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香港食品投资(00060):建议重选退任董事、建议授予一般授权以回购股份及发行新股份、建议续聘截至二零二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核数师、及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时间:2026年07月29日 23:36:30 中财网
原标题:香港食品投资:建议重选退任董事、建议授予一般授权以回购股份及发行新股份、建议续聘截至二零二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核数师、及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此乃要件 請即處理
閣下如對本通函之任何內容或應採取之行動有任何疑問,應諮詢 閣下之股票經紀或其他註冊證券商、銀行經理、律師、專業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閣下如已將名下之香食品投資控股有限公司Hong Kong Food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股份全部售出或轉讓,應立即將本通函連同隨附之代表委任表格送交買主或承讓人,或經手買賣或轉讓之銀行、股票經紀或其他代理商,以便轉交買主或承讓人。

香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函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ST 資 冊成 份代 選 予 及 月 年   6 
       
HONG KONG FOOD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
香食品投資控股有限公司
(於香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60)
建議重選退任董事、
建議授予一般授權以
回購股份及發行新股份、
建議續聘截至二零二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止財政年度核數師、

股東周年大會通告
香  食 品 投 資 控 股 有 限 公 司Hong Kong Food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謹訂於二零二六年八月三十一日(星期一)下午二時正假座香九龍尖沙咀東部麼地道64號九龍香格里拉大酒店地下二層甘菊廳舉行股東周年大會,大會通告載於本通函第16至19頁。另隨函附奉適用於股東周年大會之代表委任表格。該代表委任表格亦刊載於香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網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網站(www.hongkongfoodinvestment.com.hk)。

無論 閣下能否出席股東周年大會,務請按照隨附之代表委任表格上所印列之指示將表格填妥及簽署,並盡早交回本公司之股份過戶登記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夏愨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惟無論如何須於股東周年大會或其任何續會(視情況而定)指定舉行時間不少於48小時前(即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星期六)下午二時正前)交回。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 股頁次
釋義 .............................................................. 1董事會函件
1. 言 ..................................................... 32. 建議重選退任董事.......................................... 33. 建議授予一般授權以回購股份................................ 54. 建議授予一般授權以發行新股份 .............................. 55. 建議續聘截至二零二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止財政年度核數師 ........ 66. 股東周年大會及委任代表安排................................ 67. 責任聲明 ................................................. 78. 推薦建議 ................................................. 7附錄I – 建議於股東周年大會上重選之退任董事詳情 ................. 8附錄II – 股份回購授權之說明文件 ................................. 12股東周年大會通告 .................................................. 16在本通函內,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詞彙具有以下涵義:
「股東周年大會」 指 本公司將於二零二六年八月三十一日(星期一)下午二時正假座香九龍尖沙咀東部麼地道64號九
龍香格里拉大酒店地下二層甘菊廳舉行之股東周
年大會或其任何續會,以考慮及(如適用)通過載
於本通函第16至19頁之大會通告內所載之決議案
「組織章程細則」 指 本公司現時生效的組織章程細則
「董事會」 指 董事會
「中央結算系統」 指 香中央結算開發及運作的中央結算及交收系統「本公司」 指 香食品投資控股有限公司Hong Kong Food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於香註冊成立之有
限公司,其股份於聯交所主板上市
「CGL」 指 Careful Guide Limited,主要股東(定義見上市規則)之一
「董事」 指 本公司之董事
「四洲集團」 指 四洲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之相聯法團,其股份於聯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號:374)
「本集團」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元」 指 元,香法定貨幣
「香」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特別行政區
「發行授權」 指 建議向董事授予之一般授權,以配發、發行或處理不超過本通函第16至19頁所載之股東周年大會通告
第8項之提呈普通決議案獲通過當日本公司已發行
股份總數20%之額外股份
「最後實際可行日期」 指 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三日,即本通函於付印前就確定本通函所載若干資料之最後實際可行日期
「上市規則」 指 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經不時修訂、補充及修改
「證券及期貨條例」 指 香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經不時修訂、補充或以其他方式修改
「股份」 指 本公司已發行股本中之普通股份,或倘若其後本
公司股本進行分拆、合併、重新分類或重組,則指
構成本公司普通權益股本一部分之股份
「股份回購授權」 指 建議授予董事之一般授權,以於聯交所回購不超過本通函第16至19頁所載之股東周年大會通告第7
項之提呈普通決議案獲通過當日本公司已發行股
份(不括任何庫存股份)總數10%之股份
「股東」 指 股份持有人
「SAL」 指 Special Access Limited,主要股東(定義見上市規
則)之一
「聯交所」 指 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附屬公司」 指 本公司當時之附屬公司(定義見香法例第622章
公司條例)
「收購守則」 指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批准經不時修訂之公
司收購及合併守則
「庫存股份」 指 具有上市規則賦予該詞的涵義
「%」 指 百分比
本通函所述時間及日期乃指香時間及日期。

