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基信息(002153):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摘要)

时间:2026年10月07日 16:11:41 中财网
原标题:石基信息: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摘要)

证券代码:002153 证券简称:石基信息 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摘要) 独立财务顾问二〇二六年九月
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公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承诺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资料纸质版与电子版均真实、完整、准确,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获得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包括损失赔偿在内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出具的说明与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包括损失赔偿在内的法律责任。

在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提交有关申报文件,并保证信息披露和申报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因信息披露和申报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包括损失赔偿在内的责任。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本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请仔细阅读《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注册稿)》全文及其他相关文件,该等文件已刊载于深交所官方网站。

特别提示
一、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的发行价格为6.52元/股。

二、中登公司已于2026年9月11日受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新增股份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三、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数量33,140,521股,上市日期为2026年10月9日。根据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仍设涨跌幅限制。

四、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限售流通股,限售期为从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在交易对方承诺的相关锁定期内不得转让,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2,762,334,362股,其中,社会公众股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

目 录
上市公司声明...............................................................................................................1
特别提示.......................................................................................................................2
...........................................................................................................................3
目 录
释 义...........................................................................................................................4
第一节本次交易概况.................................................................................................6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6
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7
第二节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12
.................................................................12一、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二、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12
三、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13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调整情况.............13五、资金占用及关联担保情况.........................................................................13
六、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14.................................................................14七、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
八、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结论意见.........14第三节本次交易新增股份发行上市情况...............................................................17一、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17二、新增股份上市时间.....................................................................................17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17
释 义
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释义项指释义内容
本公告书/本上市公告 书指《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情 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 司/石基信息指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002153.SZ)
标的公司/思迅软件指深圳市思迅软件股份有限公司(838758.NQ)
上海云鑫指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预案/重组预案指《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
重组报告书//草案指《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 (草案)》
交易对方指上海云鑫、张育宏和张伟3名交易对方
标的资产/交易标的指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思迅软件13.50%股份(对应思迅软件 14,312,500股)
本次发行/本次重组/ 本次交易/本次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指石基信息以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所持思迅软 件13.50%股份(对应思迅软件14,312,500股)的行为
定价基准日指石基信息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
评估基准日指本次交易对标的资产的评估基准日,即2025年4月30日
加期评估基准日指本次交易对标的资产加期的评估基准日,即2025年12月31日
发行日指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完成登记之日
过渡期指自评估基准日起(不含评估基准日当日)至标的资产交割日(指 标的资产过户至石基信息名下之日)止(含交割当日)的期间
发行价格指人民币6.54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的80%,根据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及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调整为人民币6.52元/股。
报告期指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法律意见书》指《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法律意见书》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框架协议》指2025年4月23日,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手上海云鑫、张育宏和张 伟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协议》指2025年8月13日,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手上海云鑫、张育宏和张 伟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审计报告》/标的公 司审计报告指信永中和出具的XYZH/2026BJAA19B0029号《审计报告》
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报 告指中资评估出具的中资评报字(2025)300号《北京中长石基信息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深圳市思迅软件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加期评估报告/加期资 产评估报告指中资评估出具的中资评报字(2026)110号《北京中长石基信息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深圳市思迅软件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释义项指释义内容
备考审阅报告指信永中和出具的XYZH/2026BJAA19B0038号《审阅报告》
《公司章程》指《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重 组办法》指《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注册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重组审核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
《26号格式准则》指《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上市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国泰海通、独立财务 顾问指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达律师指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信永中和指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资评估指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全国股转系统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转系统公司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中登公司/中国登记结 算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交易日指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其相关规定依法开市进行证券交易的工作日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1)本上市公告书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2)本上市公告书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一)本次重组方案概况

交易形式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交易方案简介石基信息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上海云鑫、张育宏和张伟 3名交易对方购买其持有的思迅软件13.50%股份(对应思迅 软件14,312,500股)  
交易价格 21,607.62万元 
交易标的名称思迅软件13.50%股份(对应思迅软件14,312,500股) 
 主营业务标的公司是一家零售行业数字化领域的知名标准化软件产 品开发商及相关支付技术服务商,致力于为国内中小微零售 业态商户提供门店信息化整体解决方案 
 所属行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7)》,思迅软件所处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I65) 
 其他(如为拟购买 资产)符合板块定位□是□否√不适用
  属于上市公司的同行业或上下游√是□否
  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是□否
交易性质构成关联交易□是√否 
 构成《重组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是√否 
 构成重组上市□是√否 
本次交易有无业绩补偿承诺□是√否  
本次交易有无减值补偿承诺□是√否  
其它需特别说明的事项无  
(二)交易标的的评估作价情况

