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飞霓控股(08480):截至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中期业绩公告

时间:2026年08月13日 22:56:29 中财网
原标题:飞霓控股:截至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中期业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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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RNIWEB HOLDINGS LIMITED
飛霓控股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8480)
截至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中期業績公告
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GEM的特色
GEM的定位,乃為中小型公司提供一個上市的市場,此等公司相比其他在聯交所上市的公司帶有較高投資風險。有意投資的人士應了解投資於該等公司的潛在風險,並應經過審慎周詳的考慮後方作出投資決定。

由於GEM上市公司普遍為中小型公司,在GEM買賣的證券可能會較於聯交所主板買賣之證券承受較大的市場波動風險,同時無法保證在GEM買賣的證券會有高流通量的市場。

本公告的資料乃遵照聯交所的《GEM證券上市規則》(「GEM上市規則」)而刊載,旨在提供有關飛霓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的資料;本公司的董事(「董事」)願就本公告的資料共同及個別地承擔全部責任。各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其所知及所信,本公告所載資料在各重要方面均屬準確完備,沒有誤導或欺詐成份,且並無遺漏任何其他事項,足以令致本公告或其所載任何陳述產生誤導。

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宣佈本集團截至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本期間」)的未經審核簡明綜合中期業績,連同二零二五年同期未經審核比較數字以及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若干比較數字如下:未經審核簡明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二零二六年 二零二五年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附註 千令吉 千令吉
收益 3 89,458 113,071
銷售 (67,909) (82,449)

毛利 21,549 30,622
其他收入淨額 4 237 441
銷售及分銷成本 (866) (1,135)
行政開支 (14,740) (14,665)
利息收入 693 324
融資成本 5 (423) (437)
金融資產減值虧損 (1,611) –
其他收益或虧損淨額 4 399 403
應佔一間合?公司溢利,扣除稅項 274 243

除所得稅開支前溢利 6 5,512 15,796
所得稅開支 7 (2,090) (4,106)

期內(虧損)╱溢利 3,422 11,690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二零二六年 二零二五年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附註 千令吉 千令吉
其他全面收益,扣除稅項
其後可能重新分類至損益的項目:
換算海外業務的匯兌差額 (144) 8,652
應佔一間合?公司其他全面收入 11 (84)
其後不會重新分類至損益的項目:
換算呈列貨幣的匯兌差額 (304) (11,824)


其他全面收益,扣除稅項 (437) (3,256)


期內全面收益總額 2,985 8,434


每股(虧損)╱盈利:
基本及攤薄(仙) 9 0.37 1.36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狀況表
於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
於二零二六年 於二零二五年
六月三十日十二月三十一日
(未經審核) (經審核)
附註 千令吉 千令吉
非流動資產
物業、廠房及設備 10 32,492 27,378
投資物業 66,240 65,180
使用權資產 9,451 8,377
商譽及無形資產 12,122 12,503
一間合?公司權益 1,030 745
其他投資 2,063 2,072
遞延稅項資產 7 7

123,405 116,262

流動資產
存貨 22,455 22,182
合約成本 3,322 530
貿易及其他應收款項 11 33,556 43,860
合約資產 15,533 19,768
應收一間合?公司款項 124 56
可收回即期稅項 818 1,680
原到期日超過三個月的定期存款 18,835 19,320
現金及現金等價物 62,960 68,515

157,603 175,911

流動負債
貿易及其他應付款項 12 53,818 58,592
合約負債 365 59
借款 13 12,269 13,560
租賃負債 1,356 994
即期稅項負債 1,383 3,703

69,191 76,908

流動資產淨值 88,412 99,003

總資產減流動負債 211,817 215,265

於二零二六年 於二零二五年
六月三十日十二月三十一日
(未經審核) (經審核)
附註 千令吉 千令吉
非流動負債
租賃負債 3,126 2,411
遞延收入 809 864
遞延稅項負債 1,534 1,591

5,469 4,866

資產淨值 206,348 210,399

資本及儲備
股本 14 50,973 50,973
儲備 155,375 159,426

總權益 206,348 210,399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權益變動表
截至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累計虧損)╱
股本 股份溢價 合併儲備 匯兌儲備 保留溢利 總計
千令吉 千令吉 千令吉 千令吉 千令吉 千令吉
於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
的結餘(經審核) 32,633 83,915 39,433 (1,294) (11,925) 142,762
全面收益總額 – – – (3,256) 11,690 8,434
期內發行的股份 18,340 39,402 – – – 57,742
本公司派付的股息 – – – – (4,960) (4,960)
於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
的結餘(未經審核) 50,973 123,317 39,433 (4,550) (5,195) 203,978於二零二六年一月一日的
結餘(經審核) 50,973 123,317 39,433 (13,492) 10,168 210,399
全面收益總額 – – – (437) 3,422 2,985
本公司派付的股息 – – – – (7,036) (7,036)
於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
的結餘(未經審核) 50,973 123,317 39,433 (13,929) 6,554 206,348未經審核簡明綜合現金流量表
截至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二零二六年 二零二五年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附註 千令吉 千令吉
經?活動所得現金淨額 11,139 6,673
投資活動所用現金淨額 (7,152) (10,738)
融資活動所用現金淨額 (9,774) (6,984)

現金及現金等價物減少淨額 (5,787) (11,049)
於期初的現金及現金等價物 68,471 49,637
匯率變動影 (99) (1,071)

於期末的現金及現金等價物 62,585 37,517

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結餘分析
現金及銀行結餘 62,960 38,067
減:銀行透支 13 (375) (550)

62,585 37,517

財務資料附註
1. 一般資料
飛霓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三日根據開曼群島法律第22章公司法(一九六一年第3號法律,經綜合及修訂)在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為有限公司。其普通股自二零一七年十月十六日於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上市(「上市」)。