董事會函件

       
       
       
       
       
       
       
       
       
HONG KONG FOOD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
香食品投資控股有限公司
(於香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60)
執行董事: 註冊辦事處:
戴進傑(主席) 香
謝少雲 九龍觀塘
黃鈺 敬業街41號
四洲集團中心21樓
非執行董事:
戴德豐
獨立非執行董事:
藍義方
張榮才
黃仲賢
敬啟:
建議重選退任董事、
建議授予一般授權以
回購股份及發行新股份、
建議續聘截至二零二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止財政年度核數師、

股東周年大會通告
1. 言
本通函旨在向股東提供有關將於二零二六年八月三十一日舉行之股東周年大會上提呈之若干決議案之資料。

2. 建議重選退任董事
根據組織章程細則第109(A)條,於本公司每屆股東周年大會上,當時三分之一的董事,或倘其數目並非三或三之倍數,則以最接近三分之一但不少於三分之一的人數為準,須至少每三(3)年輪值退任一次。於每年如此退任之董事應為自上次獲選或委任後任職期間最長之董事,但對於在同一日成為或最近續任董事之多名人士而言,將以抽籤決定誰人退任(除非彼等之間另行協定)。退任董事將符合資格重選連任。

將輪值退任之董事應括(為確定輪值退任董事數目所需)任何有意退任而不參與重選之董事。

因此,戴德豐先生、張榮才先生及黃仲賢先生須於股東周年大會上退任,及符合資格,並願意於股東周年大會上膺選連任。

根據上市規則附錄C1所載企業管治守則之守則條文第B.2.3條,獨立非執行董事張榮才先生已服務本公司超過九年,其續任須由本公司股東以獨立決議案方式批准。

儘管張榮才先生已擔任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超過九年,彼已參照上市規則第3.13 條所載之因素確認彼之獨立性。

提名委員會已根據本公司董事會多元化政策及提名政策載列的提名原則及準則和本公司企業策略檢討董事會的架構及組成、董事提供的確認及披露、退任董事的資格、技巧及經驗以及其所投入的時間及貢獻,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的獨立性。提名委員會已就重選所有須在股東周年大會退任的退任董事向董事會作出建議。本公司認為,根據上市規則所載的獨立性指引,即將退任的獨立非執行董事張榮才先生及黃仲賢先生屬獨立人士,並將繼續為董事會帶來寶貴的業務經驗、知識及專長,使其可高效及有效地運作以及確保董事會組成之多元化。

有關建議於股東周年大會上重選之退任董事的詳情載於本通函附錄I內。

3. 建議授予一般授權以回購股份
本公司於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舉行之股東周年大會上,曾授予董事一般授權以回購股份。該授權將在股東周年大會完結時失效。為使本公司於適當時候能靈活回購股份,本公司將於股東周年大會上提呈普通決議案以批准授予董事股份回購授權,以在聯交所回購不超過本通函第16至19頁所載之股東周年大會通告第7項之提呈普通決議案獲通過當日已發行股份(不括任何庫存股份)總數10%之股份(即最多25,565,400股股份,按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已發行之255,654,000股股份為基準計,並假設已發行股份總數維持不變,且本公司於股東周年大會當日並無任何庫存股份)。

