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香港食品投资(00060):选择公司通讯的收取方式及语言版本

时间:2026年07月29日 23:36:26 中财网
原标题:香港食品投资:选择公司通讯的收取方式及语言版本

       
       
       
       
       
       
       
       
       
HONG KONG FOOD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
香食品投資控股有限公司
(於香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60)
敬啟:
選擇公司通訊的收取方式及語言版本
吾等根據公司章程,通知 閣下今後可獲取的本公司公司通訊(「公司通訊」),該等公司通訊括本公司將就其供任何證券
持有人參考或行動而發出的任何文件,括但不限於:(a)董事報告、年度賬目連同核數師報告及財務摘要報告(如適用);
(b)中期報告及中期摘要報告(如適用);(c)會議通告;(d)上市文件;(e)通函;(f)代表委任表格;及(g)確認回條。

閣下可選擇:
(i) 瀏覽登載於本公司網站的公司通訊(「網上版本」),以代替印刷本;或(ii) 僅收取公司通訊的英文印刷本;或
(iii) 僅收取公司通訊的中文印刷本;或
(iv) 同時收取公司通訊的中、英文印刷本。

為應保護環境,我們鼓勵 閣下選擇網上版本。即使選擇網上版本, 閣下仍有權隨時向本公司的股份過戶登記處卓佳證
券登記有限公司發出適時書面通知,以更改 閣下的選擇。

請在隨附的回覆表格的適當空格填上「?」號,並經簽署後,於2026年8月27日或之前寄回或以親自送達方式交回本公司的股
份過戶登記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夏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倘若在香投寄回條, 閣下可使用回條
內的郵寄標籤寄回,而毋須在信封上貼上郵票;否則,請貼上適當郵票。

倘若本公司於2026年8月27日或之前尚未收到 閣下已填妥並簽署的回條(或表示反對收取公司通訊網上版本的回覆),及直
至 閣下透過股份過戶登記處上述地址向本公司發出合理時間的書面通知或以電郵方式發送至60-ecom@vistra.com前,則 閣
下將被視為已同意只透過收取將來的公司通訊網上版本以代替收取印刷本。在此情況下,倘本公司發出公司通訊,本公司
將通知 閣下公司通訊已登載於本公司網站。該通知將以電郵發出或以郵寄方式寄往 閣下於股份過戶登記處所存置的本
公司股東名冊上所示的地址。

閣下可隨時透過上述地址向本公司的股份過戶登記處卓佳雅柏勤有限公司發出合理時間的書面通知或以電郵方式發送至
60-ecom@vistra.com,選擇(i)收取將來的公司通訊的印刷本,以取代網上版本(或收取網上版本,以取代印刷本);或(ii)更改
所收取的公司通訊印刷本的語言版本。倘若 閣下已選擇(或被視為已選擇)收取本公司網站登載的公司通訊的網上版本,
惟因任何原因以致查閱公司通訊出現困難,本公司將於收到 閣下要求後寄上所要求的公司通訊的印刷本,費用全免。

請注意:就所有將來的公司通訊的英文版本及中文版本而言, 閣下可以(a)向本公司或股份過戶登記處索取印刷本,及(b)
在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網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網站http://www.hongkongfoodinvestment.com.hk查閱。

閣下如有任何與本函件有關的疑問,請在辦公時間內致電股份過戶登記處(852) 2980 1333,辦公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香
公眾假期除外)上午9時正至下午6時正。

代表董事會
香食品投資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戴進傑
謹啟
2026年7月30日

       
 ST 資 冊成 份代   6 
HONG KONG FOOD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
香食品投資控股有限公司
(於香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60)
回條
致: 香港食品投資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份代號:60)
經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
香夏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
#
本人╱ 我們希望以下列方式收取日後本公司之公司通訊:
(請從下列選擇中,僅在其中一個空格內劃上「?」號)
□透過本公司網站以電子方式瀏覽所有日後公司通訊(「網上版本」),並向本人╱ 我們發出電郵通知(本人╱ 我們
之電郵地址如下)或就於本公司網站刊登公司通訊發出通知信函;或
                                       
(請以英文正楷填寫電郵地址,有關電郵地址將僅用作收取公司通訊已發佈之電郵通知。如未有提供電郵地址,我們將透過郵寄方式,按 閣下於本公司的股東名冊上所示之地址向 閣下寄發有關公司通訊於本公司網站登載之通知信函之印刷本。)
僅收取所有日後公司通訊的英文印刷本;或

僅收取所有日後公司通訊的中文印刷本;或

同時收取所有日後公司通訊的英文及中文印刷本。


附註:
1. 請 閣下清楚填妥所有資料。本公司將有酌情權決定任何未有清楚填妥或填寫不正確之回條無效。

2. 於選擇收取公司通訊之網上版本以代替收取印刷本後, 閣下已明示同意放棄收取公司通訊印刷本的權利。

3. 倘若本公司於2026年8月27日或之前仍未收到本回條,則 閣下將被視為已同意透過本公司網站收取本公司的公司通訊。因此,本公司將向 閣下發出公司通訊已在本公
司網站刊登的通知函件,而 閣下可透過網上版本閱覽所有日後公司通訊。

4. 如屬聯名股東,則本回條須由該名於本公司股東名冊上就聯名持有股份其姓名位列首位的股東簽署,方為有效。

5. 上述指示適用於將來發送予 閣下之所有日後公司通訊,直至 閣下透過本公司的股份過戶登記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發出合理之書面通知至香夏道16號遠東金
融中心17樓或電郵至 60-ecom@vistra.com 以通知本公司更改有關指示為止。

6. 閣下有權隨時透過本公司的股份過戶登記處發出合理之書面通知以通知本公司,更改 閣下就收取日後公司通訊之收取方式及╱或語言版本之選擇。

7. 為免存疑,本公司概不接受於本回條上書寫之任何額外指示。

#
公司通訊指由本公司發出或將予發出以供本公司任何證券的持有人參照或採取行動的任何文件,其中括但不限於:(a)董事會報告、年度賬目連同核數師報告及財務摘
要報告(如適用);(b)中期報告及中期摘要報告(如適用);(c)會議通告;(d)上市文件;(e)通函;(f)代表委任表格;及(g)確認回條。

收集個人資料聲明
本聲明中之「個人資料」相等於《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486章)(「《私隱條例》」)所定義之「個人資料」,當中可能括但不限於 閣下之姓名、聯絡電話號碼、電郵地址及郵
寄地址。

閣下是自願提供個人資料,以便按 閣下選擇之方式收取公司通訊。本公司將在有需要之期間,保存 閣下之個人資料作核實及記錄用途。

閣下有權根據《私隱條例》中的條款,查閱及╱或修改 閣下之個人資料。任何相關查閱及╱或修改個人資料之要求均須以書面方式透過以下途徑提出:
郵寄至: 私隱條例事務主任
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
香夏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
電郵至:is-enquiries@hk.tricorglobal.com
(Please cut along the dotted line. 請沿虛線剪下。)

  
 Tricor Investor Services Limited 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 Freepost No. 簡便回郵號碼:10 GPO Hong Kong 香港 HK FOOD(60)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