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三和精化(00301):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董事委员会组成变动
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SANVO Fine Chemicals Group Limited 三和精化集團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301) 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及 董事委員會組成變動 三和精化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董事(「董事」)會(「董事會」)謹此宣佈,簡子慶先生(「簡先生」)已獲委任為獨立非執行董事、本公司審核委員會成員、本公司薪酬委員會成員(「薪酬委員會」)、本公司提名委員會成員以及本公司環境、社會及管治委員會成員,自2026年10月2日生效。 簡先生的履歷如下: 簡先生,56歲,於醫療科技及技術研發領域擁有豐富經驗。彼於1988年取得南京中國藥科大學藥理專業學士學位。 簡先生於1993年9月至1996年12月期間擔任中山市小欖製藥廠研發人員、研究所所長助理及研究所所長,於1997年1月至2008年10月期間擔任法國賽諾菲 ?溫莎製藥有限公司研發人員、註冊專員、產品經理及高級銷售經理,於2008年10月至2015年8月期間擔任中山市智達合眾醫療器械有限公司總經理及於2015年8月至2026年4月期間擔任中山嘉合醫療科技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及總經理。彼已自2026年4月為中山如譜醫療科技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及總經理。 — 1 — 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SANVO Fine Chemicals Group Limited 三和精化集團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301) 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及 董事委員會組成變動 三和精化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董事(「董事」)會(「董事會」)謹此宣佈,簡子慶先生(「簡先生」)已獲委任為獨立非執行董事、本公司審核委員會成員、本公司薪酬委員會成員(「薪酬委員會」)、本公司提名委員會成員以及本公司環境、社會及管治委員會成員,自2026年10月2日生效。 簡先生的履歷如下: 簡先生,56歲,於醫療科技及技術研發領域擁有豐富經驗。彼於1988年取得南京中國藥科大學藥理專業學士學位。 簡先生於1993年9月至1996年12月期間擔任中山市小欖製藥廠研發人員、研究所所長助理及研究所所長,於1997年1月至2008年10月期間擔任法國賽諾菲 ?溫莎製藥有限公司研發人員、註冊專員、產品經理及高級銷售經理,於2008年10月至2015年8月期間擔任中山市智達合眾醫療器械有限公司總經理及於2015年8月至2026年4月期間擔任中山嘉合醫療科技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及總經理。彼已自2026年4月為中山如譜醫療科技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及總經理。 — 1 — 簡先生已向本公司確認:(a)彼已符合上市規則第3.13(1)至(8)條所載之全部獨立性準則;(b)彼於過往或現時並無於本公司或其附屬公司業務中擁有財務或其他權益,或與本公司任何核心關連人士(定義見上市規則)有任何關連;及(c)於彼獲委任時並無其他可能影其獨立性的因素。 於本公告日期及除上文所披露外,簡先生(i)過去三年並無於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擔任任何其他職務,亦無於其證券在香或海外任何證券市場上市的其他公眾公司擔任任何董事職務;(ii)並無擁有其他主要委任及專業資格;(iii)與本公司任何其他董事、高級管理層、主要股東(定義見上市規則)或控股股東(定義見上市規則)概無任何關係;及(iv)並無於本公司股份中持有證券及期貨條例(香法例第571章)第XV部項下所界定的任何權益。 除上文所披露外,並無其他資料或事宜須根據上市規則第13.51(2)(h)至13.51(2)(v)條規定予以披露,亦無任何有關委任簡先生為獨立非執行董事的其他事宜須提請本公司股東垂注。 — 2 — 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於本公司股東週年大會上輪值告退及膺選連任。簡先生有權收取每年人民幣240,000之酬金。其酬金在本公司薪酬委員會的建議下由董事會經參考其職責、能力及表現、本公司?運狀況、行業酬金基準以及當時市場情況後釐定。 簡先生已向本公司確認:(a)彼已符合上市規則第3.13(1)至(8)條所載之全部獨立性準則;(b)彼於過往或現時並無於本公司或其附屬公司業務中擁有財務或其他權益,或與本公司任何核心關連人士(定義見上市規則)有任何關連;及(c)於彼獲委任時並無其他可能影其獨立性的因素。 於本公告日期及除上文所披露外,簡先生(i)過去三年並無於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擔任任何其他職務,亦無於其證券在香或海外任何證券市場上市的其他公眾公司擔任任何董事職務;(ii)並無擁有其他主要委任及專業資格;(iii)與本公司任何其他董事、高級管理層、主要股東(定義見上市規則)或控股股東(定義見上市規則)概無任何關係;及(iv)並無於本公司股份中持有證券及期貨條例(香法例第571章)第XV部項下所界定的任何權益。 除上文所披露外,並無其他資料或事宜須根據上市規則第13.51(2)(h)至13.51(2)(v)條規定予以披露,亦無任何有關委任簡先生為獨立非執行董事的其他事宜須提請本公司股東垂注。 — 2 — 三和精化集團有限公司 主席、行政總裁及執行董事 陳炳先生 香,2026年10月2日 於本公告日期,執行董事為陳炳先生及吳卓倫先生;非執行董事為王筱蓉女士;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為賴錫璋工程師、許凱先生、楊振宇先生及簡子慶先生。 — 3 — 承董事會命 三和精化集團有限公司 主席、行政總裁及執行董事 陳炳先生 香,2026年10月2日 於本公告日期,執行董事為陳炳先生及吳卓倫先生;非執行董事為王筱蓉女士;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為賴錫璋工程師、許凱先生、楊振宇先生及簡子慶先生。 — 3 —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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