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炙龙控股(08493):自愿性公告有关建议交易之谅解备忘录
香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Scorching Dragon Holdings Limited 炙龍控股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8493) 自願性公告 有關建議交易之諒解備忘錄 本公告乃由炙龍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自願作出,以知會本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有關本集團之最新業務發展。 諒解備忘錄 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欣然宣佈,於二零二六年八月十三日(交易時段後),本公司與楊偉杰先生(「買方」)訂立諒解備忘錄(「諒解備忘錄」),據此,本公司擬依此向買方出售本公司全資附屬公司龍皇控股有限公司(「目標公司」)之全部股權(「建議交易」)。 建議交易的代價為幣1元,而建議交易的商業條款將由各訂約方進一步真誠磋商,並根據具法律約束力的正式協議(「最終協議」)釐定。 根據諒解備忘錄,本公司須向買方授出獨家權利,以於自諒解備忘錄日期計六十(60)日(或訂約方可能另行書面協定的較長期間)(「排他期」)內討論、磋商及落實最終協議。於該期間內,買方有權對目標公司的法律、財務、商業及合規進行盡職調查。 諒解備忘錄須於以下事項發生時予以終止(以最早為準):(i)買方嚴重違反本備忘錄下具約束力之義務,且未能在接獲書面通知後五(5)個?業日內補救;(ii)本公司提供之資料存在重大虛假、誤導或不完整;及(iii)雙方書面同意終止本備忘錄。 諒解備忘錄對其各訂約方概無構成任何法律及具約束力的義務,惟若干條款(括但不限於獨家權利、保密、終止及規管法律)除外。 有關目標公司及買方之資料 目標公司 目標公司為一間於英屬維京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為目標公司全部已發行股本的法定及實益擁有人。 目標公司主要於從事投資控股業務,其附屬公司主要從事餐廳的經?和管理業務。目標公司的一間附屬公司為「龍皇」、「龍璽」、「龍宴」及「龍袍」等相關商標之註冊擁有人,並且任何名稱相似的香公司均與建議交易無關。截至本公告日期,目標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經?的所有餐廳均因業績不佳而關閉,此後一直未開展任何業務。 買方 買方為一位商人,之前曾在中國從事房地產行業。買方於二零一七年移居柬埔寨,目前在當地經?採石場和商業房地產業務。買方是透過本集團旗下附屬公司一位前董事的友人介紹本公司。 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就董事所知、所悉及所信,買方為獨立於本公司及其關連人士的第三方。 訂立諒解備忘錄及建議交易之理由及裨益 本公司為一間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本公司的主要業務為投資控股。本集團主要從事餐廳的經?和管理業務。 董事認為,建議交易為本集團提供戰略機遇,以剝離長期拖累本公司的不良資產,進而改善本集團的財務狀況,並投入更多資源發展新餐廳業務。建議交易(倘落實)將使本集團能夠與本集團的長期業務發展策略保持一致,使本集團能夠穩步實現可持續的業務發展,並提升股東的長期價值。 一般事項 根據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GEM證券上市規則(「GEM上市規則」),建議交易(倘落實)可能構成本公司之須予公佈交易。本公司將根據GEM上市規則適時另行刊發公告。 董事會謹此強調,截至本公告日期,本集團並未就建議交易訂立任何正式協議。因此,建議交易可能會或可能不會落實。本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於買賣本公司股份時務請審慎行事。 繼續暫停買賣 應本公司要求,股份已於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日上午九時正於聯交所暫停買賣,並將繼續暫停買賣,直至另行通知,以待履行復牌指引。本公司將根據GEM上市規則規定於適當時候另行刊發公告。 本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於買賣本公司證券時務請審慎行事。 承董事會命 炙龍控股有限公司 執行董事兼主席 陳元龍 香,二零二六年八月十三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括執行董事陳元龍先生及鄧寶誼女士;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周翊先生、俞君象先生及譚子軒先生。 本公告乃遵照聯交所GEM上市規則而刊載,旨在提供有關本公司的資料。董事願就本公告的資料共同及個別承擔全部責任。各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其所深知及確信,本公告所載資料在各重要方面均屬準確完備,沒有誤導或欺詐成分,且並無遺漏任何其他事項,足以令致本公告或其所載任何陳述產生誤導。 本公告將由其刊登之日計最少一連七天於聯交所網站www.hkexnews.hk之「最新上市公司公告」網頁及本公司網站www.8493.hk內刊登。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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