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免费体检”引流购保险 济南男子两年缴120万退保仅能拿回33万
被"免费体检"引流购保险 济南男子两年缴120万退保仅能拿回33万 李鑫称,2023年底,王某主动联系他,邀请前往上海参加高端体检活动,路费、住宿、餐饮全部由公司承担。抵达上海后,主办方安排晚宴和两场推介会。第二场推介会上,王某将"国强一号"包装为理财产品,宣称固定3%年化收益,足额认购可解锁家族信托、养老社区等权益。王某还私下承诺每年返还10%保费作为佣金,并引导李鑫配合完成"双录"流程。李鑫称,王某提前交代应答话术,要求他只回答"是""知道"即可。2024年1月,李鑫账户被划走600010元,王某当场交付6万元现金兑现返佣承诺。 缴费次年,李鑫经济承压,打算停止续保。据其所述,王某专程到其办公室哭诉,称若李鑫无法缴纳第二年保费将影响其内部考核和职级,请求帮忙缴费。王某提出方案:用家人名下保单贷款21万元,李鑫的保单可贷10万元,差额由王某以佣金垫付,缴费后保单现金价值提升,再贷出15万元,相当于李鑫不用额外掏钱。李鑫随后办理了保单贷款,并将投保人变更为父亲,合计贷款46万元,用于缴纳第二年保费。王某垫付了8万元(含6万元返佣),后称家庭急用钱又收回。 根据电子保单显示,"太平国强一号终身寿险"标准保费60万元,交费年限5年,年交方式。合同保单价值表显示,2年对应现金价值330180元。李鑫称,若现在退保,仅能拿回约33万元,加上保单贷款费用和利息,再扣除已收返佣,亏损超过100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出具的信访处理意见书认定,业务员存在销售误导、给予合同外利益的违规事实属实,将依法采取监管措施;但对诱导保单贷款缴纳保费的诉求,以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李鑫称已提交贷款流水、资金往来明细、录音等证据,录音中王某默认建议其贷款缴费,计划继续举报。 记者9月9日前往位于济南经二路上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采访,值班工作人员称不了解此事,门卫表示需等到下午2点,但不确定是否接待记者。下午2点,记者拨打该局多个电话无人接听,拨打官网显示的"12378"热线,工作人员称涉及信访举报事项无法答复。记者尝试联系王某,王某称公司正在处理,不便透露更多信息,"以公司的答复为准。" 9月8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济南经十路奥体金融广场中国太平金融大厦的太平人寿山东分公司,辗转联系后,办公室和消保部门工作人员将记者引入接待室。办公室一名刘姓工作人员表示,这是第一次看到举报信,一切以监管部门认定结果为准,需等待处置完毕后再回复。 李鑫称,保单贷款利息持续累积,家庭债务不断加重,基本生活受到严重影响。他说,监管和保险公司多次建议其向法院起诉,但普通老百姓难以对抗大型企业,也无力承担诉讼成本。李鑫的诉求是全额退还已缴保费、赔付相应利息,并由保险公司承担保单贷款产生的利息。他希望监管部门依法严惩涉事机构违规行为,妥善协调解决诉求,同时提醒消费者警惕以免费活动为幌子的保险推销套路。 截至发稿前,李鑫表示暂无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与其联系。 山东豪德(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宗艳接受新黄河记者采访称,把保险包装成"理财产品",违反《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第17条关于保险销售宣传必须明示产品性质的规定。根据《保险法》第131条第(一)项,禁止保险代理人欺骗投保人。口头承诺固定收益若未载入合同,属于对合同外利益的虚假承诺。许诺返佣直接违反《保险法》第116条、第131条第(四)项关于不得给予保险合同外利益的禁止性规定。赵宗艳称,返佣看似"让利客户",但违背保险定价逻辑,破坏公平竞争和行业生态,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直接损害投保人合同利益。 赵宗艳还提示,保单贷款普遍计息且按复利滚动,长期只还息不还本会导致本息越滚越大。本息一旦超过保单现金价值,整张保单直接失效,多年保费和保障化为乌有。若现金流紧张,用贷款交费只是将当期缴费负担转为利息负担,下一次缴费仍可能无力承担,形成恶性循环。投保人应明确贷款利率及还款方式,务必以保险公司官方书面或官方App确认为准。 .金.融.观.察.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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