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轩竹生物-B:2025年度报告-补充资料
香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Xuanzhu Biopharmaceutical Co., Ltd. 軒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家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2575) 2025年度報告- 補充資料 茲提述(i)軒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為「本集團」)日期為2025年10月6日的招股章程(「招股章程」),內容有關本公司股份於2025年10月15日(「上市日期」)在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主板上市;及(ii)本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報(「年報」)。本公告所用詞彙與年報所界定具有相同涵義。 董事會謹此提供以下有關年報的補充資料。 利益衝突的年度審閱 誠如招股章程內「與控股股東的關係-企業管治措施」一節所披露,本公司已採納若干企業管治措施以管理本集團與本公司控股股東(「控股股東」)之間的潛在利益衝突,其中括: 「(v) 我們的獨立非執行董事將每年審閱本集團與任何控股股東之間是否存在任何利益衝突,並提供公正專業意見,以保障少數股東的權益; (vi) 控股股東將向獨立非執行董事提供所有相關財務、運?及市場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為進行年度審閱所需的任何其他必要資料; (vii) 本公司將按上市規則規定於其年報中或以公告方式披露獨立非執行董事的決策;」 年度審閱由獨立非執行董事就上市日期至2025年12月31日之期間(「相關期間」)進行。 獨立非執行董事已審閱並經計及(其中括): (a) 控股股東有否任何與本集團業務構成或可能構成直接或間接競爭之競爭業務或權益; (b) 本集團與控股股東或彼等各自的聯繫人有否訂立任何關連交易,如有,該等交易是否於本集團的日常及一般業務過程中按正常商業條款進行,並符合上市規則項下的適用規定; (c) 控股股東是否已按要求提供年度審閱所需的所有資料;及 (d) 招股章程所披露本公司為保障少數股東權益而採納的企業管治措施是否已妥為實施並保持充足有效。 基於以上審閱,獨立非執行董事認為,於相關期間內, (a) 概無本集團與控股股東之間的利益衝突須予處理或解決; (b) 本公司與北京惠之衡之間的持續關連交易(「該關連交易」)乃於本集團的日常及一般業務過程中按正常商業條款進行,並符合上市規則項下的適用規定; (c) 除獨立非執行董事已審閱的該關連交易外,於相關期間,本集團與控股股東或彼等各自的聯繫人並無訂立關連交易; (d) 控股股東已按要求提供年度審閱所需的所有資料;及 (e) 招股章程所披露本公司採納的企業管治措施就管理潛在利益衝突及保障本公司及其少數股東權益而言,仍屬充足有效。 本公告所提供的補充資料並不影年報所載其他資料,除上文所披露外,年報的內容維持不變。 承董事會命 軒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兼執行董事 徐艷君女士 香,二零二六年九月十六日 截至本公告日期,董事會括(i)執行董事徐艷君女士及史澂空博士;(ii)非執行董事李惠英女士、尉麗峰先生及陳燕玲女士;(iii)職工代表董事岳鑫女士;及(iv)獨立非執行董事劉碩先生、王宇女士及范智超先生。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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