董事謹此說明彼等目前並無計劃根據股份回購授權購回任何股份。

上市規則規定須向股東發出一份說明文件,內容括所有合理所需之資料,以使股東可就授予股份回購授權投贊成票或反對票時作出知情決定。該份說明函件載於本通函附錄II。

4. 建議授予一般授權以發行新股份
本公司於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舉行之股東周年大會上,曾授予董事一般授權以發行新股份。該授權將在股東周年大會完結時失效。為使本公司於適當時候能靈活發行股份(括任何出售或轉讓庫存股份),本公司將於股東周年大會上提呈普通決議案以批准授予董事發行授權,以配發、發行或處理不超過本通函第16至19頁所載之股東周年大會通告第8項之提呈普通決議案獲通過當日已發行股份(不括任何庫存股份)總數20%之額外股份(括任何出售或轉讓庫存股份)(即最多51,130,800股股份,按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已發行之255,654,000股股份為基準計,並假設已發行股份總數維持不變,且本公司於股東周年大會當日並無任何庫存股份)。藉加入本公司根據股份回購授權購回之股份數目擴大發行授權之普通決議案亦將於股東周年大會上提呈。

董事謹此說明彼等目前並無計劃根據發行授權發行任何新股份(括任何出售或轉讓庫存股份)。

5. 建議續聘截至二零二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止財政年度核數師
於股東周年大會上,將提呈普通決議案,以供股東考慮及批准續聘安永會計師事務所為本公司核數師,任期直至本公司下屆股東周年大會結束為止,並授權董事會釐定其酬金。

就審計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截至二零二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止財政年度的綜合財務報表應付安永會計師事務所的估計審計費用預計介乎約1,150,000元至1,550,000元。

估計審計費用乃經本公司與安永會計師事務所審慎考慮及按公平磋商原則後釐定,當中已考慮(其中括)本集團業務?運的規模、性質及複雜程度、預期審計範圍(涵蓋根據香財務報告準則編製的綜合財務報表)、審計時間表,以及將投入的專業人員的層級及組合。估計審計費用亦假設本集團於本財政年度的?運、會計政策或監管環境不會出現重大變動,且本公司將就審計目的之合理需要,及時提供充分協助及資料。

除非上文所載基準或假設出現重大變動,否則最終審計費用不應重大偏離最初披露的估計金額。倘出現任何重大變動,本公司將在適當情況下作進一步披露。

6. 股東周年大會及委任代表安排
股東周年大會通告載於本通函第16至19頁內。

根據上市規則,股東於股東大會上之任何表決必須以投票方式進行,除非主席決定允許有關程序或行政事宜之決議案以舉手方式表決外。本公司將在股東周年大會結束後按照上市規則所規定之方式刊發有關投票結果之公告。

適用於股東周年大會之代表委任表格隨附於本通函,並登載於香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網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網站(www.hongkongfoodinvestment.com.hk)。

請按照印列之指示填妥及簽署代表委任表格,並連同已簽署之授權書或其他授權文件(如有)或經由公證人核證之授權書或其授權文件之副本,盡早交回本公司之股份過戶登記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夏愨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惟無論如何須於股東周年大會或其任何續會(視情況而定)指定舉行時間不少於48小時前(即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星期六)下午二時正前)交回,方為有效。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 閣下仍可依願親身出席股東周年大會,並於會上投票。

7. 責任聲明
本通函乃遵照上市規則之規定而提供有關本公司之資料,各董事願就本通函共同及個別承擔全部責任。各董事於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彼等所深知及確信,本文件所載資料於所有重大方面均屬準確及完整,並無誤導或欺詐成分,且並無遺漏任何其他事宜致使本文件所載任何聲明或本文件有所誤導。

