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信铭生命科技(00474):终止有关认购涉及根据特别授权发行代价股份的股份的关连及主要交易
香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信銘生命科技集團有限公司 Aceso Life Science Group Limited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0474) 終止 有關認購涉及根據特別授權 發行代價股份的股份的 關連及主要交易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六年五月四日、二零二六年七月二日及二零二六年八月五日之公告(「該等公告」),內容有關認購協議。除文義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該等公告所界定具有相同涵義。 由於本公司與IFGL預期認購協議的先決條件(詳情載於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六年五月四日之公告「先決條件」一節)將不會於最後截止日期(即二零二六年九月三十日)前達成,訂約方已於二零二六年九月十七日訂立終止協議(「終止協議」),以終止認購協議。自終止協議生效日期,本公司與IFGL各自已獲解除其於認購協議項下之所有各自義務、契諾及承諾,而訂約方任何一方均不得就認購協議或就或因與認購協議有關之任何行為、事項或事宜向另一方提出任何申索。 由於認購協議已告終止,認購事項及建議發行代價股份將不會進行,因此,將不會向股東寄發通函,亦不會召開股東特別大會。 董事會認為,終止認購協議不會對本集團之?運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 承董事會命 信銘生命科技集團有限公司 執行董事 歐志亮 香,二零二六年九月十七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會括兩名執行董事,即歐志亮博士(太平紳士(澳洲))及霍志德先生;一名非執行董事,即姜洋女士;以及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即陳銘燊先生、林君誠先生及麥耀棠先生。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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