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网络营销新规改变了什么?

时间:2026年10月09日 15:51:46 中财网
  如果你的朋友圈中有贷款中介从业者,你会发现,过去满屏的“秒批”“低息”“不看征信” 几乎消失殆尽,取而代之的是一片空白或几条生活动态;与此同时,一些曾经活跃在短视频中、号称能“点铁成金”的“投资大V”们也不见了踪影。

  引发这些变化的,是9月30日正式实施的《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这是我国首部统一规范各类金融业态网络营销行为的综合性部门规章,由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自2021年12月31日发布征求意见稿以来,这部间隔了四年多再加半年整改缓冲期的规章终于出台。有中介自嘲: “以前靠朋友圈钓鱼,现在鱼竿都被收了。”

  金融网络营销的起点可追溯至1997年首家保险网站上线,但转折点是2013年,这一年余额宝横空出世,半年吸金超千亿元,自此互联网公司发现了流量变现的“捷径”,微信支付、百度“百发”、网易理财、京东白条、 蚂蚁花呗、微粒贷、借呗相继登场,助贷平台、财经大V、直播带货又层层加码,最终形成了一条从流量获客到多层分销的完整产业链。

  繁荣的另一面则是手段的逐渐失控:话术掩盖真实成本,场景模糊花钱与借钱的界限,算法把高风险产品推给不合适的人问题也随之而来:据《2025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显示,2025年投诉比重增长最大的为金融服务类, 金融服务类投诉从上年的6778 件增长至14791 件,增幅达 118%,占全部投诉比重的增幅也随之从38%增长至73%。与此同时,重大非法募资事件相继爆发,如盛大金禧一案非法募集 911亿余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29亿元。

  年深日久,金融网络营销已形成一个牵动万亿级利益的灰色生态。这部规章的打磨与出台也注定漫长,最终其内容横跨银行、证券、保险、基金、支付、外汇、期货衍生品等,几乎覆盖全部金融业态。

  新规的规范逻辑则清晰而锋利:主体上,只有金融机构及其依法委托的第三方平台可以营销,营销人员必须是从业人员且持证获授权;内容上,禁用“秒到账”“高收益”“无成本”等诱导性用语,禁止保本承诺和“美化” 业绩;行为上,支付工具必须与信贷产品区隔展示,弹窗须一键关闭,营销短信电话须可拒收退订,组合销售不得默认勾选;合作上,转接必须跳至金融机构自营平台,第三方平台不得介入销售环节,不得变相参与收入分成。

  新规实施一周,变化肉眼可见。

  综合媒体报道,支付宝、微信、京东、美团等主流平台已完成收银台分区:花呗被归入“信贷”栏,余额宝归入“理财”栏, “月付”类产品移入独立金融服务区;三大运营商集体叫停金融分期购机,“0元购机”全面暂停;抖音、小红书、微博等平台处置了数以百万计的违规内容和数以千计的相关认证。

  从“谁有流量谁分钱”到“谁有牌照谁负责”,新规的影响是深远的。

  自此,平台被明确定位为 “技术服务商”,不能再以“广告方”身份免责,必须核实机构资质、使用经审核的内容、建立监测机制并移交线索。更重要的是分利模式的改写,平台不得设置与贷款规模、利息规模挂钩的收费机制变相参与收入分成。由此,助贷行业以“流量换利润”的利益链条被斩断,一些助贷公司净利润出现大幅下降,中小助贷与贷超平台也在加速出清。

  今天的中国,A股投资者已近2.5亿;公募基金服务投资者超8.6亿人次、规模突破39万亿元;银行理财存续规模超过33 万亿元、持有理财产品的投资者达1.5亿,形成了一个广泛覆盖成年国民的财富版图。

  金融产品不同于普通商品, 具有跨期交付、结果不确定、风险后置等特点。销售成交只是风险管理的起点,但在过去十余年被错误套上了普通消费品的流量逻辑。这部历时四年多的规章,就是要把网络营销的规矩立起来,让投资者不再被话术蒙骗、不再被流量裹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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