8. 推薦建議
董事認為建議重選退任董事、授予股份回購授權及發行授權及建議續聘截至二零二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止財政年度核數師均符合本公司及股東之最佳整體利益。因此,董事向全體股東建議投票贊成將於股東周年大會上提呈之有關決議案。

此致
列位股東 台照
代表董事會
香食品投資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戴進傑
謹啟
二零二六年七月三十日
有關退任及擬於股東周年大會上膺選連任之董事的履歷詳情如下:
(1) 戴德豐博士(「戴先生」),大紫荊勳賢,GBS,SBS,太平紳士,榮譽工商管理博士,77歲,一九九七年五月出任為本公司執行董事及自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調任為本公司非執行董事。戴先生獲香特別行政區政府授予香大紫荊勳章、金紫荊星章、銀紫荊星章及太平紳士。戴先生於2003年至2018年擔任全國政協委員,於此期間由2008年至2018年擔任全國政協常委。彼亦於1998年至2022年擔任廣東省政協委員,並於2003年至2022年期間擔任廣東省政協常委兼區召集人。

戴先生於2017年獲日本天皇頒授「旭日雙光章」,並先後獲日本政府頒發「第三十屆日本食品產業功勞賞」和「農林水產大臣獎」,以表揚他對日本食品在中國普及化作出的貢獻。彼現時為暨南大學校董,並出任多個社會公職,括香食品商會會長、香友好協進會永遠榮譽會長、區省級政協委員聯誼會創會主席、香廣東外商公會主席及中國食品工業協會特邀顧問。彼又曾榮獲多項獎項,括由香品牌發展局和香中華廠商聯合會頒發的香傑出品牌領袖獎、香工業總會頒發的傑出工業家獎,其他獲得的殊榮括亞洲領先食品企業家年度獎2020、優質食品終身成就獎、2012–2013全球傑出潮商領袖獎、世界傑出華人獎、2011南方 ? 華人慈善盛典年度「慈善人物」獎、中國食品工業傑出貢獻獎、中國食品安全年會優秀管理企業家、中國汕頭市榮譽市民、廣州市榮譽市民及吉林市榮譽市民。戴先生同時為四洲集團之創辦人、主席兼執行董事。彼亦為CGL及SAL之董事,此兩間公司均為本公司之主要股東。戴先生亦為先施有限公司之非執行董事,其股份於聯交所主板上市。戴先生為戴進傑先生(本集團主席、本公司執行董事及四洲集團之董事總經理兼執行董事)之父親。

戴先生之配偶胡美容女士為CGL及SAL之董事,此兩間公司均為本公司之主要股東。戴先生為本公司主席及執行董事,及四洲集團之董事總經理及執行董事戴進傑先生之父親。除上文所披露外,戴先生與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主要股東或控股股東概無任何關係。

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戴先生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擁有以下權益:個人權益 公司權益
(實益持有) (控制公司之權益)
6,730,000 84,009,177(附註)
附註:
(a) 此等30,914,000股股份,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約12.09%,乃由CGL持有,CGL則由戴德豐先生全資擁有。因此,其配偶胡美容女士被視為擁有CGL所持有之30,914,000股股份之權益;
(b) 此等52,907,250股股份,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約20.69%,乃由SAL持有,SAL則由戴德豐先生及其配偶胡美容女士全資擁有。因此,戴德豐先生及胡美容女士被視為擁有SAL所持有之52,907,250股股份之權益;及
(c) 此等187,927股股份,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約0.074%,乃由四洲集團實益擁有。而CGL及SAL(其實益擁有人載於上文附註(a)及(b))合共持有四洲集團逾三分之一之已發行股份總數。因此,戴德豐先生及其配偶胡美容女士被視為擁有四洲集團所持有之187,927股股份之權益。

戴先生與本公司已訂立服務合約,為期兩年,任期由二零二六年四月一日至二零二八年三月三十一日,其中一方須給予對方不少於三個月的書面通知予以終止。

戴先生每年有權收取60,000元的董事袍金。該等袍金乃根據董事會按照現時市場類似職位水平的酬金所釐定。彼並無享有任何酌情發放之管理花紅。彼須按照組織章程細則第109(A)條於本公司股東周年大會上輪值告退及膺選連任。

