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中资国际控股(08118):补充公告根据一般授权配售新股份

时间:2026年09月18日 20:06:32 中财网
原标题:中资国际控股:补充公告根据一般授权配售新股份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對 本 公 告 的 內 容概 不 負責 , 對 其 準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 , 並 明確 表 示 ,概 不 對 因 本 公 告 全 部
或 任 何 部 份 內 容 而 產 生 或 因 倚 賴 該 等 內 容 而 引 致 的 任 何 損 失 承 擔 任 何 責 任 。

ZHONGZI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中 資 國 際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 8118)
補 充 公告
根 據 一般授 權 配 售新股 份
茲 提 述 中 資 國 際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日 期為 二 零 二 六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的 公 告
(「 該 公告 」)。 除 另 有 界 定 外 , 本 公 告 所 用 詞 彙 與 該 公 告 所 界 定 者 具 有 相 同 涵義 。

有 關 所 得 款 項 擬定用 途的 進 一 步資料
待 完 成 後 , 估 計 配 售 事 項 所 得 款 項 淨 額( 經 扣 除 相 關 成 本 、 開 支 及 費 用 後 )約為
4. 8 3 百 萬 港 元(「 所 得 款 項淨 額 」)。

本 公 司 擬 運 用 所 得 款 項 淨 額 如 下 :
預 期 所 得 款 項用 途 概約 金 額 預 計動用 時 間
( 港 元 )
結 付 員 工 成 本 及薪 金 2. 3 百 萬 港 元 二 零 二 六 年 十 二 月 底 前結 付 行 政 及 辦 公 室 開 支 1. 3 百 萬 港 元 二 零 二 六 年 十 一 月 底 前貿 易 及 其 他 應 付 款 項 1 .2 3 百 萬 港 元 二 零 二 六 年 十 月 底 前總 計 4 .8 3 百 萬 港 元
進行 配 售 事 項的理由 及業務 最新情 況
誠 如 本 公 司 的 年 度業 績 公 告 所 披 露 , 本 集 團 的 現 金 及 現 金 等 價物 由 二 零 二 五 年 四
月 三 十 日 的 約 1 6 . 0 百 萬 港 元 減 少 至 二 零 二 六 年 四 月 三 十 日 的 0 . 9 百 萬 港 元 。 該 減 少
乃 主要 由 於 結 付 日 常 商業 交 易 所 累 積 的 經 營 負 債 及 貿 易 應 付 款 項 , 以 及 償 還 現 有
債 項 及 計 息 借 款 , 以 減 低 持 續 的 財 務 開 支 。為 使 本 集 團 的 流 動 儲 備 保 持 穩 健 水
平 , 同 時 繼 續 滿足 日 常 營 運 需 求 及 履 行 債 務 償 還 承 諾 , 董 事 認為 , 配 售 事 項為 審
慎 且 適 時 的 股 權 融 資 活 動 , 以 補 充 一 般 營 運 資 金 並 加 強 本 集 團 的 現 金 緩 衝 。

本 集 團 的核 心 商業 營 運 依 然 活躍 及 可 持 續 , 本 集 團 於 截 至 二 零 二 五 年 四 月 三 十 日
及 二 零 二 六 年 四 月 三 十 日 止 兩 個 連 續 財 政 年 度 , 均 自 經 營 活 動 中 產 生 正 現 金 淨
值 。 當 前 的 經 營 現 金 流 量 獲 得 活躍 商業 合 約 及 來 自 主要 海 外 客 戶 的 持 續 訂 單 補充 , 該 等 合 約 及 訂 單 持 續 產 生 穩 定 的 營 運 收 益 。 此 外 , 本 集 團 已 實 施 嚴格 的 營 運
成 本 控 制 措 施 , 以 盡 量 減 少 經 常 性 現 金 流 出 。

配 售 事 項 所 得 款 項 淨 額 將 直 接 增 強 本 集 團 的 現 金 儲 備 ,確 保 其 擁 有 充足 的 流 動 資
產 以 應 付 即 時 的 員 工 成 本 及 日 常 營 運義 務 。 連 同 來 自 現 有銷 售 渠 道 的 持 續 收 益 、
變 現 存 貨 及 積極 收 回 貿 易 應 收 款 項 , 本 集 團 維 持 充足 營 運 資 金 , 以 維 持 其業 務 持
續 營 運 。

鑒 於 上 述 情 況 , 本 公 司 於 未 來 1 2 個 月 內 並 無 任 何 具體 計 劃 進 行 任 何 集 資 活 動 。 然
而 , 董 事 會 並 不 排 除 本 公 司 可 能 會 於 合 適 集 資 機 會 出 現 時 進 行 股 本 集 資 活 動 , 以
支 持 本 集 團 未 來 發 展 。 本 公 司 將 適 時根 據 GE M 上 市規 則 就 此 作 出 進 一 步 公 告 。

承 董 事 會 命
中資 國 際控股 有 限 公 司
主 席
邵 國樑
香 港 , 二 零 二 六 年 九 月 十 八 日
於 本 公 告 日 期 , 執 行 董 事為 邵 國 樑 先 生 、 邵 熾 良 先 生 、 鄭義 先 生 、黃 愛 忠 先 生 及
安 嘉 成 先 生 ; 及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為 郎 繼 錄 先 生 、 鄭鶴鳴 先 生 及 鍾 凱 恩 女 士 。

本 公 告 包 括 之 資 料 乃 遵 照 G E M 上 市規 則 而 刊 載 , 旨 在 提 供 有 關 本 公 司 之 資 料 ; 董
事 願 就 本 公 告 之 資 料 共 同 及 個 別 承 擔 全 部 責 任 。 各 董 事 在 作 出 一 切 合理 查 詢 後確
認 , 就 彼 等 所 知 及 所 信 , 本 公 告 所 載 之 資 料 在 各 重要 方 面 均 屬 準確 完 備 , 沒 有 誤
導 或 欺 詐 成 份 , 且 並 無 遺漏 任 何 其 他 事 項 ,足 以 令 致 本 公 告 或 其 所 載 任 何 陳 述 產
生 誤 導 。

本 公 告 在 刊 登 之 日起 計 將 在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網 站「 www.hkexnews.hk 」之「 最
新 上 市 公 司 公 告 」網 頁 內 最 少 保 存 七 日 , 並 登 載 於 本 公 司 網 站「 www.08118.net.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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