本公司的註冊辦事處及總部地址分別為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及Lot 1883, Jalan KPB 9, Kg. Bharu Balakong, 43300 Seri Kembangan, Selangor, Malaysia。香主要?業地點為香北角電氣道148號31樓。

本公司的主要業務為投資控股公司,其附屬公司主要從事製造及銷售彈性紡織品、織帶及膠帶有關產品業務,以及能源效益業務。於二零二五年二月七日,本集團購買位於馬來西亞的50個多層大廈單位以賺取租金收入,且本集團的業務已拓展至物業投資。

本公司的最終控股公司為PRG Holdings Berhad(「PRG Holdings」或「控股股東」),其於馬來西亞註冊成立為公眾有限公司,其已發行股份於馬來西亞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2. 編製基準及會計政策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中期財務報表乃根據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所頒佈的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34號 中期財務報告,以及GEM上市規則的適用披露規定編製。此等財務報表乃按照歷史成本基準編製,惟以賬戶價值計量的人壽保險保單投資則除外。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中期財務報表以馬來西亞令吉(「令吉」)呈列,令吉即本公司主要經?附屬公司的功能貨幣,而除另有所指外,所有價值已約整至最接近千位(千令吉)。

除與於二零二六年一月一日或之後開始的期間生效之新訂準則或詮釋相關部分外,未經審核簡明綜合中期財務報表已根據與二零二五年年度財務報表所採納的相同會計政策編製。會計政策變動的詳情載列如下。

於二零二六年一月一日或之後開始的年度期間生效的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修訂本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及國際財務 金融工具分類與計量的修訂本
報告準則第7號(修訂本)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及國際財務 依賴自然條件的電力合約
報告準則第7號(修訂本)

年度改進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年度改進
第11卷
3. 收益及分部資料
(a) 業務分部
本公司附屬公司主要從事製造及銷售彈性紡織品、織帶及膠帶有關產品、能源效益業務及物業投資。

本集團根據定期提供予行政總裁(即主要?運決策人(「主要?運決策人」))的財務資料,釐定其經?分部並編製分部資料,以用於資源分配及評估分部表現。

本集團已就其經?分部識別以下三個可報告分部:
(i) 生產(「生產分部」);
(ii) 能源效益(「能源效益分部」);及
(iii) 物業投資(「物業投資分部」)。

除上述可報告分部外,本集團已識別另一分部(即「其他」),該分部括放貸及總部的業務與活動。

主要?運決策人以根據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計算的除所得稅開支前溢利為基礎,評估經?分部的表現。分部間銷售按銷售予外部客戶的同一水平定價,並於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對銷。

本集團就資源分配及表現評估而向主要?運決策人報告的經?分部資料,並不括分部資產及分部負債。因此,並無呈列分部資產及分部負債的資料。

截至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未經審核)
生產 能源效益 物業投資 其他 總計
千令吉 千令吉 千令吉 千令吉 千令吉
收益
來自外部客戶的收益 36,992 52,449 – 17 89,458

業績
分部溢利╱(虧損) 3,520 4,898 (1,002) (2,448) 4,968
利息收入 356 180 – 157 693
融資成本 (363) (57) – (3) (423)
應佔一間合?公司溢利,
扣除稅項 274 – – – 274

除所得稅開支前溢利╱(虧損) 3,787 5,021 (1,002) (2,294) 5,512所得稅開支 (1,031) (1,059) – – (2,090)

期內溢利╱(虧損) 2,756 3,962 (1,002) (2,294) 3,422

其他分部項目
攤銷及折舊 (1,496) (911) (655) (44) (3,106)
金融資產減值虧損 – – – (1,611) (1,611)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未經審核)
生產 能源效益 物業投資 其他 總計
千令吉 千令吉 千令吉 千令吉 千令吉
收益
來自外部客戶的收益 43,474 69,562 – 35 113,071

業績
分部溢利╱(虧損) 5,028 12,045 (22) (1,385) 15,666
利息收入 165 1 – 158 324
融資成本 (395) (40) – (2) (437)
應佔一間合?公司溢利,
扣除稅項 243 – – – 243

除所得稅開支前
溢利╱(虧損) 5,041 12,006 (22) (1,229) 15,796
所得稅開支 (1,317) (2,789) – – (4,106)

期內溢利╱(虧損) 3,724 9,217 (22) (1,229) 11,690

其他分部項目
攤銷及折舊 (1,575) (954) – (52) (2,581)

(b) 地區資料
本公司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本集團的製造設施及銷售辦事處建基於馬來西亞及越南,其能源效益業務建基於新加坡共和國(「新加坡」)及馬來西亞,而物業投資則位於馬來西亞。

本集團按地理位置(根據衍生銷售交易的客戶地理位置釐定)劃分來自外部客戶的收益分析如下: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二零二六年 二零二五年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千令吉 千令吉
亞太地區

馬來西亞 13,052 42,958

新加坡 41,453 31,710

越南 7,906 8,868

其他亞太地區 16,164 15,553

78,575 99,089
歐洲 3,546 4,431
北美洲 6,874 8,993
其他 463 558

總計 89,458 113,071

(c) 有關主要客戶的資料
於報告期間,佔本集團總收益10%或以上的個別客戶收益如下: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二零二六年 二零二五年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千令吉 千令吉
客戶A 10,956 38,364
客戶B 11,442 –
客戶C 9,453 不適用

不適用: 來自該個別客戶的收益佔本集團於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間的總收益少於10%。

按收益來源及收益確認時間分列
生產 能源效益 物業投資 其他 總計
千令吉 千令吉 千令吉 千令吉 千令吉
截至二零二六年
六月三十日止期間
來自客戶合約的收益
於某一時間點確認:

銷售商品 36,992 45 – – 37,037

隨時間確認:

合約收入 – 38,645 – – 38,645

維護服務收入 – 8,909 – – 8,909

其他服務 – 4,850 – – 4,850

– 52,404 – – 52,404

來自其他來源的收益

其他 – – – 17 17

總計 36,992 52,449 – 17 89,458

生產 能源效益 物業投資 其他 總計
千令吉 千令吉 千令吉 千令吉 千令吉
截至二零二五年
六月三十日止期間
來自客戶合約的收益
於某一時間點確認:

銷售商品 43,474 47 – – 43,521

隨時間確認:

合約收入 – 54,569 – – 54,569

維護服務收入 – 7,556 – – 7,556

其他服務 – 7,390 – – 7,390

– 69,515 – – 69,515

來自其他來源的收益

其他 – – – 35 35

總計 43,474 69,562 – 35 113,071

4. 其他收入以及其他收益或虧損淨額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二零二六年 二零二五年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千令吉 千令吉
其他收入
佣金收入 64 53
政府補助 55 55
收回壞賬 – 149
其他 118 184

總計 237 441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二零二六年 二零二五年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千令吉 千令吉
其他收益或虧損淨額
外匯收益╱(虧損)淨額:

已變現 102 580

未變現 290 (134)
出售物業、廠房及設備的收益╱(虧損)淨額 6 (39)
租賃修訂的收益╱(虧損) 1 (4)

總計 399 403

5. 融資成本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二零二六年 二零二五年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千令吉 千令吉
以下各項的利息:

借款 308 325

租賃負債 115 112

總計 423 437

6. 除所得稅開支前溢利
本集團的除所得稅開支前溢利已扣除╱(計入)以下各項: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二零二六年 二零二五年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千令吉 千令吉
核數師酬金 277 271
攤銷及折舊 3,106 2,581

出售物業、廠房及設備的(收益)╱虧損淨額 (6) 39
金融資產減值虧損 1,611 –

下列項目的利息收入: (693) (324)

存貨撇減撥備淨額 53 487
計入下列項目的員工成本: 26,608 26,158

7. 所得稅開支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二零二六年 二零二五年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千令吉 千令吉
即期稅項開支

馬來西亞所得稅 1,199 3,080

海外所得稅 946 1,086
2,145 4,166
遞延稅項

本年度 (55) (60)
2,090 4,106
根據開曼群島規則及法規,本公司毋須於開曼群島繳納任何所得稅。

截至二零二六年及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馬來西亞所得稅按估計應課稅溢利的法定稅率24%計算。

其他主要稅務司法權區(括新加坡、越南及香)的所得稅開支乃按該等相關司法權區的現行稅率計算。

8. 股息
於二零二六年三月十一日,董事會根據本公司組織章程細則第152(C)條宣佈並批准派發特別股息(「特別股息」)每股普通股0.015元,金額合共約為13,850,000元(相當於約7,575,000令吉)。特別股息已於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以現金形式派付予於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日名列本公司股東名冊的股東。

董事會不建議就截至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派付任何股息(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無)。

9. 每股盈利
每股盈利乃根據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期內溢利及本期間已發行普通股的加權平均數計算。

每股基本盈利乃根據以下資料計算: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二零二六年 二零二五年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千令吉 千令吉
盈利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期內溢利 3,422 11,690

股份數目
本期間已發行普通股的加權平均數(千股) 923,322 857,548

每股攤薄盈利與每股基本盈利相同,因為截至二零二六年及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間並無發行在外的攤薄潛在普通股。

10. 物業、廠房及設備
於本期間,添置物業、廠房及設備為6.5百萬令吉(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0.7百萬令吉)。

11. 貿易及其他應收款項
於二零二六年 於二零二五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未經審核) (經審核)
千令吉 千令吉
貿易應收款項 25,805 35,279
減:減值虧損撥備 (313) (314)

貿易應收款項淨額 25,492 34,965

其他應收款項、按金及預付款項 10,756 9,976
應收貸款 6,123 6,122
減:減值虧損撥備 (8,815) (7,203)

其他應收款項及應收貸款淨額 8,064 8,895

33,556 43,860

貿易應收款項為不計息,本集團一般授出的貿易信貸期介乎自發票日期計30日至90日。其按原始發票金額確認。

於本期間,本集團透過比較報告日期與初始確認當日之違約風險評估其金融資產的信貸風險變動。於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已就預期信貸虧損確認約1.6百萬令吉的虧損撥備,主要與一筆特定應收貸款有關。

於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及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貿易應收款項根據發票日期的賬面總值賬齡分析如下:
於二零二六年 於二零二五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未經審核) (經審核)
千令吉 千令吉
30日內 15,532 25,810
31至60日 5,256 4,628
61至90日 3,392 1,824
91至180日 1,580 2,996
180日以上 45 21

25,805 35,279

12. 貿易及其他應付款項
於二零二六年 於二零二五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未經審核) (經審核)
千令吉 千令吉
貿易應付款項 8,837 11,162
其他應付款項 44,981 47,430

53,818 58,592

貿易應付款項為不計息,而本集團獲授的一般貿易信貸期介乎自發票日期計一個月至三個月。

於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及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根據發票日期的貿易應付款項的賬齡分析如下:
於二零二六年 於二零二五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未經審核) (經審核)
千令吉 千令吉
30日內 5,069 9,221
31至60日 1,289 685
61至90日 1,314 268
90日以上 1,165 988

8,837 11,162

13. 借款
於二零二六年 於二零二五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未經審核) (經審核)
千令吉 千令吉
定期貸款(有抵押) 9,807 10,495
銀行透支(有抵押) 375 44
銀行承兌匯票(有抵押) 539 737
出口信貸再融資(有抵押) 1,548 438
信託收據貸款(有抵押) – 1,846

