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中原银行(01216):有关行长、董事及副董事长任职资格获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核准之公告

时间:2026年09月17日 22:41:39 中财网
原标题:中原银行:有关行长、董事及副董事长任职资格获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核准之公告
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中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ZHONGYUAN BANK CO., LTD.*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216)
有關行長、董事及副董事長任職資格
獲得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河南監管局核准之公告
茲提述中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日期為2026年4月21日的公告、日期為2026年6月5日的通函(「該通函」)及日期為2026年6月29日的2025年度股東會的投票表決結果公告,內容有關(其中括)委任張濤先生為本行第三屆董事會執行董事的決議案已於2025年度股東會上獲本行股東批准,及張濤先生分別於2026年4月21日及2026年6月29日舉行的董事會會議上獲聘任為本行行長及獲選舉為本行第三屆董事會副董事長,而上述委任須獲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河南監管局批准其任職資格方可作實。除文義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該通函所界定具有相同涵義。

董事會欣然宣佈,本行已取得來自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河南監管局的《河南金融監管局關於張濤中原銀行行長、董事、副董事長任職資格的批覆》(豫金覆[2026]201號)。根據該批准文件,張濤先生作為本行行長、執行董事及副董事長的任職資格已獲得核准,其任期自2026年9月14日(即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河南監管局核准其行長、董事及副董事長任職資格之日)至本行第三屆董事會換屆時止,任期屆滿後有資格重選連任。

張濤先生的履歷詳情請參見該通函。於本公告日期,除本公告所披露的職務變動外,該等資料並未發生任何變化。

司擔任任何董事職務或於本行任何聯屬公司擔任任何職務;(ii)與本行任何其他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主要股東或控股股東(定義見上市規則)有任何關係;或(iii)擁有根據香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所界定的本行任何股權。

除該通函及本公告所披露外,概無有關委任張濤先生的其他事宜需提請股東垂注,亦無根據上市規則第13.51(2)(h)至(v)條須予披露的其他資料。

本行謹此歡迎張濤先生擔任本行行長、董事及副董事長。

承董事會命
中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周鋒
董事長
中華人民共和國,鄭州
2026年9月17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行董事會括執行董事周鋒先生及張濤先生;非執行董事馮若凡先生、李文強先生及張姝女士;獨立非執行董事徐義國先生、趙紫劍女士、王茂斌先生、潘新民先生及高平陽先生。

* 中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並非香銀行業條例(香法例第155章)之認可機構,不受限於香金融管理局的監督,亦無獲授權在香經?銀行及╱或接受存款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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