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易(002713):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5年年报问询函回复
原标题:*ST东易: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5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ST东易 公告编号:2026-075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5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易日盛”)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关于对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报的问询函》(年报问询函〔2026〕25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收到《问询函》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核查,现将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一、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内执行完毕重整计划,根据重整计划,你公司按每10股转增12.68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份,共计转增 531,868,204股,截至2025年12月29日,前述531,868,204股转增股份已全部登记至管理人开立的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重整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北京华著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张建华。你公司报告期内确认债务重组收益3.85亿元,确认其他应付款(重整债权)4.74亿元。请你公司: (一)结合破产重整的过程、条款约定、执行情况等,说明各项大额债务重组收益的具体形成过程及明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确定、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评估方法及依据、重组收益计算的详细过程及依据等),相关会计处理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回复: 1、破产重整的过程、条款约定、执行情况 (1)重整的过程 2024年10月16日,债权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 2024年10月18日,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2024)京01破申1179号]《决定书》,北京一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2024年11月5日,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2024)京01破申1179号之一]《决定书》,北京一中院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为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 2025 11 19 2024 01 1179 年 月 日,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 )京 破申 号《民事 裁定书》和(2025)京01破501号《决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北京鹏元兴达商贸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2025年12月19日,公司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2025年12月21日,公司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后续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形式的方案》。 2025年12月21日,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2025)京01破501号《民事裁定书》。北京一中院裁定批准《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 2025年12月30日公司向北京一中院、管理人提交了《关于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同日,管理人向北京一中院提交了《关于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管理人认为,东易日盛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符合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认定标准。北京声驰律师事务所就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工作出具了《关于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的重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 (2)《重整计划》的主要条款约定 1)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公司以419,536,980股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12.6775047100735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份,共计转增产生531,868,204股股份(最终转增股份准确数量以中证登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转增后,东易日盛总股本将由419,536,980股增加至951,405,184股。 上述资本公积转增的531,868,204股股份不向原股东分配,其中416,868,204股股份将由重整投资人有条件受让,剩余转增股份用于清偿债务。 2)债权分类、调整及受偿方案 对于有财产担保债权,基于同一主债法律关系的有财产担保债权以评估报告中的担保财产市场价值(有多个担保财产提供担保的,按多个担保财产市场价值加总计算)与评估值低于该担保财产所对应的有财产担保债权金额,则该债权超出担保财产市场价值评估值的部分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普通债权受偿方案受偿;若担保财产的市场价值评估值高于所对应的有财产担保债权金额,则超出部分不属于该有财产担保债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的范围。如评估报告中的担保财产市场价值评估值为0,或因属于后顺位抵质押而导致担保财产对应剩余市场价值评估值为0的,则债权人不再享有优先受偿权,该债权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普通债权受偿方案受偿。有财产担保债权优先受偿部分将由东易日盛在重整计划获得北京一中院裁定批准且债权最终依法确认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现金清偿。 职工债权不作调整,将由东易日盛在重整计划获得北京一中院裁定批准且债权最终依法确认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现金清偿。 