12,269 13,560
根據貸款協議所載的預定還款日期,本集團借款的到期日分析如下:於二零二六年 於二零二五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未經審核) (經審核)
千令吉 千令吉
一年內 3,883 4,453
一年後但兩年內 1,440 1,457
兩年後但五年內 2,227 2,695
五年後 4,719 4,955

12,269 13,560

14. 股本
數目 金額
千股 千元
每股面值0.1元的普通股
法定:
於期初╱末 2,000,000 200,000

數目 金額 金額
千股 千元 千令吉
已發行及繳足:
於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 601,566 60,157 32,633
發行新股份(附註) 321,756 32,175 18,340

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六年一月一日及
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 923,322 92,332 50,973

附註: 於二零二五年二月七日,本公司完成購買位於馬來西亞名為Picasso Residence住宅發展項目內的50個多層大廈單位。總代價的88%以向賣方PRG Holdings配發321,756,000股本公司普通股的方式支付。

15. 關聯方交易
(a) 除未經審核簡明綜合中期財務報表其他部分所詳述的交易及結餘外,本集團於本期間內與關聯方訂有下列交易: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二零二六年 二零二五年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千令吉 千令吉
關聯方名稱 關係 交易性質
Trunet (Vietnam) 合?公司 銷售貨品 806 698
Co., Ltd. 銷售服務 100 39
已收╱應收佣金 64 53
租金收入 53 56
已收股息 – 500
PRG Holdings 最終控股公司 租金支出 (4) (4)
利息收入 150 147
Netventure Properties 附屬公司 租金支出 (280) (267)
Two Pte. Ltd. 董事的配偶
擁有股權
Netventure Reality 附屬公司董事 租金支出 – (95)
Pte. Ltd. 擁有股權
上述關聯方交易乃根據與關聯方協定的磋商條款及條件進行。

除與PRG Holdings、Netventure Properties Two Pte. Ltd.及Netventure Reality Pte. Ltd.有關租金支出的交易構成符合最低豁免水平之關連交易,全面豁免遵守GEM上市規則第20章項下的年度審閱、公告及獨立股東批准的規定,以及誠如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一日的公告所公佈,本公司根據本公司(作為貸款人)與PRG Holdings(作為借款人)所訂立日期為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十一日的貸款協議(經日期為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一日的貸款延期協議修訂)向PRG Holdings墊付的貸款的利息收入構成本公司的須予披露及關連交易,而本公司已就貸款協議遵守GEM上市規則第19及20章的適用規定外,其他關聯方交易並不構成GEM上市規則第20章項下本公司的關連交易或持續關連交易。

(b) 主要管理人員的薪酬
主要管理人員指該等直接及間接地有權並負責規劃、指導及控制實體活動的人員,括任何董事(無論執行董事或其他董事)。

各主要管理人員於本期間的薪酬載列如下: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二零二六年 二零二五年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千令吉 千令吉
費用、薪金、津貼及其他福利 2,057 2,533
界定供款計劃的供款 174 190

2,231 2,723

16. 資本承擔
於二零二六年 於二零二五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未經審核) (經審核)
千令吉 千令吉
已訂約但未撥備

收購物業、廠房及設備 – 5,490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業務回顧
(a) 生產分部
本集團是馬來西亞及越南歷史悠久的彈性紡織品及織帶製造商。產
品於馬來西亞及越南製造及銷售,亦出口至超過30個國家,括美國、英國、印度、印尼、澳洲、斯里蘭卡及巴基斯坦。

於本期間,國內銷售及出口銷售分別佔生產分部總收益約25.4%及
74.6%(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31.2%及68.8%)。截至二零二六年及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亞太地區、歐洲及
北美洲國家仍為本集團的主要出口市場。

於本期間,來自生產分部的收益約為37.0百萬令吉(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43.5百萬令吉),較二零二五年同期減少約6.5百萬令吉或14.9%。該減幅主要由於生產分部的銷售額大部分以美元(「美元」)計值,惟美元兌馬來西亞令吉(「令吉」)貶值所致。此外,本期間彈性紗及傢俱織帶產品銷售下降,進一步加劇跌幅。該跌幅部分被膠帶產品銷售上升所抵銷。

(b) 能源效益分部
於本期間,能源效益分部的收益主要括能源解決方案合約、維護服務合約、其他服務及銷售商品,分別佔能源效益分部總收益約
73.68%、16.99%、9.25%及0.08%(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78.45%、10.86%、10.62%及0.07%)。於本期間的收益約為52.4百萬令吉(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69.6百萬令吉),較二零二五年同期減少17.2百萬令吉或24.7%。上述減少主要由於馬來西亞的項目收入減少,原因是主要工程已於過往年度大致完成。

(c) 物業投資分部
於本期間,本集團就於二零二五年二月七日所購買位於馬來西亞名
為Picasso Residence住宅發展項目內的50個多層大廈單位展開租賃活動。

然而,馬來西亞物業市場仍然疲弱,租賃需求低迷。因此,於本期間,本集團並無招攬任何租戶,且並無租出或售出該等多層大廈單位。

於本期間,就上述多層大廈單位所產生的主要開支括折舊約0.66百萬令吉(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無),以及物業管理費及水電開支(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0.002百萬令吉)。

財務回顧
收益
於本期間,本集團的收益約為89.5百萬令吉(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113.1百萬令吉),較二零二五年同期減少23.6百萬令吉或20.9%。收益減少主要由於本期間來自生產分部及能源效益分部的收益有所減少,詳情於本公告「業務回顧」一節闡述。

