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华大九天: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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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09月18日 20:17:50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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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i.CN讯: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经营管理需要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6年10月20日-2027年1月19日)进行。
5、拟减持数量及比例:减持数量不超过5,478,74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6、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大基金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减持主体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大基金承诺如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履行情况 |
|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
投资基金股份有限
公司 |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
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 履行完毕 |
|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
投资基金股份有限
公司 | 一、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将认
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减持计划,在锁定期满
后逐步减持;
二、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如果在锁定
期届满后2年内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按届时
的市场价格或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确定的价格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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