社保债权不作调整,将由东易日盛在重整计划获得北京一中院裁定批准且债权最终依法确认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现金清偿。 税款债权不作调整,将由东易日盛在重整计划获得北京一中院裁定批准且债权最终依法确认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现金清偿。 对于普通债权,每家普通债权人债权金额8万元以下(含8万元)的部分,全额现金清偿,将由东易日盛在重整计划获得北京一中院裁定批准且债权最终依法确认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分两次全额现金清偿。债权人因有财产担保债权转入普通债权参与受偿的部分,与原普通债权(如有)加总参与一次受偿,不分别受偿。每家普通债权人债权金额超过8万元的部分,通过转增股份以股抵债受偿,以股抵债价格为14.97元/股(即每家普通债权人债权金额超过8万元的部分,每100元普通债权可获得约6.680027股转增股份)。 (3)《重整计划》的执行情况 2025年12月30日管理人向北京一中院提交了《关于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管理人认为,东易日盛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符合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认定标准。北京声驰律师事务所就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工作出具了《关于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的重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 1)重整投资人已向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全额支付受让转增股份的现金对价根据重整计划,重整投资人合计支付重整投资款1,412,472,816.00元。2025年11月11日,东易日盛发布公告,已收到重整投资人全部重整投资款/履约保证金合计1,412,472,816.00元,保证金在北京一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自动等额转为重整投资款。重整投资人已向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全额支付受让转增股份的现金对价。 2 / )应当向债权人清偿债务所需的现金已提存预留至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截至2025年12月30日,对于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的审查确认债权、职工债权及预计债权,已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将应当向债权人清偿债务所需的现金提存/预留至管理人银行账户。 3)应当用于引入重整投资人及向债权人分配的转增股份,已登记至管理人指定的证券账户 2025年12月29日,公司执行《重整计划》转增的531,868,204股股票已全部完成转增,其中416,868,204股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15,000,000股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公司总股本由419,536,980股增至951,405,184股。上述531,868,204股转增股份已全部登记至管理人开立的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本次登记至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的股票,后续将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划转至重整投资人及债权人指定账户。 4)应当支付的重整费用已经支付完毕,或已提存/预留至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截至2025年12月30日,涉及应支付的重整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管理人报酬,聘请审计机构、评估机构、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东易日盛股份登记过户产生的相关税费等,均已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支付完毕或相应现金已预留至管理人银行账户。 2、说明各项大额债务重组收益的具体形成过程及明细情况 (1)债务账面价值的确定 公司本次债务账面价值的初始确认,经过规范完整的法定审核及司法确认流程。管理人针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首先开展主体资格审查,核验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等资质资料,确认申报主体合法有效。在此基础上,重点核实债权的真实性、合法性、时效性及申报金额,确认债权类型及性质。债权审核采取形式审核、业务审核、财务审核、审计机构审核及管理人初审、复核的多阶段流程,最终形成经公示、核查无异议的审核债权金额,其计量口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以摊余成本对金融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债务重组终止确认的相关规定。 (2)债务重组收益确认时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规定,“债务重组,是指在不改变交易对手方的情况下,经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定或法院裁定,就清偿债务的时间、金额或方式等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债务重组中涉及的债权、重组债权、债务、重组债务和其他金22 —— 融工具的确认、计量和列报,分别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破产重整实质上属于一种特殊的债务重组,在符合准则所规定的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的情况下才能够确认债务重组利得,即金融负债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由于涉及破产重整的债务重组协议执行过程及结“ 果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债务重组收益确认的时点通常为在破产重整协议履行完毕后确认债务重组收益,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上述重大不确定性已经消除”。 根据《重整计划》,公司已执行情况详见本题之“1”之“(3)《重整计划》的执行情况”相关回复内容,同时,基于以上重整计划执行进展,2025年12月30日管理人向北京一中院提交了《关于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管理人认为,东易日盛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符合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认定标准,表明公司破产重整计划执行过程及结果的重大不确定性已消除,公司将2025年12月30日作为债务重组收益确认时点符合相关规定。 (3)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第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初始确认权益工具时应当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应当按照所清偿债务的公允价值计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第二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将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并首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如本题之“2”之“(2)债务重组收益确认时点”所述,债务重组收益时点为2025年12月30日,该日为公司股票复牌后的首个交易日。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8.55元/股,该价格系公开市场上可直接获取的、未经调整的交易报价,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对第一层次输入值的定义,具备最高可靠性。公司以此作为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中权益工具计量的相关规定,同时与同类上市公司破产重整中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实践一致,计量结果公允、合理,具体列示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第十条规定: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务人应当在相关资产和所清偿债务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前损益;第十一条规定: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务人应当在所清偿债务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债务人初始确认权益工具时应当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应当按照所清偿债务的公允价值计量。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权益工具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三十条的规定:(四)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其他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应当抵销。 公司根据重整计划以现金、资本公积转增股票偿还破产重整债权,由此公司2025年产生38,545.85万元的重组收益。具体如下: 1)公司结合法院裁定、重整计划,并依据管理人审核确认的债权金额,计算确认需清偿的债权总额为229,704.70万元。 其中:以资产清偿的有财产担保债权4,782.35万元、税款债权102.39万元、职工债权35,011.72万元;以混合重整方式清偿的普通债权189,808.24万元,其中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债权54,495.52万元。 2)根据重整计划,公司按照现金、股票进行债权清偿。合计产生重组收益38,545.85万元。 ①现金清偿的金额为80,020.36万元,不产生重组收益。 ②股票清偿的债权总额为149,684.34万元,抵债股票99,991,263.00股,抵债股票的2025 12 30 8.55 / 公允价值按 年 月 日(复牌首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为 元股计算,以上差额64,191.81万元,计入债务重组收益。 ③预计重整相关费用2,319.27万元,冲减债务重组收益2,319.27万元。 ④在合并层面冲抵对子公司确认的债务重组收益23,326.95万元。 综上,公司以权益工具清偿债务产生重组收益64,191.81万元,预计重整相关费用冲2,319.27 23,326.95 减重整收益 万元,合并报表抵消关联方交易形成的重整收益 万元,公司合计确认重整收益38,545.85万元。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万股
综上所述,公司各项债务重组收益的相关会计处理方式、重整收益计算过程及依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二)说明截至目前531,868,204股转增股份划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划转对象、划转时间、是否符合重整计划安排,并结合重整计划说明是否存在未及时划转至重整投资人/债权人账户的股份,如是,补充说明原因及合理性,并说明重整计划执行是否存在实质障碍。 公司回复: 1、整体股份分配与预留情况 根据《重整计划》,本次转增股份合计531,868,204股,全部用于向重整投资人及债权人分配。截至本问询函回复日,已划转515,015,749股,剩余16,852,455股暂未划转。 未划转部分系根据重整计划安排,作为预留偿债资源用于暂缓确认债权、尚未申报债权等后续清偿,目前仍登记于管理人开立的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名下。 2、已完成划转的批次及时间 按照《重整计划》及债权确认情况,分批次完成划转:2026年1月21日向投资人划转416,868,204股、向债权人划转81,314,039股;2026年2月25日向债权人划转11,856,3582026 5 6 4,977,148 515,015,749 股; 年 月 日向债权人划转 股,累计划转 股。详见公司于 2026年1月23日披露的《关于向重整投资人及部分债权人指定证券账户完成股票过户的公告》、于2026年2月26日披露的《关于向部分债权人指定证券账户完成股票过户的公告》、于2026年5月7日披露的《关于向部分债权人指定证券账户完成股票过户的公告》。 3 、符合重整计划安排,不存在未及时划转股份的情形 截至本问询函回复日,对于符合划转条件且已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信息核验的重整投资人或债权人,其对应股份均已按批次及时完成划转。剩余未划转股份系依据重整计划预留的偿债资源,待相关债权依法确认后,公司及管理人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核验账户信息、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申请,并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及时办理股票过户登记。 综上,本次重整计划执行符合重整计划安排,不存在未及时划转股份的情形,不存在执行方面的实质性障碍。 (三)结合重整投资协议的具体条款,说明重整投资人关于资产注入及业务订单承诺及具体履约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时间表、具体步骤、所需审批程序。 公司回复: 1、资产注入情况 (1)《重整计划》承诺条款 2025 12 根据 年 月《重整计划》显示,涉及资产注入承诺条款如下: “第二,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并取得相关批准的前提下,张建华先生作为重整后东易日盛实际控制人,其控制的华著科技承诺将在重整计划经法院裁定批准后一年内以无偿捐赠的形式将其持有的和林格尔智算中心运营主体云著智算全部股权注入东易日盛,推动业务转型。华著科技承诺无偿捐赠实施完成之日,其对云著智算享有控制51% 权且持有云著智算不少于 的股权。针对该承诺对华著科技的约束措施包括:如重整计划经法院裁定批准后一年内未完成资产捐赠承诺,华著科技以其享有的云著智算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额(即经审计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乘以2025年12月31日华著科技对云著智算持股比例的金额)于重整计划经法院裁定批准后15个月内支付给东易日盛作为补偿金额,华著科技承诺补偿金额不低于3500万元,针对该补偿90 1,000 金额,华著科技将在重整计划经法院裁定批准后 日内先行提供 万元整作为履约保证金,如重整计划经法院裁定批准后一年内未完成资产捐赠承诺,则不予退还。和林格尔智算中心建设完成后,占地约200亩,总规模为280MW。