於本期間,生產分部及能源效益分部分別佔本集團總收益約41.3%及
58.5%(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38.4%及61.5%)。

銷售及服務成本
於本期間,本集團的銷售及服務成本約為67.9百萬令吉(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82.4百萬令吉),較二零二五年同期減少約14.5百萬令吉或17.6%。銷售及服務成本減少與收益減少一致。

毛利及毛利率
於本期間,本集團錄得毛利約21.5百萬令吉(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30.6百萬令吉),較二零二五年同期減少9.1百萬令吉或29.7%,與本期間的收益減少一致。

於本期間,本集團的毛利率由27.1%下降至24.0%,主要由於馬來西亞毛利率較高的項目收入減少,以及因本期間美元兌令吉貶值及若干產品銷售下降而導致生產分部的貨品銷售下跌。

金融資產減值虧損
於本期間,本集團就應收貸款確認減值虧損1.6百萬令吉(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無)。減值評估已於本公告所載本集團本期間財務資料附註11「貿易及其他應收款項」中闡述。

其他收入及其他收益或虧損淨額
於本期間,本集團的其他收入及其他收益或虧損淨額合共約為收益0.64百萬令吉(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0.70百萬令吉),與二零二五年同期保持一致。

銷售及分銷成本
於本期間,本集團銷售及分銷成本約為0.9百萬令吉(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1.1百萬令吉),較二零二五年同期減少約0.2百萬令吉或18.2%。上述減少與本期間生產分部的收益減少一致。

行政開支
行政開支主要括管理及行政員工的薪金、間接用於生產的物業、廠房及設備的折舊以及其他雜項開支。

於本期間,本集團的行政開支約為14.7百萬令吉(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14.7百萬令吉),與二零二五年同期一致。

本期間溢利
本期間溢利約為3.4百萬令吉,而二零二五年同期則錄得溢利11.7百萬令吉,顯示業績轉差約8.3百萬令吉。財務表現下降主要由於就應收貸款確認減值虧損1.6百萬令吉,以及能源效益分部及生產分部的溢利貢獻減少所致。

流動資金及財務資源
本集團現金的主要用途為滿足本集團的?運資金及資本開支需要。自本集團成立以來,本集團的?運資金需要及資本開支需要主要通過股東權益、經?產生的現金、貿易融資及貸款撥付。

本集團採取審慎的現金及財務管理政策。本集團的現金(主要以美元、令吉、元(「元」)、越南盾(「越南盾」)及新加坡元(「新加坡元」)計值)一般存放於銀行等若干金融機構。本集團的借款主要以令吉及新加坡元計值。

於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本集團總權益約為206.3百萬令吉(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210.4百萬令吉)。

於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團的流動資產淨值約為88.4百萬令吉(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99.0百萬令吉),而本集團的現金及現金等價物(扣除銀行透支)約為62.6百萬令吉(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68.5百萬令吉)。本集團的借款約為12.3百萬令吉(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3.6百萬令吉)。

本集團的借款於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及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年利率分別介乎4.00%至8.64%及2.78%至8.64%。

於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團的流動比率(按本期間結束時的流動資產除以流動負債計算)約為2.3倍(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2.3倍)。

本集團於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及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均處於淨現金狀況,故資本負債比率並不適用。

根據本集團的現有現金及現金等價物及本集團可用的信貸融資,本集團擁有足夠財務資源撥付其未來十二個月業務?運所需的?運資金。

資本架構
於本期間,本集團的資本架構並無變動。本公司股本僅括普通股。

股息
於二零二六年三月十一日,董事會宣佈並批准派發本公司特別股息
(「特別股息」)每股普通股0.015元,金額合共約為13,850,000元(相當於約7,575,000令吉)。特別股息已於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以現金形式派付予於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日名列本公司股東名冊的股東。

董事會不建議就截至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派付任何股息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無)。

本集團持有的重大投資
於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團並無持有重大投資(於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無)。

附屬公司、聯?公司及合?公司的重大收購及出售
本集團於本期間並無任何重大收購或出售附屬公司、聯?公司或合?公司。

資產抵押
於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及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賬面值分別為29.2百萬令吉及25.4百萬令吉的物業、廠房及設備、使用權資產、人壽保險保單投資及定期存款已抵押予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作為本集團獲授信貸融資的抵押。

有關重大投資及資本資產的未來計劃
本集團於截至二零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並無有關重大投資及資本資產的任何計劃。

或然負債
於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及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並無任何重大或然負債。

資本承擔
於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團並無任何重大資本承擔(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收購物業、廠房及設備為5.5百萬令吉)。

僱員及薪酬政策
於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團聘用666名僱員(於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707名僱員)。本期間的僱員成本約為26.6百萬令吉(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約26.2百萬令吉)。本集團將致力確保僱員的薪金水平與行業慣例及現行市況一致,且僱員薪酬乃根據其表現而釐定。

本集團立志與僱員共同發展壯大,願意投資於與工作相關的培訓及僱員的個人發展。一般而言,本集團根據各職位的需求及僱員的才能及興趣提供多元化在職培訓。本集團為僱員提供內部及外部培訓,括針對不同部門的有關管理技能及軟技能的專門培訓。此外,本集團已制定準則以評估僱員的表現及實施僱員的發展計劃。

購股權計劃
於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並無根據於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日採納的購股權計劃授出任何購股權。於本期間期初及期末,根據計劃授權可授予的購股權數目為50,400,000份。

外匯風險
就生產分部而言,本集團的大部分美元收益來自與國際客戶進行的業務。

於抵銷以美元計值的採購額後,本集團保持美元淨額風險。儘管本集團採納令吉作為呈報貨幣,但部分資產及負債(如應收款項及應付款項)以其他貨幣(如美元)計值。該等外匯結餘於各報告財政年度或期間末按現行匯率重估,故可能產生匯兌收益或虧損。

