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睦股份(600114):东睦股份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NBTMNEWMATERIALSGROUPCo.,Ltd.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的公告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深圳市远致星火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钟伟、上海创精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华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富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5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4.75%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6年7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 意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808号),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深圳市远致星火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21,354,435股股份、向钟伟发行9,206,424股股份、向上海创精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2,877,507股股份、向宁波华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2,283,275股股份、向宁波富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409,047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的注册申请。 二、同意你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514,571,700元的注册 申请。 三、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股东会的授 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7月3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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