该智算中心位于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为“东数西算”工程的国家数据中心集群之一,承担着建设绿色算力集群的使命。目前其已获得能评指标批复,相关审批手续齐全。该智算中心的一期项目土建已完成,后续将陆续开展二期及三期项目建设。捐赠完成后,东易日盛将新增算力中心运营服务业务,提高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2)履约计划,包括不限于时间表、具体步骤、所需审批程序 根据此前相关承诺安排,北京华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著科技”)严格按照《重整计划》约定条款履行义务,已于2026年3月19日向东易日盛支付履约保证金共计1,000万元整。 本次资产注入前期需完成工程审计、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等工作流程,受前述工作流程周期影响,项目整体进度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该项工作最晚应在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1年内,即2026年12月21日前完成。 经初步梳理,本次股权捐赠事项涉及捐赠方、受赠方及标的公司三方主体。本次资产捐赠系相关各方履行《重整计划》约定的安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相关主体具备法律约束力;且东易日盛作为本次资产受赠方,本次捐赠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综合上述情形,公司判断本次资产捐赠工作推进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3)风险提示 本次股权捐赠为履行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相关安排。现阶段,该事项推进暂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但仍存在标的股权无法实际过户至公司名下的风险,如税务机关对无偿捐赠股权的计税认定存在分歧,导致相关税费无法落实;或市场监管部门因申请材料不齐而驳回股权变更登记申请等。 另外,控股股东华著科技拟向公司无偿捐赠的和林格尔智算中心尚未建成投产,存在大额资金投入不足、建设时间周期延长的风险;且市场竞争加剧可能导致和林格尔智算中心机柜使用率不足,从而可能导致盈利能力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注入相关资产的时间、规模及未来盈利能力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可能面临市场竞争加剧可能导致的行业整体利润率下滑、投入成本回收周期延长等风险,以及现有业务与新增业务无法协同的风险。 2、业务订单导入情况 (1)《重整计划》承诺条款 根据2025年12月《重整计划》显示,涉及业务订单导入承诺条款如下:“第一,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并取得相关批准的前提下,在重整计划经法院裁定批准后,华著科技及张建华先生控制或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再承接新的算力中心集成服务业务订单,华著科技及张建华先生将采取积极措施推动在实施的算力中心集成服务项目及质保期项目换签至东易日盛或其实际控制的公司。未来所有新算力中心集成服务业务订单将由东易日盛或其实际控制的公司承接,夯实东易日盛业务基础。华著科技将协助东易日盛或其实际控制的公司争取于2026年6月30日之前具备承接算力” 中心集成服务业务订单的条件。 (2)履约计划,包括不限于时间表、具体步骤、所需审批程序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东易日盛完成对北京中成大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现更名为“长空智慧(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空智慧”)100%股权的收购工作,本次收购系为达成《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2026 6 30 经营方案中关于“华著科技将协助东易日盛或其实际控制的公司争取于 年 月日之前具备承接算力中心集成服务业务订单的条件”,落实具备承接算力中心集成服务业务订单的业务基础。详见2026年1月31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购买股权并增资的公告》及2026年3月19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购买股权并增资的进展公告》。鉴于此,公司已达成“华著科技将协助东易日盛或其实际控制的公司争取于2026年6月30日之前具备承接算力中心集成服务业务订单的条件。” 法院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后,华著科技、张建华先生及其控制、实际控制的其他关联企业已全面停止承接算力中心集成业务新增订单。针对尚在实施阶段及仍处于质保服务期内的存量算力中心集成项目,华著科技与张建华先生已统筹推进相关合同换签,划转由长空智慧承接。 3 ()风险提示 公司虽已完成长空智慧100%股权收购,搭建算力中心集成业务运营主体,但该项业务后续落地仍存在诸多不确定性风险:下游算力基建投资需求若出现波动,叠加行业竞争加剧,或将导致业务订单获取不及预期;同时算力集成业务前期资金投入规模较大、项目回款周期较长,存在拖累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的风险。 (四)请年审机构核查债务重组收益确认的合理性及合规性,说明权益工具公允价值评估方法的合理性,并就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有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会计师回复: 1、核查程序 1 ()获取公司破产重整相关的法律文书、重整计划、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相关文件及历次债权人会议相关资料; (2)对管理人进行访谈,了解债权申报、审核基本流程及合规性,了解报表日及期后的债务清偿进度,并检查相关资料; (3)获取管理人审核确认的债权申报表,核查债权申报情况,将管理人确认的债权与账面实施核对,评价公司负债的完整性; (4)评价管理层关于债务重组收益时点判断的合理性、评价管理层关于债务转为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合理性,重新计算破产重整收益并检查相关会计处理的准确性,确认破产重整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5)检查与破产重整相关会计处理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的充分性与适当性。 2 、核查结论 经核查,基于目前已有效执行的审计程序,会计师认为: (1)重组收益时点的确认 2025年12月30日管理人向北京一中院提交了《关于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管理人认为,东易日盛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符合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认定标准。北京声驰律师事务所就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工作出具了《关于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的重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二条规定:“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企业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基于管理人、律师出具的监督报告及法律意见书,公司将2025年12月30日作为债务重组收益确认时点符合相关规定。