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远大医药(00512):建议更换核数师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 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 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Grand Pharmaceutical Group Limited * 遠大醫藥集團有限公司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0512) 建議更換核數師 本公告乃遠大醫藥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之董事會(「董事會」) 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 13.51(4) 條作出。 建議更換核數師 董事會宣佈,為支持本集團的海外擴張策略,董事會認為現時是輪換本公司外部核數師的適當時機。本公司根據董事會審核委員會(「審核委員會」)的建議,擬終止本公司現任核數師國衛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國衛」)作為本公司截至二零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核數師的委任(「建議終止」),並委任德勤 ? 關黃陳方會計師行(「德勤」)為本公司截至二零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新任核數師,以填補因「建議終止」所產生之臨時空缺,並任職至本公司下屆股東週年大會結束為止(「建議委任」,連同「建議終止」,統稱「建議更換核數師」)。「建議更換核數師」須待(其中包括)本公司將召開之股東特別大會(「股東特別大會」)通過相關決議案後,方可作實。 國衛已確認,就「建議終止」而言,並無任何情況須提請本公司股東(「股東」)知悉。董事會及審核委員會均未獲悉本公司與國衛之間存在任何分歧或未解決的審計事宜,亦未獲悉任何其他與「建議終止」有關且應提請股東注意的事項。董事會進一步確認,截至本公告日期,國衛尚未開始審計本集團截至二零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財政年度的綜合財務報表。預期「建議更換核數師」一事將不會對本集團截至二零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財政年度的年度審計及年度業績公佈造成任何重大影響。 董事會謹藉此機會感謝國衛於過去年度為本公司提供的服務。 建議更換核數師的背景資料 於二零二六年六月五日舉行的本公司上次股東週年大會上,國衛獲續聘為本公司核數師,任期直至本公司下屆股東週年大會結束時為止。 自二零二六年八月起至九月,於籌備截至二零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審計時,本公司與國衛就本集團的審計(包括截至二零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財政年度的審計安排)展開商討。為配合本集團海外擴展戰略,董事會認為現時是本公司輪換外聘核數師的適當時機。委任一家規模更大且擁有更廣泛國際網絡的外部核數師,將可提升審計效率及覆蓋範圍,更切合本公司未來發展需要,並有助於維持本公司核數師的獨立性及客觀性。因此,審核委員會認為,本公司或可考慮其他更符合集團對未來發展需要的候選核數師。 就此而言,本公司已向德勤問詢指示性收費方案及審計時間表。於二零二六年十月二十日,審核委員會與德勤召開會議,以評估其擬議審計計劃、擔任上市公司核數師的資歷與經驗,其收費方案以及預計時間表。相較於國衛的收費方案及時間表,德勤不僅提供相若的審計費用,其財務報告工作範圍亦更為全面、預備人手更充裕以及海外業務審計的支援更完善,使本集團能以更具成本效益的方式於預計期限前履行所需的財務報告及審計程序,而審核委員會對德勤擔任本公司核數師的資歷(包括專業技術、行業知識及往績記錄、人員及其他資源)予以認可。 經考慮國衛所提供的審計費用建議、預計團隊規模及擬議時程,並綜合本集團的財務紀律目標,且在仔細評估(包括但不限於)下文標題為「評估委任德勤為新任核數師的建議」一節中更詳細列明的事項後,審核委員會於二零二六年十月二十日建議董事會批准「建議終止」及「建議委任」。基於上述理由,董事會認為「建議更換核數師」符合本公司及其股東整體的最佳利益,並於同日決議初步批准「建議終止」及「建議委任」。 於二零二六年十月二十日,本公司通知德勤,指其已獲選定為建議新任核數師,惟須待德勤的內部接納程序完成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決議後方可作實。德勤隨即展開其內部接納程序,包括獨立性及衝突核查以及與國衛進行專業移交程序。 二零二六年十月二十二日,本公司通知德勤其委任已獲董事會通過,德勤於同日確認正式接受此項委任,惟須待股東於股東特別大會批准後方為有效。 於二零二六年十月二十二日,本公司通知國衛,董事會及審計委員會已作出決議,解除國衛作為本公司核數師的委任(須待股東於股東特別大會上批准),而國衛亦就專業交接事宜提供了初步時間表。 董事會於二零二六年十月二十二日根據《上市規則》第 13.88 條,決議就「建議終止」及「建議委任」提出一項決議案,供股東於股東特別大會上審議。 