除上文所披露外,並無關於戴先生的資料須根據上市規則第13.51(2)(h)至(v)段條文的任何規定而須予以披露,也沒有其他與戴先生有關的事項須提請股東垂注。

(2) 張榮才先生(「張先生」),71歲,自二零一六年八月出任本公司之獨立非執行董事。張先生持有澳洲昆士蘭大學商科學士學位和資訊處理深造文憑。彼為香會計師公會之資深會員、英國特許管理會計師公會會員及全球特許管理會計師,於香及澳洲擁有超過30年之專業和商業經驗。張先生同時亦為四洲集團之獨立非執行董事。張先生於過去三年內並無於其證券在香及海外任何證券市場上市之其他公眾公司擔任任何董事職位,或於本集團之成員公司擔任任何其他職位。

張先生與本公司任何董事、高層管理人員、主要股東或控股股東概無任何關係。

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張先生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並無擁有任何股份權益。

張先生與本公司已訂立董事委任書,彼之委任並無特定任期,惟須按照組織章程細則第109(A)條於本公司股東周年大會上輪值告退及膺選連任。

根據該董事委任書,張先生將收取每年80,000元之董事袍金,作為本公司的獨立非執行董事、審核委員會之主席、提名及薪酬委員會之成員。該等袍金乃根據董事會按照現時市場類似職位之酬金所釐定。彼並無享有任何酌情發放之管理花紅。

除上文所披露外,並無關於張先生的其他資料須根據上市規則第13.51(2)(h)至(v)段條文的任何規定而予以披露,也沒有其他與張先生有關的事項須讓股東注意。

(3) 黃仲賢先生(「黃先生」),44歲,自二零二零年八月出任本公司之獨立非執行董事。黃先生持有澳洲麥覺理大學商學士學位。彼於貿易、零售及餐飲業務之投資及管理方面擁有多年經驗,並於零售及批發高端產品方面擁有?銷經驗。

黃先生於過去三年內並無於其證券在香及海外任何證券市場上市之其他公眾公司擔任任何董事職位,或於本集團之成員公司擔任任何其他職位。

黃先生與本公司任何董事、高層管理人員、主要股東或控股股東概無任何關係。

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黃先生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並無擁有任何股份權益。

黃先生與本公司已訂立董事委任書,彼之委任並無特定任期,惟須按照組織章程細則第109(A)條於本公司股東周年大會上輪值告退及膺選連任。

根據該董事委任書,黃先生將收取每年80,000元之董事袍金,作為本公司的獨立非執行董事、審核、提名及薪酬委員會之成員。該等袍金乃根據董事會按照現時市場類似職位之酬金所釐定。彼並無享有任何酌情發放之管理花紅。

除上文所披露外,並無關於黃先生的其他資料須根據上市規則第13.51(2)(h)至(v)段條文的任何規定而予以披露,也沒有其他與黃先生有關的事項須讓股東注意。



以下為上市規則規定向股東提供合理所需之必要資料的說明文件,以致彼等就投票贊成或反對有關授予股份回購授權擬於股東周年大會上提呈之普通決議案作出知情決定。本附錄亦構成公司條例(香法例第622章)第239(2)條所規定之備忘錄。

1. 已發行股份
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本公司已發行股本括255,654,000股股份。

如股東周年大會通告第7項普通決議案有關批准股份回購授權獲通過後,並以本公司之已發行股本於股東周年大會舉行當日維持不變為基準(即255,654,000股股份),董事根據股份回購授權,於股份回購授權仍然生效期間,可回購總數為255,654,000股股份,佔股東周年大會當日已發行股份總數之10%。