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评估方法的合理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规定,债务人以权益工具清偿债务的,应当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公司完成资本公积转股日登记日为2025年12月292025 12 30 8.55. / 日,当日停牌,次日 年 月 日为债务重组日,股票收盘价为 元股,公司以此作为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中权益工具计量的相关规定,与同类上市公司破产重整中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实践一致,计量结果公允、合理,其所清偿债务的账面价值(即以14.97元/股抵债)与权益工具公允价值(8.55元/股×用于抵债的股票数量)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收益。 (3)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有关会计处理 根据重整计划,公司按照现金、股票进行债权清偿,以资产清偿的债权为39,896.46万元;以混合重整方式清偿的普通债权189,808.24万元,其中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债权54,495.52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第十条规定,公司以现金清偿的负债金额为80,020.36万元,与清偿资产金额一致,不产生重组收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第十一条规定,公司股票清偿的债权总额为149,684.34万元,抵债股票99,991,263.00股,抵债股票的公允价值按债务重组收益确认时点2025年12月30日(复牌首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为8.55元/股计算,以上差额64,191.81万元,计入债务重组收益。 公司对预计重整相关费用2,319.27万元,冲减债务重组收益2,319.27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三十条的规定,合并报表中需抵消母公司对子公司确认的债务重组收益23,326.95万元。 综上,以权益工具清偿债务产生重组收益64,191.81万元,预计重整相关费用冲减重整收益2,319.27万元,合并报表抵消关联方交易形成的重整收益23,326.95万元,公司合计确认重整收益38,545.85万元。 综上所述,公司债务重组收益的相关会计处理方式、重整收益计算过程及依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二、年报显示,报告期末你公司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账面价值合计17.28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为68.13%。其中货币资金受限金额14.40亿元,主要为冻结、保证金及管理人重整账户资金;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等存在司法查封、抵押情形,应收账款中也有部分存在质押情形。此外,公司存在大量未决诉讼,报告期末你公司预计负债期末余额仅为0.13亿元。请你公司: (一)详细列示受限货币资金的具体构成、受限原因、受限期限、解限条件及预计解限时间。请说明管理人重整账户资金的具体用途、管理方式、资金划转流程及审批权限,是否存在资金被挪用或占用的风险。请说明大额资金受限对公司日常经营、偿债能力及资金周转的具体影响。 公司回复: 1、详细列示受限货币资金的具体构成、受限原因、受限期限、解限条件及预计解限时间 144,039.14 报告期末,公司受限货币资金为 万元,包括保证金、司法冻结资金以及管理人重整账户资金,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1)具体用途 管理人银行账户资金全部用于支付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及清偿各类破产债权,如有剩余则作为公司流动资金。 (2)管理方式 管理人银行账户由管理人负责管理,经办及复核两个网银U盾分别由管理人2名工作人员负责保管,单人无法独立发起或完成支付,“经办-复核”岗位分离、相互制约;同时,公司每月获取账户交易明细,与财务账载数据逐笔核对,匹配每笔支付对应的业务事项,逐笔完成债权核销及账务处理,确保账面余额与银行账户实际余额一致,形成付款对账核销闭环,有效防范资金挪用风险。 3 ()资金划转流程及审批权限 资金划转流程如下:①由重整计划执行主体上市公司向管理人出具盖章版的支付指令,明确资金划转明细;②管理人接到支付指令后,由经办盾保管人员审核确认款项用途符合重整计划规定,确认后发起付款流程;③由管理人复核盾保管人员复核确认款项用途符合重整计划规定,复核通过本次付款,支付指令到达开户银行;④开户银行柜台人员分别向管理人负责人、管理人复核盾保管人员进行电话核实,电话核实均通过的,由银行操作付款。 综上,管理人银行账户中的资金不存在被挪用或占用的风险。 3、说明大额资金受限对公司日常经营、偿债能力及资金周转的具体影响报告期末,公司受限资金以管理人重整账户资金为主,占比97.96%。该部分资金并非司法冻结、质押等刚性受限资金,系依据《重整计划》由法院指定开立的临时账户资金,专项用于接收重整投资款、清偿债权及支付破产费用。具体情况如下:1 ()对日常经营的影响 管理人重整账户由母公司东易日盛开立。目前母公司现存业务规模较小,该账户资金受限未对其造成实质影响。各子公司经营回款均留存于自身账户,资金储备充足,可充分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运转。同时,鉴于重整计划已认定执行完毕,经公司申请,在按《重整计划》足额预留偿债保障资金后,重整账户剩余资金15,895.67万元已划转至经营账户,进一步补充了整体的营运资金。综上,大额资金受限并未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 (2)对偿债能力的影响 一方面,公司前期存量债务已依托破产重整程序完成化解及清偿,历史债务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另一方面,针对剩余经营性债务,公司现有资金及业务回款可实现足额覆盖。整体偿债安排稳妥有序,债务风险可控,不存在违约风险,并未对公司的偿债能力产生实质影响。 (3)对资金周转的影响 母公司接收的重整投资款由管理人根据重整计划整体规划统一调配,资金周转节奏与重整工作进度保持匹配;各子公司经营所得资金全部留存自用,独立完成采购付款、货款结算、投融资等资金周转活动,资金链保持健康稳定。 综上,公司大额受限资金主要为依据《重整计划》设立的法院指定临时重整账户资金。该资金受限未对公司日常经营、偿债能力及整体资金周转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后续随着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与推进,以及重整账户结余资金按程序逐步划转,公司资金状况将得到进一步优化。 (二)说明除货币资金外其他受限资产的具体情况,包括资产名称、账面价值、受限类型(冻结、查封、抵押、质押等)、受限原因、涉及的具体诉讼或债务合同、受限期限及解除受限的条件。 公司回复: 经统计,除货币资金外其他受限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回复: 公司主要从事整体家装设计、工程施工、主材代理、软装设计及精装后的家居产品等家居综合服务。公司日常经营对前述受限资产依赖度较低,因此相关资产受限情形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影响有限,不存在因资产受限导致无法正常开展业务的风险。 融资能力方面,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可以依托现有业务向金融机构申办流动资金贷款,以及结合在建项目申报项目贷款,相关融资均可正常开展,未受到上述非核心资产受限事项的约束,整体融资能力保持稳定,未受到重大影响。 