建議審計酬金及德勤所報費用的基準 就德勤審計本集團截至二零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綜合財務報表而應付的建議審計酬金預計約為港幣四百三十八萬元,乃參考本集團業務及營運的規模及複雜程度、審計範圍、預期時間表,以及德勤委聘團隊預期投入的時間及資源後經本公司與德勤公平磋商後釐定。 作為參考,支付予國衛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審計酬金為港幣四百三十五萬元。董事會認為,經考慮預期工作範圍及本公司與股東的整體利益後,建議審計費用屬公平合理。 建議委任德勤為新任核數師的評估 在考慮建議委任德勤時,審核委員會已考慮(其中包括): 1. 德勤的審計建議,包括其建議審計範圍及審計方法; 2. 德勤為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上市公司提供審計服務的經驗、 行業知識及技術能力; 3. 德勤的市場聲譽、專業地位、資源及能力; 4. 德勤建議委聘團隊的背景、資歷及組成; 5. 德勤對本集團業務營運、申報規定及發展方向的了解; 6. 建議審計費用及其釐定基準; 7. 及會計及財務匯報局(「會財局」)就甄選、委任及更換核數師所頒布的指引。 在評估委任德勤時,審核委員會已考慮會計及財務匯報局頒佈的「審核委員會有效運作指引—甄選、委任及重新委任核數師」第 2 節。其評估詳情概述如下: (i) 管治及領導力—審核委員會已審閱德勤的領導團隊簡介、組織架構及有關管治與領導力的質量管理政策,並信納德勤具備清晰的匯報線及權責劃分,以及健全的責任及問責安排,使其能夠在履行審計職能時有效維護公眾利益。2026 年度的審計團隊將由一名擁有 23 年專業經驗的項目合夥人統籌和領導,及一名擁有 15 年專業經驗的項目合夥人協助,彼等共同負責監督審計質量。因此,審核委員會認為德勤具備足夠的管治及領導能力以支撐審計質量。 (ii) 遵守相關道德要求 — 根據德勤所提供的資料,其嚴格遵守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的《專業會計師職業道德守則》,保持獨立性及客觀性,並符合會計及財務匯報局訂 明的道德標準。德勤亦已確認,本公司與德勤之間並無建議的非審 計服務、財務或業務關係,審計團隊成員與本公司之間亦無任何可能影響彼等就 2026 年審計時之獨立性的個人關係。 (iii) 行業知識及技術能力—審核委員會已審閱德勤的公司簡介、建議的審計項目團隊組成及審計項目合夥人的資歷,包括彼等於審計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公 司(尤其是 H 股發行人)方面的豐富經驗。審核委員會信納德勤具備審計本公司所需的行業知識及技術能力。 (iv) 審計項目執行 — 審核委員會已審閱德勤的建議審計時間表,當中載列 2026 年度審計的主要階段、相應程序及建議審計團隊的組成。審核委員會注意到,為本公司審計工作配備的人員將不少於 20 名。經考慮審計團隊的結構、本集團的業務規模及本集團實體數量後,審核委員會信納將獲分配足夠的具備適當資歷水平、技術專長及管 理監督能力的人員,以確保審計質量。 (v) 與審核委員會的溝通及互動 — 審核委員會已與德勤達成共識,彼等將在整個審計過程的所有階段保持有效及持續的溝通,包括定期會面及及時討論審計過程中出現的任何問題。 (vi) 監察程序 — 審核委員會已透過德勤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的適用準則建立 的質量管理框架,評估其監察程序。審核委員會亦已在相關監管機構的網站進行公開查詢,並無發現德勤、主審核數師等曾受到任何紀律處分的記錄。 基於上述情況,審核委員會已評估並認為德勤具備獨立性、勝任能力及資格,可擔任核數師並負責審計本公司 2026 年度的綜合財務資料。董事會及審核委員會認為,委任 德勤為核數師符合本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 基於上述理由,審核委員會經評估後認定,德勤具備擔任本公司新任核數師及對本公司截至二零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財政年度之綜合財務資料進行審計所需的適當專業資格、經驗、資源及能力,並已向董事會提議委任德勤,供其審議及批准。 股東特別大會 董事會及審核委員會認為,建議更換核數師將能提升審計品質,並使本公司得以實施更有效的成本控制,以更好地支持其未來的業務發展,此舉符合本公司及其股東的整體最佳利益。因此,他們建議股東於股東特別大會上就建議更換核數師的決議案投贊成票。 股東特別大會將於短期內召開,屆時將向股東提交建議更換核數師的決議案以供審議。 據董事所知、所信及所獲資料,概無股東於該等決議案中擁有重大權益,因此概無股東須於股東特別大會上放棄投票。 一份載有(除其他事項外)建議更換核數師詳情之通函,連同股東特別大會通告,將於適當時候寄發予股東。 承董事會命 遠大醫藥集團有限公司 主席 唐緯坤博士 香港,二零二六年十月二十二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由四名執行董事唐緯坤博士、周超先生、楊光先生及林芷伊女士,及四名獨立非執行董事蘇彩雲女士、邢麗娜博士、裴更博士及胡野碧先生組成。 * 僅供識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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