2. 股份回購之理由
董事相信授予股份回購授權符合本公司及其股東整體之最佳利益。

於行使回購授權時,董事可根據回購相關時間的市況及本公司的資本管理需要,議決於任何此類回購結算後註銷所回購的股份,或將其作為庫存股份持有。註銷股份回購或會增加每股股份的資產淨值及╱或每股股份盈利(視乎當時市況及融資安排而定),另一方面,在遵守上市規則、組織章程細則及香適用法例的前提下,本公司購回並作為庫存股份持有的股份可按市價在市場上轉售,為本公司籌集資金,或轉讓或用於其他用途。股份回購僅於董事認為該項回購將對本公司及股東整體有利時方會進行。

3. 股份回購之資金
本公司僅可動用根據組織章程細則、香法例及╱或任何其他適用法例(視乎情況而定)可合法用作股份回購用途之資金。

股份不得以非現金之代價或按聯交所不時訂定之買賣規則以外之付款方式購回。

董事建議在此情況下根據股份回購授權而購回股份之款項將由本公司內部資源或現有之銀行融資支付。

4. 股份回購之影
於建議回購期間之任何時間內全面行使股份回購授權可能會對本公司之?運資金或資本與負債水平構成重大不利影(與本公司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年報所載之經審核賬目所披露之狀況比較而言)。然而,倘行使股份回購授權會出現對本公司之?運資金需求或董事認為本公司不時合適之資本與負債水平構成重大不利影,則董事不擬在該等情況下行使股份回購授權。

5. 股份市價
股份於截至及括最後實際可行日期之過去十二個月內,每月在聯交所交易之最高及最低每股價格如下:
月份 最高價 最低價
元 元
二零二五年
七月 0.550 0.410
八月 0.490 0.430
九月 0.475 0.440
十月 0.490 0.435
十一月 0.480 0.420
十二月 0.475 0.425
二零二六年
一月 0.480 0.425
二月 0.600 0.425
三月 0.650 0.465
四月 0.580 0.430
五月 0.450 0.420
六月 0.560 0.420
七月(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 0.485 0.430
6. 一般資料
就董事進行所有合理查詢後所知,董事或任何彼等各自之緊密聯繫人士(定義見上市規則)目前均無意在本公司行使授予股份回購授權後向本公司出售任何股份。

概無任何本公司之核心關連人士(定義見上市規則)知會本公司,表示彼等現時有意於股東批准授予股份回購授權後,向本公司出售任何股份,或承諾不向本公司出售彼等所持有之任何股份。

董事將遵照上市規則及香適用法例,根據股份回購授權行使本公司之權力以回購股份。

此外,本公司已確認本說明文件及建議的股份回購均無異常之處。

就本公司存放於中央結算系統以待於聯交所轉售的任何庫存股份而言,本公司須於董事會批准後實施括(但不限於)以下暫行措施後,方可進行:(i) 促使其經紀不就存放於中央結算系統的庫存股份向香中央結算發出任何於股東大會上投票的指示;
(ii) 就股息或分派而言(如有且如適用),本公司將於股息或分派的相關記錄日期前從中央結算系統提取庫存股份,並以其本身名義重新登記為庫存股份或註銷該等庫存股份;及
(iii) 採取任何其他措施確保其不會行使任何股東權利或收取任何權利,倘該等股份以其本身名義登記為庫存股份,則該等權利將根據適用法律被中止。

7. 收購守則
若因根據股份回購授權購回股份而導致某一股東所佔本公司之投票權之權益比例增加,就收購守則而言,該項增加將被視為收購投票權處理。因此,一名股東或多位行動一致之股東(按收購守則下之定義)可能因此取得或加強其在本公司之控制權,視乎股東權益增幅水平而定,故須遵照收購守則第26條的規定作出強制性收購建議。

就本公司所知,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本公司主要股東(定義見上市規則)SAL 及CGL分別實益擁有52,907,250股及30,914,000股股份,各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約20.69%及12.09%,合共持有83,821,250股股份,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約32.78%。