以上资产受限主要源于两类情形:一是为业务拓展融资对外提供担保;二是与上下游的商事诉讼导致资产被司法查封、冻结,相关应诉、结案及解封工作正有序推进。待受限解除后,公司将结合发展需求,通过出租、置入新项目投产运营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提升运营效率,实现资产保值增值,避免资产长期闲置。 综上,受限资产中不涉及核心生产经营资产,上述资产受限并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融资能力、资产处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因上述资产受限导致无法正常开展业务的风险,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四)列示报告期末重大未决诉讼的清单及对公司财务的影响,结合未决诉讼的具体案情、涉案金额、诉讼进展,说明预计负债计提的充分性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应计提未计提的预计负债。 公司回复: 公司年报中列示的重大未决诉讼清单及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末,公司作为被告的重大未决诉讼涉及的金额合计 万元,其中序号诉讼1-诉讼6案件公司已于报告期末收到法院判决书并经重整管理人公示,公司依据公示的金额将应支付给原告的款项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截至回复日,管理人已按《重整计划》支付8万元现金及对应股票份额。针对诉讼7,天津北新木业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于2026年4月2日出具(2025)京0105民初59068号《民事调解书》确认原告天津北新木业有限公司在被告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1,053.40 限公司享有 万元的债权,公司已将该金额根据款项的具体情况分别计入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科目,款项待债权公示完成后进行支付。针对诉讼8,兰州品道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请求支付476.88万元,其中,请求支付店面租金、店面装修费、仓储服务费、固定资产转让费、物料存货转让费等170万元,属对方加盟后生产经营实际支出,不应退回;请求支付垫付的被告应承担的工程项目质保金、劳务款、售后维修费、欠付货款等款项206.88万元已计入对应供应商应付款项,无需计提预计负债,因此基于谨慎性原则,该案件报告期末确认预计负债100万元。 综上,公司预计负债计提具备充分性和合理性,不存在应计提未计提的预计负债。 (五)请年审机构说明针对受限资金及受限资产执行的审计程序及获取的审计证据,对公司货币资金的真实性、货币资金受限原因的合理性、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会计师回复: 1、核查程序 (1)受限资金核查程序 1)对公司全部银行账户(包括管理人账户)实施独立函证,向银行确认账户余额、资金状态、受限类型及受限金额等,根据回函文件,核实受限资金的真实性与完整性;2)获取银行对账单、银行流水,与企业银行日记账进行双向核对,确保账实相符;3)分层选取大额及异常资金收支样本执行细节测试,核查款项发生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合规性; 4)获取银行保函合同、司法冻结及破产重整等相关文件,核实货币资金的受限原因并确认其合理性; 5)对管理人执行访谈程序,了解管理人重整账户资金的开立背景、管理方式、划转流程、审批权限及监督机制,确认资金用途仅限于接收重整投资款、清偿各类债权及支付破产费用,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2)受限资产核查程序 1)获取企业提供的期末受限资产清单,并询问公司管理层具体资产受限原因及后续措施。 2)实地抽盘大额受限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核查资产真实存在、状态完好,与账面记录一致。 3)获取受限资产对应的抵押/质押合同、借款合同、查封裁定书等文件,结合权属证明文件以及不动产登记簿等,逐项核实受限标的、金额、范围及债权人信息,确认受限情况与账面记录一致,不存在账实不符的情形。 4)对照《企业会计准则》及交易所信息披露规则,核查受限资产的披露内容,确认披露内容完整、合规,充分披露了受限资产的类别、金额、受限原因及对流动性的影响。 (3)预计负债核查程序 1)获取诉讼台账,了解诉讼案由、金额及案件进展情况等,检查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并询问公司未决诉讼结果的估计及预计赔偿金额等; 2)评价公司对诉讼事项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相关列报与披露是否适当。 2、核查结论 经核查,基于目前已有效执行的审计程序,会计师认为: (1)经实施银行函证,公司货币资金真实存在,账面余额与实际金额相符;(2)通过执行银行余额函证、管理人访谈、受限权属文件核对等审计程序,公司受限货币资金以破产重整管理人监管专户为主;其余受限资产来源于经营性融资对应的担保安排、商事诉讼带来的司法查封冻结。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3)结合案件进展及预计赔付金额,公司未决诉讼对应的预计负债计提充分合理,不存在应提未提预计负债的情况。 三、因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期末净资产为负值,2022年至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本所于2025年4月30日对你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大华所)对你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显示,你公司2024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71亿元,连续亏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11.07亿元,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15.92亿元,营运资金短缺,且因金融债务逾期及经济纠纷、劳动劳务合同纠纷等引发多起诉讼及仲裁案件,导致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查封。此外,公司重整程序能否获得批准并顺利执行尚存在不确定性,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你公司2026年5月6日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公告》及大华所出具的《关于2024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显示,因报告期公司实施完成破产重整等原因,带持续经营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大华所对你公司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你公司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及其他风险警示。截至2025年末,公司期末净资产为8.86亿元,你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6.91亿元,同比下滑46.6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归母净利润)0.36亿元,扭亏为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为-2.60亿元,连续三年为负值。