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阅文集团(00772):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

时间:2026年08月13日 22:51:32 中财网
原标题:阅文集团: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
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 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CHINALITERATURELIMITED
閱文集團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772)
授出受限制股份單位
本公告乃本公司根據上市規則第17.06A、17.06B及17.06C條作出。

董事會謹此宣佈,於二零二六年八月十三日,本公司根據二零二零年受限制股份單位計劃的條款授出合共7,950,965份受限制股份單位(「受限制股份單位」),惟須待承授人接納後方可作實。

根據二零二零年受限制股份單位計劃授出的受限制股份單位詳情
授出日期: 二零二六年八月十三日
承授人: 董事黃琰先生及曹華益先生,以及其他本集團的僱員(「承授人」)
授出受限制股份單位的數目: 7,950,965份受限制股份單位,相當於7,950,965股股份授出受限制股份單位的代價: 零
股份於授出日期的收市價: 每股22.40元
額歸屬,於未來四年授出日期的每個週年日歸屬
25%;及
? 授予承授人的83,391份受限制股份單位分兩期等額
歸屬,於未來兩年授出日期的每個週年日歸屬
50%。

表現目標: 受限制股份單位的歸屬不受任何表現目標所規限。

於上述授出的受限制股份單位中,共有370,824份受限制股份單位授予兩名董事,詳情如下:獲授受限制
承授人姓名 於本公司之職位 股份單位數目
黃琰 執行董事、本公司高級副總裁 164,524
曹華益 非執行董事、本公司高級副總裁 206,300
根據上市規則第17.04(1)條,向上述董事授出受限制股份單位已獲董事會(括獨立非執行董事)批准,惟黃琰先生及曹華益先生已就批准向彼等授出受限制股份單位之決議案放棄投票。授出受限制股份單位毋須經本公司獨立股東批准。

表現目標
上述授出的受限制股份單位並無附帶任何表現目標。本公司認為,考慮到(i)向黃琰先生、曹華益先生及其他承授人授出受限制股份單位乃對彼等過往對本集團貢獻的認可,(ii)黃琰先生、曹華益先生及其他承授人對本集團整體?運、發展及長期增長作出貢獻的能力;(iii)本公司於無訂立表現目標時授出受限制股份單位之過往慣例;及(iv)向承授人授出受限制股份單位的歸屬時間表,本公司認為向承授人(括黃琰先生及曹華益先生)授出受限制股份單位使承授人的利益與本公司及本公司股東的利益保持一致,並加強承授人對本集團的承諾,鑒於以上所述,董事會薪酬委員會認為,向黃琰先生及曹華益先生授出無表現目標的受限制股份單位在市場上具競爭力,且與本公司二零二零年受限制股份單位計劃的目的一致。

在不損害二零二零年受限制股份單位計劃條款的情況下,倘參與行為不當或涉及本公司財務報表的重大錯誤陳述,則該參與的所有未歸屬受限制股份單位將自動失效。董事會可全權酌情決定參與是否作出不當行為或涉及本公司財務報表的重大錯誤陳述。倘董事會根據二零二零年受限制股份單位計劃行使其酌情權,其將向有關承授人發出有關決定的書面通知,而董事會根據二零二零年受限制股份單位計劃的詮釋及決定應為最終、不可推翻及具約束力。

授出受限制股份單位的理由及裨益
授出受限制股份單位旨在激勵承授人對本集團作出貢獻,透過向承授人提供擁有本公司股權的機會,吸引、激勵及挽留技術熟練及經驗豐富的人員,為本集團的未來發展及擴張而努力。

據董事所深知,就本次根據二零二零年受限制股份單位計劃授出的受限制股份單位而言,於本公告日期,(i)除黃琰先生及曹華益先生外,其他承授人均非本公司董事、最高行政人員或主要股東,亦非彼等的聯繫人;(ii)概無承授人已獲授及將獲授超過上市規則規定的個別上限1%的受限制股份單位;(iii)概無承授人為服務提供或關連實體參與(定義見上市規則);及(iv)本集團並無向承授人就購買二零二零年受限制股份單位計劃項下的股份提供財務資助。

可於未來授出的股份數目
於上述受限制股份單位授出後,受限制股份單位相關的15,697,140股股份將可供日後根據計劃限額授出,而5,076,192股股份將可供日後根據服務提供分項限額授出。

本公司確認,根據二零二零年受限制股份單位計劃授出受限制股份單位須遵守上市規則第十七章的規定。

「二零二零年受限制股份 指 本公司於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五日採納的受限制股份單位計劃,單位計劃」 並於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二日經董事會修訂及股東批准(經不時修訂)
「聯繫人」 指 具有上市規則所賦予之涵義
「董事會」 指 本公司董事會
「本公司」 指 China Literature Limited(閱文集?),一間於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在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獲豁免有限公司,其股份在
聯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號:772)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本集團」 指 本公司、其不時的附屬公司及綜合聯屬實體,或如文義所指,於本公司成為其現有附屬公司的控股公司前期間,則指該等
附屬公司(猶如該等附屬公司於有關時間已成為本公司附屬
公司)
「元」 指 元,香法定貨幣
「香」 指 中國香特別行政區
「上市規則」 指 聯交所主板證券上市規則(經不時修訂、增補或以其他方式修改)
「受限制股份單位」 指 根據二零二零年受限制股份單位計劃的受限制股份單位「計劃限額」 指 根據二零二零年受限制股份單位計劃的條款及條件,二零二零年受限制股份單位計劃相關的股份總數合共不得超過本公
司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已發行股本的4.5%
「服務提供分項限額」指 根據二零二零年受限制股份單位計劃及本公司其他股份計劃將向服務提供發行的股份總數的分項限額合共不得超過
5,076,192股股份,佔截至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二日股份總數
的約0.5%
「聯交所」 指 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附屬公司」 指 具有上市規則所賦予之涵義
「主要股東」 指 具有上市規則所賦予之涵義
「%」 指 百分比
承董事會命
CHINA LITERATURE LIMITED
蒲海濤先生
董事會主席及非執行董事
香,二零二六年八月十三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由執行董事侯曉楠先生及黃琰先生;非執行董事蒲海濤先生、曹華益先生及謝華先生;獨立非執行董事梁秀女士、孔祥俊先生及麥子良先生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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