SAL為本公司非執行董事戴德豐先生及其配偶胡美容女士全資擁有之公司,而CGL則由戴德豐先生全資擁有。與此同時,戴德豐先生實益擁有6,730,000股股份,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約2.63%。此外,SAL及CGL各自持有約8.69%及18.42%的四洲集團股份權益,四洲集團則實益擁有187,927股股份,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約0.074%。

因此,戴德豐先生、胡美容女士、SAL、CGL及四洲集團(統稱為「股東群」)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合共持有90,739,177股股份,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約35.49%。

倘若董事全面行使建議之股份回購授權,則股東群的持股量將增至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約39.44%。

董事認為倘回購股份授權獲悉數行使,此等股權的增加將導致須遵照收購守則第26條的規定提出強制性收購建議。董事認為該項增幅不會使公眾所持之股本降至低於25%(或聯交所規定之相關指定最低百分比)。倘行使股份回購授權會導致根據收購守則第26條的規定提出強制性收購建議之責任及╱或導致公眾股東所持有之股份總數降至低於聯交所規定之指定最低百分比,則董事不建議行使股份回購授權。

8. 本公司之股份回購
本公司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前六個月內,並無於聯交所或以其他途徑購回任何股份。

股東周年大會通告

       
       
       
       
       
       
       
       
       
HONG KONG FOOD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
香食品投資控股有限公司
(於香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60)
茲通告香食品投資控股有限公司Hong Kong Food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本公司」)謹訂於二零二六年八月三十一日(星期一)下午二時正假座香九龍尖沙咀東部麼地道64號九龍香格里拉大酒店地下二層甘菊廳舉行股東周年大會,藉以處理下列事項:
普通決議案
1. 接納本公司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經審核綜合財務報告及董事會與獨立核數師報告。

2. 重選戴德豐先生為本公司董事。

3. 重選張榮才先生為本公司董事。

4. 重選黃仲賢先生為本公司董事。

5. 授權本公司董事會釐定董事之酬金。

6. 續聘安永會計師事務所為本公司核數師,並授權本公司董事會釐定核數師酬金。

7. 考慮並酌情通過以下決議案為普通決議案(不論有否作出修訂):「動議:
(a) 在下文(b)段之規限下,一般性及無條件授予本公司董事一般授權,於有關期間(定義見下文)內行使本公司所有權力,根據所有適用法例、規則及規例回購其股份;
(b) 本公司根據上文(a)段授權而獲許回購之股份總數,不得超過本公司通過本決議案之日已發行股份(不括任何庫存股份)總數之10%,如其後有任何股份合併或拆細進行,根據上文(a)段,於緊接該合併或分拆之前一日與後一日可購回股份之最高數目佔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
(c) 就本決議案而言:
「有關期間」指由本決議案通過之日至下列最早發生止期間:
(i) 本公司下屆股東周年大會結束時;
(ii) 本公司之組織章程細則或任何適用法例規定本公司須舉行下屆
股東周年大會期限屆滿之日;及
(iii) 本決議案所載之授權經由本公司股東在股東大會通過普通決議案予以撤銷或修訂之日。」
8. 考慮並酌情通過以下決議案為普通決議案(不論有否作出修訂):「動議:
(a) 在下文(b)段之規限下,一般性及無條件授予本公司董事一般授權,於按照一切適用法例、規則及規例於有關期間(定義見下文)內或結束後配發、發行及處理本公司股本中之額外股份(括任何出售或轉讓庫存股份)或授出可能須行使該等權力的售股建議、協議及購股權;(b) 本公司董事依據上文(a)段之授權而配發或同意有條件或無條件配發之股份(括任何出售或轉讓庫存股份)總數,惟除非根據:
(i) 供股(定義見下文);
(ii) 於本公司購股權計劃而行使任何購股權;
(iii) 發行根據本公司股份計劃可能授予的股份;及
(iv) 任何以股代息計劃或類似安排而需根據本公司組織章程細則配
發股份以代替本公司股份之全部或部份股息,
不得超過於本決議案獲通過當日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不括任何庫存股份)總數之20%(倘於本決議案獲通過當日後本公司進行任何股份合併或分拆,則須作出調整);及
(c) 就本決議案而言:
「有關期間」指由本決議案通過之日至下列最早發生止期間:
(i) 本公司下屆股東周年大會結束時;
(ii) 本公司之組織章程細則或任何適用法例規定本公司須舉行下屆
股東周年大會期限屆滿之日;及
(iii) 本決議案所載之授權經由本公司股東在股東大會通過普通決議案予以撤銷或修訂之日。