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64亿元,连续三年为负值。请你公司: (一)结合各报告期业务开展情况、行业竞争状况、报告期内毛利率、期间费用等因素变化情况,分析说明你公司扣非后净利润连续3年亏损的具体原因,并结合一季度业绩情况,说明你公司是否仍存在较大经营风险,结合扣非后净利润连续三年为负、经营活动现金流持续为负的情况,说明公司主营业务是否具备持续盈利能力,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1、结合各报告期业务开展情况、行业竞争状况、报告期内毛利率、期间费用等因素变化情况,分析说明你公司扣非后净利润连续3年亏损的具体原因 近年来,家装行业竞争态势复杂,挑战与机遇并存。受房地产市场调整影响,新房装修需求持续萎缩,行业内从业者数量多、同质化竞争激烈,获客成本走高,企业盈利普遍承压。同时跨界主体不断入局分流客源,市场洗牌加速,不少中小经营主体陷入困境。与此同时行业也迎来新转机,存量房翻新、老旧小区改造等需求逐步崛起,成为新的增长方向。头部企业凭借品牌、数字化能力与差异化服务巩固优势,行业逐步向品质化、精细化转型,市场集中度稳步提升。 公司2023-2025年业务开展虽遭遇多重阻力,但通过积极应对与战略调整,成功维持经营并实现关键突破。2023年受房地产下行与消费疲软影响,收入同比虽有小幅增长,但归母净利润亏损没有出现扭转;2024年困境加剧,营收进一步下滑,亏损进一步扩大;2025年聚焦主业,发力存量房市场,推进数字化与AI设计技术应用,优化业务结构与成本控制;同时完成司法重整,引入投资人实缴增资,化解债务风险,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尽管全年营收6.91亿元同比有所下滑,但归母净利润实现3,644.52万元扭亏为盈,毛利率提升至38.11%,成功维持核心业务运营并为后续发展奠定基础。 报告期各主要业务板块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年至2025年主要期间费用与收入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至2024年间,公司通过调整关闭店面减少各项店面费用及持续压缩管理规模及人员,由此产生一次性摊销费用等也对利润造成了压力。 综上,受地产下行、竞争加剧导致需求萎缩的影响,公司因战略调整关闭低效门店,致使直营家装业务收入规模与毛利下降。在期间费用刚性、费用率上升及资产减值损失增加的综合作用下,公司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非后净利润为负值。 2、结合一季度业绩情况,说明你公司是否仍存在较大经营风险 公司已顺利完成重整工作,通过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引入投资人实缴增资等方式,历史逾期债务逐步清偿,存量债务风险持续化解。重整资金有效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2026年3月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8.21亿元,账面资金储备情况明显改善。 2026年一季度,家装主业平稳运营,实现营业收入11,169.37万元。受行业季节性影响,一季度为家装传统淡季,当期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亏损1,702.32万元,但同比减亏9.89%;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853.03万元,同比改善77.89%。公司综合毛利率稳定在合理水平,主业经营基本面逐步企稳。截至3月末,公司已签约未完工合同金额达3.24亿元,为后续季度业绩释放提供有力支撑。随着在建项目陆续推进、验收,经营现金流有望转正。 综上,公司历史风险基本出清,传统主业经营稳步修复,新业务布局落地有序,盈利、现金流等核心指标持续向好,整体经营稳健,不存在重大经营风险。 3、结合扣非后净利润连续三年为负、经营活动现金流持续为负的情况,说明公司主营业务是否具备持续盈利能力,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的原因及合理性(1)结合扣非后净利润连续三年为负、经营活动现金流持续为负的情况,说明公司主营业务是否具备持续盈利能力 2023-2025年,公司受多重因素叠加影响,扣非归母净利润、经营活动现金流持续为负,经营业绩阶段性承压。核心原因一是国内房地产行业深度调整,家装产业链景气度下行,拓客难度加大,公司主业规模与盈利空间被持续挤压;二是主营业务低迷引发资产减值迹象,公司基于审慎原则计提资产减值,进一步影响了利润。 目前,制约公司发展的不利因素已基本消除,经营态势转暖,主业盈利能力稳步修复,2025年度公司归母净利润已转正。公司聚焦提质增效、转型升级,从四个维度布局后续发展: 一、转型家装业务,深耕存量市场。顺应家装需求从新房转向存量房翻新、局部焕新的行业趋势,依托深厚的行业积淀,匹配个性化改造需求。同时推进数字化升级与轻资产转型,通过AI设计、全流程数字化管理提升服务效率,以社区轻量化小店替代重资产大店模式,压降运营成本、深耕终端市场,夯实盈利基础。 二、升级营销体系,压降获客成本。针对过往营销效率低、获客成本高的痛点,完成全维度营销升级。渠道端聚焦老客转介绍、社区团装、异业合作等低成本精准客源;内容端通过短视频、直播输出案例工艺,搭配私域运营沉淀流量;依托数字化、AI工具实现营销全链路管控,优化投放与客户跟进流程,缩短签约周期、提升转化效率。 三、深化内部改革,提升运营效能。以精益运营、价值重塑为核心,搭建扁平化组织提升决策效率,盘活闲置资产、落实全面预算与数字化费用管控,全方位优化经营效率与盈利能力。 四、出清历史风险,双主业驱动增长。公司已完成司法重整,彻底化解债务风险、优化资产负债结构。 综上,公司已完成重整,资产结构与质量明显优化,营收、现金流有望持续增长,盈利具备长期稳定性,发展根基扎实。 (2)说明经营活动现金流持续为负的原因及合理性 最近三年一期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及经营活动现金流情况: 单位:万元
家装企业高度依赖于房地产的发展,房地产行业自2022年起步入长期深度调整阶段,家装行业作为房地产后周期板块受到冲击。新房交付量及二手房交易量下降导致家装需求萎缩。在此背景下,公司拓客难度加大,经营性现金流入减少;同时,为降低费用,公司持续调整并缩减店面也造成订单减少、收款进一步下降。2023年至2025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现金流出的降幅低于流入的降幅,主要是由于公司前期布局的大型体验店面积大,租金及管理成本较高;同时设计、销售以及管理人员等岗位人员配置齐备,管理链条较长。报告期内,随着订单及回款下降,店面租金、装修、人员工资保险、管理平台等固定支出短期内仍保持刚性,因此导致经营性现金流净额持续为负,2023年至2025年分别为-11,108.35万元、-10,523.91万元、-6,423.22万元。 为优化门店结构,公司于2023至2024年间关闭低效门店,期间需支付员工离职补偿、剩余租约违约金、撤场清理费等一次性现金支出,进一步加大了当期经营性现金流压力,但该等支出属于战略调整的必要成本,有助于后续降本增效。从现金流结构来看,2023年至2025年支付给职工及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合计占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比重分别为44.12%、50.21%、44%,其中2024年因集中闭店影响占比偏高,2025年已有所回归。整体而言,尽管近三年经营性现金流净额尚未转正,但负值已逐年收窄,经营状况呈改善趋势。 综上,公司经营性现金流为负是行业周期、运营支出结构刚性及公司收缩调整导致短期支出增大共同作用的结果,具有合理性,不存在异常。 (二)说明破产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你公司为改善主营业务、债务结构、现金流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及实质性成效,并结合公司近年业绩及现金流情况、营运资金需求、可自由支配货币资金、资产受限情况及变现能力、融资能力和计划、债务结构等详细说明你公司判断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情形已消除的依据,相关判断是否充分、审慎。 