預期美元兌令吉於二零二六年將持續波動,反映全球經濟狀況、利率預期及貿易政策持續不明朗。美元持續波動及可能走弱,或會繼續使本集團承受外匯風險(尤其是就其外幣淨持倉而言),且可能在換算為令吉時對所呈報的收益及利潤構成壓力。

有鑒於此,本集團正密切監察匯率走勢,並採取審慎的態度管理其風險。

董事持續就外匯前景及風險管理策略與銀行家進行磋商。在適當情況下,本集團可能會訂立遠期合約或其他對沖工具,以減輕匯率波動的影。

此外,本集團正探討與客戶協商價格調整的可能性,以避免匯率的進一步不利波動影本集團的盈利能力。

未來前景及展望
鑒於全球貿易環境持續不明朗,預期生產分部在短期內將保持審慎。儘管美國最高法院最近的裁決使美國政府先前宣佈的大範圍對等關稅失效,但整體美國貿易政策仍有待持續審視。替代性貿易措施(括針對特定行業的關稅、反傾銷行動及其他法定貿易補救措施)仍持續實施,並可能視乎未來政策發展而擴大。該等因素或會繼續影客戶的採購決策、全球採購策略及國際貿易流向。

此外,中東及其他地區的地緣政治局勢持續緊張,繼續對全球供應鏈構成風險。戰爭險保費上升、航運路線中斷及主要口出現週期性擠塞,均導致貨運成本上升及交付時間延長。與此同時,外匯匯率波動,連同勞工及經?成本的通脹壓力,預期將繼續對利潤率構成壓力。

在此背景下,本集團將繼續透過成本優化措施、生產力提升、自動化及流程改進、產品組合優化以及在適當情況下進行選擇性價格調整,以加強其?運效率。本集團亦將繼續分散客戶基礎、拓展新地域市場及擴大產品組合,以減低對任何單一市場的依賴,並增強未來盈利的可持續性。

能源效益分部在數據中心擴張、能源安全需求及全球邁向低碳能源解決方案所產生的結構性需求驅動因素支下,持續穩健發展。政府推動能源效益、可再生能源及脫碳的政策,加上企業日益重視環境、社會及管治的承諾,預期將繼續支持能源效益解決方案的中長期需求。

然而,由於該分部仍屬項目主導,項目獲授及收益確認的時間或會導致財務表現出現週期性波動。盈利能力將繼續取決於有效的項目執行、供應鏈管理及材料成本管理。本集團將繼續加強其經常性維護收入來源,同時維持嚴謹的項目篩選、審慎的風險管理及有效的執行,以支持可持續盈利能力及長遠增長。

展望未來,儘管全球經濟前景因貿易政策演變、地緣政治發展、通脹壓力及金融市場波動而仍然不明朗,但本集團將繼續密切監察發展,在必要時調整其業務策略,並致力實現可持續長遠增長,同時為其持份創造價值。

於受制裁國家的商業活動
於本期間內,本集團未曾於被美國、歐盟、聯合國及澳洲法律定以若干經濟制裁的國家或地區(「受制裁國家」)或與名列美國財政部海外資產控制辦公室的特別指定國民及被禁人士名單或美國、歐盟、聯合國或澳洲所存置的其他受限制人士名單內的若干人士及實體(「受制裁人士」)訂立任何交易,而本集團相信有關交易會為本集團或其投資帶來觸犯美國、歐盟、聯合國及澳洲的相關制裁法律法規(「國際制裁」)或成為國際制裁目標的風險。

為求持續監察及評估本集團業務及採取措施遵守本集團對聯交所作出的持續承諾(誠如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的招股章程
(「招股章程」)所披露),及保障本集團及本公司股東(「股東」)利益,於本公告日期,本集團已就可能面臨的國際制裁風險採納下列措施及行動以監察及評估我們的業務活動:
(i) 本集團已成立風險管理委員會,由兩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及一名執行董事組成。彼等的職責為(其中括)監察本集團管理層在管理主要風險時的活動,確保風險管理程序行之有效,並審閱風險管理策略、政策、風險承受能力及風險容忍度;
(ii) 本集團將於釐定本集團是否應在受制裁國家或與受制裁人士開展任何業務機會前評估制裁風險;及
(iii) 當風險管理委員會認為必要時,本集團將於僱用在國際制裁事宜方面具備必要專長及經驗的外部國際制裁法律顧問提供建議及意見。

於本期間內,風險管理委員會並無識別本集團承受任何制裁風險,而委員會認為本集團有必要就此僱用外部國際制裁法律顧問。

董事認為,有關風險管理措施及努力提供合理充足及有效的框架協助本集團識別和監察任何重大國際制裁風險,以保護本公司及其股東的整體利益。

其他資料
企業管治常規
董事深明於管理及內部程序中擁有良好企業管治對於達致有效問責制的重要性。本公司之企業管治常規乃以GEM上市規則附錄C1企業管治守則(「企業管治守則」)載列之良好企業管治原則為基礎。原則有關(其中括)董事、主席兼行政總裁、董事會組成、董事委任、重選及罷免、董事職責及薪酬以及與股東保持溝通。

就董事會所深知,本公司於本期間已遵守企業管治守則第二部分所載之所有守則條文。

董事及控股股東於重大合約的權益
於本期間,董事或其關連實體概無於本期間內或本期間結束時持續進行而對本集團業務屬重大的安排、交易或合約(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或同系附屬公司為訂約方)中直接或間接擁有重大權益。

於本期間,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或同系附屬公司與控股股東或其任何附屬公司之間概無訂立重大安排、交易或合約。

