指 具有上市規則所賦予的涵義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2025財政年度」 指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
「中央結算系統一般規 指 規管中央結算系統使用的條款及條件(經不時修則」 訂或修改)及(倘文義允許)括香結算運作程
序規則
「本集團」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元」 指 香法定貨幣元
「香結算」 指 香中央結算有限公司
「香結算運作程序規 指 香結算有關中央結算系統的運作程序,當中載則」 有與中央結算系統運作及功能有關的常規、程序
及行政規定,經不時修訂
「香」 指 中國香特別行政區
「不可撤回承諾」 指 子越控股有限公司及天遠控股有限公司以本公司為受益人簽立之日期為2026年10月22日的不可
撤回承諾書,其主要條款於本公告「不可撤回承
諾」一段中披露
「獨立第三方」 指 獨立於本集團及本集團關連人士的第三方
「最後交易日」 指 2026年10月22日,即緊接本公告刊發前股份於聯交所的最後完整交易日
「最後接納時限」 指 2026年12月14日(星期一)下午四時正或本公司可能釐定的較後時間或日期,即接納章程文件所述
的供股股份並繳付股款的最後時限
與配售代理可能書面協定的較後時間或日期,即
終止配售協議的最後時限
「上市委員會」 指 具有上市規則所賦予的涵義
「上市規則」 指 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
「不行動股東」 指 並無根據暫定配額通知書認購供股股份(無論部分或全部)的合資格股東及╱或不合資格股東(如
有)
「不合資格股東」 指 董事經查詢後認為,基於有關地區法例之法律限制或當地有關監管機構或證券交易所之規定,不
向有關股東提呈供股屬必要或適宜的海外股東
「不合資格股東未售出 指 原應暫定配發予不合資格股東(如有),且本公司供股股份」 尚未售出的未繳股款供股股份
「海外股東」 指 於記錄日期?業時間結束時於本公司股東名冊
所示登記地址位於香境外的股東
「暫定配額通知書」 指 就供股將發行予合資格股東的暫定配額通知書「配售事項」 指 配售代理及╱或其分配售代理於配售期間內根
據配售協議所載條款及在其條件規限下,按盡力
基準以私人配售方式向獨立承配人(其及其最終
實益擁有人須為獨立第三方)提呈發售配售股份
可進行第1類(證券交易)、第4類(就證券提供意
見)及第6類(就機構融資提供意見)受規管活動的
持牌法團,即配售事項的配售代理
「配售協議」 指 本公司與配售代理就配售事項訂立日期為2026年
10月22日的配售協議
「配售期間」 指 自公佈不獲認購供股股份及不合資格股東未售
出供股股份數目之日期後首個?業日(預計為
2026年12月17日(星期四))至2026年12月22日
(星期二)下午四時正或本公司與配售代理可能
書面協定的較後日期止期間,期間配售代理將進
行配售事項
「配售股份」 指 不獲認購供股股份及不合資格股東未售出供股
股份的統稱
「中國」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本公告而言,不括香、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
「供股章程」 指 本公司將就供股刊發的供股章程
「章程文件」 指 供股章程及暫定配額通知書
「章程寄發日期」 指 2026年11月30日(星期一)或本公司可能釐定的其他日期,即章程文件可提供及╱或寄發(視乎情
況而定)予合資格股東以及向不合資格股東(如有)
寄發供股章程僅供參考之日
「公眾持股量規定」 指 上市規則第13.32B條項下的公眾持股量規定冊的股東,不合資格股東除外
「記錄日期」 指 2026年11月27日(星期五)或本公司可能釐定的其他日期,即釐定股東參與供股之權利的日期
「過戶登記處」 指 本公司的香股份過戶登記分處香中央證券
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灣仔皇后大道東183
號合和中心17樓1712–1716號舖
「供股」 指 建議按合資格股東於記錄日期?業時間結束時
每持有五(5)股股份獲發兩(2)股供股股份之基準,
以供股方式按認購價發行供股股份
「供股股份」 指 建議根據供股配發及發行的新股份,最多為
374,400,000股供股股份(假設於記錄日期或之前
已發行股份數目概無變動)
「證監會」 指 香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
「證券及期貨條例」 指 香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經不時修訂「股份」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為0.01元的普通股
「股東」 指 已發行股份持有人
「聯交所」 指 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認購價」 指 每股供股股份0.20元
「主要股東」 指 具有上市規則所賦予的涵義
「不獲認購供股股份」 指 於最後接納時限或之前未獲合資格股東或未繳股款供股股份的承讓人認購的供股股份
「%」 指 百分比
承董事會命
泛遠國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主席
王泉
香,2026年10月22日
於本公告日期,執行董事為王泉先生、張光陽先生、師迪特先生及王添天先生;非執行董事為裔韻女士及姚沈杰先生;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為葉星月先生、任天干先生及汪姣飛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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