「供股」乃指於董事訂定之期間內,向於指定記錄日期名列股東名冊之本公司股份或任何類別股份持有人按彼等當時之所持股份或任何
類別股份比例提呈發售股份的建議(惟董事可就零碎股權或經考慮根據任何有關司法權區之法律或任何認可監管機構或任何證券交易所
規定之限制或責任,作出其認為必要或適當之豁免或其他安排)。」9. 考慮並酌情通過以下決議案為普通決議案(不論有否作出修訂):「動議待載於召開本大會之通告(「本通告」)之第7及8項決議案獲通過後,擴大本通告第8項決議案所指一般授權,於董事根據有關一般授權可能配發及發行或同意有條件或無條件配發及發行之股份(括任何出售或轉讓庫存股份)總數上,加上一筆相當於本公司根據本通告第7項決議案所指授權購回之股份總數,惟該股份數目不得超過於本決議案獲通過當日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不括任何庫存股份)總數之10%(倘於本決議案獲通過當日後本公司進行任何股份合併或分拆,則須作出調整)。」
代表董事會
香食品投資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戴進傑
香,二零二六年七月三十日
附註:
1. 根據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於大會上之所有決議案必須以投票方式表決,除非主席決定允許有關程序或行政事宜之決議案以舉手方式表決外。投票結果將根據上市規則刊載於香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網站。

2. 凡有權出席股東周年大會及投票之任何本公司股東,均有權委派一位或多位代表出席,並代其投票。受委代表毋須為本公司之股東。倘若超過一名代表獲委任,相關代表委任表格必須註明各有關受委代表有關之股份數目。每位親自或由受委代表出席的股東就其持有的每股股份均有一票投票權。

3. 代表委任表格,連同已簽署之授權書或其他授權文件(如有),或經由公證人核證之授權書或其授權文件之副本,須於股東周年大會或其任何續會(視情況而定)指定舉行時間不少於48小時前(即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星期六)下午二時正前)送達本公司之股份過戶登記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夏愨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方為有效。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本公司股東仍可親身出席股東周年大會並於會上投票;在此情況下,委任代表之文書將被視為撤銷。

4. 為釐定出席股東周年大會及於會上投票之資格,本公司將於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星期二)至二零二六年八月三十一日(星期一)(括首尾兩天)期間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

為符合資格出席股東周年大會及於會上投票,務請本公司之未登記股東於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四日(星期一)下午四時三十分前將所有過戶文件連同有關股票送達本公司之股份過戶登記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辦理過戶登記手續,地址為香夏愨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

5. 載有關於上述通告所載第2、3、4、7、8及9項進一步詳情之通函連同二零二六年年報,將應股東要求寄發予本公司全體股東。

6. 若股東周年大會當日中午12時正至下午2時正期間任何時間懸掛8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發生超級颱風造成的「極端天氣」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生效,股東周年大會將延期。務請股東造訪本公司網站(www.hongkongfoodinvestment.com.hk)及香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網站(www.hkexnews.hk)閱覽其他大會安排詳情。於黃色或紅色暴雨警告信號生效期間,股東周年大會將如期舉行。於惡劣天氣情況下,股東應因應自身情況自行決定是否出席股東周年大會,而倘彼等選擇出席股東周年大會,務請小心及注意安全。

7. 本通告所述時間及日期乃指香時間及日期。

截至本通告日期,執行董事為戴進傑先生、謝少雲先生及黃鈺女士;本公司之非執行董事為戴德豐先生;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為藍義方先生、張榮才先生及黃仲賢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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