不競爭契據
— —
誠如招股章程「與控股股東的關係 競爭 控股股東作出的承諾」一節所披露,控股股東已訂立日期為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八日之不競爭契據(「不競爭契據」),當中載列以本公司(為其本身及作為本集團各成員公司的受託人)為受益人的若干不競爭承諾(「不競爭承諾」)。

根據該等不競爭承諾,控股股東已(其中括)不可撤回地向本公司承諾於有關期間*任何時間,控股股東本身並促使其緊密聯繫人及╱或受其控制的公司(不括本集團)不會在馬來西亞、越南及╱或本集團出售其產品及╱或本集團任何成員公司不時經?業務(括但不限於製造彈性紡織品、織帶及其他產品(括橡膠帶及傢俬的金屬組件))的任何其他國家或司法權區擁有或參與或從事或收購或持有任何直接或間接與本集團上述業務構成競爭或可能構成競爭的任何業務的任何權利或權益(於各情況下,不論作為股東、合夥人、代理或其他身份,亦不論是否為利潤、回報或其他),或打算從事任何該等業務。

* 「有關期間」指從上市日期開始至以下較早日期止的期間:
(a) 就GEM上市規則而言,控股股東及其緊密聯繫人(不論單獨或作為整體)不再擁有(不論直接或間接)本公司當時已發行股本30%的權益或不再為本公司控股股東的日期;及
(b) 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不再於GEM或(如適用)其他證券交易所上市的日期。

控股股東已向本公司提供確認書,確認其於本期間已遵守不競爭契據,且概無有關彼等遵守或執行不競爭契據的事宜須提請聯交所、本公司及╱或股東注意。

獨立非執行董事亦已向本公司確認,經向控股股東作出有關合理查詢及審閱控股股東的確認書及╱或彼等認為屬適宜的相關文件後,彼等概無發現任何情況導致其認為存在控股股東於本期間並未遵守不競爭契據條款的情況。

董事、控股股東及彼等各自的緊密聯繫人之競爭權益
於本期間,除本集團成員公司所經?的業務外,董事或控股股東或彼等各自的緊密聯繫人(定義見GEM上市規則)概無於任何直接或間接與本集團的業務構成競爭或可能構成競爭及╱或已經或可能與本集團存在其他利益衝突的業務中擁有任何業務或權益。

本期間重大事項
就董事會所知,於本期間並無發生根據GEM上市規則須予披露的任何重大事項。

自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至本公告日期止的重要事項
(1) 針對 PRG Holdings 提出的清盤呈請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七日及二零二六年八月四
日的公告。

董事會注意到,本公司控股股東PRG Holdings於二零二六年七月
二十四日刊發有關針對其提出的清盤呈請(「該呈請」)的公告。根據PRG Holdings的公告,該呈請由代表Ng Yan Cheng先生(「呈請人」)的律師於馬來西亞高等法院提出。誠如PRG Holdings的公告所披露,該呈請乃根據馬來西亞《二零一六年公司法》就PRG Holdings涉嫌未能償還應付及結欠呈請人的21,219,000令吉而提出,有關詳情載於根據馬來西亞《二零一六年公司法》第466(1)(a)條送達的法定要求償債書。該呈請尋求(其中括)頒令將PRG Holdings清盤,並委任清盤人為PRG Holdings的清盤人。

誠如PRG Holdings的公告進一步披露,PRG Holdings與呈請人未能就重組相關債務達成互相協定的和解,PRG Holdings已委聘專業顧問以探討重組方案。

董事會亦注意到,PRG Holdings刊發日期為二零二六年八月三日的公告,內容有關PRG Holdings向馬來西亞高等法院所提出的司法管理命令申請(「該申請」)。根據PRG Holdings的公告,該申請乃根據馬來西亞《二零一六年公司法》第404、405、406、407、408、410及411條提出。誠如PRG Holdings所披露,該申請乃於債權人針對PRG Holdings提出該呈請後作出。

PRG Holdings已尋求(其中括)以下命令:(i)根據馬來西亞《二零一六年公司法》第405條,對PRG Holdings進行司法管理;(ii)委任Baker Tilly Insolvency PLT的Andrew Heng先生及Ashvin Mahendran先生為PRG Holdings的共同及個別司法管理人;及(iii) PRG Holdings須自相關法院命令日期計六(6)個月持續接受司法管理,期間不得通過任何決議或作出任
何命令將PRG Holdings清盤。PRG Holdings進一步披露,該申請旨在為其提供臨時保護,免受債權人強制執行,同時建議司法管理人將接管其事務、業務及財產的管理,以進行重組。然而,本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應注意,該申請須經馬來西亞相關法院審議及裁決,且無法保證司法管理命令或該申請中所尋求的任何濟助將會獲得批准。

於本公告日期,呈請人為PRG Holdings的主要股東、Ng Tzee Penn先生(非執行董事)的父親及Andrew Chan Lim-Fai先生(非執行董事)(「Andrew Chan先生」)的岳父。根據呈請人於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就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發生的相關事件所提交的權益披露表格,呈請
人於66,693,600股本公司股份中擁有權益,佔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約7.22%。

PRG Holdings提交該申請可能會對本公司的股權架構及控制權造成影。

(2) 董事委員會組成的變更、本公司於GEM上市規則第5.24條項下的授權代表(「法定代表」)變更、廢除本公司於GEM上市規則第5.19條(該條文已自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廢除)項下的合規主任(「合規主任」)自二零二六年八月十二日,(i) Andrew Chan先生已不再擔任本公司提名委員會、薪酬委員會及風險管理委員會成員、授權代表以及合規主任;及(ii)執行董事Kang Boon Lian先生已獲委任為本公司提名委員會、薪酬委員會及風險管理委員會成員以及授權代表。