公司回复: 1、说明破产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公司为改善主营业务、债务结构、现金流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及实质性成效 (1)现金流补充,债务结构优化 公司通过执行《重整计划》,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引入产业及财务投资人、以转增股份抵偿部分历史债务等多项重整措施,有效改善了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截至2025年末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88,564.05万元、营运资金51,223.50万元,扭转重整前净资产及营运资金为负的状态,两项指标由负转正,公司资产负债率降低至59.92%,回归良性区间,短期偿债实力持续增强,银行授信及市场化融资空间得到明显拓宽,为公司持续经营奠定了坚实的财务基础。截至2026年3月31日,货币资金余额8.21亿元,账面资金储备情况明显改善。 (2)主营业务改善措施及成效 根据重整计划,公司在重整完成后将继续聚焦家装主业,保留核心资产,推进并升级数字化家装业务。依照经营方案中“核心聚焦、创新突破”的思路,家装板块各业务线分阶段推进:核心存量业务保持稳健运营,新业务布局有序开展,数字化家装的重启与升级工作已基本完成前期筹备。 ①公司数字化家装业务进一步升级,涵盖专业团队开发AI设计、新型产品调研与引入、形象店方案设计与展示、管理体系构建等;同时推出精工业务,专注于大宅施工领域的整体研发与技术精进。精工实验室已初步完成选址,计划围绕智能工具应用、新型材料应用及新装修工艺开展研究,旨在推动传统施工方式的升级优化。 ②子公司集艾室内设计(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艾设计”或“集艾室内设计”)与北京欣邑东方室内设计有限公司深耕高端地产及豪宅市场,核心设计业务保持稳定,成功中标多项重大设计项目,夯实了业务经营基础。其中,集艾设计新推出“集艾无界”业务,重点布局商办领域。经业务调整后,其城市覆盖区域进一步扩展,业务模式也从单一设计服务升级为全维度拓展。 ③子公司上海创域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创域”)以整装套餐业务为核心,聚焦于140平米内中端客群,通过数字化管理系统全面优化产品结构,有效提升经营表现。 (3)内部精细化管控增效 公司坚持以“精益运营、价值重塑”为核心导向,通过盘活存量资产、优化组织架构、推行费用精细化管控等多措并举,系统性提升内部管理效能与整体盈利能力。一方面在保障核心团队稳定的基础上,构建扁平化架构,缩短决策链路,提升市场响应效率;另一方面对存量资产实施“一资一策”,通过出租、出售等方式盘活闲置资源,削减无效资产管理成本,提升资产回报率。同时公司强化全面预算管理,对可控费用实行定额管控,并结合数字化工具进一步实现管理提效、成本管控。 2、结合公司近年业绩及现金流情况、营运资金需求、可自由支配货币资金、资产受限情况及变现能力、融资能力和计划、债务结构等详细说明你公司判断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情形已消除的依据,相关判断是否充分、审慎。 (1)公司经营业绩 最近两年一期,公司主要收入划分为家装、精工装、公装三大核心业务板块,收入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净利润情况: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024年度为-94,212.08万元、2025年度为-26,047.98万元,2026年一季度为-1,698.51万元,亏损大幅度收窄,公司经营正在有序恢复。 (2)现金流及债务结构情况 2025年度公司通过重整程序,引入1家产业投资人、11家财务投资人,引入增量资金14.12亿元;截至2026年3月31日,货币资金余额8.21亿元,现金流保持充足。 2026年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53.03万元,与2025年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858.45万元相比,净流出规模大幅度收窄,表明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压力显著缓解,经营活动造血能力持续修复,经营正在有序恢复。 另外,在重整计划顺利执行完毕之后,公司债务得到了有效清偿,减轻了负债压力,现金流的补充为公司注入了新的活力,资产负债率2024年末为157.89%、2025年末为59.92%, 2026年3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降低至40.66%,回归良性区间,负债结构得到了明显优化,为公司稳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3)营运资金需求情况 公司营运资金2024年末为-15.92亿元,2025年末、2026年3月31日分别为5.12亿元、4.91亿元,营运资金短缺消除;2026年一季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53.03万元,货币资金金额为82,127.50万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金额为21,965.61万元、短期借款金额1,048.60万元。公司应付账款余额17,155.20万元,其中6,950万元属于本次重整范围内应付的款项,其他属于经营性流动负债,与公司滚动回收的应收账款收支匹配。 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支出主要为原材料采购、劳务分包款项及员工薪酬支出,现有存量货币资金叠加后续业务回款,可足额覆盖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后续公司将持续深化银企合作,扩容综合授信额度、优化授信产品结构,进一步增厚流动性安全垫。 综合存量资金、经营回款、备用授信资源来看,公司目前不存在实质性流动性风险,原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已消除。 (4)可自由支配货币资金情况 依托重整落地投资人实缴出资、股份抵偿债务等举措,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得到根本性优化:2025年末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88,564.05万元、营运资金51,223.50万元,净资产及营运资金均实现由负转正,资产负债率回落至59.92%,回归行业合理区间,偿债能力与外部融资能力大幅改善。 公司近两年一期流动资产部分科目对比情况: 单位:万元
(5)资金受限情况、资产变现能力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受限货币资金为14.40亿元,其中,管理人重整账户资金为14.11亿元。2026年3月31日,公司受限货币资金为6.01亿元,重整专户资金逐步用于清偿债务、日常经营投放,公司自有资金可支配比例显著提升。受限资产变现能力详见第二题之“(三)说明受限资产中是否包含核心生产经营资产,资产高比例受限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融资能力、资产处置的具体影响,是否存在因资产受限导致无法正常开展业务的风险,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近两年及一期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如下:单位:万元
(6)融资能力和计划 公司完成破产重整后,资产负债结构得到有效优化,经营基本面持续改善,企业征信与主体信用稳步修复,债权融资能力逐步回暖。 依托当前良好的经营基础,公司积极深化金融合作,主动对接多家商业银行开展融资洽谈。后续将结合实际资金需求,择机启动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的申报工作。(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