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倩碧控股(08367):配售新股份之澄清公告及恢复买卖

时间:2026年07月09日 13:05:22 中财网
原标题:倩碧控股:关于配售新股份之澄清公告及恢复买卖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 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 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Simplicity Holding Limited
倩 碧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8367)

關於配售新股份之澄清公告

恢復買賣
配售代理
聖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茲提述本公司於二零二六年七月八日刊發之公 告(「該公告」),內容有關與配售代理簽訂配售協議及進行配售。除非本公告另行定義,否則本公告所用詞彙 與該公告所定義者具有相同涵義。


董事局謹此澄清,配售協議中存在無心之失,特別是所載的配售股份上限數目為16,560,000股;本公司與配售代理於二零二六年七月九日簽訂補充配售協議,以更正配售協議中的錯誤。

澄清
董事局謹此澄清,配售股份上限數目為13,800,000股。該公告中英文版本的以 下段落應作如下修訂(為方便參考,修訂處已加上底線):
於二零二六年七月八日(交易時段後),本公司與配售代理訂立配售協議。根據配售協議,本公司已有條件同意按竭盡所能基準透過配售代理按每股配售股份 0.151 港元的配售價向不少於六名獨立承配人配售最多 13,800,000 股配售股份。

配售事項的所得款項淨額
配售股份上限數目為13,800,000股,相當於本公司於本公告日期的全部已發行股本82,849,984股股份約16.66%及本公司經配售事項擴大後的全部已發行股本約 14.28%。假設配售代理成功配售所有配售股份,配售的最高所得款項淨 額(經扣配售產生的開支後)將為約2.06 百萬港元,將用於本集團一般營運資金。配售股份的面值為1,380.00港元。由於配售完成須待配售協議所載條件獲達成後,方告 作實,故配售可能會或可能不會落實進行。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於買賣股份時務 請審慎行事。


於二零二六年七月八日交易時段後,本公司與配售代理訂立配售協議,按竭盡所能基準並在配售協議所載條款及條件規限下,按每股配售股份 0.151港元之配售價配售最多 13,800,000 股配售股份。


一般授權

配售股份將根據股東於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六日舉行的本公司股東週年大會上以通過決議案的方式授予董事, 以配發、發行及買賣最多13,809,996股股份的一般授權予以發行。於該公告日期,概無根據一般授權發行股份。

配售事項對股權的影響
於本公告日期及緊隨配售事項完成後,本公司的股權如下:
緊隨配售事項完成後

(假設所有配售股份
於本公告日期 獲悉數配售)

% %
股份數目 股份數目


Smarty Task
4,770,992 5.76 4,770,992 4.94
Limited (附註1)

Smarty Gain Limited(附註1) 4,770,992 5.76 4,770,992 4.94

鄧笑荷 9,680,000 11.68 9,680,000 10.02
李瀚深 4 , 6 0 0 ,0 0 0 5 .55 4,600,000 4.76
張麒豐 (附註2) 1,620,000 1.96 1,620,000 1.68

— —
承配人 13,800,000 14.27

57,408,000 69.29 57,408,000 59.39
其他公眾股東


82,849,984 100.00 100.00
96,649,984
總計

附註:

1. Smarty Task Limited and Smarty Gain Limited 由黄世昌先生100%擁有。

2. 張麒豐現是本公司執行董事。

釋義

「配售股份」 指 將根據配售協議配售的最多13,800,000股新股

除上文所述者外,該公告所披露的所有其他資料均維持不變。


恢復買賣
應本公司之要求,本公司股份已自二零二六年七月九日上午九時正起在聯交所短暫停牌,以待刊發本公告。本公司已向聯交所申請自二零二六年七月九日下午一時正起恢復本公司股份買賣。


承董事局命
倩碧控股有限公司
執行董事兼公司秘書
蔡本立
香港,二零二六年七月九日

於本公告日期 ,本公司執行董事為蔡本立先生、梁煒泰先生及張麒豐先生 ;及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為盧卓飛先生、張曉峯先生及葉善嵐女士。

本公告乃遵照GEM上市規則而刊載,旨在提供有關本公司的資料,董事就本公告共同及個別承擔全部責任。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 就彼等所深知及確信, 本公告所載資料在各重大方面均屬準確及完整,並無誤導或欺詐成分;且本公告並無遺漏任何其他事宜, 致使本公告所載任何陳述或本公告產生誤導。

本 公 告 將 自 其 刊 發 日 期 起 計 最 少 一 連 七 日 刊 載 於 聯 交 所 網 站http://www.hkexnews.hk「最新上市公司公告」一頁內,亦將刊載於本公司網站www.simplicityhol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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