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亚洲联合基建控股(00711):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通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通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0711.HK) 股東週年大會通告 茲通告亞洲聯合基建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謹訂於 2026年 8月 21日(星期五)上午 10時正假座香港九龍尖沙咀彌敦道 118-130號The Mira Hong Kong 3樓 4號、6號及 7號宴會廳舉行股東週年大會(「大會」),以處理下列事項:作為普通事項 1. 省覽及採納本公司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止年度之經審核綜合財務報表及董事局與獨立核數師之報告。 2. 宣派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 3. (a) 重選黃廸怡小姐為本公司之非執行董事。 (b) 重選嚴玉麟博士為本公司之非執行董事。 (c) 重選於本公司已任職超過九年的林右烽先生為本公司之獨立非 執行董事。 (d) 重選嚴震銘博士為本公司之獨立非執行董事。 4. 授權本公司董事局(「董事局」或「董事」)釐定董事酬金。 5. 續聘安永會計師事務所為本公司之獨立核數師及授權董事局釐定其酬金。 作為特別事項 考慮及酌情通過(不論是否作出修訂)下列決議案為普通決議案: 6. 「動議: (a) 在下文 (c)段之限制下,一般及無條件地批准董事於有關期間(定義見下文)內行使本公司所有權力,以配發、發行及處理本公司股本 中之額外股份(包括出售或自庫存轉撥的庫存股份),以及作出或 授出可能須要行使該等權力之售股建議、協議及購股權(包括可 轉換為本公司股份的證券); (b) 上文 (a)段之批准亦將授權董事於有關期間內作出或授出可能須於有關期間結束後行使該等權力之售股建議、協議及購股權(包括 可轉換為本公司股份的證券); (c) 董事根據上文 (a)及 (b)段之批准,所配發或自庫存轉撥或同意有條件或無條件配發或自庫存轉撥(不論是否根據購股權或其他方式) 之股份總數(但不包括 (i)供股(定義見下文);或 (ii)行使根據任何當時所採納向合資格人士授出或發行本公司股本中股份或可認購 本公司股本中股份權利之購股權計劃或類似安排所授出之購股 權;或 (iii)根據本公司發行之任何認股權證或任何可轉換為本公司股份之證券的條款,行使認購權或換股權;或 (iv)根據本公司之公 司細則任何以股代息計劃或類似安排而配發及發行本公司股份 以代替全部或部分股息),不得超過本公司於本決議案通過當日 有權出席股東週年大會並於會上投票之已發行股份總數(不包括 庫存股份,如有)20%,而上述批准須受此數額限制;及 (d) 就本決議案而言: 「有關期間」指由本決議案獲通過當日起至下列任何一項最早發生 之日期止之期間: (i) 本公司下屆股東週年大會結束時; (ii) 本公司之公司細則或任何適用法例規定本公司下屆股東週年 大會須舉行之期限屆滿時;或 (iii) 股東於本公司股東大會上通過普通決議案撤銷或修訂本決議 案所給予之授權。 「供股」指董事於指定期間,向於指定記錄日期名列本公司股東名 冊之股東,按其當時持股之比例提呈發售股份之建議,惟董事可 就零碎配額,或就考慮任何適用於本公司之地區於法例或任何認 可監管機構或任何證券交易所的規定下之任何限制或責任後,彼 等認為必要或權宜排除若幹股東在此方面之權利或作出其他安 排。」 7. 「動議: (a) 在下文 (b)段之限制下,一般及無條件地批准董事於有關期間(定義見下文)內行使本公司所有權力,根據股份購回守則在香港聯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或本公司股份可能上市且獲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及聯交所就此認可之任何其他證券交易 所購回本身之股份,惟須根據及遵照所有適用法例及╱或聯交所 或任何其他證券交易所經不時修訂之規定; (b) 根據上文 (a)段之批准,於有關期間可予本公司購回之股份總數不得超過本公司於本決議案通過當日有權出席股東週年大會並於 會上投票之已發行股份總數(不包括庫存股份,如有)10%,而上述 批准須受此數額限制;及 (c) 就本決議案而言: 「有關期間」指由本決議案獲通過當日起至下列任何一項最早發生 之日期止之期間: (i) 本公司下屆股東週年大會結束時; (ii) 本公司之公司細則或任何適用法例規定本公司下屆股東週年 大會須舉行之期限屆滿時;或 (iii) 股東於本公司股東大會上通過普通決議案撤銷或修訂本決議 案所給予之授權。」 8. 「動議: 待召開本大會之通告所載第 7項決議案獲通過後,擴大根據召開本大會之通告所載第 6項決議案授予本公司董事並在當時有效可行使本公司權力以配發、發行及處理額外股份(包括出售或自庫存轉撥的庫存股份)之一般授權,加上根據召開本大會之通告所載第 7項決議案授予之權力而購回之本公司股份總數。」 