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华锦(600735):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审核报告
关于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专项说明审核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丽泽SOHO B座20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目 录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审核报告 一、 二、审核报告附送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三、审核报告附件 1.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证书复印件 3. 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锦”) 2026年 10月16日召开的第十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 2021年年度、2022年 1季度、2022年半年度、2022年 3季度、2022年年度、2023年 1季度、2023年半年度、2023年 3季度、2023年年度、2024年 1季度、2024年半年度和 2024年 3季度相关财务信息进行更正,具体会计差错更正情况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概述 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经由中间方转至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导致公司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基于前述事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以下简称“青岛证监局”)向公司下发了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2号)及《关于对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6〕28号)(以下简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公司高度重视,积极开展全面自查并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对 2021 年度至 2024 年度 3季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涉及的主要会计科目为货币资金、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等。 追溯调整后,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定期报告、年度报告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 2021年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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