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齐合环保(00976):内幕消息发出传讯令状
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齊合環保集團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976) 內幕消息 發出傳訊令狀 本公告乃由齊合環保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為「本集團」)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13.09(2)條、第13.19條及第13.25條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IVA部項下內幕消息條文(定義見上市規則)而作出。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i)二零一八年七月五日的公告,內容涉及(其中包括)本公司與若干獨立第三方機構就最高300,000,000美元的銀團定期貸款所訂立的融資協議(「融資協議」);(ii)二零二四年四月三日的公告,內容涉及融資協議的付款違約;(iii)二零二五年五月二十日的公告,內容涉及本公司若干全資附屬公司股份委任接管人;(iv)二零二五年六月五日的公告,內容涉及發出傳訊令狀;及(v)二零二六年五月六日的公告,內容涉及接管人出售資產(統稱「該等公告」)。除非另有說明,本公告所用詞彙應與該等公告中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誠如該等公告所披露,本集團於二零二五年五月十四日接獲FTI Consulting發出的通知,內容涉及就CRIH、CRD及CTRL的股份委任連帶接管人(「接管人」)及管理人。儘管本公司認為所謂的接管人委任屬無效且應予撤銷,惟接管人已與買方訂立買賣協議,以出售Scholz集團。本公司曾嘗試與FTI Consulting及債權人進行協商,以期結清未償還債務,惟相關努力並未取得成果。 (i)聲明CRIH、CRD及CTRL全部已發行股份的接管人及管理人之委任無效且應予撤銷;(ii)聲明接管人聲稱以CRD、CRIH及CTRL全部股本之接管人、經理人及董事身份所為之所有行為均屬無效且應予撤銷;及(iii)頒佈禁制令,禁止接管人採取任何行動(包括行使融資協議、股份抵押或其他融資文件賦予接管人或管理人的任何權力),或向公眾或任何第三方聲稱或表示其為CRIH、CRD及CTRL的接管人、管理人及董事。本公司將繼續就此事尋求法律意見,本公司將根據上市規則適時發佈進一步公告。 繼續暫停買賣 本公司股份自二零二五年四月一日上午九時正起已於聯交所暫停買賣,並將繼續暫停買賣直至另行通知為止,以待履行復牌指引。本公司將適時根據上市規則的規定作出進一步公告。 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於買賣本公司股份時務請審慎行事。 承董事會命 齊合環保集團有限公司 執行董事 姚翔 香港,二零二六年七月七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由以下人士組成: 執行董事: 儲越江先生 姚翔先生 獨立非執行董事: 伍文峯先生 吳堅女士 蔡偉康先生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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