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中国银河(06881):选举李惟宏先生担任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修订《股东会向董事会授权方案》及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告
此乃要件 請即處理 閣下如對本通函或應採取的行動有任何疑問,應諮詢 閣下的股票經紀或其他註冊證券商、銀行經理、律師、專業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閣下如已將名下全部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售出或轉讓,應立即將本通函及隨附的委任代表表格交予買方或承讓人,或送交經手買賣或轉讓的銀行、股票經紀或其他代理商,以便轉交買方或承讓人。 香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函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如 閣下欲委託代理人出席臨時股東會, 閣下須按委任代表表格上印列之指示填妥及交回表格。H股股東須將委任代表表格交回至香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而A股股東須將委任代表表格交回至本公司董事會辦公室;惟無論如何須最遲於臨時股東會或其任何續會的指定舉行時間前二十四小時(即不遲於2026年8月24日(星期一)上午10時正)以專人送達或郵寄方式交回。 填妥及交回委任代表表格後, 閣下屆時仍可親身出席臨時股東會或其任何續會,並於會上投頁次 釋義 ........................................................... 1董事會函件...................................................... 32026年第二次臨時股東會通告....................................... 8附錄 經修訂《股東會向董事會授權方案》 ............................. 10在本通函內,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詞語具有以下涵義: 「A股」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的內資股,於 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及以人民幣交易 「A股股東」 指 A股的持有人 「《公司章程》」 指 本公司之公司章程,以不時修訂的內容為準 「董事會」 指 本公司董事會 「公司」或「本公司」 指 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一間於2007年1月26日在中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H股於聯交 所上市(股份代號:06881),且其A股於上海證券交 易所上市(股份代號:601881)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臨時股東會」 指 本公司將於2026年8月25日(星期二)上午10時正於中國北京市豐台區西?街8號院1號樓青海金融大廈 M1919會議室舉行的2026年第二次臨時股東會 「本集團」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H股」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的境外上市外 資股,於聯交所上市及以元交易 「H股股東」 指 H股的持有人 「香」或「香特區」 指 中國香特別行政區 「上市規則」 指 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以不時修訂的內容為準 「中國」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僅為本通函之目的,不括香 、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 「人民幣」 指 中國法定貨幣人民幣 「股份」 指 本公司普通股,括A股及H股 「股東」 指 股份持有人 「聯交所」 指 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若本通函中英文版本存在任何差異,以中文版本為準。 董事會函件 (股份代號:06881) 董事會: 中國註冊辦事處: 執行董事: 中國北京市豐台區 王晟先生(董事長) 西?街8號院1號樓 薛軍先生(副董事長及總裁) 7至18層101 屈艷萍女士 香主要?業地點: 非執行董事: 香上環干諾道中111號 楊體軍先生 永安中心20樓 李慧女士 黃焱女士 宋衛剛先生 獨立非執行董事: 羅卓堅先生 劉力先生 麻志明先生 范小雲女士 敬啟: 選舉李惟宏先生擔任第五屆董事會獨立非執行董事 修訂《股東會向董事會授權方案》 序言 本人代表董事會邀請 閣下出席將於2026年8月25日(星期二)上午10時正於中國北京市豐台區西?街8號院1號樓青海金融大廈M1919會議室舉行的臨時股東會。 本通函旨在向 閣下提供所有合理所需的資料,使 閣下可於臨時股東會上就投票贊成或反對或棄權提呈決議案作出知情的決定。 臨時股東會處理的事務 於臨時股東會上,將提呈普通決議案以批准選舉李惟宏先生擔任第五屆董事會獨立非執行董事;及將提呈特別決議案以批准修訂《股東會向董事會授權方案》。 1. 選舉李惟宏先生擔任第五屆董事會獨立非執行董事 於2026年6月29日,董事會審議通過了關於提名李惟宏先生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候選人的議案。