9. 「動議: (a) 在聯交所批准根據 2026年購股權計劃(其現有形式或經不時修訂之形式)(該計劃副本已提呈股東週年大會並標記為「A」,並由股 東週年大會主席簡簽以資識別)將授出之購股權所涉及可能發行 之股份上市及批准買賣之條件達成並以此為條件下,批准及採納 2026年購股權計劃;並授權任何董事及╱或其授權代表作出一切 可能必要或權宜之行動及訂立一切有關交易、安排及協議,以全 面實施 2026年購股權計劃,包括但不限於: (i) 管理 2026年購股權計劃,據此向符合資格之合資格參與者授出 購股權以認購股份,包括但不限於根據 2026年購股權計劃之條 款釐定及授出購股權;及 (ii) 根據 2026年購股權計劃授出購股權,並於不時需要時配發及 發行或自庫存轉撥本公司股本中因該等購股權而須予配發及 發行或自庫存轉撥之股份數目,惟須遵守上市規則及《公司條 例》; (b) 根據 2026年購股權計劃及本公司不時採納之任何其他股份計劃將授出之所有購股權及獎勵所涉及可發行或自庫存轉撥之股份總 數,合共不得超過採納日期有權出席股東週年大會並於會上投票 之已發行股份總數(不包括庫存股份)之 10%。」 10. 「動議: 在本通告所載第 9項普通決議案獲通過之條件下,於計劃授權限額 內,根據 2026年購股權計劃及本公司不時採納之任何其他購股權或股份獎勵計劃向服務提供者授出之所有購股權及獎勵所涉及可發行或 自庫存轉撥之股份數目,合共不得超過採納日期有權出席股東週年 大會並於會上投票之已發行股份總數(不包括庫存股份)之 1%。」 承董事局命 亞洲聯合基建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彭一庭 香港,2026年 7月 29日 附註: (1) 凡有權出席大會(或其任何續會)並於會上投票之本公司任何股東,均有權委派一名或多名委任代表人出席,並於表決時代其投票。委任代表人毋須為本公司股東。 (2) 委任代表表格連同簽署表格之授權書或其他授權文件(如有)或經公證人簽署證明之該等文件副本,最遲須於大會(或其任何續會)指定舉行時間不少於 48小時前交回本公司之股份過戶登記處香港分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卓佳」),地址為香港夏慤道 16號遠東金融中心 17樓,方為有效。填妥及交回委任代表表格後, 閣下屆時仍可依願親身出席大會(或其任何續會),並於會上投票,而在此情況下,本委任代表表格將被視作已予撤回。 (3) 如屬本公司任何股份之聯名登記持有人,其中任何一名持有人均可親身或委派委任代表人出席大會(或其任何續會)並於會上就有關股份投票,並被視為唯一擁有該等股份。倘超過一名該等聯名持有人親身或委派委任代表人出席大會(或其任何續會)時,則上述之出席人士中僅在本公司股東名冊中排名最先者方有權就該等股份投票。 (4) 所有於大會上表決之決議案將以投票方式進行表決,惟主席可基於誠實信用之原則決定容許純粹有關程序或行政事宜之決議案以舉手方式表決。 (5) 本公司將由 2026年 8月 18日(星期二)至 2026年 8月 21日(星期五)(包括首尾兩天)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以釐定出席大會並於會上投票之權利,期間將不會進行本公司股份之過戶登記。如欲符合出席大會並於會上投票之資格,所有已填妥之股份過戶文件連同有關股票,必須於 2026年 8月 17日(星期一)下午 4時 30分或之前按上述地址送交卓佳辦理過戶登記手續。出席大會並於會上投票的記錄日期將為 2026年 8月21日(星期五)。 (6) 本公司將由 2026年 8月 27日(星期四)至 2026年 8月 31日(星期一)(包括首尾兩天)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以釐定獲派建議之末期股息(須待本公司股東於大會批准)之資格,期間將不會進行本公司股份之過戶登記。如欲符合資格獲派發建議之末期股息,所有已填妥之股份過戶文件連同有關股票,必須於 2026年 8月 26日(星期三)下午 4時 30分或之前按上述地址送交卓佳辦理過戶登記手續。符合資格獲派發建議之末期股息的記錄日期將為 2026年 8月 31日(星期一)。 (7) 倘於召開大會指定時間前兩小時仍然懸掛 8號或以上颱風信號或「黑色」暴雨警告,大會將會延期。本公司將於聯交所網站 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網站 www.asiaalliedgroup.com上刊發公告,以知會本公司股東改期會議的日期、時間及地點。 於本通告日期,本公司之執行董事為彭一庭先生、徐建華先生及彭一邦博士工程師太平紳士,本公司之非執行董事為黃廸怡小姐、嚴玉麟博士銀紫荊星章,銅紫荊星章,太平紳士及鍾可大先生,而本公司之獨立非執行董事為胡偉亮先生、林右烽先生、何智恒先生及嚴震銘博士。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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