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达科技(00268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0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3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洲石路奋达科技园办公楼702会议室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肖奋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8、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77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10,105,6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2794%。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99,588,4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6934%;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77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0,517,1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860%。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77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3,301,4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412%。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线上形式出席了会议,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彭素球、郭芷菁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2、《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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