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领益智造:海外监管公告-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原标题:领益智造:海外监管公告-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 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 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LINGYIiTECH(GUANGDONG)COMPANY 廣東領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688) 海外監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而做出。 茲載列廣東領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證券交易所網站刊登的公告如下,僅供參閱。 特此公告。 承董事會命 廣東領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執行董事兼總經理 曾芳勤女士 香港,2026年9月18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成員包括:(i)執行董事曾芳勤女士、賈雙誼先生及黃金榮女士;(ii)非執行董事尉徵慧女士;及(iii)獨立非執行董事劉健成博士、蔡元慶博士及阮超先生。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成就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益智造”、“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事项,出具如下核查意见: 一、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4年 6月 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24年 7月 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 3、2024年 7月 26日至 2024年 8月 8日,公司在内部网站对激励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4年 8月 1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认为:公司对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程序合法、合规,列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2024年 8月 14日,公司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24年 8月 15日披露了《关于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 9月 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 6月 1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行权价格调整为 4.44元/股。 7、2025年 8月 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25年 8月 6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95名激励对象授予 4,716.25万份股票期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5年 9月 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相关事宜,并同意注销不符合行权条件的部分股票期权。 9、2025年 10月 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行权价格调整为 4.42元/股。 10、2026年 6月 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行权价格调整为 4.40元/股。 11、2026年 8月 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行权价格调整为 4.38元/股。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9月 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4年 9月 18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412名激励对象授予 18,865万份股票期权。公司已于 2024年9月 26日完成首次授予登记工作,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不再享受拟获授的全部权益,本次共计 4万份股票期权作废失效,不得办理授予登记,登记完成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8,861万份,授予登记人数为 1,410人。 公司于 2025年 8月 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本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5年 8月 6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95名激励对象授予 4,716.25万份预留股票期权。公司已于 2025年 9月 10日完成预留授予登记工作,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失去激励对象资格,本次共计 1.5万份股票期权作废失效,不得办理授予登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实际登记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395人调整为 394人,实际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4,716.25万份调整为 4,714.75万份。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24年 9月 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3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有激励对象资格,2名激励对象因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而被取消参与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447人调整为 1,412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9,040万份调整为 18,865万份,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4,760万份调整为 4,716.25万份,授予股票期权数量总计由 23,800万份调整为 23,581.25万份。 公司于 2024年 9月 26日完成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事项,因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公告后,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不再享受拟获授的全部权益,本次共计 4万份股票期权作废失效,不得办理授予登记,本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8,861万份,授予登记人数为 1,410人。 公司分别于 2025年 3月 27日、2025年 4月 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 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2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 2025年 5月 7日。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公司有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经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5年 6月 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由 4.46元/股调整为 4.44元/股。 公司于 2025年 9月 10日完成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登记事项,因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公告后,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失去激励对象资格,本次共计 1.5万份股票期权作废失效,不得办理授予登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实际登记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395人调整为 394人,实际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4,716.25万份调整为 4,714.75万份。 公司分别于 2025年 8月 28日、2025年 9月 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2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 2025年 11月 4日。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公司有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经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由 4.44元/股调整为 4.42元/股。 公司分别于 2026年 3月 26日、2026年 4月 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的议案》,公司 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2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 2026年 5月 19日。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公司有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经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6年 6月 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由 4.42元/股调整为 4.40元/股。 公司于 2026年 8月 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根据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公司 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2元(含税)。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公司有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经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6年 8月 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将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由 4.40元/股调整为 4.38元/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激励计划与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内容一致。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1、等待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和《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日起 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比例为获授股票期权总量的 30%。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24年 9月 18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等待期即将届满。 2、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条件成就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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