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裕科技(300953):“震裕转02”可能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6年10月13日 16:51:35 中财网
原标题:震裕科技:关于“震裕转02”可能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953 证券简称:震裕科技 公告编号:2026-101
债券代码:123282 债券简称:震裕转02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震裕转02”可能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提示性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转债代码:123282
2、债券简称:震裕转02
3、当前转股价格:104.25元/股
4、转股期限:2027年2月22日至2032年8月16日
5
、根据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震裕科技”)《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规定: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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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预计后续可能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923号)同意注册,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共计募集资金188,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184.68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86,815.32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债于2026年9月2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震裕转02”,债券代码“123282”。

2、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公司可转债的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6年8月21日,T+4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自2027年2月22日至2032年8月16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3、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向214名激励对象归属A股普通股股票2,022,337股,其中1,614,254股为震裕科技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股份,408,083股为震裕科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归属日为2026年9月16日,授予价格为13.71元/股,公司总股本因本次归属增加1,614,254股,相比归属前总股本243,538,648股新增比例为0.66%。根据相关规定,“震裕转02”转股价格于2026年9月16日起由原转股价格104.85元/股调整为104.25元/股。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有关信息。

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在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本次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自2026年9月2日至2026年10月13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预计后续可能触发“震裕转02”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规定,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是否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拟于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并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若公司未在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时召开董事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震裕转02”的其他相关信息,请查阅公司于2026年8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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