交易标 的名称基准日评估 方法评估结果 (万元)增值率本次拟交易的 权益比例交易价格 (万元)其他 说明
思迅 软件2025年4月 30日收益 法160,225.63398.59%13.50%21,607.62无
为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验证思迅软件的股权价值未发生不利变化,中资评估以202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思迅软件进行了加期评估,出100.00%
具加期评估报告。经加期评估验证,思迅软件 股权的加期评估结果为161,458.60万元,较以2025年4月30日为基准日的评估结果未出现评估减值情况,加期评估结果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影响。加期评估结果仅为验证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4月30日的评估结果未发生减值,不涉及调整本次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及交易对价,亦不涉及变更本次交易方案。

(三)本次重组的支付方式

序号交易对方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比例支付方式   向该交易对方支 付的总对价(元
   现金 对价股份对价(元)可转债 对价其他 
1上海云鑫标的公司9.86%股份(对应 标的公司10,450,000股)无157,763,938.32无无157,763,938.32
2张育宏标的公司2.56%股份(对应 标的公司2,718,125股)     
    41,035,608.12   
       41,035,608.12
3张伟标的公司1.08%股份(对应 标的公司1,144,375股)     
    17,276,660.95   
       17,276,660.95
合计标的公司13.50%股份(对 应标的公司14,312,500股)-216,076,207.39--216,076,207.39 
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本次交易方案为石基信息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上海云鑫、张育宏和张伟3名交易对方购买其持有的思迅软件13.50%股份,包括上海云鑫持有思迅软件9.86%股份(对应思迅软件10,450,000股)、张育宏持有思迅软件2.56%股份(对应思迅软件2,718,125股)、张伟持有思迅软件1.08%股份(对应思迅软件1,144,375股),因此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合计思迅软件14,312,500股。本次交易前,石基信息持有思迅软件66.23%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石基信息持有思迅软件79.73%股份。本次交易前后,思迅软件均为石基信息的控股子公司,控制权保持不变,本次交易不涉及募集资金。

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交易中拟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发行,发行对象为上海云鑫、张育宏和张伟。

(三)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根据中资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以2025年4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评估基准日的合并报表归母净资产为人民币32,135.55万元,评估值为人民币160,225.63万元。

思迅软件13.50%股东权益的评估价值为21,627.10万元。经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参照上述评估值协商确定,本次交易思迅软件13.50%股份交易价格为21,607.62万元,其中上海云鑫的交易对价为15,776.39万元、张育宏的交易对价为4,103.56万元、张伟的交易对价为1,727.67万元。

1、定价基准日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石基信息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

2、发行价格
石基信息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前20、60和120个交易日石基信息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如下:

市场参考价交易均价(元/股)交易均价的80%(元/股)
前20个交易日7.746.20
前60个交易日8.126.50
前120个交易日7.976.38
注:交易均价的80%的计算结果向上取整至小数点后两位。

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共同确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54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本次发行价格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石基信息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新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相应进行调整,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调整方式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0
股数为K,增发新股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调整1
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P=P/(1+N)
1 0
增发新股或配股:P=(P+A×K)/(1+K)
1 0
上述两项若同时进行:P=(P+A×K)/(1+N+K)
1 0
派息:P=P-D
1 0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P-D+A×K)/(1+N+K)
1 0
如相关法律或深交所/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价格的确定方式进行调整,则发行价格也将随之相应调整。

根据《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元(含税)。A股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3日。前述现金红利已于2025年6月13日完成发放,本次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6.53元/股。

根据《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0元人民币现金2026 5 13 2026
(含税)。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 年 月 日。前述现金红利已于年5月13日完成发放,本次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6.52元/股。

(四)发行价格调整机制
除前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新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的发行价格调整外,本次交易不设置发行价格调整机制。

(五)发行数量
33,140,521 2024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股份数量为 股(已根据上市公司
年年度权益分派情况及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情况调整发行价格,并相应调整发行数量),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0%,最终发行数量以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证监会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方式为: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数量=∑(向每一交易对手方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的交易对价÷本次发行价格)。

向每一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不为整数时,则向下取整精确至股,舍去部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石基信息如因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新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而调整本次发行价格的,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各自分别获得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数量具体如下:
序号交易对方交易对价金额(万元)发行股份数量(股)
1上海云鑫15,776.3924,196,923
2张育宏4,103.566,293,804
3张伟1,727.672,649,794
合计21,607.6233,140,521 
注:已根据上市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情况及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情况调整发行价格,并相应调整发行数量。

(六)股份锁定期安排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锁定期为12个月,具体安排如下:

交易方锁定期
上海云 鑫1、本公司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 之日起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前述股份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 本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遵照前述锁定期进行锁定。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和规则办理。 3、如前述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不相符,本公司将根据监管机 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张育宏/ 张伟1、本人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 日起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 增持的股份,亦遵照前述锁定期进行锁定。 2、锁定期届满后,在满足本人签署的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协议约定的解 锁条件(如有)情况下,本人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 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和规则办理。 3、如前述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不相符,本人将根据监管机构 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七)过渡期安排
过渡期内,标的资产产生的收益由上市公司享有,亏损由交易对方按其在本次交易中所出售的标的公司股份的比例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补足。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资产过渡期间损益按照如下方式确定:上市公司有权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在过渡期的损益情况进行交割审计并出具交割审计报告,并将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交割审计报告作为各方确认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所产生损益的依据(如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发生亏损的,则应当审计)。如果交割日在标的资产交割当月十五号(包括十五号)之前,则以上月月末为交割审计基准日,如交割日在标的资产交割当月十五号之后,则以当月月末为交割审计基准日。

(八)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不包括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前已实际派发的利润及已作出分红决议但尚未实际派发的利润)将由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新老股东按照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享有。

(九)业绩承诺和补偿安排
本次交易前,标的公司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标的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日常经营管理及财务管理均受上市公司控制。

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交易不设业绩承诺与业绩补偿安排。

第二节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一、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1、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已获得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原则性同意;
2、本次交易预案已经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交易正式方案已经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4、本次交易的非自然人交易对方已取得其内部决策机构关于参与本次交易现阶段所需的批准和授权;
5、本次交易正式方案已经上市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6、本次交易已经深交所审核同意;
7、本次交易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8、标的公司思迅软件是新三板挂牌公司,本次交易已通过新三板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方式完成,并已由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合规性确认;
截至本公告书摘要出具日,本次交易已经完成所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不存在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二、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一)资产交割及过户情况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思迅软件13.50%股权。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摘要出具日,本次交易所涉标的公司的相关股权已全部过户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

(二)验资情况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XYZH/2026BJAA19B0405号),验资日期2026年9月7日,上市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62,334,362元,股本为2,762,334,362元。

(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登记及上市
根据中登公司于2026年9月11日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新增股份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新增股份数量为33,140,521股,均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为12个月,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股本总数为2,762,334,362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新增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6年10月9日。

三、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截至本公告书摘要出具日,上市公司已针对本次交易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截至本公告书摘要出具日,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不存在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况。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调整情况
自上市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批复之日至本公告书摘要出具日,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标的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更。

五、资金占用及关联担保情况
自上市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批复之日至本公告书摘要出具日,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六、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一)相关协议履行情况
本次交易过程中,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截至本公告书摘要出具日,上述协议已生效,并在正常履行过程中,未出现违反协议约定的情形。

(二)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承诺已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截至本公告书摘要出具日,相关承诺方已经或正在履行相关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行为。

七、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摘要出具日,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后续事项主要包括:1、上市公司尚需就本次交易涉及的注册资本增加、公司章程修订等事项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
2、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尚需继续履行本次交易涉及的协议及承诺等相关事项;3、上市公司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本次交易后续涉及的相关事宜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在本次交易各方切实履行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基础上,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尚需实施的后续事项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八、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结论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国泰海通认为:
“1、本次交易方案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交易已履行必要的批准或授权程序,已经取得的相关批准或授权程序合法有效,本次交易依法可以实施;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交易涉及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上市公司已取得标的资产;上市公司已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向交易对方发行新股的验资及股份登记手续,相关实施过程及结果合法有效;
4、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不存在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况;
5、自上市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交易的注册批复文件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标的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更;
6、自上市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批复之日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7、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交易各方按照重组报告书披露的相关协议及承诺的要求已履行或正在履行相关协议及承诺,未出现违反协议及承诺的情形;8、在本次交易各方切实履行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基础上,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尚需实施的后续事项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二)法律顾问意见
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信达律师认为: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交易已取得所需履行的全部批准和授权,本次交易之交易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已得到满足,本次交易具备实施条件。

2、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已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本次交易项下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上市公司已完成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新增注册资本验资及新增股份登记手续。

3、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上市公司已就本次交易履行了现阶段所必要的法定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不存在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形。

4、自上市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交易的注册批复文件之日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不存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5、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交易的交易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已得到满足,上市公司及交易对方按照交易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不存在违反协议约定的情形;本次交易各相关方均正常履行本次交易的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本次交易相关承诺的情形。

6、在本次交易相关方按照已签署的交易协议、承诺全面履行各自义务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后续重大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第三节本次交易新增股份发行上市情况
公司本次重组购买资产向交易对方发行了33,140,521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情况如下:
一、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一)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石基信息
002153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代码: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新增股份上市时间
根据中登公司于2026年9月11日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新增股份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新增股份数量为33,140,521股,均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为12个月,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新增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6年10月9日。根据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上述股份的锁定情况参见本公告书摘要“第一节本次交易概况”之“二、(六)股份锁定期安排”。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摘要)》之签章页)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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