現將該議案提請臨時股東會審議批准。 李惟宏先生的履歷詳情載列如下: 李惟宏,男,1980年6月出生,組織動力學碩士。李先生自2007年8月至今先後擔任大唐金融集團有限公司高級副總裁、執行董事及董事長;2023年10月至今擔任新永安國際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執行董事-證券業務;2024年1月至今擔任新永安國際證券有限公司董事;2025年3月至今擔任惠理集團有限公司(聯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號為00806)獨立非執行董事。李先生曾於2013年9月至2017年6月擔任大唐投資國際有限公司(現已更名為金石資本集團有限公司,聯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號為01160)執行董事。 李先生自2012年11月至2018年10月擔任香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程序覆檢委員會成員;2016年2月至2022年1月擔任香公司法改革常務委員會成員;2018年6月至2024年5月擔任香交易所現貨市場諮詢小組成員;2022年1月至今擔任香特別行政區第七屆、第八屆立法會議員(功能界別-金融服務界);2023年1月至今擔任金銀業貿易場(2025年1月改制更名為香黃金交易所)副理事長(現改稱副主席)、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三屆浙江省委員會委員;2023年8月至今擔任香特別行政區促進股票市場流動性專責小組成員;2023年9月至今擔任香證券業協會永遠名譽會長(2021年9月至2023年9月曾擔任主席);2024年11月至今擔任香中華總商會副會長;2024年12月至今擔任香特別行政區推動黃金市場發展工作小組成員,並於2025年7月獲香特區政府委任為太平紳士。 李先生於2003年12月獲得美國巴德學院經濟學學士,2011年12月獲得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組織動力學碩士。 李先生將與本公司訂立董事委任函,其任期自股東於臨時股東會批准之日至第五屆董事會任期屆滿之日止,任期屆滿可以連選連任。 獨立非執行董事將在本公司領取每人每年人民幣150,000元(稅前)的董事袍金。 此外,擔任董事會專門委員會主任的獨立非執行董事將領取每年人民幣50,000元(稅前)的津貼,而擔任董事會專門委員會委員的獨立非執行董事將領取每年人民幣30,000元(稅前)的津貼。該等董事袍金及津貼按照本公司相關薪酬管理辦法,並參考獨立非執行董事的職務及職責而釐定。如果國家相關政策對獨立非執行董事的薪酬有所規定,則本公司向獨立非執行董事實際支付的薪酬將根據該等政策調整。 除上文所披露外,李先生在過去三年內並無在任何其他上市公司擔任董事職務,沒有在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擔任任何其他職務,與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主要或控股股東概無任何關係。李先生不持有香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所指本公司任何股份權益。 此外,李先生之選舉並沒有任何根據上市規則第13.51(2)條的規定而須予披露的資料,亦沒有任何須提請股東注意的事項。 獨立非執行董事的提名政策及程序 提名與薪酬委員會在檢討董事會架構時,會從多個方面考慮董事會成員的多元化,括但不限於性別、年齡、文化、教育背景、專業經驗、技能及知識等。董事會成員的聘任均以用人唯才為原則,並在考慮具體人選時,盡可能按照董事會整體運作所需要的才能、技能及經驗水平而作出,以保持董事會成員的適當平衡。 提名與薪酬委員會認為,李先生於香金融服務業擁有逾20年經驗,並曾於多間金融企業擔任管理職位,選舉李先生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有助於為董事會補充多元化的金融行業從業背景及專業知識,並豐富董事會的管理經驗。李先生現時並無擔任七家或以上上市公司董事職位,其可以為本公司事務付出足夠的時間和關注。有鑒於此,提名與薪酬委員會於2026年6月26日提名李先生供董事會向股東推薦於臨時股東會上選任。 董事會認為李先生具備上市公司運作的基本知識,熟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及其他規範性文件,具有法律、經濟、財務、管理或其他履行獨立非執行董事職責所必需的工作經驗。並且,李先生已確認:(i)其符合上市規則第3.13(1)至(8)條所列各項因素有關的獨立性;(ii)其過去或目前並無任何於本公司或其附屬公司業務中的財務或其他權益,亦無與本公司任何核心關連人士(定義見上市規則)有任何關連;及(iii)概無其他可能影其獨立性的因素。董事會亦認為李先生符合上市規則第3.13條的獨立性指引,且根據指引條款乃為獨立。 2. 修訂《股東會向董事會授權方案》 為進一步優化公司授權管理工作,完善公司治理機制,經參考市場案例並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公司擬對《股東會向董事會授權方案》進行修訂,修訂後的《股東會向董事會授權方案》全文載於本通函附錄。 上述議案已於2026年6月29日經董事會審議通過,現提請臨時股東會審議批准。 臨時股東會 臨時股東會通告及委任代表表格已載於本公司的網頁,網址為 www.chinastock.com.cn 及香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的披露易網頁,網址為 www.hkexnews.hk 。 如 閣下欲委託代理人出席臨時股東會, 閣下須按委任代表表格上印列之指示填妥及交回表格。