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药(000566):收到撤诉裁定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6-054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撤诉裁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案件已撤诉,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8月收到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6)琼0105民初10826号《应诉通知书》。原告陈光华、文瑞以销售代理合同纠纷为由,将全资子公司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下称“海口制药厂”)及公司列为共同被告,向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8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 二、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6)琼0105民初10826号《民事裁定书》,因原告陈光华、文瑞向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根据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裁定,法院准许陈光华、文瑞撤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原告陈光华、文瑞向海口制药厂、公司提起的诉讼案件已撤诉。 三、本次诉讼进展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重大诉讼、仲裁均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披露。除本案及已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尚未结案(不含已达成调解)的诉讼、仲裁案件涉及金额总计约11636.5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7.04%。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原告撤诉,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七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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