有關進一步詳情,請參閱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六年八月十二日的公告,其已於本公司及聯交所網站刊載。

(3) Andrew Chan先生調任
自二零二六年八月十三日,Andrew Chan先生已由執行董事調任為
非執行董事。

有關進一步詳情,請參閱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六年八月十三日的公告,其已於本公司及聯交所網站刊載。

除上文所披露外,就董事會所知,於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後及直至本公告日期並無發生根據GEM上市規則須予披露的任何其他重要事項。

購買、出售或贖回本公司上市證券
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於本期間並無購買、出售或贖回本公司任何上市證券(括出售GEM上市規則所界定的庫存股份(「庫存股份」))。於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並無持有任何庫存股份。

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員於本公司及╱或其相聯法團證券之權益
於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董事及本公司主要行政人員於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聯法團(定義見香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之股份、相關股份及債權證中,持有登記於本公司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52條存置的登記冊內的權益及淡倉,或已根據GEM上市規則第5.46至5.67條已另行知會本公司及聯交所的權益及淡倉如下。

(1) 於本公司每股面值0.10元的普通股(「股份」)之好倉
股權概約
董事姓名 身份╱權益性質 證券數目 百分比
(附註1) (附註2)
Kang Boon Lian 實益擁有人 200,000股股份(L) 0.02%
附註:
1. 字母「L」指該人士於股份的好倉。

2. 股權百分比乃按本公司於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的923,321,600股已發行股份計算。

(2) 於本公司相聯法團普通股及╱或相關股份之好倉
根據股本
衍生工具
相聯法團 身份╱ 持有的相關 股權概約
董事姓名 名稱 權益性質 證券數目 股份數目 百分比
(附註2) (附註2) (附註4)
拿督Lim Heen Peok PRG Holdings 實益擁有人 108,800股 – 0.02% (附註1) 股份(L)
Kang Boon Lian PRG Holdings 實益擁有人 664,880股 – 0.14%
(附註1) 股份(L)
Tan Chuan Dyi PRG Holdings 實益擁有人 1,261,388股 470,000股 0.35% (附註1) 股份(L) 股份(L)
(附註3)
附註:
1. PRG Holdings為本公司的控股公司及相聯法團(定義見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

2. 字母「L」指董事於PRG Holdings股份的好倉。

3. Tan Chuan Dyi於PRG Holdings 470,000份購股權中擁有權益,行使價為每股0.165令吉。

4. 股權百分比乃按PRG Holdings於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的490,304,035股已發行股份計算。

除上文所披露外,於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概無董事或本公司主要行政人員於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聯法團(定義見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的股份、相關股份及債權證中擁有或被視為擁有任何權益或淡倉。

主要股東於本公司證券之權益
於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據董事所知悉,登記於本公司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36條存置的登記冊內;或另行知會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擁有或被視為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本5%或以上權益之人士(董事或本公司主要行政人員除外)如下:
於股份的權益及淡倉
身份╱ 股權概約
股東姓名╱名稱 權益性質 證券數目 百分比
(附註1) (附註5)
PRG Holdings 實益擁有人 625,224,000股股份(L) 67.72%
(附註2及3)
Ng Yan Cheng 實益擁有人 66,693,600股股份(L) 7.22%
(附註4)
附註:
1. 字母「L」指該人士於股份的好倉。

2. PRG Holdings為一間於馬來西亞註冊成立的公司,其已發行股份在馬來西亞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3. 於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執行董事Andrew Chan Lim-Fai先生為PRG Holdings的集團董事總經理。自二零二六年七月十三日,Andrew Chan Lim-Fai先生已辭任PRG Holdings的集團董事總經理,而Kang Boon Lian先生則已獲委任為PRG Holdings的集團董事總經理。

4. 按照Ng Yan Cheng於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提交的權益披露表,Ng Yan Cheng於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已收購不多於66,693,600股股份。

5. 股權百分比乃按本公司於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的923,321,600股已發行股份計算。

董事證券交易
本公司已採納GEM上市規則第5.48至5.67條所載之規定交易準則作為本身之證券交易守則,其條款不遜於董事進行本公司證券之證券交易之操守財務報表之審閱
本公司於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日遵照GEM上市規則及企業管治守則成立審核委員會並訂明其書面職權範圍。董事會已採納經修訂審核委員會職權範圍,自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日生效。審核委員會的主要職責為協助董事會監督本公司的財務報告及披露程序、內部監控及風險管理系統,以及審核程序。

審核委員會目前由四名獨立非執行董事組成,成員分別為Ho Ming Hon先生、拿督斯里Hou Kok Chung博士、拿督Lee Chee Leong及Tai Lung Tsing女士。Ho Ming Hon先生為審核委員會主席。

審核委員會已審閱本集團於本期間的未經審核簡明綜合業績,並與本公司管理層討論本集團採納的會計原則及常規以及內部監控及其他財務報告事宜。審核委員會認為有關業績已遵照適用會計準則、GEM上市規則項下的規定及其他適用法律規定編製,並已作出充分披露。

承董事會命
飛霓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拿督Lim Heen Peok
馬來西亞,二零二六年八月十三日
於本公告日期,非執行董事為拿督Lim Heen Peok(主席)、Ng Tzee Penn先生及Andrew Chan Lim-Fai先生,執行董事為Kang Boon Lian先生及Tan Chuan Dyi先生,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為Ho Ming Hon先生、拿督斯里Hou Kok Chung博士、拿督Lee Chee Leong及Tai Lung Tsing女士。

本公告由發表日期可於聯交所網站 www.hkexnews.hk「 最新上巿公司公告」一頁(最少保存七日)內查閱。本公告亦將刊發於本公司網站www.furniweb.com.m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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