H股股東須將委任代表表格交回至香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而A股股東須將委任代表表格交回至本公司董事會辦公室;惟無論如何須最遲於臨時股東會或其任何續會的指定舉行時間前二十四小時(即不遲於2026年8月24日(星期一)上午10時正)以專人送達或郵寄方式交回。填妥及交回委任代表表格後, 閣下屆時仍可親身出席臨時股東會或其任何續會,並於會上投票。 以投票方式表決 根據上市規則第13.39(4)條規定,股東於股東會上所做的任何表決必須以投票方式進行,故臨時股東會主席將根據《公司章程》授予的權力要求以投票表決方式就臨時股東會提呈的決議案動議表決。 推薦意見 董事會認為將在臨時股東會上提呈的決議案符合本公司及其股東的整體利益,故建議 閣下投票贊成將於臨時股東會上提呈的決議案。 此致 列位股東 台照 承董事會命 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王晟 董事長及執行董事 謹啟 2026年8月5日 2026年第二次臨時股東會通告 (股份代號:06881) 2026年第二次臨時股東會通告 茲通告,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謹訂於2026年8月25日(星期二)上午10時正於中國北京市豐台區西?街8號院1號樓青海金融大廈M1919會議室舉行2026年第二次臨時股東會(「臨時股東會」),以處理下列事項:普通決議案 1. 審議及批准選舉李惟宏先生擔任本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獨立非執行董事;及特別決議案 2. 審議及批准修訂本公司《股東會向董事會授權方案》。 承董事會命 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王晟 董事長及執行董事 中國北京,2026年8月5日 附註: 1. 根據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規定,股東會上,股東所作的任何表決必須以投票方式進行。故此,臨時股東會通告內的議案表決將以投票方式進行。有關投票結果將於臨時股東會後上載於本公司的網頁,網址為 www.chinastock.com.cn 及香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的披露易網頁,網址為 www.hkexnews.hk 。 2. 凡有權出席上述通告召開的臨時股東會並在會上表決的股東均有權委派一名或數名代表代其出席會議,並代其投票。該代表毋須是本公司的股東。 3. 委任代表表格及簽署人經公證之授權書或其他授權文件(如有),最遲須於臨時股東會或其任何續會的指定召開時間前二十四小時(即不遲於2026年8月24日(星期一)上午10時正)填妥及交回本公司董事會辦公室(如為A股股東)或本公司H股股份過戶登記處香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如為H股股東),方為有效。香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的地址為香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M樓。股東填妥及交回委任代表表格後,屆時仍可按其意願親自出席臨時股東會或其任何續會,並在會上投票。 4. 為確定有權出席臨時股東會的H股股東名單,本公司將由2026年8月20日(星期四)至2026年8月25日(星期二)(首尾兩天括在內)期間暫停辦理H股股份過戶登記手續。H股股東如欲出席臨時股東會,須於2026年8月19日(星期三)下午4時30分前,將股票連同股份過戶文件一併送交本公司H股股份過戶登記處香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樓1712至1716號舖。至於A股股東出席臨時股東會的資格詳情,本公司將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另行公告。 5. 如屬聯名股東,則僅在股東名冊內排名首位有權出席臨時股東會及就有關聯名股份投票。 6. 股東或其委任代表出席是次臨時股東會時應出示身份證明文件: (a) 法人股東之法定代表人出席會議的,應當出示本人身份證、能證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資格的有效證明;委託代理人出席會議的,代理人應當出示本人身份證、法人股東的法定代表人或董事會、其他決策機構依法出具的委任代表表格;及 (b) 個人股東親自出席會議的,應出示本人身份證或其他能夠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證件或證明、股票賬戶卡;委託代理人出席會議的,代理人應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委任代表表格。 7. 是次臨時股東會預計不會超過半天。股東或其委任代表出席是次會議的交通和食宿費用自理。 8. 本公司董事會辦公室地址:中國北京市豐台區西?街8號院1號樓青海金融大廈電話:86 (10) 8092 9800 傳真:86 (10) 8092 6725 於本通告日期,本公司執行董事為王晟先生(董事長)、薛軍先生(副董事長及總裁)及屈艷萍女士;非執行董事為楊體軍先生、李慧女士、黃焱女士及宋衛剛先生;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為羅卓堅先生、劉力先生、麻志明先生及范小雲女士。 附錄 經修訂《股東會向董事會授權方案》 股東會向董事會授權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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