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局发布化妆品注册备案新规,行业迎新一轮创新浪潮

时间:2026年07月31日 08:58:28 中财网
  据国家药监局,日前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化妆品注册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2026 年第 70 号),即日起实施。公告鼓励化妆品新品在中国首发;扩大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试验方法接受范围;减免烫发、非氧化型染发、仅具物理遮盖作用的祛斑美白产品及使用新原料普通化妆品(儿童化妆品除外)的毒理学试验报告,允许配方体系近似产品共用安全性与功效宣称评价试验资料。

  本次新规是 2025 年 11 月《关于深化化妆品监管改革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后的实质性落地配套文件,以"减负"换"创新"、以"开放"换"首发"的政策导向明确。

  核心催化在于:其一,国际新品中国首发免已上市销售证明,打通跨国企业全球同步上市的合规堵点,过去进口新品须先在原产国取得销售证明方可入华、上市节奏滞后约半年,新规下中国消费者有望比以往提前近半年用上全球新品,"首发经济(核心股)"真正被激活;
  其二,功效宣称评价方法放开,除三类高风险功效外允许企业自主选择试验方法,研发申报灵活度提升,具备自研能力与功效验证体系的企业将获差异化竞争优势,相关功效评价与检测服务需求有望扩容;
  其三,配方体系近似产品共用试验数据、生产场地跨境转移资料简化,直接降低彩妆、香水等高频上新品类的试验成本与时间,企业上新节拍加快。

  我国化妆品市场规模 2025 年已突破 1.1 万亿元、跃居全球第一大消费(核心股)市场,政策红利与产业空间共振,供给质量与丰富度提升具备制度基础。

  展望后市,首发经济(核心股)激活与功效评价方法放开,将持续利好具备全渠道运营与首发承接能力的龙头品牌商,以及具备功效自研与检测能力的上游服务商。

  具体到A股市场,化妆品板块相对受益。鼓励国际新品中国首发与功效宣称评价方法放开,强化进口新品入华提速与国货品牌创新升级预期,利好具备全渠道运营与首发承接能力的头部品牌商;配方体系近似产品共用资料与试验成本降低,直接改善彩妆、香水等高频上新品类的盈利弹性;功效评价方法放开后,具备自研能力与功效验证体系的原料及服务商差异化竞争优势凸显,相关功效评价与检测服务需求同步扩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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